人居环境视角下的住宅建筑规划设计

2020-11-26 12:41丁立勋
西部论丛 2020年3期
关键词:人居环境住宅建筑规划设计

丁立勋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总量在不断增长,社会发展迅速,而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国民对住房建筑的环境有了新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推行生态文明建设,从国家的角度对环境进行治理,从而改善国民的居住环境。因此,人居环境成为新时代重点关注的对象,也是住宅建筑开发商的新目标和新要求,本文以住宅建筑规划设计为论点,阐述人居环境视角下的内在要求和方法,希望对此领域的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关键词:人居环境;住宅建筑;规划设计;策略

引 言

住宅建筑是满足国民居住要求的建筑,其首要目的是提供居住条件,成为城乡居民的固定落脚点。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上物质文化发展迅速,民众对住宅建筑有了更新的要求。民众在保障基本住宿要求的前提下,从个人到社会再到国家都有了新的愿望,例如,人居环境。居民居住环境是当前社会上广泛关注的问题,人居环境是从建筑的标准以及环保情况来定义的居住环境,是新时达建筑业发展的目标。人居环境的发展,是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措施,是响应国家建设生态文明号召的具体措施,因此人居环境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人居环境的基本内涵和特点

(一)人居环境的基本内涵。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居住环境有了新要求,现如今广泛提及的人居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首先,住宅建筑的直接受益群体是人,人作为居住环境中的主体,应该在保护环境的原则上,将住宅建筑的特性与人的主观、客观感受相结合,从而适应人与社会的发展。而在人类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居住环境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有:室内空间的大小、居住环境周围的绿化面积、整体建筑的风格以及当地的自然民俗活动等。

(二)人居环境的基本特点。在开发商进行住宅建筑开发时,需要在动工之前,对施工地进行各项情况调研,从而结合地质情况、城市发展规划及文化,进行合理的设计工作。我国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至今,一直秉持着生态、环保的发展精神,而建筑行业所带来的污染以及环境破坏力度相对较大,而现阶段我国正在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建筑行业更应该融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从而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尊重原有的自然环境,结合当地气候、阳光等变化,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从而减少对当地的环境污染。

二、人居环境住宅建设规划设计理念

(一)住宅环境友好型原则。住宅建筑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依赖于自然,从自然界中直接或间接地获取建筑材料。而在获取原料时,就是对自然资源的侵占,并且会对自然界产生破坏,甚至破坏取材地的生态环境。因此,在设计和规划住宅建筑时,应该秉持住宅环境友好型原则,尽量利用当地的建筑材料,降低建筑能耗和资源消耗,并且减少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另外,在建造住宅时,需要占据土地,而在规划成为住宅用地之后,土地的价值提升能力不大,甚至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价值,这容易产生土地侵占浪费,对资源造成很大的威胁和损害。

(二)居民居住舒适型原则。人作为居住环境中的主体,应该在保护环境的原则下,使所建筑的住宅性能适应人的感受。住宅是城乡居民的固定落脚点,因此在安全上、居住感受上都应该以舒适为重点。首先,住宅内部的空间大小,以及布局、装修都能在居住过程中产生各类问题,因此在规划设计中,要满足新时代基本住房的配套设施要求,保证各区域之间的功能连续。此外,住宅是居民的固定落脚点,物业在管理上应该将安全原则当做首要原则,从而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在管理上以人性为本。

三、现阶段住宅建筑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方缺乏绿色环保施工意识。开发商在设计和规划住宅时,其首要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即时在国家设有相关的评估、审核部门及规定的情况下,依然有不少住宅在人居环境上不达标,为后期产生新的问题埋下隐患。开发商与施工方通常不是同一主体,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容易产生系统性的漏洞,在经济利益的趋势下,容易丧失基本的施工原则,从而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而价格低廉的建筑材料,既对环境产生了危害,也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另外,施工过程漫长,且施工员的基本素质不统一,在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二)物业与业主之间的责任界限不清。物业与业主之间的责任与义务划分界限不清楚,容易在管理上造成双方的矛盾。物业作为服务于居民的管理人员,应该在工作上以服务为主,而近年来出现物业收费现象混乱的情况,甚至发生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而两者之间更为完善的责任、义务划分制度,以制约业主和物业的行为。另外,物业更多以经济利益为重,对居民居住的舒适感关注较少,这不利于住宅区内的基本设施建设工作,没有尽到该尽的义务,从而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并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三)住宅用地规划审批工作存在制度漏洞。当前,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许多制度还存在着漏洞,需要在不断的工作中完善,从而服务于社会。开放商在对住宅建筑进行开发之前,应该向有关部门及单位进行用地申请,得到国家的审批后才能进行开发。而在申请的过程中,所需资料复杂,经手人员多,有部分不法开放商利用制度上的漏洞,逃脱环保审批流程,或是在环保审批上达不到要求。因此,开放商能够在国家的角度逃脱环保审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严重影响建筑的环保性能。

四、基于人居环境视角下的住宅建筑设计措施

(一)创建绿色发展建筑观念。当今建筑业发展的主题是绿色,而国家和政府正在拆除一批不符合建筑要求的违规建筑,同时正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因此,在进行房屋建筑规划和设计的工作中,应该先具备绿色发展的建筑观念。绿色发展的建筑观念,能够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多个项目提供新的工作指导。同时,在设计过程中确保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美化,多运用绿色植物,一方面可以减少空气中的污染物,另一方面又可以降低噪音,绿色植物可以为居民生活环境提供更好、更优质的体验。

(二)从资源保护角度对住宅建筑进行规划和设计。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因此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我国应该长期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坚决地貫彻落实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我国的资源分布不均匀,因此在开展住宅建筑规划设计工作时,应该从资源保护的角度进行。尽量就地取材,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保护环境,坚持环境友好型发展原则,控制污染建材使用。同时,在开发用地时,应该注重土地的保护,减少对周边的土地生态破坏。

(三)完善解决物业与业主纠纷的法律法规。现阶段人们对于物业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传统的物业管理已经满足不了人民的要求。因此物业管理需要在服务上进行新的改进,充分利用好物业方的社会资源,为业主谋福利、谋幸福,和业主构建起和谐、良好的关系。同时,业主和物业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仅仅是通过道德上的理解进行维系,在发生矛盾时无法有效地解决,这就要求国家从法律的层面上,结合社会实际,权衡各方利益,加紧制度和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划分清二者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为解决矛盾提高法律依据。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时代背景下的居民居住环境已经有了新要求,从居住房屋的建筑层面、管理层面已经社会影响层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我国尚在全面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建设生态文明政策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当地情况,根据建筑物的基本特点进行环保评估,从而改善人居环境。

参考文献

[1] 李小明.关中地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策略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

[2] 刘芳州.住宅建筑规划设计及人居环境研究[J].居舍,2019,06:107.

[3] 赵素君.建筑规划设计与人居环境的探析[J].居舍,2019,35:11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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