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国有企业参股股权管理难点和对策分析

2021-01-02 22:05张瑞锋
全国流通经济 2021年2期
关键词:股权经营考核

张瑞锋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0)

一、引言

大型国有企业参股股权数量最多、股权质量良莠不齐,同时参股企业经营参与度差,造成大型国有企业参股股权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这就要求急需对参股股权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对参股股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难题进行总结分析,特别对参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股权管理存在的难点也一并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有效管理措施,为大型国有企业参股股权管理提供有益参考。

二、大型国有企业参股股权的形成

1.从参股目的分类

(1)增加盈利

国有企业投资参股其他企业的本意在于强化资产活度,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从而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部分实力较强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经营部门会直接投资至其他企业。由于这种投资行为的根本目的在于盈利,故国有企业一般会选择新兴企业或者高收益项目进行投资。此外,投资过程中国有企业会充分考虑项目的建设需求和资产总量等多种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与一般竞争性企业无疑,没有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经济目标居主导[1]。

(2)提高控风险能力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之下,任何企业都要面临市场因素的竞争和影响,这也意味着国有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与以往相比发生了根本上的变化。为了达到提高控制风险能力的根本目的,选择参股其他企业就成为了优化国有企业资产结构的有效形式。

(3)战略合作

国有企业参股其他企业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盈利,同时也包括战略合作。战略性合作可以为双方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环境,且在参股的背景之下,将被参股企业与参与企业强制性捆绑在一起,合作稳定性与安全性更高[2]。

2.国有参股企业的类型分类

(1)参股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改革是党中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深入背景下所作出的重大决定,公司制和股份制是国有企业的主要改革方向,其目的在于健全国有企业的现代化程度,推动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广泛应用。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之下,国有企业逐步实现了政企分离、明确产权、法人治理等多个步骤,其中部分国有企业在改革之后依然保留着部分国家股权,而这部分国有企业则被称为国有参股企业[3]。

(2)参股民营企业

国有企业参股民营企业指的是国有企业为了创造更高经济效益,而直接对民营企业进行参股投资的行为。在国有企业参股投资的基础上,民营企业拥有了国有企业的参股背景,其后续发展速度和发展高度也将进一步提升。此外,国有企业参股民营企业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取经济报酬,没有社会公共目标。

三、国有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问题

从某种角度来看,国有参股企业的最大特征在于其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即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互相分离,且国有企业在参股企业中所占股权比重较低,仅仅是以普通投资者的身份参与投资,并非实际控制者,导致其实际话语权和决策权也相对较低。正因如此,在开展股权管理工作时难免会存在诸多的限制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管理片面化

在国有参股企业当中,国有企业所占据的股权比例较低,企业的实际控制者也并非国有企业。此外,国有企业的参股身份为普通参股者,这也意味着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和走向并无国有企业特有的行政色彩,其主要依据市场规律进行发展,国有企业并不会直接干预。从某种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对国有参股企业进行投资的目的较为明确,其不要求国有参股企业能够发挥较强的社会职能,多数情况下更为看重国有参股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同时也将国有参股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收益视为衡量国有资产经营监管部门绩效业绩的主要依据。正因如此,国有企业侧重于关注国有参股企业的股权收益和实际分红,并不会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工作提出较高的要求和限制,且由于国有企业自身的股权相对较少,其本质上仅仅具有过问国有参股企业经营决策的权利,并无直接干预的权益。正是由于国有参股企业普遍存在股权管理片面化的现状,才导致投资风险长期高居不下。就实际表现来看,部分国有参股企业存在管理体系不合理、决策制度不规范、业务经营管理不严谨以及盲目融资过快发展等诸多问题。管理体系不合理意味着国有参股企业的内部管理质量和效率相对较低;决策制度不规范则说明企业的最终决策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企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有待考究;业务经营管理不严谨意味着企业的业务经营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甚至违背了市场发展规律,导致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经营风险;而盲目融资快速发展则偏离了企业发展的正常轨道,甚至部分企业忽视了对自身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的研究,片面追求发展速度,最终引发财务风险等[4]。

2.信息不对称

参股股东所占股权份额较小是国有参股企业的基本特征,而在股权份额的限制之下,国有参股股东往往不具备直接参与国有参股企业决策的权利,更无法及时获取与企业相关的关键信息,并直接影响到了国有参股股东对于国有参股企业运营状况的了解程度。就实际表现来看,部分国有参股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够科学、合理,当遇到业务经营问题时,并非是按照既定管理程序召开董事会进行决策,企业的实际掌控者占据着较高的权利,“专断独行”或者“先斩后奏”的现象较为常见,这也直接剥夺了其他股东的知情权和话语权。而从国有参股股东的数据信息掌握状况来看,其信息掌握情况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和片面性问题,多数情况下是仅仅掌握了上一年度的盈利和分红信息,其他信息基本处于一种空白的状态。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国有参股股东的股权管理和控制工作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国有参股股东无法全面了解国有参股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和潜在的风险因素,更无法通过合理决策途径预防和处理风险,这不仅会影响到国有参股企业的实际经营效果,同时也造成了较大的投资风险隐患。

3.监管手段单一

从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监管现状来看,各项监管措施落实效果不佳,多数情况下是以委派董事和监事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为主,并于每年的年末阶段收取分红和收益。这种监管方式侧重于对经济收益的监督管理,而日常监管和重大事项监管方面则是一片空白。正是由于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无法实现对国有参股企业的有效监控,参股效益低下也就成为了一种常态化现象,并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有参股股权贬值等诸多问题[5]。

4.股权退出存在阻力

国有企业直接向其他企业进行参股投资的目的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优化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本的资产规模,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进而达到直接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二是对被投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促进被投资企业持续发展,进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就业。从这两个目的的角度来看,尽管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比重较小,一旦对参股股权进行调整,则会对被投资企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此外,从股权退出、股权转让的角度来看,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直接股权退出或者股权转让的难度较大,且调整股权的工作流程相对较为复杂,整个周期较长,多种因素均会对股权退出和股权转让决策造成影响。若在准备退出或者转让阶段,出现重大外部环境或者企业发展变化,则可能会导致国有参股股权失去机遇,甚至可能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正因如此,国有企业在对待国有参股企业时往往持有谨慎的态度,其不仅需要自身的效益因素,更要考虑地方经济发展、群众就业问题,故实际当中缺乏股权直接退出的案例,更多情况下是以股权转让为主,且即便是出现股权转让,也是从一个国有企业转让至另一个国有企业当中,极少数情况下才会出现国有股权转移至个体或者集体组织手中的案例[6]。

5.参股企业缺乏管理意识、责任意识

从某种角度来看,国有参股企业是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的一种特殊产物,但其本质上与其他企业并无较大差异性,均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进行经营和管理。但是,国有参股企业又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主要集中在股份所有者的身上,正是由于其股份结构当中含有国有股份,才赋予了国有参股企业一定的特殊性。国有股份属于国家的财产,同时也是全体人民的财产。从性质角度来看,国有参股企业不仅仅经营企业自身的财产和其他投资主体的财产,更要经营国家财产和广大人民财产。因此,国有参股企业需要对多方主体负责,尤其是要向广大人民负责。这种责任意识应当成为国有参股企业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并进一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日常运转。可就实际情况来看,多数国有参股企业普遍缺乏管理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其认为自己仅需要对投资主体负责即可,无须承担较多的社会责任。

四、优化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的有效措施

1.建设全覆盖监管体系

国有企业需要深刻认识到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的重要性。在实际监管过程中,不能过于依赖董事和监事所发挥的监督管理职能,因为这种单一化的监管举措属于静态监督管理方法,相对较为被动,无法充分履行监管职能。基于此,需要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职能和作用价值。首先,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应当不断在实际当中探索多种形式的监督管理方法,原则上是要将内部监管与外部审计相互结合,鼓励多部门、多机构联合参与其中,发挥联合审计效果,严格控制国有参股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性与合理性。其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针对国有参股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优化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强化日常经营质量。最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还应当结合国有参股企业的基本特征,构建相应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及时分析潜在的风险因素,并结合国有参股企业的发展现状,给出相应的处理和解决方案,从而在最大程度上规避风险,切实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尤其是在国有参股企业采取扩张增长发展策略时,要严格监视其融资规模和现金流,规范其规模扩张行为,杜绝盲目扩张和恶性圈钱行为,从而达到降低金融风险,促使国有参股企业稳定发展的根本目的[7]。

2.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从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的现状来看,信息不对称是影响股权管理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一问题,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需要多与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层沟通交流,要求其定期提供与企业经营现状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凭证,从而充分掌握国有参股企业的经营信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尝试在投资者与国有参股企业之间构建信息共享平台,由国有参股企业为主导,定期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开展以及发展计划等多方面的资料,从而帮助投资者快速获取企业相关信息。信息共享平台的构建可以进一步强化对国有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效果,及时帮助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评估国有参股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因素,并进一步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此外,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可以进一步保障国有参股企业小股东的知情权和话语权,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发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优越性。

3.改变传统观念,降低股权退出阻力

从某种角度来看,国有参股企业存在股权退出阻力是一种客观事实,但其更多情况下体现出了国有企业的思维困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任何企业的发展均需要遵循基本的市场经济秩序,一旦违背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原则,则必然要面临市场的惩罚,轻则导致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降,重则会造成企业面临破产的风险性。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其在考虑股权退出时更多情况下是受到行政管理理念的影响,其并不能够如普通投资者一般,仅仅考虑经济因素而决定是否退出。除了经济因素之外,股权退出是否会影响到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是否会影响到地方人民群众就业,是否会影响到周围企业发展等均是主要的考虑范畴。而过多的思虑则会影响实际决策效率和决策准确性。针对这种状况,首先需要树立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思维和方法,依据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原则,从宏观决策的角度出发,对生产经营存在困境,且恢复难度较大的参股企业及时采取退出股权策略,保障国有资本的安全性。而在面对低效或者无效的资产时,则需要依据产权交易市场公允价格加快处理,避免低效股权迅速贬值,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4.完善监管部门考核制度

为从根本上保障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的安全性,地方监管部门需要针对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监管质量进行定量与定性考核。对可以进行量化评估的分析指标给予定量考核标准,且不仅要设置考核指标的绝对值,更要设置考核指标的相对值,通过自身对比、同行业对比的方式来保证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当出现考核指标异常的情况时,需要及时对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必要时可以参照同行业其他企业,学习其相关管理经验,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效的定量考核可以帮助国有参股企业及时发现潜在的经营风险和发展风险,从而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减轻风险因素对于企业发展的影响。而对于无法量化的指标,则需要给予定性考核方法,且不仅仅是在年中和年末两个阶段进行考核,更要将定性考核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体系当中,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完成持续性的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不同,定性考核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工作总量较大,且考核内容较为繁琐,当地方监管部门的专业性不足时,可以考虑将定性考核工作转交给外部第三方专业结构,由专业人士完成定性考核工作。

五、结语

综合来看,国有参股企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股权管理工作的难度与复杂性。在实际当中,国有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需要充分考虑到企业自身的业务特征和实际经营状况,依据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灵活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求提高股权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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