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铁路建设背景下提升治安治理能力的路径探索

2021-01-06 05:44律,袁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治安警务铁路

许 律,袁 云

(上海铁路公安处 文秘室,上海 20007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近年来,铁路治安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深刻变化,铁路治安治理面临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提升铁路治安治理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铁路是新时代赋予铁路公安的职责使命。笔者结合上海铁路公安处(以下简称“上海处”)工作实践,就这一课题进行探讨。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提升铁路治安治理能力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具体体现

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重大时代命题。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高速发展,我国社会形态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铁路已成为整个社会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汇聚转换的枢纽。加强铁路治安治理,是确保铁路安全、稳定、有序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治理在铁路公安系统的具体实施,是当下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保障铁路运输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铁路建设发展日新月异,新站、新车、新线陆续开通,管辖扩大,客流增长,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各种始料不及的安全风险随时可能发生。加之铁路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在组织形式、思维模式、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上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不确定性风险进一步加剧。加强铁路治安治理,确保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稳定是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我们主动应对新形势、新变化、新挑战,践行“铁路先行、铁警先动”的责任担当和职责使命。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迫切需求

人民警察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初心和使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旅客群众对美好出行、铁路公安的治安管理、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都提出了许多新期待、新要求。加强铁路治安治理,保障旅客群众出行便捷舒适、安全愉悦,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需要具有重要作用。

(四)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以上海为例,上海处管辖范围跨越上海、江苏两地,处于长三角区域的核心位置。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铁路作为连接长三角地区城市间的重要纽带,具有交通疏散、旅游集散、物资流转、商业贸易等多种功能,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引擎。加强铁路治安治理,切实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铁路辖区社会稳定工作,对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上海处铁路治安治理能力存在的短板

(一)警务效能还未最大化发挥

鉴于警力不足与承担任务量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上海处通过优化勤务模式,在客站所推行网格警务模式,将“四班”改为“大三班”,建立“全科医生搭配专科医生”递进执法模式;整合63 个线路警务室为28个警务区,将驻站守点勤务模式改为分片包干、驻站轮勤勤务模式;站场由“三班”改为“日勤值班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紧张的压力。但客站所实行“大三班”,警力平铺使用,职能单一,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警务效能。

(二)智慧公安建设比较薄弱

按照铁路公安局“三化建设”战略部署,上海处完成指挥中心、情报中心新建改造;建成人像比对分中心,在大客站所和乘警支队建设7 个情报分中心;在上海铁路公安局统筹下,建设虹桥站智能安防系统、乘警支队智慧乘务系统。虽然上海处智慧公安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但与地方公安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情指勤”一体化功能未发挥;人脸识别、电子围栏等还未广泛运用,“智慧安防系统”还未在全处多点开花;建用脱节,“向数据要效能”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内部资源整合还不到位

铁路治安治理是铁路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职责,并非彼此割裂、各自为战,而是相互协调,有机统一。但从实际工作看,部分铁路相关单位没有认识到自身在铁路治安治理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参与程度不深。为提高协作联动能力,上海处扎实推进“驻站警务站”和“矛盾调处站”建设,管内建成“两站”12 处、在建2 处,主业单位建设覆盖率达87.5%,但“两站”作用发挥不明显,公安机关唱“独角戏”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削弱了整体治安治理合力。

(四)风险隐患管理不够有力

当前,各类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错综复杂,且具有连续、藏匿、潜伏的特点,虽然我处定期组织力量深入管内站、车、线开展消防、涉恐、安检等隐患排查,特别是在大型活动前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了一定时期内处于受控状态,但传统铁路治理方式存在如下不足:(1)底数不清,不能全面准确及时掌握铁路内部单位;(2)动态不明,沿线两侧人员动态,铁路货场每天进出人员、车辆动态不明确;(3)风险难以察觉,一旦出现风险隐患还不能做到即时察觉等问题,导致预警防控不够到位,信息滞后情况时有发生,重点人员漏管失控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提升铁路治安治理能力的思考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铁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1]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深化科技应用,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提升铁路治安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牢牢掌握驾驭铁路治安大局的主动权。

(一)发扬“枫桥经验”,推进多元共治,凝聚铁路治安治理的“最大合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铁路协同治理模式,形成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一是多元采集,破解底数不清问题。探索建立“分布式”情报收集模式,将“两站”、商业网点、企业保卫部门等建设成为治安信息收集点,将政治可靠的工作人员发展成为信息收集员,激活“末梢神经”。运用“互联网+”思维,配齐派出所前端管理、互联网终端App应用等软硬件设备,让巡逻检查、隐患发现、问题整改留有工作轨迹,实时流转信息,让数据多跑腿,为基础管控、侦查破案、综合治理提供“源头活水”,有效破解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人财物大流动造成的治安要素底数不清问题。二是路地共融,破解动态不明问题。充分运用铁路公安机关“改革红利”,探索建立路地区域工作一体化格局。以深入推进铁路外部环境整治为契机,与地方综治部门、护路组织和公安机关充分协商对接、工作深度融合,突出铁路公安在维护地方安全稳定中的特殊作用,与地方共建“枫桥式”治理新模式,实现重大警情信息的实时互通和情报资源的即时共享。引导群防群治力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从源头上解决风险隐患感知不敏锐,预测不够、预警不足、预防不力等突出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三是警民互通,破解响应不畅问题。建设“警民联络站”“警官调解室”,建立警情回访评议机制等,开展大走访活动,在平安小区建设中邀请群众商议铁路警务,发动“义警”、保安员、网格成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铁路安全治理,协助民警开展安全宣传、信息收集、站区巡逻和隐患排查等工作,与公安专业力量协作联动,打造“平安共同体”,创建人民满意的公安机关。四是畅通渠道,破解服务不佳问题。立足铁路实际,挂牌“党员先锋示范岗”、增配硬件设施等,探索推广更多便民利民政策措施,畅通民意渠道,做到疏堵点、解难点,让服务更加顺畅高效。持续深化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发挥沪铁公安媒体工作站、分站的“矩阵效能”,注重正面宣传,及时处置涉警舆情,利用“网上答疑”“一键反馈”等方式,与旅客群众在线互动,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最大限度地获得群众理解和信任,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坚持改革驱动,实现提档升级,打造铁路治安治理的“最优警务”

以公安改革为契机,加强智慧公安建设,全面推动铁路安保提档升级,努力实现铁路安全全面受控。一是勤务主导防控警务。扎实推进“两队一室”勤务改革,重新整合派出所机构设置,设立综合指挥室、值勤警务队、打击办案队;辖区线路特别长的派出所设立“三队一室”,即增设线路警务队,实行定岗定人定责,最大限度打破传统值勤警务队轮班勤务模式,实行日勤值班制,提升基层综合指挥、面上巡防、打击办案专业化水平,推动警务流程再造,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二是科技主导智慧警务。完善车站智能安防系统,逐步将站车视频监控、4G执法记录仪接入指挥室,结合域界卡口、视频监控、人车抓拍、热力监测、三维地图、指挥调度等功能,实现自动化比对重点人、精准化管控治安面、可视化指挥接处警,切实提升辖区防控、处置效能。完善智慧乘务系统,运用上车终端签到、交路完结确认、乘务信息采集、巡查信息上传、情报信息流转等功能模块,切实规范乘警勤务标准;依托4G图传、移动警务等信息化设备,实现对列车警务进行可视化、智能化直接指挥调度,提高处置效率,保证处置质量。完善线路智能安防系统,集智能监控指挥、视频入侵自动报警、防攀爬智能报警、语音自动驱离、通信指挥以及物理隔离功能于一体,实现铁路安防从物防为主、被动防控向技防为先、主动预防转变。三是情报主导信息警务。深入辖区,依靠群众,有针对性地选用物建治安信息员,主动及时收集各类前瞻性、深层次、内幕性的情报信息,通过情报信息的采集、运用,及时掌握“高危人”,盯死看牢“重点人”,发现抓获“嫌疑人”。深化治安管控研判,充分发挥公安处情报中心和大客站所、乘警支队7 个情报分中心作用,对突出惯性问题开展定向分析,实现“警力跟着警情走”;依托实名制购票查询系统和“大情报”信息系统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活动轨迹后台分析,实时监控流入、流出各类重点人员,分类推送至基层所队,实现“来能预警、去知动向、全程掌控”。

(三)固化长效机制,落实常态管控,构建铁路治安治理的“最密网络”

紧密依靠路内路外力量,严密阵地防控措施,不断净化站车线治安环境。一是“联勤联动”守住点。坚持警力前置,对进出站口、候车区、售票厅、站前广场等站区重点部位实行网格化布警,灵活采取车巡与步巡、机动巡逻与定点卡控相结合等方式,做到站区“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形成强大震慑。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强力整治站车治安顽症,延续“零点行动”等有效做法,路地联动、警种联合、警企联手,把牢站区阵地。二是“五位一体”管住车。健全客运、车辆、保洁、餐饮、公安“五位一体”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突出“库内始发、中途查堵、终到清查”三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列车“五勤制度”(即“勤巡视、勤检查、勤询问、勤清理、勤宣传”)和以地保车措施,加大对霸座占座、扒阻车门、恶意逃票、酒后滋事等惯性治安问题整治及夜间巡视、安全宣传的工作力度,提高旅客车厢内的“见警率”和“管事率”。三是“立体巡防”控住线。积极协调对接地方党委、政法委,加强铁路沿线高清探头建设,接入线路警务区和派出所,做到监控覆盖率、联网率和路地共享率“三个百分之百”。强化对辖区线路两侧人、地、物、事、网、组织等基本要素管控,充分发动线路民警、辅警和路内外巡防力量,综合采取联合巡逻、错时巡查、视频巡控和区段驻守等方式,切实加大案事件多发的复杂区段、重点部位巡逻频次和守护力度,重点强化薄弱部位的夜间“亮警灯巡逻”,确保线路治安处于受控状态。

(四)紧盯素质建设,增强履职能力,锻造铁路治安治理的“最强队伍”

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铁路治安治理新要求的公安铁军。一是增强破案攻坚能力。案侦工作中,民警要将前期侦查工作做精做细,把握好工作节奏,采取“逐点切入”的工作方法,通过调查走访、赃物固定等措施,大量、充分地占有证据材料,做到知己知彼、精确打击,避免将案侦工作做成“夹生饭”[2]。要加强串并案意识,充分利用系统资源平台上网比对,对手法类似的同类型案件进行串并案侦查,同时组织开展好走访及受害人辨认,最大限度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全面扩大战果。二是增强执法办案能力。试行常态下法制干部派驻大客站,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建立执法办案资格准入机制,采取模拟案件办理、常见案件测试等方式,通过测试的民警才有办案资格;试行案件办理积分制度,根据民警办案数量和质量累计分数,季度、年末根据积分给予相应奖惩,倒逼民警执法水平提升。三是增强信息化应用能力。健全情报信息研判机制,充分利用平台资源,定期发布警情通报、警情分析和警情研判,指导基层科学布警;及时总结提炼技战法,鼓励民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实战效能,实现警务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常态化。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上门等形式,强化移动警务终端应用、蓝信平台及各类情报数据平台的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民警信息化意识,全面提高信息比对,网上作战、信息研判等信息化应用的本领技能[3]。四是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多深入群众生活,多倾听群众心声,多收集民情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民警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的基础上,巧妙运用道德伦理、风俗习惯、现实案例等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和内容说服感化双方,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对矛盾纠纷切不可因为“事小”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要早发现、早解决、早处置、早化解,严防矛盾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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