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节水法规制度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

2021-01-06 18:01河北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处
河北水利 2021年12期
关键词:节水型节约用水定额

河北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处

2021年,河北省水利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以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为抓手,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推动依法节水,健全制度政策,强化载体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高标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突出进展和显著成效。

1.出台节水条例,实现依法节水

2021年5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对河北意义重大,非常必要。

1.1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节水工作。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保障国家水安全。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要把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同北方地区节水紧密结合起来,以水定城、以水定业,注意节约用水,不能一边加大调水、一边随意浪费水。”2021年5月,总书记在河南主持召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进一步强调,“要把节水作为受水区的根本出路”。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节约用水的重要指示批示,王东峰书记多次提出要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工作,为加快制定出台节水条例,健全节水法治提供了重要保障。

1.2 解决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河北是京畿要地,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河北省水资源先天不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1/7,水资源紧缺同时,公众节水意识不强、用水粗放等现象依然存在,节水基础薄弱、内生动力不足、刚性约束不强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虽然我省节水成效显著,但与水安全形势需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制定出台节水条例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1.3 加快推进节约用水法治保障的具体行动

《条例》作为我省首个省级地方性节水法规,明晰了政府及部门责任,要求建立职责明晰、分工协作的节水工作机制;强化了水资源刚性约束,赋予节水评价、计划用水、节水“三同时”等法律地位,确保节水管理有法可依;规范各行业全领域节水,对农业、工业、城镇等各部门,机关、学校、社区等机构单位节水工作均作出要求;突出非常规水利用,明确将再生水、雨水、海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制定激励支持措施,提出加大节水财政投入,实行节水奖励、金融支持、科技支撑等多项激励措施;严格违反节水法律责任,对拒不申报用水计划、超定额用水等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2.高层推动节水,统筹部署工作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高起点规划、高站位谋划、高质量推动,节水工作步入新阶段。

2.1 印发节水实施意见

为深入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推进全社会节水行动,6月10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工业、农业、城镇等重点领域节水提出明确要求,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了重要遵循。

2.2 印发落实条例通知

为做好《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宣传贯彻,8月5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条例》学习宣传,认真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强化监督执法,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节水工作开创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2.3 印发贯彻条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明确责分工,推动重点任务落实,7月1日,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省水利厅印发《贯彻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非常规水利用4项重点任务,对体制机制创新、宣传培训、监督执法作出明确要求,同时逐条对照条款,制定责任分工表,确保《条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全版修订定额,优化节水标尺

为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工业、农业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标准体系,2019年起省水利厅组织对2016年河北省《用水定额》进行修订,2021年12月14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地方标准发布,2022年1月13日实施。新修订的《用水定额》具有3个特点,一是细化了行业分类,方便日常管理。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用水定额》标准细化为19个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方便日常应用和动态管理。二是考虑因素全面,更加符合生产实际。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考虑了小麦播前灌溉用水,制定了“冬小麦+夏季作物”连作灌溉用水定额;在养殖用水定额中考虑了防疫和降温用水,按牲畜不同生长期细化了用水定额;在建筑用水定额中考虑了环境用水,有利于抑制建筑扬尘,保护环境;在工业取水定额中将非常规水纳入取水量计算范围,促进非常规水源利用;首次采取“装配式”用水定额,制定了机关(基本)和机关(附加)用水定额;从严控制高耗水行业用水,将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通过率严格了10%。三是产品数量增加,覆盖范围较广。修订后用水定额共946个产品、1099项、3281个定额,与2016年定额相比,增加幅度分别为70%、45%和150%。修订后的用水定额,覆盖种植业灌溉面积的82%以上,覆盖工业行业用水量的95%以上,覆盖建筑行业用水量的80%以上,覆盖服务行业用水量的90%以上,高于国家提出的80%、80%、50%、80%要求。

4.分解效率指标,实现目标管控

为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建立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我省通过多方法比较、多规划协调、多档级确定、多角度分析的“四多四步走”方式,综合确定各市“十四五”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第一步,“多方法”比较。以统计局提供的经济指标、各市近10年用水量为基础,采用趋势预测法、等比例缩放法、多因素分析法、弹性系数等方法对用水效率指标进行分解,取用不同计算方法的最大耦合性进行核算比较,初步确定各市2025年控制指标。第二步,“多规划”协调。充分借鉴《河北省地表水配置利用规划》成果,综合考虑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结构特点、用水水平等因素,与国土空间规划、雄安新区总体规划、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规划等相协调,通过水量分析法对初步分解结果进行校核,确保各项规划目标任务一致。第三步,“多档级”确定。充分考虑用水水平差异,将各市分为先进、中等偏上、平均、中等偏下、落后水平5个区,确定各分区用水效率下降范围,确保用水水平与目标任务相一致。第四步,“多角度”分析。结合各市经济发展情况,采用反推法和对比法,综合确定各市2025年目标值。通过综合分析计算,“十四五”期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15%和13%,并确定了各市各年度目标,各市按要求分解到县,省、市、县三级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建立。

5.严格计划用水,强化过程监管

我省将计划用水作为节水重要工作予以推动,力求从宏观管理到精细化管控转变,强化过程监管和结果考核,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与水利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省水利厅“地下水压采”、“引江水消纳”、“非常规水利用”等中心工作,充分考虑省政府确定的引江水消纳目标、地下水年度压采任务、再生水利用比例等,从严核定各市年度计划用水指标。二是逐步扩大管理范围。按照水利部要求,将获得取水许可证的农业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印发通知,要求各市按照“一证一计划”原则,科学合理核定农业用水户用水计划。三是提升自动化管理能力。优化河北省计划用水管理系统,实现与取水许可系统和水资源税系统网络互通、数据共享、实时更新,确保及时掌握用水户取水许可和纳税信息,坚决避免无取水许可证申报用水计划情况。四是加强执行情况监管。实行计划用水落实情况季度评估,利用计划用水管理系统,每季度对各市超计划用水量、超计划户数等情况进行统计,向各市下发提醒函,要求认真分析原因,形成整改报告。五是严格结果考核。将计划用水纳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考核,修改完善2021年考核细则,从考“总量”到考“用户”转变,推动用水户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我省的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受到水利部充分肯定,2021年全国节水工作会上,我省作了典型发言。

6.推动载体建设,提升创建质量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是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确定的重要内容,为圆满完成国家任务要求,我省着力采取4项措施予以推动。

一是压实县政府主体责任。要求创建县的县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牵头、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方案进行研究,以政府名义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创建申请。二是全面加强技术培训。协调省委组织部,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河北省干部网络学院培训课程,各县政府分管领导、市水利系统科级干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参加培训,颁发结业证书。三是提高节水型社会创建标准。在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组织专家对标准进一步细化实化,新增评价内容30余项,在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节水意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质量。四是加强工作考核。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纳入河北省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考核,提高市县重视程度。截至2020年底,全省78个县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占全省总数的46.4%,超额完成国家确定40%的目标任务。

7.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模式

我省结合《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出台契机,围绕提升公众节水意识,普及节水法律知识,坚持以分类精准宣传为“点”,以互联网、媒体宣传为“面”,在全省开展节水宣传。

7.1 开展重要节点宣传

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联合长城网,开展“节约用水,从点滴做起”和“河北省节水吉祥物揭晓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颁奖仪式”两项网络直播活动,在线观看量达1030万人次,被水利部评为优秀活动,我厅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7.2 开展点对点宣传

进教材,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农业农村、居民小区、党校、党政机关、工业企业、高校8个群体,将《条例》内容分别编印了8本《节约用水知识读本》,推动各行业各群体节水。进用户,印发各行业各领域职责清单,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用水户面对面座谈,精准解读《条例》,引导用水户依法履行义务。进基层,印制《条例》宣传解读海报和单行本,向各市和省节水办成员单位发放,组织各市在农村、社区、公园等场所张贴宣传。

7.3 开展主流媒体宣传

在河北卫视黄金时段对《条例》进行为期20天的字幕广告公益宣传。联合学习强国河北学习平台,开展《条例》有奖答题活动,全省10万余人参与答题。依托河北新闻网、河北水利网、河北水利微信公众号等,对制作的《条例》海报长图进行广泛宣传。

7.4 结合重点工作宣传

积极与省文明办沟通,将节水有关内容纳入了《河北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印发《“燕赵节水行”之节水文化进校园活动方案》,在全省选树20个“节水示范学校”和20名“节水大使”。开展县域巡礼宣传活动,在河北新闻网开设专题专栏,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典型,截至目前已推广安平、邱县等9个县区。积极向全国节水办报送信息,截至11月底,被采用节水信息250篇,位居全国第二名。

2022年,省水利厅将进一步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节水优先”方针为指导,以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为手段,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为目标,不断完善标准制度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全社会节水水平,有力有效推动节水工作更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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