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临创中“韵”的体会

2021-03-08 00:31吴熙雨
文化学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书者韵律书法作品

吴熙雨

一、字句的“声”与书法的“韵”

(一)“韵”的核心是“声”

1.书文同声

书法是依附于汉字之上的艺术表现,汉字是记录汉语的符号,是形、声、义三者的统一体。对汉字“声”的研究,是训诂学因形、因声、因文求义的基本方法之一。训诂学因声求义、通假转意、声义同源等对文字“声”的研究方法,以及古代的《尔雅》《广韵》等大量音韵学的论著,都说明汉字的核心要素是“声”。古代有书文同源和书文同体之说,其核心是书文同声。书文同声主要体现在字音的“声、韵、调”和书法的艺术表现形式之间存在的某种关系。日本的书法理论泰斗中田勇次郎指出:“每个汉字都带有复杂的声韵,这同书法也有关系,因为被书写的文字都有声韵,那么在书法中自然也相应地具备这种特点。”[1]62汉字的“声”在书法中的表现,除了汉字本身外,也包括词组、句法、文法等的不同表现形式,以及由不同的音高和节律组合在书法艺术上表现出的意义与情志。当然,书法的表现及审美欣赏离不开最基本的汉字的“形”。但汉字的“声”不可忽视,它是隐性的,是可以赋予情感的内在表现。

2.“韵”源于“声”

“韵”的概念最早见于音乐,代表声音中一种和谐的旋律。刘勰在《文心雕龙·声律》中说:“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2]《说文》中本义为和谐悦耳的声音。一方面,从音乐角度看,韵有音律节奏、起伏变化,它能够产生共鸣、回味悠长、弦外之音、虚幻想象等美妙的感觉。即乐耳不异,乐绝续悠,有余意谓之“韵”,它是产生情感的原动力;另一方面,从书法角度讲,“韵”是通过书法的艺术形式所表现出的难以言表的优雅、潇洒、不凡的神采或风度,它是一种感觉,一种有生命律动的、传情达意的、产生共鸣的、心灵交融的异样震颤,甚至是一种艺术升华的超凡感觉。《石鲁学画录》中将“韵”分为韵律、韵格和韵味三部分,均是在说字的声音。周积寅还指出:“精神之气,当以韵律求之。韵律有节奏而生动,韵格有高低而生神,韵味有厚薄而生趣。”[3]节奏有“句”“读”停顿间歇的概念,韵格有平仄押韵的区别,韵味有回声绕梁、回味悠长的感觉。同时提出了“韵”可得生动与神趣的重要观点。

3.书“韵”在“声”

唐代的张怀瓘在《书议》中指出:“夫翰墨及文章至妙者,皆有深意以见其志,览之即了然。……玄妙之意,出于物类之表;幽深之理,伏于杳冥之间;岂常情之所能言,世智之所能测?非有独闻之听,独见之明,不可议无声之音,无形之相。”[4]这里首先将书法的翰墨置于文章之前,突显其书法的重要;其次是在古代书论中第一次将书法比作“无声之音”;最后是一般人难以揣摩到。清代的于令淓在《方石书话》中提出了“韵”分四种,如黄山谷、苏东坡的书法,“皆以气势挟远韵也。韵亦不止一端,有古韵,有逸韵,有余韵。古韵如周秦古器,弃置尘土,经数千年,精光不没,一旦出土,愈拙愈古,几不辨为何时典物。逸韵如深山高士,俱道适往,萧散自如,不受人羁。余韵如‘看花归去马蹄香’‘蝉曳残声过别枝’,岂皆出于有意?到心手相忘,若用力,若不用力,各抒胸怀,妙不自寻”[5]。即“韵”可以表现出恢弘的气势之美,古拙的斑驳之美,山林的隐居之美,细品的回味之美。

(二)书法中“韵”的美学要点

1.线条中的韵律美

我国著名学者陈振濂提出了线条美的三要素:节奏感、立体感和力量感。其中章法与结字的空间节奏、用笔快慢轻重的起伏节奏、干湿变化及空白节奏、气势轻重的方向节奏等,通过熟练的技法和潜意识的动作形成的书法作品,所展现出的书家个性的心理特征及情感的心理节奏变化,即是所说的书法线条中的韵律美。这种书法线条的韵律美与字句所蕴含的节奏和音律是相关和协调一致的。

2.书法艺术的抒情性

“声”是汉字的三要素之一,它通过“音韵”来表现情感。书者则是通过书法特有“韵”的艺术形式展示其主观意念和性情感受,通过其书法作品的视觉效果使欣赏者产生不同的感觉或共鸣的过程,即是一种欣赏美的情感互动的动态节奏感的变化过程。书法依托的是文字,它的情感和神采韵律还体现在书法艺术“神韵”的表现形式和字句构成形声义内容的统一方面。书法的核心是其艺术表现的抒情性,它是通过作品体现出的“韵”来使客体产生心理共鸣。

3.书者的个性特点和风格类型

书者的师承方式和学书路径、人格特点和性格取向以及学识和经历决定了其不同的书法风格类型。其作品所表现的力量感、空间感、节奏感,以及映射出的个人特点和情感各不相同。如果将“韵”的概念理解为书法艺术的最高层次,则书者的作品所表现出“韵”的有无、多少、特色也各不相同。因对古人作品的理解各异,每个人的内心固有的韵律不同,对书法作品的欣赏和创作的“韵”也是千变万化,形态各异。即“韵”无定法,也就是为什么“韵”无法可“说”的一个原因所在。

总之,书法中的“韵”是一个与“声音”相关的抽象和复杂概念,它有深度,有广度;有层次,有内容。它是人体特有的品质在书法作品中的高层次艺术体现。

二、书法“韵”的表现形式

(一)字句内容与书法表现形式的统一

日本的中田勇次郎就指出:“特别是像行书、草书这些不规则、不整齐的书体,在文字所具有的字形之外,音韵和训诂自然也会相应地表现出来,只要看看晋人的尺牍,就能对此有较深的了解。在那些尺牍中,都自然地表现了音韵和训诂两个要素,它们将文字所固有的抑扬、轻重特点,巧妙地再现了出来。”[1]62-63

字句内容与书法表现形式的统一,是古人之“韵”的一个重要方面。古人讲求天然与功夫,是将自然之“韵”与古人个人修养之“韵”的有机结合,才会形成传世书法名作。它要求我们在学习和研究书法的过程中多涉及对中国古代文学的学习,更好地体会古人在碑帖中所表现的“韵”的内容。如宋代苏轼和黄庭坚提倡的多读书去“俗气”。然而苏轼生活在活字印刷发明和应用的时代,大量缺少“气韵”的印刷体字的出现也许是宋代书法衰落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真情与实感的一致

作为天下第一行书王羲之的《兰庭序》和作为天下第二行书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其书法作品有如在文中谱了一曲优美的江南春曲和悲壮的交响乐,再现了书法极致的“韵”,让人产生心旷神怡和悲愤心痛之情。这两部作品具备了实现神韵的几个基本条件:首先,这两位书者都是当时顶级的书法大师,具有高深的书法造诣和熟练的书法技法,通过技法使作品感人;其次,他们是在潜意识和极放松的情况下流露出的真实情感和真心表白;再次,他们也是品格高尚、知识渊博的文人,其作品本身极具文学韵律美,是字句与书法表现的完美统一。同时,这两部作品也反映出“韵”无定法,形式各异的特点,即在浓厚的情感中也表现出极强的书法艺术之美。古则易拙,秀则易媚。《兰庭序》委婉而不张扬,遒美而不艳媚,飘若游云,神韵飞扬,回味无穷。书之疾则难沉,书之徐则难势。《祭侄文稿》用笔疾而沉,险而稳,气势恢宏,其韵铿锵有力,激荡回肠。

真情与实感在书法作品中的体现是个人内心之“韵”的再现,是作品感人的基础。

(三)晋、唐、宋书“韵”的借鉴

晋、唐、宋的书法各有特点,核心是“韵”。故此,有必要就晋唐宋这几个朝代在书法“韵”方面的不同作一简述,以便使读者更好地理解“韵”这一概念。

1.韵无定法

唐代的书法成就得益于尊崇王羲之,取魏晋书“韵”。其特点是由多位书法大家和书法理论家形成的法度来表现其“韵”,创造了众多的不朽杰作,形成了书法“形”和“神”的有机统一。唐楷的“韵”主要表现在笔画和结字方面,以形传神,唐代的继承和实践是成功的,其技法方面也有较多论述。而宋代的“韵”主要体现在各具特色的行书方面,“得意忘形”,他们在书法“韵”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方面也同样辉煌。

2.韵在身外

以苏轼为首的宋四家仍追寻魏晋书法的“韵”,只是他们更强调表现个性的书“韵”。魏晋时期讲求道法自然,个性特点讲求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书法提倡功夫与天赋。宋代的苏轼和黄庭坚则更强调多读书以感受“韵”,多读碑帖以体会古人的“韵”,以游艺趣味来表现书法的“韵”。文学的修养必然会对字的理解、文法的掌握、音韵的熟悉等在书法学习和创作中有所帮助,但大量接触和阅读古代墨迹应是对书法“韵”产生直接正向感觉和感悟的必由之路。

3.韵不可言

魏晋书法家大都有着明晰的师承路线,宋四家则是以自悟为主。宋四家中除书法天才米芾外,其余几乎都是文学家、诗人,他们精通音律、推崇学问、品评书家,也许无师的他们是在博才与文学中获得书法“气韵”灵感吧。与此相反,贞观元年(627),唐太宗亲自在弘文馆组织书法班三期,学员都是名门俊才,教材均是内府所藏钟繇、王羲之等历代真迹,并由虞世南、欧阳询亲教楷法。遗憾的是无一成名,最后不得不终止。究其原因,名帖真迹临仿下加之名师指导,不能不说可以学到真正的书法技法,而缺失的可能就是不能学、无法言传的书“韵”吧。

南朝齐书法家王僧虔在《书赋》中论书中提到了“韵”的一个比喻:“将蒨文篚缛,托韵笙簧。”[6]是说书法具有“笙”“簧”这类乐器产生美妙音乐旋律的功能。由此想到宋代词坛改革家大文豪苏轼,将缠绵的抒情吟唱宋词改造成了激昂的感怀诵咏,这其中替代乐器乐谱的高低疾徐旋律的节奏感朗诵,是否由苏轼那带有“韵”的书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和传播作用,我们不得而知。

三、书法“韵”对我们的启示

书法中的“韵”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它具有无法、无意、无求、无说等特点。但其书法字句内容中的“声”是其重要方面,以“声”为主线可以让书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书法中的“韵”。

无论是西汉的杨雄在《法言》中提出的:“言,心声也;书,心画也。”[7]还是蔡邕《笔论》中的“书者,散也”,以及刘熙载《艺概》中的“书者,如也”,还有古人提出的“书者,舒也”等论述。其实质都是说书法要抒发“心声”,其过程是“心声”形成诗文,再通过心手相应,以书法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在研究书法中的“韵”时要重视、体味和研究其字句中的“声”,以达到字句内容与书法表现的和谐统一。我们应从古代碑帖和现当代书法作品的内容、字形和章法中去感受和体味这些声音要素,只有通过代表声音的汉字形体,“读”出其所表现的节奏、强弱等隐性的“声音”来,才能更好地把握其书法“韵”的艺术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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