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涛:做好企业发展的护航人

2021-03-08 02:29方菲王志平
方圆 2021年4期
关键词:于洪区检察院检察

方菲 王志平

隆冬时节的沈阳,日间气温低至零下二十余摄氏度,突发的疫情,让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晓涛身上的担子也更重了。战疫行动和检察工作,成为他心里最惦记的两件事情。

为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刘晓涛从院里抽调出40名干警,奔赴街道协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在凛冽的寒风中,穿着防护服的干警一站就是四五个小时,双手双脚早已冻得不听使唤。有时候需要入户进行检测,由于防护服的密闭性很强,进入屋内大家浑身是汗,衣服湿乎乎的贴在身上,哈气在呼出的面罩上也会凝成水珠。如果这个时候再走出屋外,寒风一吹,湿乎乎的身体瞬间透心凉,而且面罩上的水珠也会迅速结成冰,遮挡住自己的视线。

每次看到精疲力竭而归的干警们,刘晓涛都会感到一阵阵心疼,不断向他们嘘寒问暖,还会叮嘱他们要好好休息。

以上只是于洪检察融入区域工作的一段印记。2020年10月14日,当于洪区检察院的名字出现在“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名单里时,刘晓涛对着全院干警轻轻地说了一句:“好的,辛苦了。”虽然只有简单的一句话,但刘晓涛深知这些年开展检察工作的不易,他和每位干警都付出了许多努力。尤其是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于洪区检察院也练就了一些真本领。

探索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

《方圆》:据不完全统计,于洪区辖区内现有中小企业2000余家,不少企业处于小而散的发展状态,在你看来,这些企业防御风险能力比较弱的地方有哪些?

刘晓涛:随着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力度的不断加大,于洪区融入沈阳经济圈的步伐也不断加快。区域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给检察事业发展带来了良好契机,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从企业发展的成长过程来看,区域内仍有一部分中小型企业处于粗放型发展状态,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缺少法律自我约束能力,比如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时有发生;在外部的经营活动中,一些企业制定的商业合同存在法律漏洞,遭受损失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方圆》:据了解,于洪区检察院经常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使驻区企业法律意识增强,遇到问题积极寻求检察院的帮助,请你举个事例来说明一下?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晓涛。(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刘晓涛:有这样一件事情。2019年末,我们受理了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案件。被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是于洪区的知名民营企业,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在经营中发现,有人冒用自己的商标对外销售产品,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我们经审查认为,案件缺乏关键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并由承办检察官随时跟进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但当时受疫情影响,案件的关键证人在外地,取证非常困难。

2020年首个检察长信访接待日里,这家民营企业负责人气冲冲要检察院“给个说法”。在接访的过程中,我详细地把案件情况向这名企业负责人做了解释,得到了企业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离开的时候紧紧地拉着我的手,连声说“感谢”!后期我们与公安机关配合借助远程视频的方式,调取并固定了案件关键证据,确保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企业能够主动向我们反映问题,说明他们对我们的工作是信赖和认可的,而我们对他们的烦心事、操心事也要及时做出回应,通过了解司法办案程序,让他们从心底感觉踏实,知道检察院能够帮到他们,这样不仅在我们与企业之间搭建起一座互动沟通的桥梁,也能让我们不断发现工作中的不足,积极去改进。

《方圆》:在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方面,于洪区检察院进行了哪些探索?

刘晓涛:于洪区辖区内的中小企业约占沈阳市中小企业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在沈阳市经济圈的发展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在抓精准服务、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我们基本形成了涉企“挂案”清理、办案“绿色通道”、积极追赃挽损、送达检察建议、一案一回访等措施,形成案前、案中、案后全流程“闭环式”的工作模式。

我们还深入产业园区、民营企业和生产一线,通过深入沟通,我们也能更有效的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企业及时堵塞制度、管理和决策等环节的漏洞和风险,也为一些有困难的企业出具了全面的“法律体检”报告,为他们量身定制了“康复套餐”。

在保障区域经济发展中提升检察贡献度

《方圆》:在于洪区检察院办理的民营企业案件中,有没有你印象比较深刻的案子?

刘晓涛:我们曾组织过专题调研,对2018年以来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半年左右的时间,有7件涉及驻区一家知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案子,都是犯罪嫌疑人利用企业在商品退换货、商品防损、物流流通等环节的管理漏洞,实施了诈骗、盗窃犯罪等犯罪行为,我们结合办案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并同区营商局到企业送达检察建议帮助企业规范管理。

在一些电商类互联网企业经营过程中,商家或消费者遭遇诈骗屡见不鲜。在一些案件里,犯罪嫌疑人通過非法手段获取消费者的订单信息后,冒充商家谎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承诺退款或补偿,套取网络收款账号,给消费者发送付款二维码或链接,诈骗消费者钱款。有的犯罪嫌疑人冒充电商平台员工或者声称为平台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向商家谎称可以帮忙获取平台推广或是可以减轻公司对商家的处罚,以此诈骗商家钱款。

随着互联网的极大普及和电子商务技术的成熟,一些犯罪分子乘虚而入,利用人们在购物时的疏漏实施犯罪活动,甚至还出现了一些新型网络犯罪案件。比如通过刷信誉拿佣金、制作钓鱼网站,以提供贷款需要先期支付一定服务费为由实施诈骗等,已然形成了一种黑色产业链条。

面对这些案件,我们在办案中要做足功课,甚至是需要走到犯罪发生的最前端。我们也需要深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做好预防工作。

《方圆》: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于洪区检察院提出了哪些有效的办案机制?

刘晓涛: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问题,我们聚焦协作机制,建立起了“点”“线”“面”相结合的检企沟通机制,及时回应企业需求。

在“点”的方面,我们对于涉案民营企业,要做好保护、预防还有普法的宣教。对于“线”性工作来说,我们将本区域内行业进行分类,分成了运输行业,物流行业,超市行业,还有一些相应行业。我们还利用行业媒介、平台,将他们组织起来,每季度召开一次面对不同行业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形式多种多样。有时候我们去行业协会,有时候进入企业或者将他们召集到本院。在“面”的方面。我们通过于洪区工商联,发挥区工商联组织协调作用,联动将区域内所有行业的法律需求整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定期宣讲一些法律知识。比如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增强企业遭受不法侵害时的应对能力等。

特别是随着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为企业解决招工困难和防疫物资短缺的问题成为了重点。针对此,我们建立了服务于洪物流协会微信群,推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手册》,为企业送上法治贴心“大礼包”,尽力做好企业发展的“护航人”。

《方圆》:有没有一些典型案例来具体谈一谈?

刘晓涛:2019年我们办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在偵查环节我们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多个银行账户,并建议补充赃款去向等多项证据材料。后来我们经审查认为存在退赃可能,第一时间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告知退赃对量刑的重要影响,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退赃,返还被害企业130余万元。通过积极帮助企业追赃挽损,检察机关在有效打击涉企犯罪的同时,注重评估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可执行性,尽可能减少企业损失。这个案子的办理过程也为我们以后的办案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还有一起案件发生在2020年4月,在审查起诉一起故意伤害案时,我们注意到犯罪嫌疑人是一位民营企业负责人,因其在押导致企业经营受到影响。考虑到嫌疑人和被害人为邻里关系后,为了既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民营企业的损失,我们多次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沟通,促成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并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取得了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的积极效果。通过这起案件,我认为我们准确把握了涉企案件司法政策的界限,将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贯穿办案的全过程。

不断探求进步空间

《方圆》:据介绍,于洪区检察院设立了案件回访制度,你认为这项制度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中是否有效果?

刘晓涛:为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于洪区检察院建立了涉民营企业案件回访制度,安排专人对涉案企业进行回访,了解案件办理效果,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的意见建议。

2020年8月,我们组织检察官到那家被假冒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了回访。我们与企业负责人开展了座谈,详细了解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和当前企业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并为企业送上《民法典》和检察工作宣传资料,努力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于洪区检察院会继续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全力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为于洪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保障。

《方圆》:于洪区检察院成为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能够获得这项荣誉是不是挺难的,为此都做了哪些工作?

刘晓涛:于洪区检察院从默默无闻到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是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三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于洪发展大局,秉持“做有情怀有作为检察院”的信念,坚定“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一年一个工作主题,转理念、破瓶颈、强弱项、补短板,全体于洪检察干警一步一个脚印接续奋斗,以“三个自觉”书写出于洪检察的担当作为。

2018我们的工作主题是基础建设年、2019的工作主题是巩固提升年、2020年的工作主题是质效优化年,这三年我们也踏踏实实的在做每一项工作。

《方圆》:目前你对院里的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刘晓涛:我从事检察工作已经有28年的时间了,我觉得办案要用心,要有一颗追求公平正义之心,每一件案子在办理的时候要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效果好。我也不断引导全院干警树立“做有情怀有作为检察院”的执法理念来指导我们的各项检察工作。情怀和作为是相辅相成的,单有情怀,没有能力不行,单有能力,缺乏情怀,执法就是硬邦邦的、机械和教条的。我们要求干警带着感情执法,通过执法办案体现“检察温度”,通过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虽说基层院每年办理的90%案件都是小案件,但是人民利益无小事。我们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对命案受害家庭的司法救助,对不捕不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这些都体现了我们在检察环节的执法情怀和温暖。我们立足于洪地处城郊的区位特点,把守护于洪“绿水青山”作为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我们也会要求每位干警在每项检察工作中都做到极致,把工作、职责落到实处。比如说近年来深化检察官业绩考核、公益诉讼检察从“稳妥积极”到“积极稳妥”理念的转变等,这些都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既要有所创新,也要做到极致。

《方圆》:一年一度春草绿。春天来了,万象更新,于洪区检察院有什么新举措,新目标?

刘晓涛:基层检察院的发展关键在于“人”,需要理念的引领,因此我们提出2021年是于洪检察“政治建设提升年”,通过强化政治建设,真正推动从根本上解决一批检察工作、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我们会从零开始,在工作中,坚持“大局观、人民观、服务观”,把各项工作做得极致,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于洪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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