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孙吴:三项举措严防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违法参加选举

2021-03-08 02:29王庆学
方圆 2021年4期
关键词:政治权利基层组织罪犯

王庆学

近日,黑龙江省孙吴县检察院开展剥夺政治权利专项监督检察,采取召开联席会议、联动配合摸清底数和突出重点等举措,对各乡镇派出所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工作监督检察,严防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违法参加选举。

召开联席会议,联动配合摸底数。为确保专项监督检察工作实效,积极商请县政法委召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违法参加选举和违法进入村两委(社区)班子。要求县公安局所属各乡镇派出所严格排查辖区重点人口,规范宣告内容,落实包保责任,司法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信息共享,摸清底数。通过摸排全县共有13名剥夺政治权利人员。

突出检察重点,专项监督全覆盖。该院工作中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看是否向罪犯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宣布其犯罪事实、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及罪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重点查是否有相关档案材料,重点防范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参加基层选举等工作。经检查,腰屯乡、群山乡派出所档案管理规范,监管工作到位。对现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辰清、清溪等乡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新修改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涉及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机关以及执行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整合,印制通俗易懂宣传材料,面对面进行普法宣传,答疑解惑。

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针对调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向罪犯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宣布其犯罪事实、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规定的进行口头建议,对2人存在漏管隐患的进行督促整改。要求公安局要切實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督促各派出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基层组织的沟通联系,严防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混入选民名单、违法参选甚至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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