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生猪屠宰检疫现状的思考及建议

2021-08-08 04:26勾杰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555200
兽医导刊 2021年13期
关键词:驻场屠宰检疫

勾杰/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555200

1 存在问题

1.1 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自2013 年12 月生猪屠宰监管职能从商务部划转到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的实际监管工作就依次层层下放,最后落在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的官方兽医,官方兽医在从事具体屠宰检疫工作的同时,还要一并担负起屠宰监管的职责。从全国范围看,除少部分屠宰企业是国营以外,大部分都是招商引资的私有企业,本因作为生猪屠宰活动的责任主体承担起保障生猪产品安全的义务和责任,但是部分屠宰企业在有官方兽医人员入驻的情况下,混淆了生猪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的本质,将两者混为一谈。更有甚者,部分企业在日常屠宰活动的管理上,不加强内部从业人员的管理,反而依托于驻场官方兽医的日常监管,给生猪屠宰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阻碍,更不利于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开展。

1.2 各监管环节配合不够生猪屠宰检疫作为生猪产品流入市场的最后一个关卡,同时也是整个保障生猪食品安全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其上有各批次生猪来源地的产地检疫的监管环节,下有来自于市场监管部门日常检查环节。其中这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懈怠,都会给生猪屠宰检疫环节带来莫大的压力。一方面各地乡镇的畜牧兽医部门和乡村兽医作为动物疫病预防的第一线,肩负着动物产地检疫重大使命,本应该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做好相关工作。然而近几年由于基层一线兽医人员除本身业务工作外,还需承担政府的其他工作,同时基层具体从事兽医工作的人员处于青黄不接,专业人员流失严重的情况,更有甚者,某些阶段业务工作处于停摆状态,导致本该严格执行的产地检疫工作,大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导致产地检疫不规范,给接下来的屠宰检疫和监管增加了许多困难。另一方面,生猪屠宰需要市场监管检查反馈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的结果,同时也需要市场监管配合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如果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屠宰检疫能力和肉品品质检验能力就得不到来自市场的反馈,得不到提升,从而严重阻碍了生猪屠宰检疫和监管的发展的脚步。

1.3 检疫队伍的建设力度太弱由于生猪屠宰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生猪屠宰检疫人员必须实行轮班制,且需根据屠宰量派驻相匹配数量的驻场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这就要求每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至少需要派驻4 名以上的官方兽医轮班开展屠宰检疫工作。然而实际情况是,在少数地区,派驻的官方兽医数量仍然达不到要求,且具体从事屠宰检疫工作的官方兽医更是少之又少。虽然农业农村部在2019 年上半年开展落实“两项制度”百日行动,仍然是治标不治本,诸如检疫人员做不到专职专干,除检疫工作外,还需承担其他非业务工作;检疫队伍人员流动性太大,不能长期的保证检疫力量等问题依然严重存在,极大的影响着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严格的执行和开展。同时,因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比上不占优势,而从事驻场的官方兽医参与职称评比更是渺茫,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驻场官方兽医甚至从事监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大部分人在有选择的情况下,不愿从事驻场甚至监管工作,这无疑给检疫工作提出了更加严峻的考验。

1.4 检疫手段和检疫设施设备太过落后虽然因为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在屠宰环节增加了非洲猪瘟病毒的监测,且该检测直接由屠宰企业负责。但是在日常其它疾病的检疫过程中,绝大多数的检疫人员还是依靠感官的检查,凭借着经验做出检疫结果的判定。然而动物的疫病也是随着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这对检疫人员的检疫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难题,当生猪感染了某些病毒却没有体现临床症状,甚至在同步检疫的过程中也没有明显的异常的时候,就极大影响了检疫人员对检疫结果的判定,为后续的随缘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2 建议和措施

2.1 从政府层面督促屠宰企业明确自身主体责任,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抽查的监管体系,对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甚至不服从监管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甚至吊销生产资格直至取缔。只有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督查检查和加大惩处力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履行主体责任的问题,从而扫除生猪产品安全体系建设中的一大障碍。

2.2 建立高效的监管链明确各个监管环节主体部门的责任,要求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细心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常态开展市场巡查工作;同时借助联合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加以惩处,扎实堵住监管漏洞,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2.3 加大检疫队伍建设各地应根据屠宰企业屠宰规模的不同,派驻与之相匹配的官方兽医轮班开展驻场检疫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实行轮岗制度,以保障官方兽医的身心健康和应对日益复杂的政企关系。同时应该加强对官方兽医的理论知识的培训和自身素质的强化,在职称晋升上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驻场官方兽医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社会资源,开发研究快速检测动物疫病的方法和技术,为生猪屠宰检疫在技术上的改革创新贡献力量。

3 结语

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工作,能够确保流入市场的生猪制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肉食品安全。正因如此,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结合调研实际,协同政府有关各部门制定规范可行的监管措施和建立高效的监管体系,并加大执行力度;着重监督促进屠宰企业履行生猪屠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检疫监管队伍和相应考核奖励晋升机制,保障检疫监管工作高效运行;加强检疫知识理论培训和检疫方法更新换代,以适应高速发展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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