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信息消费馆发展洞察

2021-08-15 08:00王秋野樊抗抗
互联网天地 2021年7期
关键词:升级消费信息

□ 文 王秋野 樊抗抗

0 引言

中央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要积极扩大有效需求,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加快5G、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随着消费的经济带动作用凸显,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受到高度重视。5G+信息消费馆作为最新信息技术的创新载体,汇聚众多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能够有效推动信息与消费深度融合,亦兼具带动新基建投资功能。

1 5G+信息消费馆正处于建设发展黄金期

信息消费是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爆发的关键时期。随着消费逐步升级,近6年来我国消费对GDP同比的拉动率持续高于投资、净出口和政府支出,消费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但也要看到,我国消费增速在放缓,传统消费暴露出的增长乏力、新兴热点缺乏、产业结构亟待优化等问题不容忽视。与此同时,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新月异,电子商务、新零售等新兴消费模式频现,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我国于2013年、2017年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信息消费,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信息消费已经成为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新兴消费领域。

5G+信息消费馆建设是实体商业转型升级的现实所需。近5年来,我国实体商场客流量环比增长总体呈下降趋势,商家的运营管理成本提高,利润不断滑落,实业失去了技术更新改造的动力和资源。部分传统商业体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产品定位不明确、运营管理模式不灵活,正处于信息化转型升级阶段。与此同时,纯互联网电子商务模式已趋成熟,平台加物流的发展速度放缓,线上红利进入瓶颈期,规模效应的背面就是服务体验的短板。线上商业正在积极寻找突破口,升级线下体验场所正是探索的方向之一。线下实体商业谋求数字信息化转型出口,线上电子商务向实体商业下沉,在此风云变幻的时代背景下5G+信息消费馆应运而生。

5G+信息消费馆建设是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重要支撑。5G+信息消费馆整合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的优势,以智能场馆设施为纽带,集中展示销售最新产品及服务,培育各类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消费新业态,丰富消费体验,打造消费新亮点,刺激消费需求。当前5G+信息消费馆建设工作受到工信部及各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试点,头部企业积极响应。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的京东超级体验店在重庆开业,其沉浸式体验模式旨在解决消费者缺乏行业产品体验环境的痛点,在普及高端商品及行业新品的同时激发潜在消费;苏宁旨在打造智慧零售的场景体验店为消费者营造多元化、科技化、生活化的体验空间,意在实现集消费场景深化与消费升级于一体的组合模式。5G+信息消费馆的建设正是推动消费升级的长远考虑。

2 5G+信息消费馆具有拉动经济与新基建双重属性

5 G+信息消费馆打通线上线下消费壁垒。当前消费者对于消费场景和社交场景均提出了新需求,同时新科技与产品需要体验来展示和传递。5G+信息消费馆将线上线下消费有机结合,打破线上线下单边发展的局面,有助于引导新的消费模式。5G+信息消费馆与各类信息消费平台融合将带来强大引流效果,其统一的智能化运维管理平台将实现有线、无线网络设备、关键链路等统一的监控管理,以及跨区域、跨产业的消费融合。

5G+信息消费馆承载前沿数字信息科技。5G+信息消费馆作为支撑经济社会协调共享发展的信息数字化基础设施,具有鲜明的科技导向和乘数效应。馆内产品和服务类型囊括新型信息消费产品、数字内容、新零售类、智能家居类、娱乐文体类、医疗教育类。5G+信息消费馆可以充分结合利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各类信息技术和新零售等新模式,提供自助咨询、室内导航、智能可视化导购、智能泊车寻车、无感支付、配送到家等便捷服务;构建智能设备的无障碍化工作环境,引导消费者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的体验式消费;利用科技化场景实现人与人、人与商品、商品与商品的强互动和强体验,鼓励打造人格化IP,围绕目标用户需求进行体验迭代。

5G+信息消费馆兼具拉动消费与投资的双重作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同时冲击了经济的供给与需求,其对需求的影响尤胜对供给的影响。一方面,随着分级分区的复工复产,疫情期间被抑制、冻结的消费将逐步释放,5G+信息消费馆将引流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使得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消费潜力得以释放。另一方面,新基建在重大公共危机前,体现了强大的抗冲击能力,稳定支撑产业向好发展的同时有效保障居民工作生活,已成为经济发展中最抗压、最具产业支撑能力的“定盘星”。具有新基建属性的5G+信息消费馆建设将有效拉动项目投资,为实体经济赋能。

3 5G+信息消费馆建设发展的建议

一是完善5 G+信息消费馆专项政策,鼓励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建议出台扶持5G+信息消费馆发展的指导性政策文件,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实施吸引企业入驻、资本落地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加强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结合5G+信息消费馆所在地特色,利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手段,集中展示销售信息消费产品服务,推广无感支付、无线支付等新型支付,将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普及应用。

二是重视5G+信息消费馆上下游协同带动作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孵化建设跨区域、跨领域的云平台,推动供应链统筹布局、融合发展。以5G+信息消费馆为载体,开展信息消费信息技能培训,通过体验式培训向消费者普及信息应用、风险甄别、移动支付、电子商务等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的获得感及参与感。依托5G+信息消费馆,组织开展基于体验消费的高峰论坛,深化推进相关领域主题常态化沙龙活动。充分发挥多媒体、多渠道的作用,不断拓展、完善宣传手段,丰富信息消费体验,培养信息消费习惯,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三是加速形成高质量供给结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开发前瞻性强、市场前景好的新型信息消费产品,积极推进5G+信息消费馆与业态的创新融合,形成多渠道、全方位支持信息消费发展的产业支撑运行体系。在提升研发、生产、营销流通等单个环节智能化、数字化水平的基础上,鼓励骨干企业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重构馆内消费各个环节,实现消费全流程的智能化,推动信息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以期实现万物互联的终极目标。

四是培育壮大新型消费,逐步优化信息消费环境。鼓励有关企业联合第三方研究机构和开展信息消费热点课题研究和技能提升培训,及时跟踪行业发展新应用新产品,普及信息消费认识,提高消费者网络安全意识,营造“愿消费、敢消费”的发展环境。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信息消费治理及执法手段,推进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的电商实名制认证,减少新型商务业态下的刷单、网络欺骗等行为。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信息消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研,加大对恶意诋毁、干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完善市场竞争规范,明确竞争行为的判定依据执法机制,保证消费者维权通道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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