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发育迟滞性侵犯和刑事犯罪特点的法学分析

2021-08-18 02:14姚绍敏张振兰王小敏王学义王岚
河北医药 2021年15期
关键词:鉴定人司法鉴定精神疾病

姚绍敏 张振兰 王小敏 王学义 王岚

精神发育迟滞是以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为显著临床特征的精神障碍,多在中枢神经系统发育成熟(18岁)前起病[1]。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实践中,精神发育迟滞的排序仅次于精神分裂症[2,3],成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主要群体。并且男女不同所涉及的案件有明显差异[4],本研究对2001至2020年司法鉴定案例中1 285例精神发育迟滞案例的人口学资料、案件类型、诊断、法律能力评定进行回顾性分析。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选择2001至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案例为研究对象。入组标准:公检法司合法委托机构委托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案例;医学诊断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或《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10版中精神发育迟滞的诊断标准;由3名以上具有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人做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过程符合鉴定程序,鉴定案例资料完整可靠,鉴定资料归档。

1.2 方法 本研究为回顾性调查研究,对1 285例精神发育迟滞鉴定案件的资料进行详细收集,包括一般人口学资料(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态、民族及职业)、案件类型、诊断、法律能力评定结果。法律能力评定:依据《法医精神病学》、《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2-2011、SF/Z JD0104002-2016)》、《精神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指南SF/T 0071-2020》、《精神障碍者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4-2018》等作出相应的法律能力评定,如刑事责任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

2 结果

2.1 人口学特征 1 285例精神发育迟滞案例,其中男429例(33.4%),女856例(66.6%),男女构成比为2∶1。见表1。

表1 一般人口学特征

表2 精神发育迟滞严重程度与案件类型的性别差异 例(%)

表3 精神发育迟滞的严重程度与各类刑事案件的关系 例(%)

表4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不同性别案情类别比较 例(%)

2.4 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危险因素分析 以性防卫能力为因变量,完全=1,削弱=2,无=3,以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态、年龄、是否未成年人、职业、疾病严重程度为自变量,采用多元Logistics回归分析,采用逐步向后去除的步进法,结果显示,已婚(相对于离异或丧偶,OR=2.799,P=0.014)、31~40岁(相对于≥41岁,OR=3.205,P=0.009)、未成年人(OR=4.070,P=0.019)、农民(OR=2.667,P=0.004)、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相对轻度,OR=23.255,P<0.001)是无性防卫能力的危险因素;而已婚(相对于离异或丧偶,OR=4.946,P<0.001)、≤30岁(相对于≥41岁OR=3.534,P=0.001)、31~40岁(OR=4.098,P<0.001)、农民(OR=4.404,P<0.001)是性防卫能力削弱的危险因素。见表5。

表5 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危险因素多元Logistics 回归分析

表6 各种法律能力与不同程度精神发育迟滞的关系 例(%)

3 讨论

精神发育迟滞是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中最常见的疾病之一,本研究结果显示,精神发育迟滞的被鉴定人群特点以女性居多,汉族、青壮年、文盲与小学文化、农民无业未婚为主。

本研究显示,不同性别间案件类型分布不同,女性以被害人(主要是被强奸)案件为多,男性以刑事犯罪案件为主。被害人案例比例高与精神发育迟滞疾病特点密切相关,其主要表现为智力低下及社会适应困难,在社会活动中处于弱势,容易受到不法分子伤害,这部分人群由于接受的教育能力低,以文盲及小学为绝大多数,认知能力低下,交流沟通困难,对是非的分析判断能力不足,尤其女性精神发育迟滞者更易受到性侵害,受到性侵害时往往无法做出有效的防御,遭到性侵害后常不会主动报案或告知亲属[5],个别被鉴定人甚至会受到多次性侵害,部分被鉴定人是在怀孕后生理周期有变化或体型改变后被家人发现后报案。

本研究提示在女性被害人的案件中,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者比例较高(共94.6%),这可能是由于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较重度者有一定的社交活动能力,能参与部分外出活动,增加了被性侵的风险[6]。本研究提示,精神发育迟滞程度越重,性防卫能力削弱或丧失越明显,刘玉局等[7]研究发现,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者智商在50~59分组评定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者的比例高于60~69分组。除此之外,还要考虑被鉴定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社会功能水平[8],以及对性行为性质及后果的认知,同一级别的精神发育迟滞她们的社会功能及认知水平也是不同的。个别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者对非婚性行为有较好的认知,能够分辨那些行为是合法的那些行为是非法的,也能够正确判断月经生理期和妊娠等常识,虽然智力不及常人但分辨是非的能力存在,同时也具有一定的获益心理或其他原因。本研究多元Logistics回归分析提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危险因素,包括已婚、中年、未成年人、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总之,精神发育迟滞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时应关注疾病严重程度、案件特征、社会功能水平[9]以及既往就诊情况[10]综合评定。

精神发育迟滞患者作为特殊弱势群体容易成为性侵害的对象[11],本研究显示,未成年的被害人案件中均为女性,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义务,做好监护管理[12];对于这部分人群生活中给予关心爱护,加强性知识及自身安全的教育,提高她们自身的性自我防卫能力。国外研究显示,仅四分之一智力低下者曾就诊于精神卫生机构,国内研究显示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精神发育迟滞患者既往有临床诊断的比例仅9.6%[13],此类人群的就诊率、干预率均较低,因此需要居委会、村委会、社区等社会团体关注这部分弱势群体,保障她们的人身权益;加大对此类案件侵害人的惩罚力度,从重处理犯罪嫌疑人,切实维护女性精神发育迟滞患者的合法权益。

男性精神发育迟滞者被鉴定人多发生各种刑事案件,其中以盗窃案件居首位,强奸、杀人、伤害等也较常见,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犯罪率最多,与国内外研究[5,14]类似。这可能与中、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本身作案的能力有关,尤其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生活需要他们照料,缺少犯罪的思维能力及行为能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作案特点有:多系单独作案,屡犯率高,作案行为带有冲动性[15],大多无预谋,事后能够认罪。这些特点与他们的智力及社会功能低下有关,常常为了满足个人的消费需求或者其他个人利益,其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动机与目的,但是整个过程反应被鉴定人考虑问题简单,计划不周密,很少与他人合作,自我保护也不严密,多数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部分被鉴定人对自己违法行为的性质及后果能够正确认识,完全为了满足个人的利益需求,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总之,精神发育迟滞这个特殊群体,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建议监护人及社区对这类人群进行分级管理,给予相应的生活技能训练[16],未成年人以家庭管理监护为主,给予引导式教育[17]等康复训练,且越早干预效果越好[18];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者可以进行生活及劳动技能培训,安排合适的就业岗位;对女性精神发育迟滞应不断加强性知识及自身安全的教育,提高她们自身的性自我防卫能力;中重度精神发育迟滞者明确监护人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心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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