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与诗歌的关系说

2021-09-10 07:22戴琨
南北桥 2021年1期
关键词:关系书法诗歌

戴琨

【摘    要】诗歌曾经是中国文学的正宗,书法原本是中国独特的艺术,各自经历了无意识创作的阶段而进入有意识创作的层次。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诗歌和书法是中国文人的必修课,由于这一原因,诗歌和书法的发展过程以及审美特征颇为相似。审视书法和诗歌的发展脉络,探讨书法与诗歌的渊源关系,是每个书法艺术工作者要完成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书法  诗歌  关系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21.01.009

追溯中国书法和中国诗歌的发展脉络和方向,会看到很多相似或相近之处。从先秦诗词到宋詞,是一个从朴拙到工整、再到自然的过程。而书法的发展,似乎也经历了一条相似的道路,而且每一个时期的主流文风和相应时代的书法演变,存在着惊人的相似。

多数人对中国传统书法和中国古代诗词是姊妹艺术的看法具有同感。艺术素养高的书法家和一般书法爱好者都十分热爱古典诗歌。他们经常书写古典诗歌来寄托心志,抒发感情;并努力以自己的书法审美视角去进行审美实践,力求在书写某一首诗的书法作品中写出诗的意境来。

历代至今,任何一个书法家或书法爱好者,不仅爱好、研究诗,有时还写诗,经常用书法抄写诗词名句;有不少诗人本身就是书法家。比如李白、杜甫、白居易、苏轼等大诗人都是有名的书法家,他们不仅书写他人的诗和自己的诗作,并在诗中都有着对书法的赞美和看法。

古代的一些诗人、书法家给我们留下了不少书论、诗论,其中有很多理解是相通的,不少有关诗的理论完全可以用到书法艺术的表现和鉴赏中去。比如严羽的《沧浪诗话》中就有“盛唐之诗,如鲁公之书,既笔力雄壮,又气象雄厚。”[1]刘熙载的《艺慨》中也有“司空图之二十四品,其有益于书也过于书品。”[2]可见诗歌与书法的关系密切程度不亚于诗歌与绘画的关系。

书法与诗歌比绘画与诗歌还有更深一层的关系,因为,不管书写者是书写自己的诗作还是写别人的诗作,都离不开中国象形文字自身的形、音、义的整体的综合概念。(现代书法的理论和实践看法不同)。二者的关系应当看作是:如何在运毫书写时,把诗的意境潜移默化地展现在点、线的自然、巧妙、艺术的挥发之中。书法作品虽则是尺寸之幅,却能使观赏者在线的变化中感悟到无穷的寓意及审美通感的愉悦。

以往,借鉴传统书法书写艺术的规律,一般书家建议要善于运用“曲”“藏”“真”三种笔法。古代书法家十分重视“曲”。其特点为富于变化,一般是运用欲左先右,欲下先上的反向笔法。经验证明,书艺越高,笔法越富于变化,所以有“十曲五直”之说。但是其所指不仅仅在于用笔,也在于笔式,甚至包括字的姿态结构在内。大书法家王羲之在长期的书法实践中发现了书法贵“曲”的奥秘,他说:“若急作,意思浅薄,笔即直过,久为无力”[3]。

在强调下笔注意“曲”时,也要注意“直”。首先是书写时的心态所蕴发出的气势要直;但并没有绝对的曲和直,字的起、落笔都要力求体现曲与直的有机联系和结合;诗与书法同样,—首好诗的语言表达艺术,可以说多是“曲写人微”。书法练习者平时用书法抄写诗,怎样才能表现出诗的意境?首先,在书写某一首诗的过程中,要注意笔墨的变化,笔法、笔力、墨色、整体结构,都要与诗的意境相结合,这是一种把握用笔用墨规律与自身艺术素养以及长期实践感悟的多种因素的综合表现,没有长期的书法审美实践和多方积累不易达到。其中最难达到的是根据诗的意境,反复推敲到底运用真、草、隶、篆那一种字体的书写,才能做到内容与形式的高度和谐,这是一般书法爱好者所感到困惑的。比如,我们书写“浔步浓云岩壁处,轻抚巨浪海涛间”这样气势磅礴的诗句,只能通过在点、线的笔法变换中揣摩与诗的气势、意境、哲理相类似的节奏和韵律。因此,书法爱好者除了不断地读诗提高自己的鉴赏能力外,还必须持之以恒地用心读、临各名家碑帖,尝试用不同的字体抄写不同的内容、不同意境的诗歌,并揣摩二者在内容与形式上的关系。

书写还贵“藏”。善于用笔的人,爱用藏锋(不仅指用笔,还指内容)。书成之后,看不出笔的起落,感到“笔外有味”。含蓄不仅是好的诗歌的要求,也是对书法的普遍要求。唐代书法家虞世南说:“君子藏气”,即是指书法要内容刚劲。自然,藏与露也不是绝对不相容的。用笔过程既不能只藏不露,也不能只露不藏。二者也要巧妙而自然地结合。

但相对说来,在表现上偏重某一倾向性的诗歌还是经常见到的。比如,唐代大诗人李白有些诗作的诗句偏“直”。像“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将进酒》);杜甫的诗含蓄、深沉,偏“曲”。如“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旅夜书怀》)。内容不同,意境不同,要看用什么书体去写才能把握好不同的意境所铺设所需的书写造型而定了,不可能有什么定型的规律。

书法还贵“真”:一切艺术既讲“去雕饰”的自然美,又要讲遵循“法度”规范之美,书法也是这样,有其自身的规范。但这与书贵“自然”并不矛盾。不讲法度,感受不到遵循一定的规律而又在它的制约中求得变化之美,过于拘束于法度,又嫌约束的障碍因素过多,达不到放开心襟,力求达到自然美的最高境界。习作者需要长时间潜心琢磨如何才能在规范与限制中达到相对的自由,这与书法爱好者的功力、实践、心态、修养的磨练时间长短有关。

一个人如能做到“无法即法”,那是书法的修养上最高的审美追求了。不少人深感穷尽一生努力也很难达到这样的境界。需要每个有志于学好书法的人,尽可能多地接触典范碑帖,反复临摹、反复研读,反复揣摩,在前人不同的字、不同的笔法、不同的墨色变化中探讨相似之处;又要学习在它们的相似中看出个性的不同,重新加以研究;同时还要研究近现代书法家的书法艺术特色体现出来的相关特色,尝试参悟古今经典书法艺术中一些带有共性与个性的审美规律,并把它们渗透在线的造型表现艺术中。

总之,书法与诗歌是血脉相连的。书法的内容常以诗歌为表现对象,诗歌也常借书法来完成其表现。诗歌是时代文化的一种反映,书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时代文化的面貌,从这个意义上说,书法也是一种诗歌,诗歌书法“血脉”相连,语境相同,并同构其韵,同传其声,能够在欣赏者心中产生同振和共鸣。

参考文献

[1]郭绍虞.沧浪诗话校笺[J].人民文学.1961(1).

[2]刘熙载.艺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12.

[3]房弘毅.王羲之书论全集[A].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07.8.

猜你喜欢
关系书法诗歌
书法
书法欣赏
书法
书法欣赏
诗歌岛·八面来风
保加利亚媒体:饭局是中国搞定“关系”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