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替普酶与尿激酶在急性脑梗死治疗中的疗效比较

2021-09-24 03:29夏米西努尔艾合买提图尔荪古丽米尔孜麦麦提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21年57期
关键词:阿替普尿激酶乙组

夏米西努尔·艾合买提,图尔荪古丽·米尔孜麦麦提

(新疆和田地区人民医院,新疆 和田 848000)

0 引言

急性脑梗死是神经内科常见病,又称“缺血性卒中”,好发于中老年人群,发病率、致残率、病死率均较高,具有起病急骤、进展迅速、预后不良等特点,若治疗不及时,患者脑神经可因缺血、缺氧而受到不可逆损害,诱发一系列后遗症,甚至可导致患者瘫痪或死亡,对患者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需对其采取早期及时的治疗[1]。静脉溶栓是目前临床上治疗该病的常用方法之一,可有效疏通闭塞的脑血管,降低最终梗死面积,减轻患者神经功能缺损,改善预后,阿替普酶、尿激酶是常见的溶栓药物,两种药物作用机制各不相同,尿激酶为第一代溶栓药,阿替普酶为第二代溶栓药[2]。基于此,本研究即分析对比了阿替普酶与尿激酶在急性脑梗死治疗中的疗效。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新疆和田地区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收治的18例急性脑梗死溶栓时间窗内患者为研究对象,病例收治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根据治疗方法的不同将其分为两组,分别为甲组9例,男5例,女4例,年龄46~82岁,平均(64.58±8.23)岁;乙组9例,男4例,女5例,年龄47~82岁,平均(64.86±8.14)岁。纳入标准[3]:①经临床确诊为急性脑梗死者;②无其他系统严重脏器疾病者;③临床资料完整者。排除标准:①合并精神障碍者;②脑出血或蛛网膜下腔出血者;③严重肝肾功能衰竭者;④凝血障碍者;⑤合并活动性出血疾病者;⑥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衰竭者。两组一般资料经统计学分析后显示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作可比。

1.2 方法。甲组采用尿激酶治疗,尿激酶1.25万U+100mL 0.9%氯化钠注射液静滴,滴注时间30 min。乙组采用阿替普酶治疗,剂量标准为0.9 mg/(kg·d),加入100 mL 0.9%氯化钠注射液中,取10%剂量于1~2 min内静脉推注,剩余90%的剂量在1 h内静滴完成。两组患者用药期间均加强监护。尿激酶国药准字为H20113006,由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阿替普酶注册证号为S20160055,由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Co.KG生产。

1.3 观察指标。治疗完成后,观察两组临床疗效、脑出血发生率,并对数据作以分析。临床疗效判定标准[4]:显效:以神经功能缺损 (NIHSS) 评分评价,NIHSS评分下降超过90%,病残0级;有效:NIHSS评分下降45%~90%,病残介于1~3级为有效;未满足显效和有效标准为无效。计算总有效率。

1.4 统计学分析。使用SPSS 22.0统计学软件对本次研究所得数据进行分析,临床疗效、脑出血发生率的对比均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数据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临床效果对比。乙组和甲组的总有效率分别为88.89%、77.78%,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细结果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效果比较[n(%)]

2.2 两组脑出血发生率对比。甲组出现症状性脑出血1例(11.11%),乙组出现症状性脑出血1例(11.11%),比较结果为(χ2=0.001,P=1.000),两组脑出血发生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急性脑梗死又称“缺血性卒中”,是临床上常见的一种急性脑血管疾病,是指各种原因所引起的局部脑组织血液供应障碍,导致脑组织发生缺血缺氧性坏死,进而出现神经功能缺损的一种疾病,具有较高的发病率,据相关数据统计,急性脑梗死约占全部脑卒中患者的60%~80%,其发病机制较为复杂,常见病因有动脉粥样硬化、小动脉栓塞和心源性栓塞等,以头晕、恶心、呕吐、猝倒、半身不遂、谈吐不清等为主要临床表现,并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言语、认知、运动、吞咽等功能障碍,致残率、致死率均较高,是导致我国中老年人群残疾和死亡的常见原因之一,不仅对患者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同时给患者家庭及社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因此,对其采取及时早期的治疗尤为重要[5]。

超早期溶栓是目前临床上治疗该病的常用方法之一,常见溶栓方法有静脉溶栓、动脉溶栓、动静脉联合、机械取栓等,静脉溶栓因创伤小、操作简单、方便快捷等优势,在临床中应用较为广泛,静脉溶栓可在短期内快速恢复患者缺血半暗带血流灌注,在最大程度上改善脑组织缺血性坏死引起的神经功能障碍,改善预后[6]。尿激酶和阿替普酶是临床上常用的两种溶栓药物,尿激酶属于第一代溶栓药物,可直接作用于内源性纤维蛋白溶解系统,使纤溶酶原催化裂解成为纤溶酶,纤溶酶可降解纤维蛋白凝块、血液循环中的纤维蛋白原及凝血因子Ⅴ、Ⅷ等,从而发挥良好的溶栓作用,同时该药还可增强血管ADP酶的活性,抑制由ADP诱导的血小板聚集,进而有效预防血栓的形成,该药溶栓效应和给药时间窗、药物剂量等存在明显相关性,具有费用较低、可推广性强等优点[7]。

阿替普酶为第二代溶栓药物,属于特异性纤溶酶原激活物,主要成分为糖蛋白,该药中赖氨酸残基可与纤维蛋白相结合,通过激活与纤维蛋白结合的纤溶酶原,使其转变为纤溶酶,进而发挥良好的溶栓作用。本药选择性的激活血栓部位的纤溶酶原,而不激活循环系统中的纤溶酶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同时该药可有效避免血栓与纤维蛋白的结合,具有无抗原性、半衰期短等优点。将阿替普酶应用于急性脑梗死的静脉溶栓治疗中,可有效促进患者神经功能恢复,恢复缺血半暗带血流灌注,促使血栓溶解,改善预后[8]。为进一步提高疗效,挽救患者生命,应在急性脑梗死发病后尽力缩短患者入院至开始溶栓时间,以使梗塞血管及时、早期再通,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改善预后。

本研究选取了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收治的处于溶栓时间窗内的18例患者为此次研究对象,对其进行分组,分别采取了不同溶栓方案,对比了临床效果和安全性,结果显示,乙组和甲组的总有效率分别为88.89%、77.78%,比较结果为(χ2=0.400,P=0.527),两组临床疗效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异(P>0.05),可见尿激酶和阿替普酶在临床疗效方面对比无差异,故对患者实施治疗时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经济承受能力等选择合适治疗药物。同时甲组出现症状性脑出血1例(11.11%),乙组出现症状性脑出血1例(11.11%),比较结果为(χ2=0.001,P=1.000),两组脑出血发生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两种药物均存在一定脑出血风险,安全性对比无差异,因此在对患者实施静脉溶栓治疗时,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详细了解患者具体病情和发病时间,选取合适溶栓药物,以达到良好的溶栓效果。

综上所述,在急性脑梗死患者的治疗中,应用阿替普酶与尿激酶均具有显著疗效,且两种药物用药风险性无较大差异,临床上对患者实施溶栓治疗时,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药物,以期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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