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下老年人权益保障反思及完善

2021-11-03 01:09何芯雨刘立瑞汪新胜
锦绣·下旬刊 2021年12期
关键词:权益保障完善老年人

何芯雨 刘立瑞 汪新胜

摘要: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在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我国老年人的各方权益保障缺陷都暴露出来。就医更难、生活物质得不到有效保障、心理问题与日俱增等。笔者在此背景下出发分析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如信息在老年群体中的传递问题,生命健康价值观导致的心理问题。然后基于此围绕着老年人的生活权益、医疗保障以及心理保障给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疫情;老年人;权益保障:完善

1.新冠疫情下老年人的生活状态

自2019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爆发以来,新冠疫情全球局势不容乐观,截至3月28日零时,全球159个国家和地区出现确诊病例,累计超59万余例,死亡人数超过26000余例.此次新型冠状病毒对所有人群普遍易感,已有的数据显示,在确诊病例中年龄在30 ~ 79岁范围的人群占比86.6%,60岁以上老年组病例占31.2%,确诊病例中死亡主要发生在60岁以上的患者[1].而国内外最新报道的新冠病毒肺炎(COVID-19)重症患者平均年龄为70岁以上。我国老年人数量多,老年人免疫功能下降,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和高危易发人群。因此老年人的医疗救治是重点.然而,在疫情爆发之际,海外社交平台上竟然出现“放弃治疗老年患者的情况”,且把新冠病毒称为“老人清除机”的话题者和应和者众多。据外媒报道,欧洲某国多地养老院及诊所向患者发放“放弃急救同意书”,以此要求患者承诺,若感染新冠病毒,病情恶化时不会呼叫救护车,收到同意书的患者均为年迈且体弱者。

虽然这种极端情况并非发生在中国,各国文化存在差异,但同一性质客观现状往往会通过不同的形式体现。

2020年1月20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从武汉迅速蔓延至全国各地。为了有效迅速对疫情进行防控,武汉率先封城,并且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减少外出,勤洗手、戴口罩,有效控制了COVID—19的传播途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2.49亿,占总人口数的17.9%。在疫情之下,老年人作为高危群体,生活规律被打破,一方面他们的身体健康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另一方面他们的心理也存在着巨大的压力。尤其是对于一些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他们不仅面临着出行难、就医更加困难等基本问题,还会因为无法与外界进行有效联系而产生心理疾病。这种情况最后不可避免会导致这一占人口比较重的群体被社会隔离,得不到有效的帮助。同时由于疫情的势态充斥着不确定因素,其防控情况也难以把握,若没有有效且能够长期稳定普遍适用的权益保障政策对这一群体的权益进行多方位护航,其社会生存情况产生消极的结果会不可避免地发生。

2.新冠疫情下老年群体面临的困境

2.1出行交流困难,信息接收进入困境

据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间居民均进行居家隔离,而就目前社会状况来看,大部分老年人的交往渠道都是线下聚集交流,隔离在一方面保障了疫情防控的进行,但在与人交流交往方面对老年人的冲击是更严重的。当这一群体的生活规律被打破、主要的交往模式被阻碍,其身心健康所受的压力势必高于其他群体。其次,据CNNIC 发布的《第 45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 ,截至 2020 年 3 月 ,我国网民规模为 9.04 亿 ,其中 60 岁及以上网民群体占比为6.7%[2],这说明老年人中使用网络的仍不占多数。其次,由于老年人大多对于智能设备的使用仍停留在基本交流的认知层面,他们对于互联网中大量的信息会出现接收延迟、接收紊乱的问题。这不仅会导致他们在获取医疗救助资源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在疫情下生命健康更易受到威胁,还会导致老年群体的安全需求和归属需求难以得到滿足而产生心理危机。

2.2产生心理问题,对生命健康产生消极认知

疫情期间,虽然我国国家层面本着对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在全力救助每一位国民,但仍会存在部分老年人主观上有着因年龄因素而认为没有必要医治的想法,主动放弃被救助权。虽然这并非全体老年群体的观念,但存在即合理。这一想法的出现体现了我国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在生命健康权平等(即不因任何性别、年龄以及种族因素影响)的认知上仍然没有做到贯穿人心。新冠病毒作为一个契机使得这个问题得以暴露。有不少调查研究表明,隔离期中,普通人群的心理健康水平有所下降。同时中老年应激状态、具有临床意义的焦虑和抑郁情绪、失眠四个维度阳性率均较高[3]。

3.新冠疫情下老年群体困境的原因分析

3.1老年群体对信息和资源的获取不便

疫情期间,由于出行不便以及疫情防控,居民会出现生活物资无法得到满足,就医需求无法得到实现的问题。作为在此次疫情中感染率高等有着特殊情况的群体,他们的需求就显得尤为重要。但不论是居家养老、独居老人还是机构养老的老年人,都或多或少出现了无法与外界进行有效沟通,情感交往上无法得到满足,无法顺利满足物资需求等问题,甚至还会出现慢性病老人取药难检查难的困境。这一方面与社会救助意识缺乏有关,政策方面未有效针对老年群体的特殊性制定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援助计划,没有进行个性化考虑,实行专门化帮扶。另一方面由于医疗产业在此情况下的侧重点不同,或多或少对产生的老年人医疗服务问题有所忽略,这不仅是由疫情时代的性质决定的,还与社会需求主要是解决新冠病毒相关联。

在数字化进程与老龄化进程均在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已经难以跟上信息爆炸式增长的进程。这种窘迫在新冠疫情爆发后更是明显体现出来。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信息主体增加,大量泛化层出不穷,难以把控,对于普通群众来说,他们对信息进行筛别就实属不易,对于年龄、身体素质以及在疫情中更易感染的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各方各样信息形成的舆论场环境对他们生活、心理造成的不良影响会更加显著。其次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使得 人们与外界面对面的交流切断 ,更多地依赖于手机、 电视等媒体。基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选择性接触心理 ,人们对于信息接收渠道以及信息内容的选择都与自身的喜好相关联 ,从而将自身禁锢于由个人喜好和先入为主所主导的信息牢笼里[4]人们在不辨真假的情况下盲目获取信息,会加剧群体性的情绪感染。

因此,信息和资源的获取不便,一方面导致了老年群体在生活、医疗上无法有效得到基础的满足,另一方面,也会造成他们心理上出现无助、与社会脱轨、以及产生对生命健康失去信心的严重消极想法,这也是会出现有老年人在这突发事件中想要放弃生命的想法。

3.2老年人应激反应后意识观念发生改变

在我国某社交平台上出现过“90岁老人怕浪费资源拔针拒绝治疗,觉得是在浪费国家资源”的新闻,不免令人唏嘘。一方面这位老人的胸襟令人感慨,但这也体现了由于我国意识观念的影响,部分老人在突发事件中就会出现对生命健康权的放弃。同时,社会上其他群体的价值观也同样会影响老年群体的整体意识,不幸的是,社会上仍然会有子女不愿尽赡养义务甚至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抛弃父母的现象,这体现了我国社会价值观仍然没有深入每位公民的内心深处,仍然没有做到尊老敬老全面贯彻。

4.后新冠时代老年人基本权益保障的思考

4.1生活保障

对于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可以建立其专门的援助部门,针对不同的养老方式提供侧重点不同的援助。对于独居老人,最重要的是实时关注他们的生活物资、生活环境是否完善,定期组织体检,对于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要保证他们就医便捷,医疗资源充足,同时建立智能监测体系以应对突发情况。对于居家老人,则可以把重点放在满足他们社交需求、娱乐需求,建立完善的生活娱乐社区,做到老有所享,在老年群体之外的群体中建立尊老爱老的社会价值观。对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则可以注重完善机构体系,有效实行医养结合智慧养老,使养老机构不仅局限在单纯养老的范围内,可以与医疗机构合作,在养老机构内建立针对性的老年人医疗养护体系,这能够大大提高机构中老年人的生活便捷性。

4.2医疗保障

针对此次疫情中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需要着重改善的有两个方面。其一是需要完善在紧急公共卫生事件中老年人慢性病的便捷救助处理方法。由于紧急公共卫生事件性质特殊,不仅会需要大量医疗资源去对待,而且也会对其他医疗服务产生不可避免的客观阻碍。所以在这种事件中,要针对老年人慢性病的特殊性,结合所成立的援助组织,构建专门的应对部门和方法。具体而言,可以将老年人定期去医院取药,改造成提供送药上门服务。从本质上讲,是医疗机构变被动为主动去为老年群体提供医疗服务。其二是需要平衡医疗资源,具体到需要达到医疗条件信息传递准确快捷、救助方式高效便利、服务手段完善普适。在这种事件中,对不同群体提供的医疗服务一致,体现了我国对生命健康在文化中以及实践保持一致的态度。

4.3心理保障

针对老年人的法律法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的主要内容是对于老年人的基础物质保障,而在精神与心理的保障方面的规定过于笼统,缺少具体的和配套的执行操作规定,导致后来衍生的“代理看望父母”的业务。中央与地方可以出台配套的具体的规定或者规范。要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助老的良好风气。老人出门在外,迷路有人引,乘车有人让,摔倒有人扶,遇险 有人救,办事有人帮,让老年人处处感到社会公众对 自己的尊重和关怀。社区层面要针对辖区独居、空巢老人单独建立疫情期台账,全面了解这一特殊群體的具体情 况,充分保障独居、空巢老人的生活饮食,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增加疫情期间老年人的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 基层老年协会应发挥贴近、熟悉、了解老年人的优势,积极开展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活动。 在上门不便的情况下,对所辖范围内的独居、空巢老人开展电话探视,也可通过招募志愿者的方式弥补人手不足,通过电话守望缓解老年人的不安情绪。 要依托各地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心理援助热线等,动员和引导医务社会 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发挥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心理支持与帮助。 与此同时,需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让全社会重视和关注疫情期独居、空巢老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呼吁子女多打电话,维持亲人间的交流和情感沟通,筑起老人的心理防线。

5.总结

紧急公共卫生事件对于整个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渗透的。老年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 ,在面对重大事件冲击时较之年轻人所受影响更大,因此,全方位完善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有助于在未来社会发展中老年群体更好融入社会,也能在遇到紧急事件时使老年群体不会轻易处于窘迫困境,完善多方位保障,为他们的生活心理保驾护航,同时建立尊老敬老风气,使老人们老有所享。

参考文献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响应机制流行病学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特征分析[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20,(2).145~151

[2]CNNIC《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告》[R/OL(2020-04-28).http://f.sinaimg.cn/tech/ cbc3161f/20200428/45.pdf.

[3] 王梦雨,刘小蕾,郭虹,等.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中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J]. 中华老年多器官疾病杂志,2020,19(4):241-245. DOI:10.11915/j.issn.1671-5403.2020.04.056.

[4]孙士生,孙青.大数据时代新媒体的“信息茧房”效应与对 策分析[J].新媒体研究,2018,4(22):7-10

【作者简介】何芯雨(2001.8---),女,汉族,湖北阳新,本科(在读),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法学专业。

刘立瑞(2000.10---),男,汉族,湖北襄阳,本科(在读),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法学专业。

汪新胜(1974.5—),男,汉族,湖北孝感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工程大学讲师,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

【特别声明】由“武汉工程大学校长基金会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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