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塞尔“质料”概念的生命意蕴

2021-11-25 01:50王嘉新
现代哲学 2021年3期
关键词:胡塞尔意向性现象学

王嘉新

本文关注胡塞尔晚期写作中时常出现的质料,尤其是原质料(Urhyle)概念。在其现象学生涯中,胡塞尔并没有就“质料”形成一个立场,质料概念的使用是多意的,并与不同的问题域联系在一起。在《逻辑研究》《观念I》中,胡塞尔把感觉材料视为意向行为的内在部分,与此相关的“立义与立义材料”(Auffassung-Auffassungsinhalt)模式激起后来学者的广泛讨论。相较于此,胡塞尔在1930年代对“本能冲动”(triebhaft)这一质料概念的全新维度的发掘却一直缺乏应有的关注。质料的这一新维度出现在主体的意向性构成的最低层次,在主体与周遭世界的原初交往之中(1)对质料概念的最低层次的分析与刻画,参见方向红:《时间与存在——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现象学的基本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109—114页。。对此,胡塞尔的洞见显而易见:不同于本能(欲望)与理性在哲学史中常见的二元对立,胡塞尔并没有把这一被动的维度当作是人类理性的对立面,而是把它看成是生命目的论地朝向理性的意识生命的过程中的原初设置(Anlage),并把这一层次称为“在暗处的理性”(die verdunkelte Vernunft)或者“本能中的理性”(Vernunft im Instinkt)(2)E. Husserl, Grenzprobleme der Phänomenologie, Husserliana XLII, Springer: Dordrecht 2014, S.86.下文涉及《胡塞尔全集》处均依惯例简略为Hua,《胡塞尔全集》中材料遗补部分简略为Hua-Mat。。本能的理性展现在生命朝向自身存在和居有它的世界的倾向(Hinneigung)之中。胡塞尔强调,原冲动和原本能是我们“所有的能”(alles Können)以及“所有能的系统”(aller Könnensysteme) 的源泉(3)Ibid., S.102.。在此意义上,韩国现象学家李南麟(N-I. Lee)甚至主张把胡塞尔的整个超越论现象学看作是那样一种由“本能”来规范的现象学(4)Cf. N-I. Lee, Edmund Husserl’s Phänomenologie der Instinkte, Springer: Dordrecht 1993, S.235-238.。

虽然相关手稿直到最近才在《胡塞尔全集》第42卷中面世,但对本能意向性的研究已积累一些成果。一个普遍认可的观点是,本能的现象学实际上是胡塞尔对被动综合分析的深化(5)Cf. J. G. Hart, Genesis, Instinct, and Reconstruction, “Nam-In Lee’s Edmund Husserl’s Phaänomenologie der Instincte”, Husserl Studies, 15(1998):1, pp.101-123, 111; M. E. M. Bower, “Husserl’s Theory of Instincts as a Theory of Affection”, Journal of the British Society for Phenomenology, 45(2014): 2, pp.133-147.。不同于这些研究,本文从质料构成一侧(客观一侧)澄清胡塞尔的本能学说,以此为切入点将胡塞尔晚期的质料学带入与舍勒的哲学人类学的互动之中,并将初步展示把本能-质料的意向性吸纳到被动综合的生成分析并不是完全恰当的,也不是更有建设性的。弗林斯(Manfred S. Frings)早就富有洞见地指出,胡塞尔晚期工作特别看重本能的领域,并由此越来越接近舍勒的本能冲动学说(Dranglehre)(6)M. S. Frings, Max Scheler,“ Drang und Geist”, Grundprobleme der groβen Philosophen, J. Speck (Hrsg.), TUB: Göttingen 1973, S.12.。舍勒在《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中从范畴着手,把动物本能地与周遭世界的交道和人格人的对象化能力(Vergegenständlichungfähigkeit)区分开来。弗林斯的评论表明,对胡塞尔的本能意向及其相关的“质料”概念的研究,有理由被置于同哲学人类学的对勘之中。下文将从《C手稿》《现象学的边界问题》出发,将胡塞尔1930年代的质料概念加以系统化。在哲学人类学的视角下,胡塞尔质料概念的丰富层次能够被充分展现。基于本能对胡塞尔“质料”概念的阐释可以对应于舍勒所作的人类学的层次区分,尝试剥离胡塞尔质料概念中蕴含的生命哲学要素,这恰是以往研究所忽略的。

一、先行的方法论思考

在胡塞尔看来,把超越论现象学的质料和与此相关的人类学放在一起讨论可能是成问题的。在写于1931年的《现象学与人类学》一文中,胡塞尔把这两者彻底做了区分,他倾向于把哲学人类学置于超越论现象学的对立面,并且指出这两者之间的冲突深深地根植于近代以来对主体的不同理解中。从人类此在出发的哲学人类学,根本没有可能去追问其背后朴素的此在设定(Daseinssetzung)(7)Hua XXVII, S.179.。尽管如此,胡塞尔也允许一种“人类学”进入他的超越论现象学框架,即意向性的人类学(intentionale Anthropologie)。意向性的人类学的研究鹄的在于,揭示心理学-现象学的作为人的“表象”的世界构成。在意向性心理学和超越论现象学的平行论基础上,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反思-现象学的人类学与超越论现象学的亲近关系(8)Ibid., S.180-181.。实际上,胡塞尔对人类学一般也有非常积极的表述。在文本的另一处,胡塞尔把人类学称作在世界中存在的人的普遍的精神科学(9)Cf. Hua XV, S.480.,认为“人类学作为关于在世的普遍人性的科学,研究的是人的种种特性”(10)Hua XV, S.481.。可见,在舍勒的哲学人类学和胡塞尔对作为此在的人的现象学观察之间,并无方法论的不相容之处。我们没有必要从一开始就决意进入超越论维度。即便在超越论维度进行的现象学观察,我们依然可以基于平行性的观点,找到其内容不变的经验对应。因此,胡塞尔现象学和舍勒人类学的对话不仅是可被允许的,而且可以是富有成果的。

二、胡塞尔在《C手稿》中对这一论题的思考

与《观念I》中给出的印象不同,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非常关注非意向性的感觉,并把它当作一种特殊的感觉材料,如疼痛、欲望。作为感觉的感觉材料(Gefühlsempfindung),作为欲求的感觉材料(Begehrungsempfindung),都在意识领域(Gemütssphäre)之中。作为内在之物,它们并不依赖赋意活动(Auffassung)或者说对象化活动的成果。由此,胡塞尔看到一个独立于立义活动的独立的感觉材料类型,在这个类型中,意向性关联的是完全不确定的东西。胡塞尔在《逻辑研究》首次提到的观点,是我们进入他的本能质料学说的触发点。

在《C手稿》中,胡塞尔尝试在活的当下(lebendige Gegenwart)的意义上重新处理所有的时间性构成,甚至包括意识流。尽管《C手稿》不是按照系统的一致性写作的,而是根据主题和时间的分类而集成,我们依然可以看出,其中的质料首先是在它的当下给予中,并且本质上是通过参与其中的原自我(Ur-Ich)而被理解的(11)Hua-Mat, VIII, S.73.。问题是,这两个相对的要素,即同一的自我极和偶然的自身流逝着的内容(即原质料),是如何在原初的时间化中统一的?(12)Ibid., S.53.胡塞尔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是一锤定音的,而是在持续深入的描述中不断展开。胡塞尔的分析总是强调,原自我总是必然伴随着感觉场的构造而被给予。对于清醒的自我来说,所有他的心理现象都与原自我有关。这样看来,质料的东西不只是自我所陌生的东西,毋宁说从一开始质料就是可为自我所用的(首先是可经验的)东西。那么,这种对低层次上自我和质料的协调一致是如何可能的?是什么允许这种同时存在的亲熟和陌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使胡塞尔认真考虑质料的“本能特质”(Triebhaftigkeit)。根据胡塞尔,原自我不仅仅是感触(Affektion)和反应的极点,更是在其下发挥作用的本能的极点(13)Ibid., S.49.。与此相应,原质料在本质上也不是无形式的纯粹材料,而总是和本能一同被给予的。对质料的原初给予的追问,关系到的不是一个去兴趣化的认识对象,而是涉及生命在发生意义上的发展的基本面(14)Hua XLII, S.102.。就此,胡塞尔说:“原自我和它的本能系统在原初的形态之中,这个形态先在被动性中后在主动性中发挥作用。在本能系统中已经有了为作为隐德莱希(Entelechie)的整体的世界构成而在的设置(Anlage)。”(15)Ibid., S.102.

三、《C手稿》中对本能-质料的讨论

在《C手稿》中,胡塞尔从本能冲动的视角对质料概念的使用并不清晰,他并没有足够系统地区分这种使用的不同意涵。一般来看,就活的当下而言,胡塞尔的运思把质料概念做两种使用:“原质料(在旧的《观念》的意义上)”和“印象的(impressional)、或者就感知而言的世界显现的意义上的质料”(16)Hua-Mat, VIII, S.70.。胡塞尔把后者也称为实时意识流中的“质料核”(der hyletische Kern)。他几乎是在与“初获通达的东西”(das primaär-geradehin Zugängliche)、“印象的当下”(die impressionale Gegenwart)相同的意义上使用“质料核”的概念(17)Ibid., S.71.。这里不清楚的是胡塞尔所说的旧的《观念》中的质料概念的意涵。胡塞尔似乎用后者指在现在还未被赋予意义的原质料,即在立义与立义行动意义上的模式(Schema)中的材料。而世界显现意义的质料,则指一种尚未被充分实现的准对象(Quasi-Gegenstand)。这种不充分体现在:这一对象已经是被意向的(intendiert),但尚不是被赋予意义的有规定的对象。这里对原质料的两种解释在另一处可以得到证实,在那里胡塞尔指出一种特殊的立义类型,并由此把质料分为两个层次。从内时间意识分析的角度,胡塞尔把这种立义作为“应被更新且更切近地加以研究的模式:同时当下化以及在当下化功能”(18)Ibid., S.111.。通过这种特殊的被赋予意义而把握到的感觉质料(Die Empfindungshyle)作为原质料,构成自然的第一层,或者说“原初的核”(der primordiale Kern),这一原初的核还不能被理解为“客观的自然”(die objektive Natur)(19)Ibid., S.111.。而这种特殊的赋意活动也是在原时间化和原动觉中自动发生,因而相应地与更高层次的认知活动的赋意区别开来。这一时间-身体性的赋意以及它的相关项“自然材料”(die naturale Hyle)当然需要进一步理解。在笔者看来,这一尚未成为自然对象(das naturale Objekt)的“中间质料”(Zwischen-Hyle),究其本质而言产生于意识的确定的层次,我们只能在胡塞尔的本能意向性的概念下找到与这个中间质料相应的研究。更进一步,“中间材料”涉及的是非客体化的本能,非客体化的本能意向性保证了在体验和体验之物之间的根本性联结(20)Cf. N-I. Lee, Edmund Husserl’s Phaänomenologie der Instinkte, Springer: Dordrecht 1993, S.128-131; J. Mensch, Instinct-A Husserlian Account, in Husserl Studies, 14 (1997): 2, pp.219-237, here p.223.。在笔者看来,与原时间性-原动觉相关的这种原初把握及其对应的作为自然的质料,无异于原初的本能追求(Streben)。这种追求“就是在动觉中流动的,普遍-无规定地对充实的直接指向”(21)Hua XLII, S.94-95.。胡塞尔这样阐明这种实际上源自本能的现象:他把渴望任何可果腹的东西的普遍饥饿,和一般对于具体的一个苹果或者一道菜的意愿作出区分。这种普遍的冲动(如饥饿)构成一种普遍的向外生存的基础,一些质料的统一体(hyletische Einheiten)奠基了那种被触发的对作为可吃的东西的准对象的朝向,而普遍的冲动则是先行于具体的质料整体的吸引的。在主体的世界构成初始阶段的本能及其质料,同时奠基了两种最低的感应类型,即“吸引”(Angezogensein)与“排斥”(Abgestoβensein)。值得注意的是,胡塞尔对这种本能的感觉质料的功能刻画都是带着引号的。这些引号的意涵在于,胡塞尔希望把这种已然设置好的本能质料的功能,与之后发展起来的已进入到“对某物意识”的模式中的吸引(affizieren)作出区别。胡塞尔强调:“本能冲动因而是先有的先在形式,如同本能的充实是本有行为的先在形式。这里可能包含的内容是:质料从一开始就不是那种吸引着的东西,好像对它的应答行为直接指向它,仿佛把它作为自身是好的目的,本能地一同知觉到了一样。”(22)Hua-Mat, VIII, S.326.这一基本论点在胡塞尔对本能问题的处理中始终没有变化。本能揭示自身本质上就是在“意向和充实”的动态进程之中。这里,本能相关的质料作为中间项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它一方面作为不能缺少的充实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又激起更高层级的“意向”(23)Cf. Hua XLII, S.328.。

这里需要关注另一个尚未被现有讨论触及的表述,即“未分别的质料的整体”(ungeschiedene Totalität der Hyle),它指出从质料概念反思意识生命的极限。对此,胡塞尔说:

清醒的我在“纯粹”的动觉中原初地指向整体的、未分别的质料,纯粹的动觉无异于作为统一行动(einheitliches Tätigsein)的我的指向(Ichrichtung)……这种对未分别的质料的指向是连续的流变(Wandel),在其中随同流变着的质料才作为统一体(Einheit)而产生。在这个坚守着的统一体的持存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的区别随即发生了。(24)Hua-Mat, VIII, S.226.

让人感到费解的是,如果质料整体的区分是无条件的,并且马上就在清醒的我的指向中展开,那么在何种反思的目光中,我们才能抓住这里的质料的整体以及统一性的行动呢?在本文看来,胡塞尔用“‘纯粹’的动觉”“统一的行动”以及“未分别的质料”,指出的不是别的东西,而是处在统一的本能和分化的可识别的诸本能之间的临界(Schwelle)。这个临界无法停留,它总是马上就(alsbald)进入到具体的本能的分化之中。更进一步的问题是,从纯粹的动觉而来的“统一的质料”,作为活的当下的原初时间化的持存的基底的“统一的质料”该作何理解?上文提到,原质料首先总是在原初时间化中,作为本能构成的东西带着不同的强度被给予。那么,这样的质料又如何能够承载着一层统一的整体性呢?这个疑问把我们带向另一处文本,那里胡塞尔特别凸显了本原的流动(das urtümliche Strömen),并且把它和“意识流”(Bewusstseinsstrom)区分开来。在胡塞尔看来,本原的流动甚至是“前时间”、它作为“前存在”是不可说并且不可经验的(25)Ibid., S.269.。整体的质料看起来只能和这里的“前时间”与“前存在”相呼应。问题是,如果质料概念根本上是和一种分化着的感觉有关,那质料的整体还可以被称为质料吗?无论如何,可以确定的是,整体质料作为基础或者基底已超出任何就对象相关性而展开的现象学分析的界限。如果我们仍然希望对整体质料及其与本能质料之间的关系获得更多的理解,就需要引入其它有教益的视角。

四、从舍勒的观点来看

从上述描述看,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在舍勒那里找到对与本能相关的感觉材料的澄清。舍勒强调,在本能的层次上存在着“先在-知识(Vor-Wissen)与行动之间的不可分离的统一性”(26)M. Scheler, Späte Schriften, Gesamte Werke, Bd. IX, Bouvier: Bonn 1995, S.21. 以下凡引《马克斯·舍勒全集》,均仅给出该全集的简称“GW”、卷数和页码。。这里的“先在-知识”与胡塞尔那里的“先在-存有”(Vor-habe)相似,舍勒用“先在-知识”来指那些直接在本能中被给予的知识。这种知识和那种与表象、图像以及思想内容有关的知识不同。舍勒把这种“先在-知识”规定为“感觉”(Gefühl),这种“感觉是强调价值的抗阻的感觉,是根据价值的印象分化的、吸引着的或者排斥着的感觉”(27)Ibid., S.22.。恰如胡塞尔认为的,在舍勒这里,“任一感觉(Empfindung)都是吸引本能注意力的功能”(28)Ibid., S.23.。感觉展现在类似的嵌套结构中:一方面感觉来自陌生世界的对(动物的)主体的吸引,另一方面感觉又是必须的最低限度的(动物-心理的)主体的目光转向,即对吸引的注意力的给予。对舍勒来说,“什么是动物能够想象和感觉的,是由它与生俱来的朝向周围世界结构的本能先在的规定和掌控的”(29)Ibid., S.19.。

加以分析,可以看到舍勒和胡塞尔对本能的感觉材料的分析存在一致的地方。胡塞尔从本能的意向性出发对感觉及其材料的分析,也可以被看作对人类此在中的动物性特征的发掘和阐明。当然,在意识反思现象学的方法路径上,任何动物性的特征必然地只能在与自我的关系中呈现,因而是自我(人类主体)化了的动物特性。正如贝奈(R. Bernet)所指出的,胡塞尔对本能意向性的研究,是把本能作为意愿和行动的一种方式来观察的(30)Cf. R. Bernet, “Zur Phänomenologie von Trieb und Lust bei Husserl”, Interdisziplinäre Perspektiven der Phänomenologie, D. Lohmar, D. Fonfara (Hrsg.), Springer: Dordrecht 2006, S.39.。如果把舍勒的概念使用作为背景,我们能更加清楚地通过胡塞尔的分析,发现人类的对象化过程是如何内在地包含着本能的感觉要素。

如果这里对胡塞尔和舍勒的对比有根据,那么也可以试图把上文提到的质料的整体定位于舍勒描述的生命体系统之中。舍勒认为,植物的根本性规定是“感觉冲动”(Gefühlsdrang)。与动物(包含人类主体)对比,舍勒把“感觉冲动”理解为“感觉”和“冲动”未分别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特别的目的导向和指向,例如对食物或者性满足的追求”还没有发生(31)M. Scheler, GW Bd. IX, S.13.。在没有这种特别化的情况下,植物的此在就缺乏动物和人所具有的感觉(Empfindung)和生命清醒态(Lebenswachheit)(32)Ibid., S.15.。尽管不能匆忙地把胡塞尔那里的“质料整体”和作为植物典型性的“感觉冲动”等同起来, 但植物-生命与感觉冲动相关的不加区别的内在状态,确实引向胡塞尔提到“‘纯粹’的原动觉”和“尚未有分别的质料整体”。当然,意识主体(人、动物)不能够真正地保持自身于未分化的状态之中,那么我们可以推测,质料的整体以及“纯粹”的原动觉虽然不在动物性的主体性上出现,但它以另外的形式保持在意识主体之中,而这样的形式正是通过胡塞尔的“质料整体”这样的指向极限的概念所明确的。就其自身而言,这样的“感觉冲动”的生命的未分化状态保持在植物生命那里,但正如舍勒所说,感觉冲动是所有生命体的根本规定,“不仅仅存在于所有动物中,而且在人类中也依然存在”,而且“这冲动同时呈现了人类所有丰富的加以区别了的冲动和感受”(33)Ibid., S.16.。毋宁说,胡塞尔的“质料整体”概念表象了理性的人类个体所扎根于其中的不可见的感觉冲动。感觉冲动无法被理性的人所直观,不能在反思中如其自身地被呈现,只能在概念的非直接的表象中被触及。借助舍勒的分析,我们可以尝试对“质料整体”这种现象学上难以理解的表述作出上述解释,或者至少可以减轻理解上的困难。我们因此自然地觉察到,如果要现象学式地理解“感觉冲动”的实质内容或者什么是质料的整体,欠缺的首先是现象学式地对处于物(Ding)与动物(Animalie)之间的植物的研究。

五、现象学的生命概念

在1933年《关于本能的学说》的手稿中,胡塞尔甚至已经提到“生命冲动”的概念:“生命冲动(Lebenstrieb)在它的模式变换中 [保持]在它的统一的本能时间性中,即持续的生成(Werden)与自身变形(sich-Verwandlung)中,自身变形就是自身变形为各种个别冲动,这些个别冲动总是单一的并且在相互关系中处于不断地生成之中。这里的生成指‘意向性’的生成,尽管这里在最低层中,我们处于前意向性(Vorintentionalität)之中,这种前意向性在所有明晰的意向性中都起着作用。”(34)Hua, XLII, S.126-127.

从上文呈现的整体关联看,胡塞尔的质料整体应当作为生命冲动的相关项,并且依赖于后者。无论是质料整体还是生命冲动,就其自身而言都指向生命的现象,这种生命现象和我们对有生命的东西(das Lebendige)的边界的理解相重叠。这里,通往舍勒的“感觉冲动”概念的道路敞开了,其中感觉和冲动还保持着其纯粹的一致性,尚未分化到具体的不同的冲动之中。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在植物性中,感觉冲动没有变化为具体的意向性,但它不是全然没有方向性的(Orientierungslosigkeit),而毋宁是生命的“纯粹的去生存”(ein bloβes Hinzu)。舍勒把感觉冲动规定为植物的标志,因为这种不加区别的“去”(Hinzu)在植物那里最容易看清楚。对于人类主体来说,作为生命的“冲动”(Drang)给主体以力(Kraft),“使精神(Geist)得以运作,得以实现”(35)M. Scheler, GW Bd. IX, S.62.。相较之下,在对主体性的整体性解释中,胡塞尔的生命概念作用明显更小且更不明确。

上述讨论表明,除去方法论上的明确区别,我们实际上可以看到胡塞尔和舍勒在各自的道路上主题化了的同一“事情”(Sache)及其困难。试图使两者相互接近的努力,并不意味着我们期待一种混合。对本能的感觉(朝向着边界)和生命冲动-质料整体(边界本身)的考察,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反思狄尔泰在《论描述与分析的心理学概念》一文中就思想和生命关联的经典表述:“思想不能回返式地走到生命背后。”(36)W. Dilthey, “Idee über einer beschreibenden und zergliedernden Psychologie”, Gesammelte Schriften-Band V, Teubner: Leipzig/Berlin 1924, S.194.狄尔泰理解的思想(denken)显然广泛涵盖了作为反思思想的意识哲学乃至心理学。现象学的思考在什么意义上超出狄尔泰理解的思想概念,这是很成疑问的。李南麟认为,胡塞尔的发生现象学使现象学实质地从单纯的意识哲学或者认识论(传统意义的先验哲学)中突围出来。生成分析得到的关于超越论自我的一般结构不仅适用于人类主体,也适用于动物乃至植物。简单地说,它适用于所有生命现象(37)N-I. Lee, “Wissenschaftliche Lebensphilosophie”, Analecta Husserliana Vol. XLVII, A-T. Tymieniecka (hrg.), S.25-48, hier S.40-44.。但本文认为,我们不应该因此而忽视生命本身和生命现象的区别。正如霍勒(H. Hohl)的质疑:“在现象学之内,生命不能真正的成为主题,因为生命是一个思辨式的前提。”(38)H. Hohl, Lebenswelt und Geschichte. Grundzüge der Spätphilosophie Husserls, Alber: Freiburg/München 1962, S.47.如果我们期待超出边界,直接去思生命之后(hinter das Leben),就意味着可能无法坚守现象学的自我出发的反思,进入一种不可避免的重构(Rekonstruktion)。重构的内容在何种意义上能够满足胡塞尔现象学对明证性的要求,这是成疑问的(39)对这里的“重构”概念的使用参考J. G. Hart对李南麟的批评。(Cf. J. G. Hart, “Genesis, Instinct, and Reconstruction: Nam-In Lee’s Edmund Husserl’s Phaänomenologie der Instincte”, Husserl Studies, 15(1998):1, pp.101-123.)。在这种状况下,笔者认为,舍勒从客观观察的角度对生命体的范畴区分可以成为某种迂回的策略。主体渴望获得对超越论主体性自身的神秘开端的理解,而舍勒的人类学的生命概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自身理解的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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