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甘肃第一冒赈大案始末

2021-11-27 13:47汪志
清风 2021年3期
关键词:乾隆帝乾隆皇帝甘肃

汪志

甘肃地处西北边陲,古时其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可谁曾想,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就在这里,发生了一起震惊朝野的第一冒赈大案。当时,甘肃全省官员串通一气,用赈灾的名义私分巨款,连乾隆皇帝也惊呼,“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

此事在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就已开始,但直到循化厅撒拉族人苏四十三反清起义爆发,这桩隐匿了七年的贪污大案才算彻底败露。乾隆四十六年三月,属甘肃河州(今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管辖的循化厅(今青海循化县)撒拉族人苏四十三,因不满清朝政府的民族歧视和压迫,率撒拉人、回民起事反清进逼兰州。乾隆皇帝急调连城、凉州、陕西等地援军进剿,不想军费兵饷告急。时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为摆脱困境,主动向乾隆帝上奏以资兵饷。

王廷赞万万没想到,他的一道奏折,被乾隆皇帝看出了破绽。乾隆责问:“王延赞仅任甘肃藩司(即布政使),何以家计充裕?”当即传谕已经在甘肃的大学士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去查察详情。

在清代,甘肃曾实行过“捐监”制度。所谓“捐监”,就是凡愿意取得国子监监生学历资格的读书人,须按规定数目向当地官仓捐交所谓以备不时之需的谷粮。王亶望任甘肃布政使后,以甘肃仓储不足,可用“捐监”粮米赈济为由,经朝廷准许,于乾隆三十九年在甘肃各地开捐。

但这次开捐,王亶望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办法,让监生将粮食折为白银。与此同时,王亶望调蒋全迪为兰州知府,专门办理“捐监”事务,而蒋全迪则依照前者意思,将白银以赈灾之名任意开销并牟利。这二人还为各县预定灾情,按照轻重定出收捐数额,并让各县照单开赈。这样,县上想报多少,就报多少。

同时,他们又商议设立“坐省长随”办法,凡各县馈送王亶望充冒灾赈的银两,按照“坐省长随”的办法送进。而州府其他官员也直接参与贪赃,以至于当时在甘肃,有句这样的民谚,叫“一千两见面,两千两吃饭,三千两射箭”。

事实上,王亶望从乾隆三十九年四月至四十二年(1777年)初,开捐不到三年,就开销监粮600余万石,而这些销去的粮食,实际上折成银子落入了贪官手中。王亶望调任后,王廷赞接任甘肃布政使。虽然王廷赞起初也想对这些贪赃行为做出制止,但他后来也经不住诱惑,非但不据实陈奏有关情况,还将私收折色一事变本加厉。从乾隆四十二年六月至四十六年年初,王廷赞办理监粮达500万石之多。

在清朝,甘肃地瘠民苦,王廷赞作为一省之布政使無论如何也捐不出四万两私银。此时,已远调浙江升任巡抚的前甘肃布政使王亶望,在办理浙江海塘工程期间,也主动捐献出私银50万两,引起了乾隆皇帝的极大怀疑。为什么甘肃两任布政使均拥有如此巨资?乾隆帝在命令阿桂等人调查王廷赞情况的同时,又差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陈辉祖查讯正在浙江家中的王亶望。

经查,至乾隆四十六年初,甘肃省共有274450名报捐监生,收银15094750两,合计侵贪赈银2915600两。乾隆帝随即对此案作了总结:王亶望上下其手,公然征收折色;勒尔谨竟如木偶,毫无见闻。王亶望依靠兰州府知府蒋全迪,将全省各级地方的旱灾情况,胡乱编造,报销冒领,下面的地方官更是上行下效,串通一气,肆无忌惮,所以出现如此重大的贪污案件。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陈辉祖前去浙江查讯王亶望贪污案时,也同流合污,收受赃款钱物折合1800余两,同时又查明陈辉祖亏空仓谷银钱多达130余万,并且武备废弛,贻误地方。

乾隆四十六年七月,乾隆帝降旨将主要涉案之人全悉处决,其中,因贪污万两以上被斩首的就足足有56人。而在此案中,查实在案中侵吞白银一千两以下者102人,一千两至一万两者30人,一万两以下至两万两者11人,两万两以上至十万两者20人,十万两以上者10人,甘肃全省官吏几乎无不染指。

(作者系中共甘肃省张掖市委党史研究室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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