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反腐败重要论述的内容体系、理论特征与时代价值

2021-12-06 20:13勇,
关键词:治党权力总书记

侯 勇, 张 任

(江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队伍建设不松懈,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着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实践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有必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的反腐败理论进行总结与梳理,以更好地推进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重要论述的内容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重要论述从根本上阐明了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制度规范、价值导向、战略方针、根本路径、基本保证和重要方法等内容体系。

(一)健全新时代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从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制度建设来看,建立健全政党、国家、社会于一体的反腐败体制机制,推进“廉洁他律”的负向阻断机制和廉洁自律的主体自律机制,系统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新时代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坚持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引领,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相结合的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2.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1]40。这就强调了新时代要推进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一是健全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协同体制。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各级纪委对党委全面负责,监委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坚持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有机统一,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全面领导具体化,使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相衔接、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结合,实现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的有机统一。二是健全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针对传统党内监督的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的问题,构建党内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增强对公权力阳光运行和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制约监督的全覆盖。强化党内监督是为了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保证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2]24三是健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针对“同体监督”的问题症结,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推进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律领导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3.完善中国特色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3]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围绕“权力主体与权力运行”,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于一体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格局,形成以“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整体性治理机制,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1]41,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运行。一方面,围绕“权力”这个核心,坚持纪法协同,既深化党内法规建设,又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4]。另一方面,围绕“权力主体”这个核心,提升主体党性和自律,完善利益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建构以“治党管权治吏”并重的“正人治权”系统治理模式,铲除腐败滋生的文化生态和制度漏洞,建立标本兼治、纪法协同的腐败治理体制机制,实现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外部他律和内部自律的统一。

4.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早在2004年,习近平同志就提出要“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和‘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实做细。”[5]70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这是从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提出的推进治党管权治吏的整体性方略,是更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方针。运用系统思维整合廉政制度、教育、文化等因素,加强和完善依法依规治党建设,把惩恶与扬善、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治权”与“育心”结合起来,打造“不敢腐”的高压态势,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6]。第一,从不敢腐作用机制来看,一方面通过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权力的公开运行、发挥组织的监督作用,挤出腐败收益,形成“伸手必被捉”的震慑效应。另一方面,通过警示教育使权力主体知晓腐败产生的严重后果,从而实现警钟长鸣的“警示”作用,建构“不敢腐”的非正式约束机制。第二,从不能腐的作用机制来看,一方面通过健全反腐败法律法规,扎牢制度的笼子,健全对权力配置、权力运行、权力监督、权力主体行为规范领域体制机制建设,规范约束公权力主体从政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体系建设,实现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提升依规治党执行力和依法治国的法治化水平,更加科学有效地遏制腐败。第三,从不想腐作用机制来看,一方面通过高压反腐形成震慑效应,通过扎牢制度笼子,形成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形成不想腐的外部他律;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使权力主体树立“以崇尚廉洁、鄙弃贪腐”廉政伦理和廉洁自觉,进而进一步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新时代反腐败的制度规训:“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制度建设,强调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建设,扎牢制度的笼子,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1.健全纪法协同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主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颁布实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旗帜鲜明维护党中央权威,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生态,明确党员干部权力清单和纪律负面清单,执行党纪处分条例,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也实现了对党员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进行正向引领,将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向引领与负向惩处、外部他律与内部自律结合起来。二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立法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为建立国家监察体系提供法理支持,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结合,有利于促进建构巡视、派驻、监察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进一步健全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对接机制,坚持严惩腐败、严密制度、严肃教育结合起来。

2.健全党内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纪委监督重点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7]409针对出现的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颁布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委(党组)监督主体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强化同级监督,完善民主监督,使党内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解决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完善巡视巡察制度建设,深化政治巡视、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与市县巡察制度相结合,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视监督重点,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

3.以钉钉子精神强化制度执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在强调以正风肃纪高压反腐、纠治不正之风凝聚党心军心民心的同时,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强化责任追究,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针对作风建设制度化建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那些形同虚设、摆设和“牛栏关猫”的现象,要狠抓制度执行,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依据党章从严治党,自觉尊崇、学习、贯彻、维护党章,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三)确立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价值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人民性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属性,也确立了新时代反腐败理论的重要价值导向。

1.站稳人民政治立场

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8]要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坚持情为民所系,“学习和树立邓小平同志的情怀感、雷锋同志的幸福感、孔繁森同志的境界感、郑培民同志的责任感、钱学森同志的光荣感,凡是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政治问题,努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5]7一方面,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另一方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妥善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人民根本利益和人民幸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过去一段时期党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比较严重的状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9],“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10],“要时时刻刻为百姓谋,不能为自己个人谋”[5]25,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1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人民群众是“阅卷人”标准,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让人民监督权力,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12],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畅通建言献策渠道、批评监督渠道,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充分发挥人民监督作用。这就明确了反腐败建设的主体力量,领导干部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

(四)营造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政治生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2]17要明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监督职能,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和规范,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不给权力脱轨、越轨留空子,将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二是治党理念与法治精神相契合。突出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根本行为规范”的重要地位,要求全体党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13]其实质是依规依纪依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运用法治方式和制度思维,依据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为依法治国提供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三是国家法律和党规党纪双轮驱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加强监督执纪的力度和水平,使纪律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国家法律和党规党纪双轮驱动,既要深化党内法规体制建设,又要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2.狠抓“四风”强化源头治理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重视改进作风与防治腐败的密切关系,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对党内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党的多次重要会议、多个重要场合进行严肃批评。形式主义的特征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贪图虚名、弄虚作假。官僚主义的特征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官僚主义往往使得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弄权贪腐。享乐主义的特征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奢靡之风的特征“主要是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1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四风”问题没有休止符,没有完成时。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常抓细抓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三严三实”,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不断深化标本兼治。

(五)强化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自觉:“打铁还需自身硬”

推进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建设,既需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干部理想信念和政德教育,还需要加强对大学生群体的廉洁教育,加强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

1.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15],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培养选拔大批党和人民需要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从严从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16],持续防治“灯下黑”。二是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薄弱环节的现状,针对当前干部监督存在的不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12]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正人先正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党章党规,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加强完善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体系同时,又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要用严格教育、严明纪律管住“绝大多数”。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要把热情关心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

2.提升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政德教育

一是思想补钙严以修身。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既需要不断完善外在社会监督制度、体制,又需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强化其内心信仰,提高其自律能力。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理想信念不坚定,就必然导致政治变质、经济贪婪、道德堕落等问题。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建设廉政文化,为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有效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和自律,营造和建立权力主体的职业道德和廉洁自觉。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强化反腐倡廉的“红线”和“底线”意识,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党性是领导干部最大的德,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心学”。领导干部特别是公权力主体具有坚强的党性自觉、牢固的宗旨意识、坚定的组织观念,以权谋私也将失去生存的土壤。要立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处理好公私、情法、亲清的关系,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做到防微杜渐。新征程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对领导干部知识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不能“持续升级、不断扩容”,就会“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义利观、事业观,“必须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做到爱党、护党、为党”[7]459,提高专业化能力,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本领过硬、能力过硬”[17]。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重要论述的理论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系列重要论述回应了新时代怎样进行反腐败建设的重大问题,蕴含丰富的精髓要义和彰显兴国强党的使命情怀,是中国共产党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创造、实践创新与政治品格的集中体现。

1.人民至上的人民情怀

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民心是最大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理论的系列重要论述的廉政思想的底色,就是扎根人民、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取信于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人民为中心,坚持执政为民、人民至上的价值支点,坚持造福人民、依靠人民的动力源,坚持人民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使我们党始终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12]。

2.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

一是战略目标。针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要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二是战略思维。领导干部要具有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全局视野和系统思维,运用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历史思维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重点与非重点、挑战与机遇、目标与手段的关系。三是战略谋划。在目标确定之后,就要确定追求和实现目标的总体思路,实际上是战略性步骤的设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凸显了对党的建设长期性、日常性的清醒认识。需要把总任务进行分解,分步骤分阶段地实现战略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方向不偏、决心不变、思想不松,勇气不泄、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3.治病救人的价值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同时,强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调动干部队伍积极性这个问题极为重要、十分紧迫,要找准症结、辩证施策,着力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18],特别是对广大基层干部要“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格外关心、格外爱护”,防止和纠正领导干部被整体“污名化”,更加主动为领导干部、党员群众排忧解难。

4.自我革命的历史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不论是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还是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还是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都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正高压反腐,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同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强化思想建党,严格选人用人,夯实从严治党治权治吏的组织保障,筑牢廉洁从政的信仰根基;严格整治“四风”和反对特权,以上率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实织密反腐败斗争的制度“笼子”,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相结合,重拳出击、铁腕治党、反腐惩恶,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巡视利剑作用彰显,把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

5.唯物辩证的科学方法

一是标本兼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既通过“打虎”“拍蝇”“猎狐”等系列行动推动高压反腐,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不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党内监督,严肃责任追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系统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奠定了坚定基础。二是纪法衔接。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用来惩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19]法治以其权威性的强制性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觉悟。坚持党纪严于国法、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既发挥道德感召力,又强化纪律约束力。一方面,绝不放松惩治这一手,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快查快结,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另一方面,以先进的党内政治文化引领党内政治生活、滋养党内政治生态,使党员、干部正心修身、涵养文化,筑牢思想道德这条高线。三是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12]一方面,高扬党的理想信念和政德教育,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着力推动理论武装和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使党员干部实现凝心铸魂、补钙壮骨。另一方面,抓紧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把巡视巡察作为党和国家机关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使管党治党更加科学、规范、长效。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重要论述强调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引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纪严于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理论自觉:丰富了中国特色的反腐败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出发,围绕“人、权力、利益”三个核心范畴,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关键,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德法兼治为基础,健全正确利益导向机制,以主体规约为关键,不断完善思想道德教育,依靠人民群众的根本性力量发挥,从内外两个维度围绕教育、制度、利益范畴构建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植根于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血脉,充分汲取了中国历史文化的丰厚营养,继承和发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蕴含着独特的中国智慧,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基本原理,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这一理论体系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奠基于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毛泽东建党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建理论,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廉政理论的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这一理论体系具有宽广的理论视野,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的经验与教训,吸收借鉴了其他国家政党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这一理论体系具有深邃的理论思维和科学方法,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的内在联系和本质要求;这一理论体系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植根于我们党管党治党的全部历史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厚实践,把反腐倡廉建设从并列的原五大建设中抽出来,专门以“反腐败斗争”加以表述,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反映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这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深刻认识,使治党与治国高度融合、协调推进。

2.制度自觉:创新了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制度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我们党的历史传统与现实状况,继承了中国共产党人管党治党的优良传统,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要求,针对中国共产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承担的历史使命、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存在的问题矛盾,进行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探索实践,提供了一整套制度管党治党的中国方案。第一,从宏观维度看,建立政党、国家、社会于一体的立体式反腐败体系,健全权力制约与权利制约、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结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巡视巡察制度建设和工作格局,用制度管权管事治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二,从中观维度看,以权力制约和监督为中心,以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为核心,健全纵横、上下、内外相结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即以规范用权为保障,健全权力运行的法治制约和监督;以党性治权为根本,健全权力运行的伦理制约和监督;以公开行权为补充,健全权力运行的权利制约和监督。第三,从微观维度看,从腐败行为的经济本质入手,健全正确的利益导向机制为补充,借鉴国外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法治成功经验,针对容易引发利益冲突的事项,予以明确的、具体的法律规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从经济欲望和利益源头上解决领导干部腐败行为产生的利益动因。涵养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治腐必先肃气,气正才能慑腐,浩然正气的环境既是廉洁成长的营养,又是消灭腐败的杀虫剂。”[20]同时,发挥公民、组织、网络新媒体力量等多元社会主体力量,把自上而下的权力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抑制腐败作用,使权力主体形成“廉荣贪耻”廉洁价值观和道德基础,实现廉政自律。

3.行动自觉: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道路

科学的方式方法是实现工作目标的有效手段,必须坚持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坚持用法治的思维、科学的方法整体推进反腐败体系建设。第一,以权力制约为中心,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制度体系建设。针对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对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进行新的探索,走出一条基于深厚传统、符合历史逻辑、适应现实国情、保障发展需要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协同的中国道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探索运用新理论知识、新技术手段等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投诉处理、案件监督管理、预防腐败信息共享等系统,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第二,以德法兼治为基础,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监督保障体系建设。着眼于决策、执行、监督的关键环节,健全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过程,建立健全监督、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健全纪法贯通,又实现纪法衔接,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结合,既盯住“关键少数”又管住“绝大多数”,坚持强化自我监督与加强外部监督的统一。第三,以主体规约为根本,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廉洁自律体系建设。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通过反腐倡廉教育使廉政文化深深扎根于灵魂之中,培育权力主体的廉洁自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行政伦理,形成廉政文化,提升自律精神和道德自觉,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政治建设目标。

总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的系列重要论述阐明了新时代反腐倡廉建设体制机制、方法方略,增强了反腐倡廉理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遵循。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学习领会上“吃透”、研究阐释上“抓准”、宣传推广上“讲实”、见言见行上“践行”,大力推进清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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