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本科师范院校0-3岁婴幼儿托育师资培养的改革策略研究

2021-12-07 13:32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11期
关键词:托育师范院校师资队伍

朱 冬

(六盘水师范学院,贵州 六盘水 553000)

一、引言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2020年5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都明确提出了加强托育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1][2]。通过对政策文本的解读以及部分地区托育实践经验可以看出,目前托育师资的专业化水平是制约婴幼儿托育发展的瓶颈[3]。因此,加大托育师资培养规模,提升托育师资培养质量是解决社会托育难题,实现“幼有善育”的重要议题。

二、贵州省师范院校0-3岁婴幼儿托育师资培养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婴幼儿托育师资培养重视度不够,培养规模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近年来,随着三胎政策的开放,国家对托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大。适龄婴幼儿数量也在逐渐增长。目前,贵州省0-3岁儿童为153万,现有早教机构510所[4]。根据2019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中要求“ 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要求”,贵州省目前需22万至51万托育教师。但师范院校托育师资培养的力度有待提高。目前开设托育专业的院校主要以大专和中专层次为主,如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阳女子职业学校等,本科层次对于托育师资的培养主要是在学前教育专业下增设课程,少有独立的托育专业,本科院校尚未重视对托育师资的培养并进行大规模的改革。

(二)师资队伍结构与质量难以满足托育师资培养的要求

根据《指导意见》中“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要根据需求增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要求,师范院校积极开设或增设0-3岁婴幼儿托育专业或课程,但这种开设和增设也带来了数量、结构以及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影响了托育人才的培养质量,师范院校的托育专业师资主要由原学前教育专业师资转岗,许多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师资本身就出现了师生比超标,师资缺乏的问题,再转岗一部分师资到托育专业,加剧了教师结构问题,师资队伍建设亟待改善和加强。增设培养托育人才的师范院校虽然也注重婴幼儿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衔接性,但是师范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师资主要钻研的是3-6岁幼儿园教师培养的研究方向,对于0-3岁婴幼儿托育师资的培养研究方向钻研较少,缺乏相应的师资力量。出现市场上的托育实践先于托育理论研究的困境。总之,目前师范院校师资队伍难以从数量和质量满足庞大的市场托育师资需求。

(三)托育师资培养的课程有待于进一步建设与完善

课程问题是教育的核心问题。托育师资的培养质量依托于高质量的培养课程体系,正如《课程研究导论》中指出:“课程是传递教育要旨、转达教育意义、传播教育价值观的媒介或工具”。而目前师范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尚未处理好3-6岁幼儿园教师培养课程与0-3岁托育教师培养课程的关系,也未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培养过程中的课程体系还不能根据托育的现实需要和发展需求进行有效整合,3-6岁幼儿园教师培养课程与0-3岁托育教师培养课程出现矛盾的状态,有些院校缩减0-3岁婴幼儿托育课程的学习,有些院校虽然设置托育师资培养课程,但托育师资培养课程设置比重严重不足,依然还是以培养3-6岁幼儿园教师课程为主,0-3岁托育师资培养课程极少,如L学院目前只有《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课程是指向托育师资培养方向的。这样增设的课程导致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并不能掌握良好的婴幼儿教养的专业素养,人才培养的质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三、师范院校0-3岁婴幼儿托育师资培养的改革策略

(一)加强对托育师资培养的重视度,培养社会需要的托育人才

根据我国托育相关政策的陆续发布,需充分认识托育师资培养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为解决目前托育师资培养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矛盾,需提升对托育师资队伍的培养管理水平和统筹治理能力。首先,本科院校需加快增设婴幼儿托育专业和课程,培养婴幼儿托育专业人才,实现托育师资多层次发展,积极应对社会上托育师资急缺的难题,满足社会需求。其次,亟需从顶层设计加强对婴幼儿托育师资的培养的重视,将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对托育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计划、课程建设、实践模式进行完善。最后,借鉴目前学前教育专业开展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体系”提出的认证“产出导向”理念,实地调查研究托育市场从业人员的需求,根据“以终为始”的理念培养托育人才,结合职业资格认证标准,落实“产出导向”,切实培养社会需要的托育人才。

(二)加快完善自身托育师资结构,提升托育师资培养质量

加强师范院校自身托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较为有效、快速的方式是将部分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拓展或转型为托育专业教师。二者的知识、能力结构有较好的延续性和相关性,不足的知识可以通过文献学习实现。解决师范院校自身师资队伍结构问题需加大学前教育专业托育研究方向的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亦或是可以通过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多种方式完善师资结构。其次,通过组建教师团队或者课题组的形式,形成教研共同体,加强对0—3岁婴幼儿托育理论方向的研究,解决目前托育行业实践先于理论研究的困境,帮助建构我国的托育专业的话语体系。提升托育师资教育质量。最后,注重自身托育师资与托育实践的紧密结合。通过基层锻炼、定期与托育机构共同教研等方式积累师范院校自身托育教师的实践经验,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提升托育师资培养质量。

(三)建设课程资源,完善托育师资培养课程设置

首先,师范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需厘清3-6岁幼儿园教师培养课程与0-3岁托育教师培养课程的关系,并进行人才培养的科学论证,注重托育人才培养论证的现实需求,而不是注重论证的形式。不管是开设或增设托育课程,基于人发展的连续性特点和学前教育的内涵特征,需理顺0-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实然需求、阶段特征以及支持条件等,增加托育课程设置的适宜性和针对性,提高托育专业师资培养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可遵循和借鉴《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中关于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模块,从儿童发展与学习、婴幼儿教育基础、婴幼儿活动与指导、托育机构与家庭、社会、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教育实践六个课程模块建设课程。其次,结合本地的特色与现实需求研发课程资源。注重开发托育专业的地方课程。如果大学或其他教师教育机构注重开发适当的地方课程,将之作为职前教师教育使用的课程资源的话,职前教师毕业后将更容易适应本地区的教育教学工作[5]。最后,注重实践课程的设置。通过实践课程激发内在学习动力、将所学理论知识联系实践、在实践中理解所学理论知识并运用于下一次实践。

总之,师范院校在婴幼儿托育师资培养的观念上、教师队伍结构和质量上、课程资源建设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需积极发挥高校的社会服务的功能,加强对托育师资培养的重视,培养社会需要的托育人才,加快完善托育师资结构与提升师资教育质量,建设课程资源,完善托育专师资培养课程设置,积极应对和解决社会托育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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