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

2021-12-09 00:44陈德委林小小
南方农业·上旬 2021年11期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对策建议经验

陈德委 林小小

摘 要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阐述了苍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经验,主要体现在监管责任“网格化”、农资购销“信息化”、生产过程“标准化”、执法监管“专项化”、质量监测“常态化”、安全追溯“智能化”、产品营销“品牌化”、宣传引导“正面化”等方面,分析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普遍面临的难题(质量安全追溯难、监管对象体量大、基层监管队伍弱),并从压实监管责任、加强主体管理、实行合格证制度等方面提出加强苍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问题;对策建议;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1.31.021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政府高度重视、百姓普遍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1]。现阶段主要矛盾在农产品领域体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优质农产品需求与供给数量、质量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2],从源头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苍南县位于浙江最南端,素有“浙江南大门”之称,现辖16个镇、2个民族乡,户籍人口97万,是全省的农业大县、海洋大县,山、水、田、海俱全,农业资源丰富,拥有“中国四季柚之乡”“中国紫菜之乡”“中国茶文化之乡”等7张国字号农业金名片。现已形成番茄、茶叶、杨梅、四季柚、紫菜等五大超万亩优势农产品产业,202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43.5亿元,总量处温州市第一。近年来,苍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围绕质量强省、绿色农业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和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契机,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全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定趋好,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于2021年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名单。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

1.1  监管责任“网格化”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各乡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社区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形成了县、镇、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部门和乡镇的考核内容,为全县67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配置手持移动终端,全面推广应用“农安苍南”APP,实现规模主体日常巡查全覆盖,巡查情况全程可记录。

1.2  农资购销“信息化”

2019年6月创成温州市农药安全监管服务示范县,全县实施禁用农药退市,农资经营规范店建设率100%;开发应用“温州市农资智慧监管系统”和手机APP,肥、药产品购销通过“刷脸”和“刷卡”等方式进行实名登记,实现农业投入品电子化追溯;建立肥、药产品“进-销-用-回”监管预警中心,探索“肥药两制”的闭环管理,现已取得初步成效。2019年该系统应用模式在全省绿色农业发展工作大会上受到彭佳学副省长的肯定,并入选全国2019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优秀项目。

1.3  生产过程“标准化”

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广大农业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采用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县农业农村部门先后制订发布农业地方标准19个,编制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20类。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各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了由国家标准、省地方标准、苍南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构成的农业标准化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已实施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52个,技术规程及标准化模式图入企率100%,标准化生产实施率达到64.6%。

1.4  执法监管“专项化”

开展“绿剑”“农资打假”“护梅”“绿剑”等系列集中執法行动,全力查处私屠滥宰、经营伪劣农资、使用禁限用药物等违法行为,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高压态势。同时,积极主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多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监管,努力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近两年来,苍南县共出动执法人员4 71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 891家次,查处各种违法行为142起,行政立案34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起。苍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1.5  质量监测“常态化”

在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质量可追溯等制度的基础上,苍南县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大对农产品的监测力度,形成了县、镇、基地三级检测体系。全县有1个具备CMA、CATL“双资质”的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18个乡镇快速检测室和7个社会化服务检测点,常年免费对外提供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服务,年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800批次、定性快速检测10 000批次以上,规模主体监测覆盖率达100%,平均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1.6  安全追溯“智能化”

立足印刷产业优势,创新开发了集追溯、合格证、生产记录、检测信息及诚信等级等全程溯源信息的彩色二维码“智能云码”合格证,有效解决农民计算机操作水平低、基地自行或委托打印不方便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应用落地的实际难题。县政府印发《关于全县食用农产品全面加施标牌标识的通告》,在18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智能云码”合格证管理、领用窗口,全县规模主体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覆盖率、应用率100%,并于2019年6月创成温州市食用农产品标牌标识示范县。

1.7  产品营销“品牌化”

苍南县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品一标”认证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知名度。2017年发布全省首个县域农业区域公用品牌——苍农一品,累计建成39个“苍农一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认定60多家农业企业为产品定点生产单位,在旅游景区、政府机关、高速服务区等建立11家展示展销中心;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全县农产品累计有效期内拥有有机农产品9个、绿色食品11个、无公害农产品166个、国家地理证明商标3个,优质农产品认证率达56.01%。

1.8  宣传引导“正面化”

近年来,苍南县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新闻、科技下乡、技术培训、普法教育等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普及农产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农产品。同时,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教育,讲生产必先讲安全,每年举办杨梅、番茄、水稻、葡萄、柑橘、畜禽、水产养殖等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年均受训人员达600余人次,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难题

2.1  基层监管队伍弱

全县由上而下,从机关到乡镇,专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相对较少,老龄化严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有限,而且身兼数职,在经费、人员培训、工作待遇方面保障不足,加上人员流动性大,极大影响基层监管工作积极性和有效性。通过“农安苍南”APP、温州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系统、农产品快速检测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各乡镇普遍存在重视不足、力度不够,各项工作进展缓慢。在龙港“撤镇设市”后,苍南财政更加紧张,近两年来未对乡镇下达监管工作经费,乡镇的样品费、速测仪器维修、耗材购买等无法开支,对正常监管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如桥墩镇等几个乡镇的速测仪已使用近10年,一直得不到更新。

2.2  监管对象体量大

苍南县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约2 000多家,面广量大、小而分散,普遍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生产水平低、农业投入不足等问题[3]。同时,其中存在大量的“挂牌社”“休眠社”“僵尸社”,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监管难度大、成本高、精准度低。全县现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生产主体共有577家,多年来全县监管对象主要集中在“三品一标”认证主体,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主体,经梳理共有220家,其中种植业181家,畜禽养殖22家、水产养殖17家,对散小户等监管覆盖率不高、监管效果较差。

2.3  质量安全追溯难

大部分农产品以散货形式销售,无包装,无合格证。虽然2019年苍南县政府发布通告要求在全县食用农产品上全面加施使用合格证,但仍存在追溯码使用率低、追溯主体量少、追溯认知度不高等问题[4]。《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虽然规定了对规模主体实行合格证管理,也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考虑到农业是弱势行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农村部门很少因主体未开具合格证而责令整改或处罚;面对农产品全国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市场监管部门并未将合格证作为农产品入市的必备条件,是否具有合格证也很少被市场经营者查验留存,农产品入市门槛低。

3  加强苍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3.1  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各级考核体系中的占比。加大财政投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監管网格化管理体系,有效开展各项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乡镇的监管力量,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能经常性开展技术指导、生产巡查、产品速测等;要明确村两委及村级协管员的职责,各村至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负责督促村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严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建立生产档案、落实产地准出制度等,实施绩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5]。

3.2  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实行分类处置,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确无发展条件的要用好简易注销办法;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要加强指导、扶持和服务,规范其办社。着力精准有效监管,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6];推行社会共治,建立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制度,选聘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开展“你抽我检”“农安开放日”等活动。

3.3  严格执行准出准入合格证制度

严把市场准入关,倒逼生产者出具合格证,是落实合格证制度最行之有效的手段。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打破壁垒、通力协作,共同探讨合格证作为市场准入的实现途径和操作流程,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当前合格证处于试行阶段,可以选择一至两种“本地出产、本地销售”的农产品,在固定市场、乡镇或全县逐步实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试点;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相应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者落实合格证制度,确保合格农产品带证上市;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检查市场举办者、经营者落实合格证的查验留存,拒绝无证农产品入市;对不合格的带证农产品要追本溯源,严惩重处。

参考文献:

[1]   李国军,孔令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思考与探讨[J].基层农技推广,2018(3):111-112.

[2]   刘烨潼,张玮,陈秋生,等.天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J].农学学报,2021,11(4):97-100.

[3]   刘绮梦.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探究[J].农业经济研究,2017(2):93-96.

[4]   张小琴,樊纪亮,丁野,等.基于浙江实践经验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思考[J].浙江农业科学,2021,62(4):647-649,653.

[5]   孙双杰.望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21(6):217-219.

[6]   周雄,郑芳.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构建探究[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9(3):1-5.

(责任编辑:易  婧)

收稿日期:2021-07-17

作者简介:陈德委(1985—),男,浙江苍南人,本科,农艺师,经济师,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E-mail: chende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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