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长成为“资源”

2021-12-14 07:47蔡辰梅
中国德育 2021年23期
关键词:家校公平师生关系

近日,一位朋友谈及为读大学的儿子选报了师范专业,“我觉得当老师挺不错的,有很多家长资源”。另外一位作为中学管理者的朋友无意中提及,“我手头有很多家长资源,遇到问题时会比较方便”。这样的表述是我们教育生活中的日常,并且大家也已经习以为常。但是,这样的表达总让人有一种感觉,这种人之常情背后藏着某种教育“味道”的改变。社会资源一般都会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当家长成为教育者眼中的“资源”,那么教育者让渡的“资源”又是什么?这种让渡对于教育意味着什么?这些问题倘若不去思考,就会成为“存在即合理”;如果我们认真反思,不禁会“惊出一身冷汗”。无论是教育理论还是政策实践,大家关注比较多的是相对宏大的教育机会公平,然而,机会公平往往具有“肉眼可见”的公开性和外显性,事实上,在微观教育过程中,那些“看不见的手”对教育过程性公平的改变,尤其是具有中国社会文化特征的“人情关系”的改变,更为实在却极具隐蔽性,因而,更值得引起警惕和关注。

一、将家长视为“资源”,何以成为教育问题?

马克思曾言,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学校或者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而且因为教师承担了育人之责,家长与教师因为学生这一纽带而建立了比一般社会关系更亲近也更具人情味的关系。教师尽力育人,家长心怀感念。然而,当家长被有意识地视为“资源”,利益的考量介入家校关系,这一关系的性质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因为资源往往意味着等价交换,那些成为“资源”的家长并不会白白让渡手中的资源,他们也会依仗自己的资源而对学校和教师“有所求”。家长基于资源让渡而形成的特定教育需求的满足,就会作为一种外部力量改变教师原本的教育筹划,或者他们会以此争取教师手中的教育资源。而此时的教师对教育资源的分配,便无法完全按照教育本身的逻辑和规律展开,而要加入人为的改变。如此,教育公平就被资源的交换过程破坏,教育的纯洁性就会被污染。

此时,就需要回答和解释一个问题,教师作为社会人,固然需要建立自己的人脉关系,但是教师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其与学生家长建立人脉关系的边界在哪里呢?在人之常情的正当关系和需要警惕的有可能损害教育的“相互利用”的关系之间的边界在哪里?换言之,对于教师而言,亲师关系在何种意义上的跨界就演变成了一个教育问题?这里关键性的衡量指标有两个。一是教师在亲师关系中有没有让渡教育资源,进而影响教育过程公平;二是教师有没有因为亲师关系而有意识地调整师生关系。如果教师与家长的关系是曾经很好地教育了学生而赢得了家长的感恩,进而形成了较为持久的情感性社会关系,这种亲师关系是可以理解,也是无可厚非的。

二、将家长视为“资源”,改变了教育的什么?

当教师将家长视为“资源”,就会有意无意地进行“利用”,在这样的关系来往中,究竟改变了教育的什么呢?

首先,这样的关系性质改变了家校关系的真诚性。亲师之间因为心照不宣的利益互换而形成了功利性的关系,而功利性会直接导致亲师关系的虚伪化。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在人家手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因此,对于教师的需求会千方百计地满足,甚至以一种不正常的“卑微”姿态来面对,“生怕得罪”。然而,当面越谦卑恭敬,背后越满腹牢骚,甚至是抱怨诋毁。这就形成了老师们所说的,家长“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此时,亲师之间因为有学生这个“筹码”而相互制衡,基于利益考量而建立的关系,破坏了彼此发自内心的尊重和信任,大家彼此默认为“经济人”而不再诉诸真诚的情感。一旦学生毕业,这种关系的纽带失效,亲师关系也就会瞬间断裂,从热情走向冷淡,甚至变成“一地鸡毛”的不堪。

其次,这样的关系改变了师生关系的纯洁性,师生关系会因为亲师之间的利益关系而沦为“现报型”。师生关系原本是以知识和情感为纽带建立的,老师无私地传授知识、付出情感,进而影响学生的人格。然而,当这一关系以另外一种关系为背景而建立,所增加的这条利益的线索会直接影响学生对师生关系的感知。儿童的价值敏感性往往超出成人的想象。在这种境遇下,他们感受到师生关系中的微妙,哪怕他们是既得利益者,得到了更多的关照和资源,但仍然会以内心的价值审视和判断这种关系的复杂性。他们不再认为老师是无私的,也就很难对老师形成单纯的感激甚至感恩。功利或者势利的亲师关系,影响和造就了功利或势利的学生。老师们感叹,现在的学生都是“现报型”,“教他的时候对你很好,不教了,很快就把你忘了”。这样的结局的造成,难道仅仅是学生单方面的“忘恩负义”吗?我们的教育者需不需要反思背后的根源呢?

最后,这种亲师关系的性质会因为教师对教育资源的让渡而遭遇道德轻视,进而令教师失落了道德权威。教师是以自身为工具的人,靠着自己的人格和精神的威信而教育和影响学生。一旦教师在家校关系中跨越了边界,并且影响到对师生关系的处理,进而扭曲了教育过程,就会遭到学生以及家长的道德轻视。这是一种隐性的力量,消解着教师的道德权威。而学生对教师失去了由内而外的敬重,教师就失去了管教学生的最重要的人格基础。因此,很多时候教师抱怨学生不尊重自己,在管教学生的时候甚至发生学生顶撞等冲突,这其中有一种弥散的学生对教师群体整体的道德权威的轻视,是值得我们教师反思的。

三、家校教育关系如何实现超越性的建构?

家校关系是一种主体性的社会建构,因此,需要相关的主体乃至社会系统进行相应调整,从而为超越性的純净的家校关系的建立,进而为公正纯洁的教育的实现创造基本的关系基础。

首先,教师仍需以“清高”立世,恪守教育的伦理原则。在家校关系中,教师承担着主导性的角色,因此,教师需要找回知识分子精神意义上的“清高”,恪守教育的伦理原则,对自己的道德人格形成高格的自我期待,像珍视羽毛一样珍视自己的道德声誉,进而在家校关系中出离世俗和功利,保有家校关系应有的教育品格。回归教师职业的初衷,无所求、无所待,在单纯赤诚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中享受职业本身的幸福和价值。不将利益的求取强加在这一职业之上,不用世俗功利的目的绑架这一职业,恢复教师职业本有的纯粹。如此,教师虽然会失落现实的物质和利益的回报,却能够收获自我内心的踏实和尊严,自认为是一个好老师是对自己最大的精神褒奖。除此之外,教师的自我道德自律所赢得的家长和学生由衷的敬重和感怀,是任何利益都无法换取的精神财富。在这个意义上,教师坚守“清高”其实能够获得最大、最高的回报,这一回报是教师的职业尊严和幸福所在。

其次,家长也应承担实现教育公平的责任,共同构建具有教育性的家校关系。家长对教育的高度关注和深度参与,使得家校关系和亲师关系成为影响教育的一种重要的关系性力量。然而,目前的家长参与或者家长与教师的互动,更多从“自己孩子”的个体立场出发思考问题,形成一种自我中心的家校关系立场,而且主要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等显性的功利层面,忽视了孩子道德人格的全面发展。然而,家长除了需要关注自己的孩子,还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于家校关系以及师生关系的整体性影响。家长也有义务和责任,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有责任推动良好的家校关系氛围的构建。因此,家长应该做到讲人情而不功利,更多诉诸朴素的情感和真诚的尊重与教师相处,而不应过多强调利益相关的功利性的层面,为了有限教育资源的争取而破坏教育的规范或规则。最终,正常纯净的亲师关系的建立会惠及所有的孩子,包括每个人自己的孩子。

最后,政府需要以社会的系统公平推动教育公平,为家校纯净关系的建立提供必要的社会环境。教师之所以会将家长视为“资源”,很多时候是源于教师在整个社会资源分配中的“弱势”或者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很多教师在社会比较中会参照公务员,认为自己“缺乏人脉”,很多时候“孤立无助”。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生存的本能促使教师有意识地注意到家长的身份地位等,形成了将家长视为资源的意识或者潜意识。因此,如果整个社会在各种资源分配中,都能做到民主平等,形成公平公正的系统品质,包括家长和教师在内的各种社会角色,就会更好地回到职业操守之内,而无需所谓“人脉”,也能形成更为正直坦荡的社会关系。

教育是建立在关系之上的,原来我们比较关注师生关系,伴随着家长教育参与意识和能力的加强,以及家长对有限教育资源的竞争性争夺,亲师关系乃至家校关系在整个教育关系体系中的影响越来越不可忽视。然而,教育需要的是具有教育性,能够推动真正的教育目的实现的关系,非教育性或者反教育性的关系则会产生背道而驰的教育影响。因此,教师、家长以及整个社会守护教育过程中各种关系的真诚、朴素、纯洁和和谐是一种特别值得注意的教育责任,这是一种无形,却对教育和学生具有系统性、基础性影响的责任,不可懈怠、不可无视。

【蔡辰梅,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李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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