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风险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2021-12-28 10:29杜荔红魏增基
科技与经济 2021年3期
关键词:军民风险管理协同

赵 靖 杜荔红 魏增基

(火箭军工程大学,西安 710025)

当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技术的生命周期大幅缩减,市场竞争日趋激励,单一主体已经难以完全具备研发所需的全部知识、技术及能力。着眼于打赢未来新型军事战争,掌握未来战场的主动权,我军对于新装备的需求愈加迫切。随着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的界限日渐模糊,军民融合协同研发便成为一条现实可行的路径,其可发挥双方在人才、技术、资金、设备、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有效缩短研发的时间周期,大幅降低研发的成本支出,显著提升研发的效率质量,对于提升社会生产力、保障部队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军民融合协同研发在汇集各方优势资源,激发研发活力与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更大的风险因素,对其顺利完成及深入推进构成了潜在的威胁与挑战。

目前对于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风险管理的研究相对较少,尚处于研究的探索阶段。协同研发风险管理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其可分为以下3个方面。第一,风险识别研究。Fernandes G等指出学校和工业企业间开展协同研发是一种不确定性高、研发任务繁重的活动,此过程中存在项目利益相关者参与不足风险、战略定位偏差风险、知识产权归属纠纷冲突风险等19种风险因素[1];马帅从宏观、中观、微观3个层面分别分析了复杂产品进行新技术协同研发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包括沟通风险、管理风险等6大类共21个风险因素[2]。第二,风险评估研究。Alan对韩国的大学与企业开展协同研究进行了风险评估,指出其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较高,值得引起足够的重视与注意[3];朱永坤等基于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大型复杂产品协同研发风险评估模型,并以A公司的研发项目为例进行研究,验证了风险评估模型的可靠性[4]。第三,风险控制研究。Niklas Elert等提出双方应树立稳固的法治意识以及持续的产权保护意识,为协同研发活动的顺利推进提供充分且有效的外部制度保障[5];金晟在借鉴美国、英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开展协同研发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开展协同发展提出了4点对策建议,包括提高协同聚集水平、完善创新机制、改善市场环境等[6]。

研发风险是研发类单位最为常见的一类风险。军民融合协同研发现阶段缺乏严格的组织保障以及制度约束,风险管理机制尚不成熟,尚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未能最大化发挥应有的作用与价值;加之军民融合协同研发项目价值和意义的特殊性,一旦发生较大的风险事故,不仅会造成研发进度的滞缓及经济方面的巨额损失,更会对军队国防安全构成直接且严重的威胁。鉴于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的欠缺以及现实发展的需要,本文对此展开相应研究。

1 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风险管理规划不周详

风险管理规划对于风险管理工作起着提纲挈领的指导作用。现阶段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风险管理规划环节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风险管理规划意识淡薄。地方科研机构以及军方有关业务部门参与军民融合协同研发的时间不久,中长期风险管理规划不足,普遍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研发、轻管理的情况,其更多满足于眼前的“一切安稳”,片面认为所设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就是风险管理。军地双方的管理理念以及发展观念也尚未完全完成转变,内部风险管控制度不健全,风险管理流程不尽成熟完善,各方在风险防控体系中的职责权限划分不够明晰清楚,责任分工不明确,彼此间的沟通交流较为欠缺且不顺畅。此外,多数项目管理者仅仅关注协同研发项目的进度、成本及质量等传统方面的问题,对于风险的关注略显不足;部分项目管理者觉得风险管理规划工作所花费的人力资本以及时间成本较高,也就没有在事前对协同研发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充分全面的预估分析,有关的应急方案也准备不周全。二是风险管理规划不细致。在制定风险管理规划时,更多是依据以往开展项目的经验和惯例,缺少科学的统筹计划,致使订立的风险管理规划方案不够具体,制定的风险管理目标不够明晰,风险管理准则不详细,风险管理规划方案的翔实性不足。此外,在开展协同研发项目中,多数情况下仅会设立临时性的风险管理机构,且由非专业人员兼任此项工作任务,项目管理者一般也会安排此部门人员制定风险管理规划。由于他们对项目情况了解不全面、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不强,致使制定的风险管理规划方案战略高度不够、内容范围狭窄、科学性相对不足。

1.2 风险识别不全面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与基础,也是其中最为重要和最为困难的环节。现阶段此环节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风险识别不周全。项目管理者在开展风险识别工作时,对研发项目的考察及分析不全面,视野范围较为狭窄,不愿为此增加过多的成本投入,更多情况下只是依据主观经验从其中的一个具体角度进行识别分析,局限于内部及研发本身所存在的一些风险,没有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识别与分析。此外,部分风险因素在研发的初期阶段较为细微隐蔽,不易被即刻察觉,加之风险识别方法的选用不恰当以及在研发项目开展过程中较少开展风险再识别工作,致使部分风险因素未被及时有效地识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风险管控的效果。另一方面,风险因素分类不明晰。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是一个规模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的复杂系统,其中的风险因素种类繁多。在风险识别环节,项目管理者较少对诸如管理风险等大类的风险因素进行进一步细分以得到其子系统风险因素,致使风险识别工作不够细致具体。对于识别分析所得到的风险因素,也并未按照类别属性进行合理的分类归纳、整理分析,使得风险识别工作的成果不够简单直观,层次不够清晰,不能有效地为后续的风险管理工作服务。

1.3 风险评估不科学

科学的风险评估可以为管理者制定风险控制对策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当前风险评估环节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风险评估指标选取不合理。多数管理者片面地将协同研发项目的进度是否落后、成本是否超支、质量是否合格当作风险评估的标准。在选择风险评估指标时,不是过于笼统、宽泛,就是缺乏针对性、代表性,指标的权重设置也多是依据主观历史经验,科学性、合理性略显不足,无法有效地反映待评估研发项目的特点,难以在保证可比性、避免指标体系过于庞大的同时建立科学、客观的评估指标体系。二是风险评估方法较单一。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多是召集协同研发项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采用头脑风暴法、态势分析法等方法进行集中讨论分析,并结合对风险概率发生的预判进行打分评级,这些方法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局限性,不确定性因素较大,科学性、准确性不足。部分项目管理者在进行风险评估时甚至并未结合当前协同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分析,而是直接选用类似研发项目的评估范本,使得风险评估的结果缺乏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三是风险评估结果运用不充分。对于所得到的风险评估结果,项目管理者较少进行深入的分析思考,没有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风险应对计划,没有很好地运用于反馈指导风险管理工作,致使风险评估工作流于表面形式,风险评估的意义和价值大打折扣。

1.4 风险控制不显著

积极有效的风险控制对于降低风险损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风险控制环节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风险控制不及时。在开展协同研发项目过程中,项目管理者对于研发人员所反馈的一些小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以有效遏制风险。此外,由于目前尚未形成统一有效、科学系统的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风险管控体系,各方在风险防控体系中的职责权限划分不够明晰清楚,信息互通共享不顺畅,配合协作机制不协调,完整配套的风险应对措施欠缺,在风险发生后各方不敢决策担当、不愿承担后果、互相推诿责任,客观上延误了最佳的风险处理时机,未能及时有效地控制、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另一方面,风险控制效果有待提升。由于前期风险应急预案准备不周,相关人员的能力素质以及管理经验也略显欠缺与不足,在应对风险时更多是凭借主观历史经验,仓促紧急、被动消极地进行风险应对处置,使得风险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较差。项目管理者也没有从整体风险最小化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只着手于解决眼前、局部的风险问题,致使在应对风险时多数情况下顾此失彼、因小失大,甚至使风险发生“蝴蝶效应”,产生连锁反应,形成交互耦合,由单一、细微的风险演化为综合、复杂的风险,加大风险管控的难度。

1.5 风险监控不完善

风险监控是贯穿研发项目全过程的监督跟踪行为,包括跟踪已识别风险、监视残余风险、识别未知风险、评价管控效果,确保风险管理计划的正确执行[7]。现阶段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风险监控环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风险因素监控的动态性不足。在开展协同研发项目风险管理过程中,一旦风险得到解决或者有效控制,项目管理者便认为风险隐患消除、万事大吉,也就随即停止对风险控制的效果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监督控制与改进调整,也没有对风险因素可能的变化趋势做出相应的预估分析。对于研发人员提出的风险反馈意见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新出现的风险问题也没有进行及时的识别、评估与处理;事后的经验教训总结环节欠缺,没有深层次剖析风险因素产生的原因,未能形成闭环的风险管理系统。另一方面,风险管理的系统性不足。在开展协同研发项目过程中,主动进行风险监控的较少,项目管理者更多着眼于当下的工作环节,亦步亦趋、按部就班地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单纯依据风险因素对协同研发项目的危害程度进行对应的风险管理规划、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以及风险监控工作,而没有将其视为一个系统工程进行管理,使得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过于孤立、割裂,缺乏有效的衔接,未能形成有效协作的统一整体,未能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应有的职能与效果。

2 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风险管理的对策

针对上文提出的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全面规划风险、精准识别风险、科学评估风险、有效控制风险、动态监控风险5个方面提出改进的对策与建议。

2.1 全面规划风险

军民融合协同研发所涉及的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与国防安全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应居安思危、曲突徙薪,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风险管理规划工作。首先,明确风险管理目标。项目负责人应增强风险防范的敏感性,密切关注最新的政策信息及协同研发项目内部的变化情况,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归纳,在宏观层面对协同研发项目的风险做好把握。通过分析协同研发项目的特点、现实状况以及预定目标等,预估分析协同研发项目开展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及其发生的概率、损失后果等,明确具体的风险管理目标,确立协同研发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里程碑节点,拟定项目的风险管理准则,据此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书及风险应对方案,形成战略性、指导性的风险管理规划纲领文件。其次,树立先进科学的风险防范观念。通过对有关行业发生的类似风险事件进行整理分析,加深对于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风险发生规律的认知,充分汲取有关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内外相关行业开展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等方面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急方案。最后,强化风险保障措施。定期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开展研发所需的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维修,对所属人员进行风险应急技能培训,开展综合性风险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开展风险管理培训与演习活动不断提高所属人员的风险预警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增强风险防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风险监督与约束机制。

2.2 精准识别风险

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的参与主体、涉及资源要素以及过程环节都十分众多,是一个复杂且庞大的系统,其中存在较多的风险因素。一方面,建立科学的风险识别机制。进行风险识别工作应遵循全面周详、系统综合等原则[8],在充分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故障树分析法、核查表分析法、流程图法等方法,采用内部自行识别以及邀请专业人员协助识别相结合的方式。基于工作分解结构,按照协同研发项目的流程,自上而下进行逐级分解,从主客观、宏微观、内外部等多角度进行风险识别,对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中的人力资源、资金使用、组织管理、研发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识别,分析其中潜在的以及已经存在的各类风险因素,并进一步分解以得到风险子系统,避免重要风险因素的遗漏。另一方面,划分归类风险。对于识别分析所得到的协同研发项目风险因素,根据风险产生原因、损失范围或者作用对象等属性进行归纳分类,形成明晰的风险清单列表或风险登记手册,并对各个风险因素做必要的解释说明;深层次剖析风险因素产生的原因及发生的条件,分析对于协同研发项目的影响程度。此外,在协同研发项目开展过程中,适时、定期、不断地进行风险识别工作,关注已识别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发现新出现的风险因素,考虑分析各个风险因素间的联系,以及两个甚至多个风险因素在交互耦合作用下可能产生的复杂风险因素。

2.3 科学评估风险

首先,构建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以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开展的客观实际情况为依据,综合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方法,选取对于协同研发项目具有直接影响作用的、代表性的、可操作性的风险评估指标,相应构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将内部人士与外部专家教授的意见观点以及以往开展研发项目的经历进行有效结合,为各个风险因素设置科学合理的权重比例。其次,选择合适恰当的风险评估方法。风险在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和特征,可能造成的损失等也不尽相同,因此应根据样本信息的数量、待处理问题的难易及实际管理的需要等选择适合的评估方法,如风险坐标图法、模糊综合评价法、蒙特卡洛模拟仿真法等技术方法。实行内部风险自评为主、邀请外部相关专家评估为辅,定性定量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风险因素进行客观科学、系统全面的风险评估,不断提升风险评估结果的针对性、可靠性及有效性,为进一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最后,全面系统地分析风险评估结果。充分提取风险评估结果中的有效信息资料,明确协同研发项目当前所处的风险状况。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发生后对协同研发项目的影响程度,结合风险管理规划阶段设立的项目风险管理准则,将风险因素划分为极高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以及低风险4个区间,对其中的极高风险、高风险因素予以足够的重视,为不同区间的风险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策略。

2.4 有效控制风险

第一,成立联合的风险管理部门。军地双方应从整体、系统、全局的角度出发,组建成立领导责任制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探究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案,构建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风险联控机制,明确各个成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角色定位、任务分工及责任要求,确保各司其职,切实肩负起应有的责任与义务,把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健全完善内部的标准规范,形成层次分明、上下衔接、综合配套的制度体系,规范协同研发过程中风险管理工作的操作流程,为协同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方向性指导,确保研发项目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并通过实行追究问责制形成有效的风险监督和风险约束机制。第二,保持充分的信息沟通。地方科研单位应与具体合作的军方构建信息共享平台,保持经常性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与顺畅性,传递分享包括研发进程、技术工艺、风险隐患等信息资料,以进一步深化风险控制合作机制。从而及时掌握风险因素的变化趋势,对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理,将风险防范于早、防范于小。第三,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在应对风险时,项目管理者应对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进行有效区分,依据风险量化评估的结果,对各个风险因素采取针对性的控制策略,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同时抓住重要风险因素、抓住关键环节部分,集中时间、精力以及资源,重点解决风险度较高的因素,从整体上控制把握风险,使得系统风险达到最低水平。第四,动态控制风险。风险事件处理完毕后,对于风险控制策略的实施效果仍进行持续关注,对于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做出大致的预估分析,对于偏离预定计划的部分及时做出调整改变,保证风险管理计划得以正确执行。同时总结归纳风险控制过程中的可取经验及教训,用于指导后续协同研发项目的风险控制工作,从而不断提升风险控制效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2.5 动态监控风险

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的风险贯穿研发的整个生命周期,在规划设计、研制试验、成果验收等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小风险可能演变为大风险,局部风险可能演化为整体风险,甚至发生风险转移,因此应动态监控风险。一方面,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结合研发初期阶段设立的风险管理规划目标,按照协同研发项目的流程,从研发的初期阶段便进行风险管理,对各个风险因素进行全时段、全流程、全方位的跟踪分析与监督管理,做到尽早识别风险、及时解决风险。对现有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改进与完善,使得风险管理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实施计划、过程检查、有效处置有序展开,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以及事后总结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风险跟踪监督机制。风险管理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在风险排除、风险隐患消除后,项目管理者应实施风险管理后评价,继续对相关风险因素进行长期性、动态性的监督与控制,对风险管控的效果继续进行一定时间的跟踪监督。实时关注协同研发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风险因素,并及时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分析,依据评估结果相应修改调整风险应对计划,尽力避免风险发生转移或蔓延。将风险管理后的实际效果与预期计划进行对照比较,分析有关应对措施是否有效规避、降低了风险,并总结归纳经验教训,为后续顺利开展协同研发项目任务提供充分的保障。

3 结束语

军民融合协同研发对于提升社会经济效益及军事战略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开展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过程中,对风险进行全面规划、精准识别、科学评估、有效控制、动态监控,一方面可以提高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提升协同研发的效率和质量,增强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及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控制、减弱甚至规避风险造成的不利影响和损失,保证军民融合领域协同研发项目的顺利完成,最大化实现协同研发项目的经济效益及军事效益,推动协同研发成果向社会生产力及部队战斗力转化,促进军民融合协同研发又稳、又好、又快地实现深度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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