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种子市场存在问题及管理对策

2022-03-13 23:23刘靖
新农民 2022年1期
关键词:玉米种子管理对策

刘靖

摘要:随着玉米种植业的发展,玉米种子市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于此,本文对玉米种子市场存在问题及管理对策进行分析,从玉米种子市场近况、经营管理等方面寻找问题并解决问题。并且希望本文能够对玉米市场的有效发展提供帮助,为增加我国农业市场在整个经济社会的占有率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玉米种子;市场经营;管理对策

玉米又名苞谷、苞米棒子、玉蜀黍、珍珠米等。玉米与水稻、小麦等农作物相比,具有很强的耐旱、耐寒、耐贫瘠及适应环境能力强。其营养丰富,是畜牧业、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等多领域不可或缺的原料之一。因此,为更好地达到玉米种子高质量和高产量的发展目标,应对玉米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必要的探析。

1 玉米种子市场存在问题

经过不完全的数据调研与走访探查可以轻易地发现,尽管我国玉米杂交技术日益成熟的科技背景下,诞生了一批又一批不同品种的优质玉米种以供种植户选取,但是其本质问题影响了玉米种子的质量,进一步影响了市场销量。尽管优秀的玉米种子出现在农业市场中。但玉米种的农业生产资源交易市场还存在着如下问题:

1.1 农户的种植经验不够,经营者法纪意识淡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农作物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因而农户种植玉米的技术也要随着时代的变换不断升级。而就目前而言种植户的农业经验不足导致交易双方的市场信息不对等,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农村现状是,农户对于精细种植技术虽然有着丰富经验,但是对于玉米种品质的辨别能力仍然匮乏,对于玉米种的品质及价格没有清晰的了解认识,在种植玉米以前进行科学的选种是必要的。挑选出适宜该地区自然环境的优质玉米种子能够增加玉米为农业种植户带来的经济效益。农户的种植经验不足,对国家规定的玉米价格不了解,这就导致了一些不法商贩有了可乘之机。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漠视和侥幸心理,使其在玉米种交易市场中投机取巧,不注重品牌形象,高级出售不符合价格对应质量的玉米种。若不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知识,玉米种的质量也将会受到影响,且其所属价值与市场占有量不成正比。对玉米种子的销售市场带来一定的影响,其作为交易商品很难在购入后立刻发现质量问题,再加上经销商利用信息不对等的市场漏洞进行不法经营,这就导致了玉米种市场经营常发的产品质量问题。同时,由于对消费者权益了解不透彻,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很多农户在购买环节并没有专门索要销售凭证的习惯,后续即使发现种子存在质量问题,也无法进行源头追溯,维权难度极大。即便追踪到种植质量较差所出现的源头,农业种植者对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相对薄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玉米种子质量孱弱的问题。还有部分农户出于图省事、便捷或便宜的心理,不肯到正规售种场所购买玉米,而是选择同游商小贩建立交易,增大了买到劣质玉米种的风险,也给市场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影响玉米的最终产量。

1.2 玉米种子市场没有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

当前针对数量庞大的玉米种子销售门店,我国多数地区并未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制,区域门店布局散乱,串换种、二次批发等现象屡禁不止,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经常随意拆包,不主动出示销售凭证,种票不符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还有一些经销商为扩大销量,在广告、宣传画中虚假宣传抗性、产量,扰乱市场秩序,这很大程度上是监管不到位导致的。同时,我国部分地区工作人员仍未摆脱老旧思想,缺乏系统化培训,对玉米种子质量的监管不到位,不认为其质量低下是对玉米种子市场的破坏。甚至因为其“不作为”的工作状态,恶意散播质量质量低下玉米种的商贩,更加肆意的扰乱玉米种市场的综合销售风气。管理人员不主动参与种子经营管理地相关制度的建立、市场环境的规整与具体实施工作。间接的对玉米种的市场监督体系起到制约的效果,并且进一步影响我国农业市场的社会风气。受工作人员进度缓慢、责任意识薄弱、思想素质普遍低下等原因,造成玉米种子市场经营与监管不到位的市场现状。玉米种子市场的监管体系漏洞体现在:县乡级别的工商部、质量监督部,对农业生产资源的市场监管还未形成合力,通过行政手段对市场进行监督的目的是权威性、统一性、严肃性地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氛围,但两个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程序规定尚未统一,导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职责很难履行到位。

1.3 经营者恶意扰乱市场

因为种子市场的经营人员与工作人员为减少工作量,存在不规范备案与不备案的情况,且没有具体的种子售出记录,部分地区更是有商户对种子的质量与外包装有忽略或管控不到位的情况,导致一些生产经营者恶意扰乱市场,低价收、高价售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玉米种子的市场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难度。此外,部分商家将无标签、无产品说明、无生产信息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以次充好,套牌投入玉米种的经营市场中。使得玉米种的质量有所降低,最终导致农户辛劳一整年而没有收获到任何的经济效益,进而影响农户种植玉米的积极性。对玉米种的销售量也随之下降,由于经营者的恶意扰乱形成玉米种的销售量降低,更甚至是影响我国玉米年产值,抑制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种植户往往很难通过外观准确地甄选出玉米种的优劣,致使种植户因购买了劣质玉米种影响了全年的玉米收成,造成种植户的经济损失。

1.4 经营主体复杂、超范围经营

随着农业农村部《种子法》的出台,玉米种子市场的发展速度日益加快,但由于市场环境的改变,经营种子的商家由单一的经营形式变为了,由国有农业种子公司、乡镇农业技术站、村级经销商和个体商户各种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共同组建完成的玉米种的销售经营环节。面对我国政治、经济体系的复杂性,农业种植中所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下达速度慢,甚至影响农户的种植积极性。经营主体的复杂性对于农业玉米种的销售市场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治理相关问题的同时,相关部门需要对经营主体进行仔细的考量,为进一步解决玉米種现阶段在销售市场中面临的难题提供有效的帮助。农业用种的经营需要经过批准许可、提交相关经营资质、经营产品质量审核等等程序,经营证件齐全均可被授权经营。但是由于现今农业市场经济结构较为复杂造成监管难得问题,因此一些经营主体,尤其是村级经销商与个体商户居多,会在经营中存在侥幸心理,证件不齐经营与经营产品质量不合规格这两类的违规经营的情况较为严重,随着玉米市场的加大,部分种子的生产厂家没有经过固定审批流程,就直接联系经营者流入市场。部分经营人员并没有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就违法销售种子,使种子的来源与质量得不到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种植业的发展。

2 市场管理对策

2.1 增强农户与经营者法律意识

随着市场经济中玉米种面临问题的日益严峻,国家应不断将强对其的关注力度。加强农户对农业经营中法律法规的了解,并且进一步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加强深入农村的法制化进程,一是需要完善立法,加强地方的法律法规建设力度,通过法律来反映农民的实质需要;二是需要通过基层机构普法培训或实践模拟等工作,加强农民的法律法规,在普及法律时,重点讲解农业立法,为农民的基础农作物收入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三是农民自治,根据村民们不同的农业操作习惯与实际的法律法规相结合,由村主任请到农业立法的老师,组织村民们开展农业普法交流会,共同询问及分享农业立法知识,学习实质性的知识,推动农村法制化的建设发展。同时应当对经营者定期进行法规法律的普及教育,使他们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在现有的市场条件中,不断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通过法律的警戒作用保护好种植农户作为市场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为增强玉米种种植农户对农业立法中相关规定的认知度,能够有效解决现阶段玉米市场中存在的多种问题,尤其是增加自身对农业种植技术的了解,在种植工程中积极的运用相关知识,关键是科学的选种,能为有效解决市场中对玉米种质量破坏的行为采取间接性的有效治理措施。提高农户自身的意识、和种植技术是面对市场不平衡问题中最有效、最基本的解决方法。

2.2 健全市场监管体系

要构建健全的基本市场监管体系等工作,就需要协调所有涉及的机构部门,共同做好充分的准备与规划,达到科学运行管理。在监察工作中,监管部门要不定时的进行走访、巡查,保证经营者与商户严格遵循市场监督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与检查。现阶段从市场调控角度需要迫切进行的工作就是健全玉米市场监督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在事前干预环节,要从严审查商户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的颁发要建立在实地走访的基础上,严把准入关卡。同时在具备经营资格的商户中间,也要建立起经营备案登记制度和种子经营档案制度,利用信息化系统,明确记录商户信息以及种子进货来源,销售流向等,方便后续排查和溯源。为现阶段出现的质量较为低下的玉米种追根溯源,在完善的市场监督体系下,建立种子跟蹤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并且对市场监管体系内的员工采取明确的奖惩制度。对于出现玉米种不达标现象的环节,进行严格的整治工作,并且要追寻其产源地,对相关的人员采取问责制度,严格把控玉米种市场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在事中监管环节,要加强对投入经营的玉米种产品以农业科技检测技术为质量标尺,进行逐一的质检抽查,规范准入市场的玉米种质量标准。除传统的纯度指标外,还要对种子发芽率、水分等指标给予充分关注,对于抽检不合格的种子要按照流程进行扣押,并在“首处”责任制的指导下,对代销商进行追责和曝光。针对目前存在的种子包装问题,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查访力度,重点检查标签、日期等是否标注合规,是否与内容品种一致。对于态度恶劣、屡教不改,或者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召回的不法经销商,要实行吊销经营执照、撤回批准经营资格等严厉惩罚,直至产品质量符合生产标准为止。

2.3 完善监察制度售后工作

在经营者与农户间制定一种售后制度,农户在购买后的一定时间内,针对种子质量不过关或数量不对等方面,有视频、照片、实物证据时,经营者自愿接受种子售后补货工作。同时完善监察制度举报工作,加强商品的追溯溯源制度,农户如受到经营者或企业的诱导及欺骗,可以就地举报,查找源头,对相关人员实行惩罚措施[1]。针对农户作为消费者,因农业技术知识水平有限很难起到对玉米种市场监督作用的问题,鼓励地方创办玉米种子行业协会的市场监督组织,农业农村部可以适当分配扶持资金用以聘请农业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技术支持。通过消费者、政府部门、第三方地方组织共同形成合力,完成对种子经营行为的售后工作进行监察。并且监察体系内的工作人员要不定期的对玉米种的质量进行回访,对玉米种种植户及时进行探访,一旦发现存在任何问题,及时进行系统化的全面检查。为确保农业玉米种种植提供良好的环境氛围,为我国农业种植提供法律支撑,增强农户对国家的信任。

2.4 加强宣传教育

(1)线下宣传:通过基层机构实行教育培训,聚合各个村落的农民,定期组织开展农户学习会议,从虚拟课程和实践课程相结合的模式,对玉米种子市场交易中存在的商品质量问题示例进行解读区分。可以通过聘请专业的玉米种子种植专家、农业法律老师、玉米种子企业家、玉米种子种植户等人员,以开展知识讲座的方式针对各个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现场传授种子甄选的技巧,优质玉米种的外观表现等挑选玉米种的实用技能。会议过后,要定期线下跟踪种植户的实践情况,加强农民与经营者的市场监管态度与法律意识。此外,在场地允许的乡村,政府还可以组织建立玉米种植示范基地,每年选取10至20个品种进行试种,在科学栽培管理技术的支持下,详细记录试验数据和性能分析,比选出适应当地气候环境,地形地貌的,抗逆性和丰产性表现优良的玉米种子,进行大规模推广和培育。

(2)线上宣传:通过电视、手机、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以农民如何选种、用种为题,图文并茂的展现给众多种植户,或者邀请种子专家、监管部门领导,以电视节目、手机节目等方式,直观的解释给大众,使广大种植农户在现场采购玉米种时,能够从经销商的相关经营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备案登记等店内信息判断其出售的玉米种是否有信誉保障,同时还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并教导经营者自觉遵守市场秩序。并构建玉米种子经营者档案,以完全维护基本的玉米种子市场管理秩序。

2.5 树立品牌效应

农业、工商相关执法部门应当正视生产企业在玉米种子市场中的作用,积极与之建立联系,必要时派遣质量监督员入驻制种基地,推动种子质量监管关口前移,通过周期性的巡视检查,对出入库品种的包装、规格等进行抽检和记录,对诚信经营,长时间无经营质量问题的商家要予以鼓励,颁发诚信品牌企业牌照。

总而言之,为确保我国农业社会的稳步发展,在面对玉米种市场出现的农户种植经验不足、没有健全的市场监督体系、经营者恶意扰乱市场、经营主体复杂等问题,相关部门积极采取相对应的治理措施。为玉米种的质量提供保障,为农业市场更健康的发展,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考文献

[1] 孙永良.农作物种子市场质量监督管理现状及对策[J].市场周刊·理论版,2020(70):16.

335550190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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