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下普惠保险与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

2022-03-24 02:34郑军徐天宇
长沙大学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区域间泰尔均等化

郑军,徐天宇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安徽 蚌埠 233000)

2018 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指出,要引导保险等金融服务行业进军乡村,加强金融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这表明保险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承担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十分迅速,2013—2020 年,我国保费收入从1.7 万亿元增长到4.5 万亿元,保险密度从1 266 元/人增长到3 460 元/人,保险深度从2.9%增长到4.5%①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ndex/index.html)。。目前,农村普惠金融持续发展,但是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金融服务差异依然巨大,这导致保险业发展成果很难公平地惠及全社会。

2021 年4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指出,要建立覆盖面广、层次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深入我国欠发达地区。根据普惠金融相关原则,普惠保险被定义为在国家政策引导下,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无歧视性原则为社会全体提供保险,其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使用保险机制管理自身风险,有利于我国保险业区域间均衡发展[1]。普惠保险主要包含农业保险和其他小额险种[2];而所谓的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即全体社会公民得到社会保障服务的基本权利,其核心要义是人人都能公平地享受到社会保障服务[3-4]。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普惠保险要兼顾社会各个群体,尤其是使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在医疗、就业等方面享有与其他阶层人群同等获得社会保障服务的机会。基于以上分析,文章提出以下问题: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普惠保险能否有效提升我国各区域的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普惠保险能否促进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的均等化,以满足乡村振兴战略中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的要求?对此,文章在明确相关普惠保险政策的理论基础上,从普惠保险影响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的客观现状入手,实证分析现有普惠保险对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并结合实证研究结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提升对弱势群体的保障水平以及推进我国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提供决策思路。

1 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对普惠保险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普惠保险巩固脱贫成果的长期影响。张栋浩等认为普惠保险有助于降低我国农村家庭的贫困脆弱性,并且该影响不会随普惠保险发展水平提高而减弱,所以普惠保险的发展对巩固脱贫成果有长期的积极作用[3];Yilmaz 调查了1993—2012 年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金融发展与减贫之间的关系,金融发展包括银行业和股票市场发展,其对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减贫产生了重大的积极影响[5]。第二,普惠保险的扶贫效应。张伟等认为普惠保险中的农业保险可以解决自然灾害导致的贫困[6];Ye et al.认为普惠性农业保险还能够放大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激励贫困人口主动进行农业生产,提高自身收入水平[7]。第三,对普惠保险进行指标构建。孙蓉等从保险渗透性、可得性和使用性角度选取指标,使用变异系数法确定权重,构建了我国省级普惠保险发展指数,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普惠保险的理论基础[2];尹晔等通过构建普惠保险指标评价体系,认为2013 年以后中西部普惠保险发展速度快于东部,并且使用双重差分验证了2013 年出台的普惠保险政策和之后不断加大的财政支持力度是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1]。

在对社会保障服务的影响因素方面,国内外学者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第一,经济发展水平对社会保障服务的影响。Tobin 研究发现,在中国,随着人均GDP 的提高,社会、文化和教育支出占GDP 的比例也相应增加,这表明人均GDP 越高,社会保障支出规模越大[8];Bellettini et al.认为经济增长能够提高各国的社会保障水平,对发展中国家尤为明显[9]。第二,税收制度政策对社会保障服务的影响。Lamartina et al.和Babatunde 通过对多个国家的研究发现,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其促进政府社会服务支出扩大的能力逐渐减弱,但通过改变政府税制结构等新方式可能会扩大该项支出[10-11],Fetzer et al.和Zhang et al.认为个税对社会保障存在逆调节效应[12-13]。第三,人口结构对社会保障服务的影响。Heer et al.研究发现,人口结构是影响社会保障支出的重要因素[14],人口老龄化和儿童出生率下降导致社会抚养比上升,给养老金筹资、医疗卫生体系和劳动力市场带来挑战,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会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养老金缴费率需相应上升;封进认为老年时期人们收入下降,在医疗和护理方面的支出却大幅增加,整个社会对养老、医疗、老年照料等的需求随老年人口占比提高而增加,且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财务模式有决定性影响,老年人口规模增大,社保制度的政治影响力也会上升[15];Palloni et al.通过对拉丁美洲国家的分析,得出社会保障水平与各国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成正比例关系[16]。

近年来,国内关于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的研究较少,实证研究方法主要对社会保障服务进行指标测度,且现有研究未对各个指标如何影响社会保障服务给出具体机制,在分析不同指标对社会保障服务的影响程度时较难对其进行比较。综上所述,普惠保险是现行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和社会保障服务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但目前学者们较多关注普惠金融方面的研究或是普惠保险的反贫困效应和指标构建,较少研究普惠保险对社会保障服务的影响。

2 理论分析与模型设定

2.1 理论分析

2.1.1 普惠保险对社会保障服务的影响

依据哈耶克的“供给优先”理论,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有资金先期注入,即乡村振兴需要金融的推动,要发挥金融对经济的先导作用。我国金融发展具有典型的二元特征,即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于城市金融发展,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生产消费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金融排斥长期存在,这也导致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的发展滞后。实现乡村振兴,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社会保障格局,因此,具有兼顾公平与效率特性的普惠保险成为破除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不均等的理想选择[17]。普惠保险是普惠金融的衍生品类。普惠金融的原则是公平均等和可持续发展,补充传统金融模式的不足之处,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低成本和保障充分的相关服务。而普惠保险的设计原则与普惠金融大致相同,其还具有覆盖范围广、成本低廉、容易购买、快速理赔等特点,同时还具备四大特性——保障性、市场性、公平性和政策性[18]。普惠保险是要将保险服务覆盖到未购买相关商业保险的人群,尤其是农村弱势群体。其对社会保障服务的影响有如下两方面。

第一,普惠保险的保障性能减少农村弱势群体因病致贫等现象的发生,实现风险分散目标。一方面,普惠保险的保障性能大大减少用户的损失,让其能够尽快从困难中恢复正常生活。另一方面,普惠保险的风险分散功能能让农村弱势群体的风险在时间和空间上被分散转移,进而提升社会保障服务的水平。

第二,普惠保险的市场性可以满足不同群体多种多样的保障需求。普惠保险产生于市场,所以各保险公司可以为不同群体提供种类丰富的普惠型保险产品,利用更加细致的服务来帮助用户分配好自己的资金,缓解流动性约束等问题,为社会保障服务提供积极推动力。此外,普惠保险还具有保险的基本职能,比如融通资金和参与社会管理等,可以使人们在满足自身风险管理需求的同时,继续开拓业务经营规模,较好地发挥保险的资金融通职能,推动社会保障服务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普惠保险的减贫、反贫困作用[18],都是通过使用保险手段保障民众的收入和正常生活水平来发挥的。所以,普惠保险无论是作为反贫困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一环,还是作为减贫机制的重要基础,都直接关系着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发展。汪亚楠等认为,普惠金融是社会保障服务供给的重要工具,具有保障性质的普惠保险更是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关键因素[19]。根据以上分析,文章提出假设1: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普惠保险发展水平的提高能提升各区域的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其经济学意义为: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一环,而普惠保险更易被弱势群体购买,会显著提升社会保障服务的受益率,进而促进各区域社会保障服务水平的提高。

2.1.2 普惠保险对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的影响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源自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具备的公平正义性质[4]。随着时代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公平正义的相关呼声在民众中日益强烈。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服务体系逐渐表现出均衡发展、制度统筹的趋势,可缓解区域间不公平等问题,尤其是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不均衡问题。对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普惠保险的发展,要坚持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政策的支持、资源的供给和财政的支出等措施,加快完善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让农村弱势群体充分地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普惠保险的保障性和市场性决定着普惠保险对社会保障服务水平的影响,而其公平性和政策性则决定着普惠保险对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的影响。

第一,根据徐婷婷等的研究,普惠保险的公平性保证了各区域农村弱势群体能够公平、均等地获得保险服务[18]。一方面,普惠保险的发展使生产要素能向农村贫困地区扩散,并在区域间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普惠保险的目的就是让弱势群体取得同等权利,使任何阶层人群购买普惠保险的机会都是均等的;普惠保险的保障性也能实现风险分散,减少人们因病致贫等现象的发生。

第二,普惠保险的政策性大大降低了人们的购买成本。普惠保险是政府重要的惠民工具,各区域政府对其施行相关补贴政策。对贫困地区的弱势群体而言,政策倾斜可使这一群体用最少的金钱和时间得到充足的保险保障服务。普惠保险的政策性能保证弱势群体收入的稳定性,并提高其获得的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从客观上改善区域差距。

综上所述,普惠保险的获取机会是均等、公平的,并且能够给予弱势群体充分的权益保障,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公平正义性质。普惠保险作为一类带有保障性、市场性、公平性和政策性的险种的集合,不但能有效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更重要的是能覆盖到现有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无法覆盖到的部分区域和弱势群体。带有政策性的普惠保险能够满足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中公平性的要求,更能精准定位到急需社会保障服务的群体。因此提出假设2:普惠保险影响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且普惠保险对贫困地区社会保障服务的提升更大,即可以促进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的均等化。其经济学意义为:乡村振兴战略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而普惠保险的公平性和政策性给予了农村弱势群体公平享有与其他群体相同的社会保障服务的机会。

2.2 模型设定

2.2.1 计量模型

为了进一步研究普惠保险对社会保障服务的作用机理和影响程度,建立如下计量模型进行实证检验:

其中,social securityit表示i地区在t年的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一般地,用社会保障支出与地方GDP 之比表示[20];controlit为控制变量的集合;λi为个体固定效应,ηt为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IIDit反映了i地区在t年的普惠保险发展指数,孙蓉等根据金融包容性指数(IFI)的构建方法构建了普惠保险发展指数(IID)[2]。在险种上,普惠保险包括农业保险和小额保险,但由于小额保险的数据难以获得,且小额保险保费占农村地区保险保费的比例不高,对普惠保险发展指数的影响不大,因此,以农业保险的各项数据指标来进行普惠保险发展指数的计算,借鉴这一指数衡量普惠保险发展水平:

公式中采用了三大维度的综合评述。其中,ipit表示保险渗透性,用每百平方千米的保险网点数、每万人保险机构网点数来加权求和计算,既考虑地理维度的渗透,也考虑人口维度的渗透,权数分别为0.5、0.5;iait表示保险产品的接触性,即消费者接触到保险的程度或比例,因为无法获取直接数据,这里用人均保额/人均GDP、人均赔款/人均GDP代替,二者加权求和作为iait,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保险产品的可及性,权数分别为0.5、0.5;iuit表示保险服务的使用效率,此处用保险深度(保费/GDP)、保险密度(人均保费)加权求和来测量,权数分别定为0.5、0.5。

2.2.2 泰尔指数法

泰尔指数法的原理是分析人口和其对应的公共服务是否匹配,以此来判断资源配置失衡程度,最早应用在各国的收入差距研究上[20]。泰尔指数法在均等化研究中应用较多,且可以规避其他方法计算上的不足,所以选取泰尔指数法来分析普惠保险对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的影响。由泰尔指数法的机理可知,泰尔指数值TI应处于0 到1 之间,而且泰尔指数值越小,分配的不均等化程度越低,即均等化程度越高。

泰尔指数法利用各区域人口和其对应的社会保障服务是否匹配来判断区域间的均等化。因此,泰尔指数法可以表示区域间的社会保障投入差距总水平,它等于各地区社会保障支出份额与普惠保险份额之比对数的加权总和,权数为各地区的社会保障支出份额。考虑到泰尔指数的分解性,将考察区域间的差距以及整体的均等化水平。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上式中,i表示区域,j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Yi表示第i地区的社会保障服务支出,Pi表示第i地区的人口,Yij表示第i地区的第j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保障服务支出,Pij表示第i地区j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

根据前面的文献综述和理论分析可发现,社会保障与普惠保险之间存在着潜在关联,因此依据式(1)可建立普惠保险发展指数与社会保障服务支出Y之间的方程:

IID表示普惠保险发展指数,people、economy、tax分别代表农村人口比例、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所得税,C 为常数。将式(4)代入到式(3)中可得:

根据式(5)可以建立包含IID的泰尔指数,Ω指经济发展水平、个人所得税等其他控制变量。实证部分将根据式(3)和式(5)对不包含普惠保险的泰尔指数和包含普惠保险的泰尔指数进行分析并比较,来探究普惠保险对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机理和促进效果。

2.3 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2.3.1 因变量: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我国学者在研究社会保障服务时,多采用社会保障支出(SSC)与GDP 的比值作为社会保障服务水平的度量标准[21-22]。这里,因变量是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也用各地区社会保障支出与各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表示。

2.3.2 自变量:普惠保险发展指数

由于普惠保险研究在国内尚属于起步阶段,国内学界对中国普惠保险发展指数的测度仍有改进之处。目前,最符合普惠保险发展指数编制原则的是孙蓉等的研究成果,其在Sarama 的指标选取框架下,使用等权重法编制了2008—2016 年的中国普惠保险发展指数。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文章对其中的算法进行适当的改动以满足研究需要。普惠保险主要包含农业保险和其他小额保险,但是其他小额保险的数据提取难度较大,且小额保险保费占普惠保险保费的比例不高,因此,以农业保险的各项数据指标来进行普惠保险发展指数的计算。

2.3.3 控制变量

根据研究综述,影响社会保障服务的因素主要有经济发展水平、税收制度政策和人口结构三个方面。如严雅娜等运用因子分析法来研究社会保障地区差距测度和影响因素,在模型中将人均财政支出、转移支付、城镇化率和人均GDP 等作为变量进行实证分析[22];马桑利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来研究各省市社会保障支出与经济发展不一致的问题[23]。在模型中,学者们选择转移支付依赖程度、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偏好、老龄化程度和城市化程度作为条件变量。基于这些学者对指标的衡量和选取,可用各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个人所得税和农村人口比例作为控制变量。

2.4 内生性检验

考虑到普惠保险发展指数与社会保障服务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从而引发内生性问题。因此,在选取工具变量时,应考虑降低其与被解释变量的相关性,提高其与内生变量的相关性。在险种上,用农业保险的各项数据指标来进行普惠保险发展指数的计算,以控制该内生性问题。

农业保险数据的选取应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外生性。农业保险是对被保险人进行农业生产时因遭受天灾、疫病等造成的损失提供补偿的险种,农业保险的对象以从事种植或养殖的农户为主,其他的控制变量对其影响较弱。第二,相关性。农业保险是构成普惠保险的主要险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普惠保险的发展趋势,且对社会保障服务具有一定的影响。由此可见,选择2008—2019年农业保险各项数据指标来计算普惠保险发展指数,基本满足工具变量的相关性和外生性条件。

2.5 数据来源

选择我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港澳台地区)2008—2019 年共12 年的省级面板数据作为分析样本。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保险年鉴》、Wind 数据库、国家统计局等。各变量统计性描述如表1 所示。

表1 2008—2019 年各变量描述性统计

3 模型估计与结果实证

3.1 计量模型实证结果

3.1.1 基准模型回归结果

表2 反映了普惠保险发展指数对社会保障服务的模型估计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在社会保障服务方面,OLS 回归中IID的系数为0.128,FE(固定效应)回归中IID的系数为0.167,且二者都极为显著。这表明普惠保险的发展对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有着积极影响。

表2 普惠保险发展指数对社会保障服务的影响结果

续表

3.1.2 稳健性检验

稳健性检验利用改变因变量的办法来进行,结果如表3 所示。首先,从检验结果上看,将SSS变更为SSC,IID对SSC的影响依然显著,且不论是从表表3 的(1)列还是(2)列都可以看出,IID对SSC的影响是正向且显著的,表3 稳健性回归结果与表2基准回归结果相一致,进一步验证了理论模型的假设1。从分析结果和我国目前普惠保险的实际情况来看,普惠保险与社会保障服务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因此假设1 成立。

表3 稳健性检验结果

3.1.3 普惠保险影响社会保障服务的地区异质性分析

为了探究普惠保险对社会保障服务影响的地区异质性,将我国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进行分析,结果见表4。从表4可知,普惠保险的发展对不同地区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就FE 回归结果来看,普惠保险对东部地区社会保障服务影响的系数是0.127,而对西部地区社会保障服务影响的系数是0.169。这与假设2 相对应,可认为普惠保险对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具有积极影响,可利用泰尔指数法进一步分析普惠保险对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的影响。

表4 地区异质性回归结果

3.1.4 模型结果分析

第一,从表2 可知,普惠保险对社会保障服务的影响极为显著,这表明其对社会保障服务的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2015 年,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年)》,这是我国首次出台普惠金融相关的政策;2016 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强普惠保险的开发力度,设计保障全面且价格低廉的小额保险产品,丰富普惠保险市场。近年来,普惠保险的呼声逐渐高涨,在未来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其必然是必不可少的关键一环。

第二,2021 年4 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覆盖且层次多样化的可持续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保险等金融机构深入欠发达的农村地区。顺应国家政策,多家保险公司发售了带有普惠性的新险种,例如大地保险公司在其农业保险产品中提出了“扩面、增品、提标”三个要求,为广大农民群体提供了坚实的后盾,有效地帮助农民、惠及农民。多家保险公司在农险方面深入开发新产品,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一方面要促进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关注到社会弱势群体,才能够体现社会的公平。近年来,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指向弱势群体,说明我国政府不仅重视社会整体水平的发展,也关注弱势群体相关的福祉,关注社会公平,即以“最少受惠者利益最大化”的要求来构建帮扶弱势群体的经济制度——普惠保险,保障和提升弱势群体的风险管理水平,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3.2 泰尔指数实证结果

3.2.1 社会保障服务的泰尔指数计算结果分析

文章将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并进行对比分析。如表5、表6 所示,计算各地区10 年间关于社会保障服务的泰尔指数均值,并对比其结果,发现东部地区降低了约0.05,中部地区降低了约0.07,而西部地区降低了约0.1,表明普惠保险发展指数对泰尔指数有显著的降低作用,且中西部地区降低的幅度相较东部地区更大,即促进了区域间的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因此假设2 成立。

表5 各地区社会保障服务的泰尔指数计算结果(不包括普惠保险)

表6 各地区社会保障服务的泰尔指数计算结果(包括普惠保险)

3.2.2 模型结果对比分析

第一,从表5和表6可知,东部地区相较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来说,泰尔指数较低,这主要是由于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也较为完善。东部地区的社会保障服务泰尔指数平均降低了约0.05,说明普惠保险对东部地区的社会保障服务有促进作用。这说明,即便对较发达的东部地区来说,普惠保险的实行对社会保障服务的提升也有较明显的积极作用。

第二,由于较差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经济环境,加上不够发达的农村金融体系,普惠保险对中西部地区的影响很大。中部地区的社会保障服务泰尔指数平均降低了约0.07,西部地区平均降低了约0.1,均高于东部地区的0.05。这表明普惠保险的实施不仅促进了中国社会保障服务的发展,也缩小了区域间社会保障服务的差距。

第三,2021 年6 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提出,要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帮助农村地区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健全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养老金制度,让居民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着经济水平提高而提高;将公共资源向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倾斜,将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普惠保险不但会提升我国各区域的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也会拉近区域间的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差距。

4 结论和政策建议

普惠保险是在国家政策引导下,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无歧视性原则为社会全体成员提供的保险,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使用保险机制管理自身风险,有利于我国保险业区域间均衡发展。基于理论和实证结论,提出以下三点政策建议。

第一,政府应在政策方面加强对普惠保险的扶持力度。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东部地区较低,其居民具有较强的普惠保险需求,国家出台的普惠保险政策能有效促进中西部地区普惠保险发展,一定程度上满足中西部地区的保险需求。面向未来,为推动普惠保险继续服务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应在制定普惠保险相关政策时,继续加大力度,参照《农业保险条例》以及对中西部和东部的差异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相关政策,可考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适当倾斜,以期缩小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发挥普惠保险的积极作用。

第二,我国普惠保险发展水平较低,政府应重视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构建。我国农村地区普惠保险发展水平较低,保险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而保险具备的风险保障、融资和社会管理功能对农村弱势群体有重要的作用,普惠保险可以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中大有作为。这就需要政府重视普惠理念下社会制度的构建,在保险领域出台针对农村弱势群体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对其扶持力度,让政策的着力点能够落实在其身上;同样,对普惠保险供给方提供政策支持,特别是降低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和小额保险的门槛,提升对保险公司开展普惠保险业务的监管,鼓励普惠保险险种的创新,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

第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惠保险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政府应促进社会资源配置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大多数发达地区的普惠保险发展要好于欠发达地区,且发展速度也如此,这说明当前保险公司发展还是以“富而先、富为重”为理念,且不容易在短时间内自行改变。因此,政府应有意识地促进保险公司向欠发达地区进军。政府可以在普惠保险发展较弱的省份,降低外资保险公司准入资格,鼓励国内保险公司参与到当地的经济发展之中,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使欠发达地区普惠保险的发展发生质的提升,为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保险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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