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司马逸客墓志》跋

2022-04-27 12:49李宗俊
唐都学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释文凉州墓志

李宗俊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西安 710119)

《唐司马逸客墓志》,近年出土于河南洛阳,图录与释文见载于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主编的《藏石集萃》[1]。据是书所附该墓志拓片图录及介绍,志石高96厘米,宽99厘米。志盖篆书“大唐故司马府君墓志”九字,志文44行,满行44字,楷书。志文第一行标题:“唐故刑部侍郎、鸿胪卿司马府君墓志文并序”。标题后附撰者:“银青光禄大夫、太子右谕德、崇文馆学士、上柱国、平源县开国男员半千撰”。由《藏石集萃》所附该墓志拓片图录可见,该墓志多处剥泐,许多字迹漫漶不清。尽管《藏石集萃》对该志文已有著录,但释文颇多讹误,且因该墓志对于司马逸客生平与其家族的研究,以及首任河西节度使诸问题均有关涉,兹不揣谫陋,重新释文,并就志文价值提出个人管见,谨以为跋。兹将志文迻录并标点如下:

唐故刑部侍郎、鸿胪卿司马府君墓志文并序

一、原释文错误之处

据笔者以上重新释文,发现《藏石集萃》释文误释与断句错误处颇多。分别为:

1.志文第3行,“鼓出入之壮风”,“壮”字原误释为“牡”。

4.志文第5行,“载隆立石之基”句中,“立”字原误释为“磐”。

5.志文第6行,“十二代祖模,字元表,太尉公,南阳王。”“模”字原误释为“摸”;“表”字原无释,据残留笔画与查《晋书》可知为“表”。

6.志文第8行,“曾祖义恭,字之肃。”“之”字原误释为“子”。

8.志文第12行,“就拜其职,抗疏不从”句中,“抗”字原误释为“机”。

9.志文第12行,“列壑俗韵,动心极之希声。”“俗”字原误释为“机”。

10.志文第12行,“有《高栖集》数卷,行于好事也。”“栖”字原误释为“拪”。

11.志文第13行,“自然成器,不赍黼藻。”“赍”原误释为“资”。

13.志文第18、19行,“君以为毁可封之朝,行比屋之祸。”原在“朝”字之前断句为误。

14.志文第21、22行,“君既悬镜无私,虚钟有感,片言数析,物议欢心。”原释文为:“君既悬镜,无私虚钟,有感片言致析,物识欢心。”不仅断句有误,而且“致”字应为“数”之误;“识”字应为“议”之误。

15.志文第24、25行,“兼右肃政台中丞,节度秦、成、河、洮、岷、叠、宕、文、武、鄯、廓,积石、河源、武始等州诸军事。”原释文断句为:“兼甘肃政台中丞,节度秦成河渭。叠宕文武,鄯廓积石,河源、武始等州诸军事。”多处误断。其实前面秦、成等十一字分别为陇右道的十一州,后面之积石、河源、武始为陇右三军。又将“右”字误释为“甘”;“洮”字误释为“渭”;“岷”字误释为“”。

16.志文第26行,“义感天山,歌盈地首”句中“首”字原误释为“百”。

17.志文第28行,“以君吴江有望”句中,“有”字原误释为“右”。

18.志文第29行,“所畏君广,即之温,然所爱者众。”“君”字原误释为“者”,将“然”字原误断在上句。

19.志文第29行,“是故不俟朞月,其政可成”句中,“朞”字原误释为“期”。

20.志文第30行,“匈奴大入”句中“入”字原误释为“人”。

21.志文第31行,“朔方军大使张仁亶”句中的“亶”字原误释为“恺”。

22.志文第32行,“分麾直冲,凶寇及时剪馘,应机摧败。”原释文为:“□毫直指京,不及时剪,我应机摧败。”原“分”字缺释;“麾”字误释为“毫”;“直冲”误释为“直指京”,“指”为衍字,“京”应为“冲”之误;“馘”字误释为“我”。另外,“及时”前二字原释文无辨,此释为“凶寇”,存疑。

23.志文第32行。“遂得玉关时泰,金方告静”,原释文为“遂得王阙时泰,金方告静”,将“玉关”误释为“王阙”。

24.志文第35行,“景云二年夏,追入京”句中,原释文将“景云”误释为“景龙”。由志主出现在中宗景龙四年颁发的《命吕休璟等北伐制》[4]与睿宗景云元年(710)在凉州陈兵出迎郭元振回京[5]等事迹,说明志主离开凉州回京并同年去世的时间为景云二年(711),而非景龙二年。

25.志文第37行,“折冲樽俎,难知犹海”句中,“折”字原误释为“祈”。

26.志文第38行,“一言之重,轩冕不易;三益之亲,存正匪替。”原释文将“冕”字误释为“冤”字;将“正”字误释为“亡”字。

28.志文第40行,“教凭贞琬”句,原释文将“教”字误释为“敬”字。

31.志文第43至44行,“地之福曰帝乡,天之庇曰皇极。”原释文将“地之福曰帝乡”之“曰”字释为“日”,而且与上一句断为上下连句,多处误断为:“悽乎朝刻,地之福日。帝乡天之,庇曰皇极。”

二、志主家族之世系传承

对于志主早期家族源出,志文谓:

志主曾祖司马义恭,字之肃,魏太子太傅、司空公之孙,左光禄大夫、散骑常侍,进入北齐以后为齐侍中、宜阳王赵彦深所器重,擢为府功曹参军,以及入周后转华阴丞,入隋授相州司法参军事等事迹,均不明所指。志主祖父司马偲,字含章,志文所提曾与史家令狐德棻友善事迹,以及贞观五年(631)辟授义乌尉,后又转华阴主簿事迹,亦不见于史书。

志文称志主父司马志寂,字同玄,著有《高栖集》数卷,一度流传于世,人物、事迹均无考。应该是,北朝以来,志主家族已经沦落为普通士庶,以文化传家,但并无大的成就。但志主生前,志学之年便有大节,应制举,通乙科,历经高宗、武则天、中宗、睿宗数朝,生前官至“检校凉州都督兼赤水军及九姓、陇右诸军州节度等大使、同城道大总管兼右御史中丞”,后“授右武卫将军、中丞、凉州余使并如故。仍加旌节兼知秦、凉仓库事”,死后“制书赠大鸿胪,赐物百段,官给灵舆、鼓吹”,可谓一方大员,几朝荣宠。而志主子司马例,时任都水监。已知的是,经历了三国两晋时的辉煌,直至隋唐,司马氏家族依然是人才辈出,著名者如唐代武则天时期曾任侍御史、徐州刺史、黄门侍郎、中书侍郎的司马锽。司马锽的次子司马垂,开元、天宝年间官至魏郡太守,封爵 “河内县开国男”。又“《史记》三家注”之一《史记索隐》的作者司马贞,唐玄宗开元年间官至朝散大夫、宏文馆学士。还有为三代帝师的道教上清派宗师司马承祯,以及佛教禅宗四祖道信大师司马道信。可见,至唐代,司马氏一族依然是文化传家,人才辈出,而本志又为探究该家族在隋唐时期的盛衰情况增加了一份新资料。

三、志主司马逸客与首任河西节度使之关系

志主司马逸客两《唐书》皆无传,但从史书文献的零星资料可知,其人擅长诗文,中宗至睿宗时曾任职凉州都督,其名见诸于其诗《雅琴篇》,张说撰写的诗《送王尚一严岳二侍御赴司马都督军》,以及分别为李乂和沈佺期撰写的同一题目的诗《夏日都门送司马员外逸客孙员外佺北征》二首。据《唐刺史考》的作者郁贤皓先生考,司马逸客为郭元振之后,赵彦昭之前,任职凉州都督者,具体时间大约在神龙二年至景龙四年(约706—710)[6]。过去《金石萃编》的作者及岑仲勉等学者考得明代重刻的唐《凉州卫大云寺古刹功德碑》所颂当时的凉州都督司马逸实,乃司马逸客之误[7]。近年又有学者依据该碑相关内容提出,景云元年始任河西节度使的是凉州都督司马逸客,非贺拔延嗣[8]。今由此墓志的出土,为印证史书或纠正以上问题提供了重要证据。

首先,今由司马逸客墓志可知,其继任郭元振为凉州都督的时间大约就在神龙元年至二年(705—706)之间,并非景龙四年(710)始,而离任凉州的时间应该为唐睿宗景云二年(711)。此可纠正上引学者之认识,亦可补正《唐刺史考》所考定的司马逸客任职凉州的时间。

其次,直至志主去世的景云二年,其职任并非“河西节度使”。志主曾几度出任陇右,武周朝曾出任“兰州诸军事、兰州刺史、兼右肃政台中丞,节度秦、成、河、渭、洮、岷、叠、宕、文、武、鄯、廓,积石、河源、武始等州诸军事”,中宗神龙元年至二年之间继郭元振之后又出任凉州都督,志文称:“又令检校凉州都督兼赤水军及九姓、陇右诸军州节度等大使、同城道大总管兼右御史中丞。”神龙二年冬,在突厥大举南侵之际,身为凉州都督的司马逸客与朔方军大使张仁亶等共为表里,联合抗击突厥并取得胜利,为此唐朝廷除了追赠其父母官爵之外,还对其“兼赐紫袍金带,授右武卫将军、中丞、凉州余使并如故。仍加旌节兼知秦、凉仓库事”。直至“景云二年夏,追入京,授刑部侍郎”。可见,志主确实持有节度使的旌节,但始终非“河西节度使”衔,而为“凉州都督兼赤水军及九姓、陇右诸军州节度等大使”。前人已经指出,因明代重刻而讹误颇多的《凉州卫大云寺古刹功德碑》所记的司马逸实,应即司马逸客之误。此碑记其当时的职衔称:“时有明牧右武将军、右御史中丞内供奉、持节西河诸君节度大使、赤水军大使、九姓大使、监秦凉州仓库使,检校凉州都督司马逸实(客)。”

今对照其墓志可知,这中间“右武将军”即“右武卫将军”,“持节西河诸君节度大使”应即“持节陇右诸军州节度大使”。而墓志所记的“中丞”即“右御史中丞”。因原碑许多字剥泐,重刻碑补刻字多有错误,其中可能因依据残留笔画而补的“西河”二字,显然为臆测,今又被有学者理解为“河西”之误,并进而认为颂者司马逸实(客)当时的职衔应为“河西诸军节度大使”,先后皆属以讹传讹。由此说明,唐代首任河西节度使并非始于司马逸客,而是另有其人。

四、志文撰者

志文撰者员半千为唐前期著名大臣和诗人,《新唐书》卷37有传。据其传,员半千字荣期,齐州全节(今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其祖先在北齐时“以忠烈自比伍员,因赐姓员”。员半千始名余庆,“羁丱通书史,客晋州,州举童子,房玄龄异之,对诏高第。”后因其师王义方器重他而说:“五百岁一贤者生,子宜当之”,故改名半千。后来参加科举考试,“凡举八科,皆中”。唐高宗咸亨年间,员半千上书求官未果。后在唐高宗亲自主持岳牧举试中,对策高第,历任华原、武陟尉。武周时,大受器重,“诏入阁供奉。迁司宾寺主簿……弘文馆直学士……待制显福门下,擢累正议大夫,兼右控鹤内供奉……武三思用事,以贤见忌,出豪、蕲二州刺史……睿宗初,召为太子右谕德,仍学士职。累封平原郡公。”[9]今由司马逸客墓志记载撰者员半千的官爵为“银青光禄大夫、太子右谕德、崇文馆学士、上柱国、平源县开国男员半千撰”,其中的“太子右谕德”与史书所记其在睿宗朝的职衔合,但爵称“平源县开国男”,说明此墓志是在其晋升为公之前撰写。由此,更加说明志主司马逸客离开凉州并随即去世的时间确实是在睿宗朝,将“景云二年夏,追入京”句中之“景云”二字释为“景龙”,确实为误。

结合《凉州卫大云寺古刹功德碑》所记,司马逸客在主持修缮大云寺之际,其职衔为“右武卫将军、右御史中丞内供奉、持节……检校凉州都督河内司马名逸实(客)”,这里的“内供奉”为何意呢?首先,据《新唐书·百官志三》唐设殿中侍御史九人,其中三人为内供奉,掌殿廷供奉之仪,纠察百官之失仪者,说明此称号也是部分侍御史所带。其次,唐代受皇室宫廷延请的高僧大德也有带此称号者。再者,武则天称帝以后,其面首或御用的文人往往有“入阁供奉”或“控鹤监内供奉”的称号或加衔。显然,这里的“右御史中丞内供奉”为志主的朝衔,标明他在朝身份为侍御史,但是一种员外官。有学者认为,可将“内供奉”视为某某官的一种“亚类”,表示地位略低一等,工作酬劳和待遇,都不如正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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