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咬定“反诈”不放松 打出履职组合拳

2022-04-29 00:44
公民导刊 2022年11期
关键词:电诈类案评查

9月26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决议》。这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台后,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首个反电诈决议。

“今年以来,全省反电诈工作实现了‘两降两升,发案数、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19.4%和13%,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87.4%和81.9%。”湖南省副省长王一鸥近日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报告时如是说。

近年来,湖南电信网络诈骗呈多发高发态势,成为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之一,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连续两年,通过督办重点处理建议、开展类案评查、审议代表议案和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等方式多管齐下,依法履职尽责,有效遏制了电诈案件多发高发态势,推动了反电诈工作出现历史拐点。

破惯例 连续两年督办反电诈建议

鉴于湖南电诈违法犯罪形势严峻,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两件反电诈建议列为重点处理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牵头督办,时任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许显辉领办。

2021年4月16日,在湖南省公安厅召开了现场督办会,朱平波、周巧云、王安华三位提出建议的代表悉数到场,反电诈联席会议20余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并在会上汇报各自办理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此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带队到娄底、张家界等地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掌握了大量基层反电诈第一手资料,为提升督办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推动反电诈工作,2022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再次将反电诈建议列为重点处理建议,这也是近年来将同一类建议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处理建议的特例之一。

“公安厅要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实现国务院联席办提出的‘两升两降目标,以战果和成效回应代表对反电诈工作的关切。”王一鸥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后提出。

随即,湖南省公安厅成立重点处理建议办理领导小组,由副省长、公安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刑侦总隊具体承办,各警种协调配合,抓住建议关键,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取得丰硕办理成果。

去年,推动省委、省政府“两办”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责任制规定》,建立高规格反诈工作责任体系,并将反电诈工作纳入市州绩效考核和平安建设考评。

今年,针对两件重点处理建议内容,省公安厅完善反电诈机制,出台了《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办工作机制》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现场勘查工作指引》。经过两年重点处理建议的办理和督办,不仅达到了办理一类建议,推动一项工作的目的,还完善了反电诈相关工作机制,为有效遏制湖南我省电诈案件多发高发态势打下坚实基础。

敢创新 围绕电诈开展类案评查

通过重点处理建议督办调研,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认识到,仅仅依靠办理代表建议难以真正遏制电诈案件多发高发态势。于是,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决定开展电诈案件类案评查。

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在报告上批示,“开展类案评查工作是加强和改进人大司法监督的创新举措,有益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相关政法单位要全程做好配合和整改工作”。

湖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在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并具有可操作性的评查工作方案,按照自查自评、集中评查、问题整改三个环节开展评查。

从全省3万余件电诈案件中随机抽取100件,在公、检、法三家自查自评基础上,组织来自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的专业工作者和律师身份的人大代表,进行封闭式集中评查,评查涉及案件实体、程序以及文书规范等各个方面。根据类案评查专家组的意见,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梳理出办案中存在具体问题200余条,形成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评查报告,指出了反电诈工作中存在打击力度不够、法律适用有分歧、工作合力不强、执法司法不规范、宣传效果不佳等问题,提出了依法保持严打态势、统一法律适用、形成反诈合力、规范执法司法、提高宣传实效等建议。

今年1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开展类案评查的交办会,并提出近20条修改意见。经过整改,省公安厅对评查中涉及公安机关的37个问题案件启动整改追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纠正了部分案件。省法院对评查的74项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其中部分案件启动再审程序,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省检察院对评查涉及的10件不起诉案件进行内部再次评查,初步认定不起诉不当案件3件,并依法启动纠错程序。

今年8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在梳理总结去年类案评查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类案评查暂行办法》,推动类案评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开展类案评查,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反电诈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和量刑尺度,不仅创新了人大司法监督方式,同时也推动反电诈工作不断深入。

建新制 依法履职作出反诈决议

今年湖南省人大会议期间,徐健等12名湖南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决议的议案。

为切实回应人大代表关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出台相关决议列入今年常委会工作计划。

为听取和审议好专项工作报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调研和召开座谈会,举办8个市州参加的反电诈工作专题学习交流会,书面征求了14个市州人大意见,充分听取各方对反电诈工作和决议草案的意见建议。

9月26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赋予牵头单位公安机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职责,压实金融、通信监管部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责任,强调了工作配合。强化“两卡”治理,要求实行实名实人制,大力打击涉电诈黑灰产业链。同时,还强调了宣传预防重要作用,指出要强化反诈宣传针对性、精准性,提高易受骗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高度重视,指示要贯彻实施好《决议》,推动反电诈工作不断深入。随即,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实施《决议》的意见,推动《决议》家喻户晓、落实落地。

《决议》出台标志着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两年来,不仅推动反电诈工作取得“两降两升”显著成效,也为反电诈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据悉,这也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台后,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首个反电诈决议。

(综合法治日报、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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