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法治建设问题研究

2022-05-10 23:32韩英
科学家 2022年4期
关键词:法治农村建设

韩英

摘要:农村法治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法治建设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但是目前农村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很多的短板和弱项,尤其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有待提升、农村的公共法治服务有待优化等等。因此,加强中国农村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又迫在眉睫。

关键词:农村 法治 建设

一、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是关系全面依法治国全局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农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关系群众生活幸福的重大举措。

(一)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意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了法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的重大成就。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依法治国;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正式写入宪法修正案。2012年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要全面依法治国,这标志着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实现了新跨越。全面依法治国与1997年提出的依法治国,一个全面,两字之差,但其中的内涵却发生了质的飞跃。这个全面它包括了范围上的全部纳入,不留死角。同时,全面依法治国,强调的是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一方面,从包含的内容上看,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不仅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还全方位覆盖国家、政府与社会的各个层面。所以,这是一场涉及领域广、覆盖面宽的全方位的改革。同时,全面依法治国强调的是法治内在要素是一个有机整体,要素之间互相支撑、互相影响,彼此之间不能割裂。所以,全面依法治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一次系统性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这其中的国家不仅仅是政治意义上的国家,也包括地域意义上的国家。中国作为农业大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居住在鄉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这依然是一个庞大的人口体量,同时,从法治建设的发展速度和取得成效来看,农村法治建设依然是一个薄弱环节。所以农村的法治建设的成效将直接影响到法治国家的建设成效,因而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势在必行。

(二)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由之路

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指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同时这也是新时代有效开展“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同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托。其中,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石,生态宜居是提高乡村发展质量的保证,乡风文明是乡村建设的灵魂,治理有效是乡村善治的支撑,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目标。其中,“治理有效”关键在依法治理,依法治理是“治理有效”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由于受传统农业思想等等方面的影响,乡村利益关系复杂多样,存在很多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尤其是在土地流转、集体合同、农村合作社运行等等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亟需一种有效的手段和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而法律是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有效手段。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涉及主体多、利益关系复杂,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中,法律手段是其中的关键和保障。农村法治建设是乡村振兴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法治乡村高水平建设必将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进而助力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实施。

(三)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是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当今社会,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传统的农业人口占多数,逐渐的转变为城镇人口占比不断增加,这样的结构变化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更复杂的问题,这些复杂的问题对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带来了全新的考验和挑战,同时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这个要求就是中国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也必须优化升级,从而不断的适应和满足中国社会治理的新变化。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是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的做有效的手段之一。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各个领域的法治化。在这其中农村的现代化更加需要法治的有力保障和支撑作用。农村法治建设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然要求 。

(四)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是满足农民法治需求的必然选择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乡镇振兴的大力推进,农村的发展大力推进,农村的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农村法治建设方面的短板和弱项。而且,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农村和农民对法治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农村农民的法治需求从过去的不强烈、不突出转化为强烈的、突出的法治需求。所以根据社会矛盾变化的需要,满足广大农民法治需求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把农民的法律需求解决在家门口,才能让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才能让群众有更多的生活幸福感。

二、烟台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经验

随着农村的不断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同时涉农的群体性事件也有所增长;同时,从当前农村的法治发展现实情况来看,农村中的相当部分人群存在法治意识淡薄,法治思维欠缺的问题,同时,在一些地方存在着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能、不会、不想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矛盾纠纷,这就使得很多矛盾纠纷无法正常解决,导致矛盾的激化甚至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和谐。因此,需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烟台作为乡村振兴的样板城市,在法治农村建设方面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和优良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强化农村公共法治服务建设。

1、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出了一系列的网上业务,包括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办理公证业务、网上申请人民调解,同时在所属的镇街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就近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强化农村法律顾问业务建设。乡村法律顾问是农村法治服务的基础保障。为了更好的强化乡村法律顾问业务建设,烟台龙口市重点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打造农村法治服务建设。一是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通过双向选择、民主公开,明确任务、细化内容。二是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坚持服务、绩效和考核“三规范”,制定了村居法律顾问行为规范、服务标准、工作指引等各项规章制度,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进行了规范。

(二)完善非诉纠纷调解机制建设

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必然选择,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客观需要。为此,烟台龙口市完善非诉纠纷调解机制,创新发展非诉纠纷化解机制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集约化、系统化、联动化的调解服务。

一是加强实体和网络平台建设,夯实集约化非诉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在实体平台建设上,建立市区、镇街、村居三级集约化非诉纠纷调解机构。

二是规范运行机制,对群众来访先由大厅接待人员统一登记,然后针对不同案情,进行研判答复、分类转办,由中心直接调解或分流到镇街调委会,实行个性化调解服务。

三是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在一些重点领域包括医疗、劳资、物业、交通和治安、婚姻等等加快,调委会的建设,并且有效依托和对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加强业务培训,规范等级评定,服务乡村法治建设。

四是建设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为推进农村法治服务建设提供队伍保证。为此,烟台市福山区按照“专、精、优”的标准,通过报名推荐、资格审核、公开考试、政审考察、公示监督五个环节,把责任心强、素质能力高、群众基础好的同志选拔到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定向充实到全区各镇街和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在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引领带动下,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强化农村司法所建设

农村司法所建设是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保障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托。一是充实加强司法所队伍,为服务乡村法治建设提供人力支撑。积极与编制和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做到招录补缺,专编专用。建立新录用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制度,探索机关和基层编岗分离管理模式,实行司法所编制人员与局机关干部合理双向交流轮岗机制。二是加强司法所设施装备建设,为服务乡村法治建设提供基础保障。结合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积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调剂安排办公用房,并且不断健全完善司法所电子档案,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三是加强司法所工作机制建设,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司法所的主责主业,指导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帮教,落实矫正和帮教措施。同时,发挥好司法所的参谋助手作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这些举措使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四)大力推行法德共进

为了更好地践行“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法治理念,更加充分地发挥法律和道德在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烟台市大力推进法德共进,提高农民的法治素养。

一是开设高质量“法德讲堂”,普及法律知识、宣扬文明行为。二是创办高水平“法德共促会”, 通过在村居、社区选聘群众身边的道德模范、法律专家和德高望重的社会人士,开展法律宣讲、矛盾纠纷评议和道德行为督查,有效的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和社会公德体系建设,提高了村民的法治素养。 三是建设高标准“法德文化陣地”。分别建立镇级、村级“法德文化教育基地”,编排法德曲艺节目,开展法德演出,从而不断满足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让群众在娱乐中感受法治、陶冶情操。四是以法治完善村规民约。把法治精神和道德观念融入“村规民约”,破除陈规陋习,大力倡导树立热爱集体、保护环境、扶贫济困、孝道治家等公德美德,营造良好村风、民风和家风。五是深入推进四德工程建设。为了更好的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烟台市福山区、海阳市等一些地方广泛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福山好人”、法德模范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起学习榜样、争做榜样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涉农执法新机制

由于农民法治意识薄弱,农村矛盾纠纷纷繁杂乱、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等原因,农村执法过程中会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合法、责任追究不彻底等问题,所以,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涉农执法新机制。

一是提高涉农执法队伍能力。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组织涉农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从而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

二是提高涉农日常执法监督能力。建立健全基层涉农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并且督导行政执法部门在政务公开网站公示本部门行政执法信息。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每季度抽取1本涉农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重点抽取涉及农业发展生产、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执法案卷,发现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三、未来农村法治建设的努力方向

农村法治兴,则中国法治兴,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同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一)加强党的领导。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所以,新时代,要更好的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必须要加强党的领导。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顺利有效地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二)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意识指导行动。要更好地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必须要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尤其是在目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一些农民存在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不守法等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所以要更好的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必须要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要通过送法下乡、学法懂法、案例宣讲等方式不断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

(三)加快农村法治队伍建设。法治建设的有效推进,离不开队伍的建设,尤其是对农村法治建设来说,更加需要投入更多的法治人才。要加快培养服务农村的法律专业队伍,包括人民调解队伍、志愿服务队伍以及基层法治服务队伍,从而扎实有效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四)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不足也是导致农村法治建设落后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就要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要通过依托现有资源,不断整合基层法律服务供给,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从而更好的满足农村的法治需求。

参考文献:

[1]https://www.sohu.com/a/454100904_120214181

[2]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1526859

[3]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994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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