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坦白•男子气概

2022-05-13 11:34彭杰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22年4期
关键词:弗兰克

摘要:本文从修辞性叙事层面解读托尼·莫里森的作品《家》,重点讨论小说中人物、叙述者与读者对主人公弗兰克·莫尼“坦白罪行,重埋尸骨”与其男子气概形象重建所做出的阐释判断、伦理判断和审美判断,提出三种叙事判断相互作用,推动故事进程,实现了莫里森该小说叙事形式与创作主题的完美融合。

关键词:《家》 弗兰克 叙事判断 男子气概

一、前言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是当今世界文坛上最具影响力的非裔美国文学家之一。2012年,81岁高龄的莫里森推出第十部小说《家》(Home)。此书出版后引起西方学术界和大众读者的关注且好评如潮。《家》以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替叙述一位非裔美国男性、朝鲜战争退伍士兵弗兰克·莫尼(Frank Money)将命在旦夕的妹妹茜(Cee)带回南方老家佐治亚的故事。一路上,弗兰克承受战后创伤和种族歧视的困扰,且因压抑种族历史创伤、逃避自己杀死无辜朝鲜幼女的罪行,一度陷入精神错乱。当他终于救出妹妹,坦白罪行,重新埋葬一具陌生黑人的尸骨后,他的心灵才得以赎罪,最终重建其男子气概,获得新生。

《纽约时报》评论者称,比起犹如“交响乐和歌剧般宏大的《宠儿》”,仅147页的《家》就好似一首“低调的室内乐曲”a,然而简洁并没有让莫里森的语言失去深度和力量。《达拉斯晨报》评论员认为“这是一个关于担当责任的故事”,认为“家是每个人必须要找到的心灵归属”b。国内学者王守仁评论道:“《家》在黑人生存状态特别是黑人家庭的呈现上不同于莫里森过去九部小说的做法,表现出一种积极向上的乐观基调。”c家固然是莫里森小说最重要的主题之一,在其小说、采访和演讲中反复出现,然而笔者比较认同《华盛顿邮报》评论家罗恩·查尔斯的观点:“《家》的与众不同不仅在于刻画了男性主角,还因为小说非常集中地讨论了男子气概的问题。”d本文援引詹姆斯·费伦修辞性叙事理论中的“叙事判断”这一关键概念,重点讨论小说中人物、叙述者与读者对主人公弗兰克“坦白罪行,重埋尸骨”重要事件所做出的阐释判断、伦理判断和审美判断,解析莫里森如何将其小说叙事形式与创作主题完美融合。

二、弗兰克:施暴者还是受害者?

弗兰克因不能忍受家乡的种族歧视,入伍参加朝鲜战争。回国后他收到一封信,信上说:“速来,若你拖延,她就没命。”e原来是白人医生在他妹妹身上做了过度的医学实验,导致她生命垂危,且“她的子宫以后不能结出果实了”。病重的茜就像弗兰克见到的朝鲜幼女手中“发霉的橘子”,令人惋惜。弗兰克不敢相信医生伤害了妹妹,一直受战后创伤困扰而表现麻木的他突然感到不寒而栗。妹妹的悲剧使弗兰克潜意识认为自己在战场杀死无辜幼女的罪行报应到妹妹身上。此前弗兰克一直隐瞒自己的犯罪事实,甚至还撒谎说自己亲眼看到接班的守卫用枪打死了误入战区觅食的朝鲜幼女。但此时弗兰克再也不能欺骗自己,他要坦白自己的罪行:

是我一枪打在女孩脸上。

她摸的人是我。

是我看到了她的笑脸。

她是对着我说“唔唔”。

她唤醒的人是我。

一个小孩。一个幼女。

我没有考虑。没必要考虑。

在她让我看到我不曾了解的自己后,我怎能让她活着?如果我屈服于那个拉开拉链让她舔来舔去的龌龊的我,我还怎能爱自己,怎能做自己?

在弗兰克坦白罪行之前,小说中描述过他回到美国后两次与其他小女孩接触时的过激反应:第一次是弗兰克见到救护车里的小女孩流着鼻血,他非常难过且数日借酒解忧;第二次是在聚会上,一个小女孩感谢弗兰克帮她拿蛋糕,还对他会心一笑,但弗兰克突然扔掉手中的食物,从人群中逃离。然而莫里森没有对这两个事件做任何解释,只是引入这些“不稳定因素”,留下悬念,控制故事的进程。直到后来,弗兰克叙述战场的经历时说自己目睹接班的守卫用枪打死朝鲜幼女的一幕,读者才明白此事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导致其上述反应。那时读者还没能察觉弗兰克叙述理由的不可靠性,不免对他产生同情。但现在读者惊讶得知不仅是弗兰克自己枪杀了小女孩,还性侵犯了后者。读者会对弗兰克的行为做何种判断呢?这取决于读者对作者的叙事判断:弗兰克究竟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

叙事判断是费伦修辞性叙事理论的一个重要命题。他认为叙事判断主要有三种类型,每一种都有可能对其他两种产生影响。这三种叙事判断是:对行为或叙事的其他因素的性质所做出的阐释判断,对人物和行为的道德价值所做出的伦理判断,对叙事及其组成部分的艺术质量所做出的审美判断。此命题有两个推论:一是同一行为可能引起多种判断;二是由于人物行为包含人物自己的判断,读者常对人物的判断加以判断。f对于伦理判断,费伦提出四种伦理取位(Ethical positions):人物的伦理取位、叙述者的伦理取位、隐含作者的伦理取位及有血有肉的真实读者的伦理取位。g

首先,对弗兰克先性侵后枪杀小女孩行为本身的性质,读者极可能做出消极的阐释判断,即弗兰克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是犯罪的。第二,对弗兰克枪杀小女孩的理由的阐释判断涉及弗兰克的处境,即因为女孩的存在是他罪行的证据,所以他必须杀死她,以此免于面对卑劣的自己。坦白之前,弗兰克曾描述过幼女觅食时可爱的样子,她的出现似乎是战场上人性美好的唯一存在,弗兰克对其喜爱之情溢于言表。如今他坦白罪行,弗兰克与小女孩的伦理关系发生巨大改变:弗兰克从小女孩的“欣赏者”变成施暴者,小女孩变成受害者。人物关系的变化也改变了弗兰克与读者的伦理关系。因此,从人物和真实读者的伦理取位,读者不得不对弗兰克及其行为道德做出否定性的伦理判断。

然而,隐含作者和真实作者莫里森试图将读者引向一个特殊的伦理取位,而非一个简单消极的阐释判断和伦理判断,因为弗兰克是被逼到人类忍耐的极限才做出不寻常的反应。因此读者需要将判断的基础转向弗兰克所处的极限:战场。首先,是战争的残暴让弗兰克失去理智,弗兰克一时冲动才性侵犯并枪杀了小女孩。弗兰克说“我没有考虑。没必要考虑”,因为战场上只有“命令,提心吊胆,掩护队友,杀戮——就这些,深思是不需要的”。弗兰克曾回忆他在战场上手指可能会冻掉;他要翻转尸体再打一枪以确保敌人真的死了;在战场上他目睹儿时伙伴的身体被炸得四分五裂;为保护朋友的尸首,他驱赶“像炸弹一样凶猛”的秃鹫。在这样的极端情景下,弗兰克对自己的生命以及其他任何事情都完全没有掌控的能力,小女孩似乎是他在这个不可控的暴力世界中唯一能掌控的。其次,弗兰克回忆说“最难熬的就是独自守岗”。隐含作者暗示读者,弗兰克的行为是出于完全不理性的、不可控的生理冲动,即摆脱可怕的寂寞孤独感,极度渴望发泄情绪,期盼能与人亲密接触。而小女孩是此情景下他唯一可接触的人,唯一能使他感受人性、擺脱痛苦寂寞的人。基于上述两个原因,读者对弗兰克行为的阐释判断由违法的、不道德的转变为本能的、一时冲动的、可理解的,或两者皆有,进而影响了读者的伦理判断。在隐含作者的引导下,读者开始将弗兰克行为的现实原因归于战争摧残了他的身心,扭曲了他的行为,因此弗兰克本身是战争的受害者。根据隐含作者的伦理取位,读者不免对他产生怜悯之心,伦理判断就变得不完全是否定的。

因为弗兰克既是犯罪者也是受害者,读者对弗兰克及其行为的伦理判断出现波动,叙事判断就遇到了困难。费伦认为,修辞伦理下的叙事判断是“由内而外的,涉及重构和评价”h两个步骤。对于弗兰克,我们也需要“由内而外”地重建他的形象,重建过程可以用下图简单表示:

由此可见,弗兰克外在的显性形象是一个施暴者,因为他性侵犯且枪杀幼女;而他内在的隐性形象却是一个受害者,因为战争的残暴使他对自己的行为无法掌控,进而导致其不道德的行为。读者对弗兰克和其行为道德的伦理判断是基于这个“受害者—施暴者”的混合形象,因此,读者对弗兰克及其行为兼有谴责和同情。正如费伦所言,“有时他的恐怖恶行会占据我们的意识”,有时诱发弗兰克行为的客观原因又使他的行为变得“就算不是完全合情合理,至少可以理解”i。

与《最蓝的眼睛》中生父强奸女儿,《秀拉》中生母烧死儿子,《宠儿》中赛斯弑婴,《慈悲》中卖女为奴一样,这都是莫里森挑战读者叙事判断而精心设置的伦理道德难题。在《家》中,“通过控制她的引导,莫里森放弃了一些作者的职责,把这些职责交给了读者”j,“并重视读者在阐释作品主题意义时对人物产生的各种情感,比如同情、厌恶等”k,让读者、作者和文本充分交流互动,达到其叙事的修辞目的。弗兰克形象两面性的重建过程既是阐释判断多样性和伦理判断复杂性之所在,也是莫里森刻画复杂人物的叙事技巧的美学质量与价值的体现,更是读者做出积极的审美判断的根据。

三、坦白:从逃避到面对

在讨论弗兰克坦白的内容即其罪行时,我们似乎不能做出清晰的、单一积极或单一消极的伦理判断。这时我们需要关注坦白这一行为本身,寻找作者暗含的伦理导向。坦白之前,弗兰克对自己隐瞒事实真相做出了解释:因为儿时的朋友在战争中死去,他的“悲痛如此浓厚以致掩盖了他的耻辱”,他不敢面对自己。然而妹妹的遭遇使弗兰克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可逃避,而且社群里的人对妹妹的照顾感动了他,使他觉得家乡不再是“世界上最糟的地方,比战场还糟”,而是他将要倾力建设的家园。因此,弗兰克渐渐意识到要改变自己逃避的状态,就要从面对自己开始,像自己的名字一样,要坦白(frank)。让我们重读他的坦白:

是我一枪打在女孩脸上。

她摸的人是我。

是我看到了她的笑脸。

她是对着我说“唔唔”。

她唤醒的人是我。

一个小孩。一个幼女。

我没有考虑。没必要考虑。

在她让我看到我不曾了解的自己后,我怎能让她活着?

如果我屈服于那个拉开拉链让她舔来舔去的龌龊的我,我还怎能爱自己,怎能做自己?

只要她来觅食,我每天都让她那么做。

我是个什么人啊?什么人认为自己能够付得起伤害她的代价?

你可以继续写,但我觉得你应该知道真相。

重读后不难发现以下几点:第一,从叙述的文体看,莫里森故意以一句为一行,有意且明显地延长读者的阅读和思考,暗示弗兰克叙述时的沉重和懊悔。第二,弗兰克叙述的简单和他性侵枪杀女孩的恐怖之间形成一种张力:与弗兰克之前的反常和说谎逃避相比,现在的平静,反过来更表明了弗兰克仍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极度的惊讶和疑惑。第三,弗兰克叹息自己无力挽回造成的伤害且开始厌恶自己,问自己也问读者“我是个什么人啊”表明弗兰克一直因为自己的罪行而饱受心理折磨,愧疚不堪。叙述者弗兰克受自身道德价值驱使,坦白罪行,使他与人物弗兰克的关系发生改变,即从逃避变为面对,也使叙述者弗兰克和读者的关系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因此根据叙述者的伦理取位,读者开始对弗兰克及其坦白行为的道德价值做出肯定性的伦理判断。

然而,莫里森又再次延迟读者暂时的积极伦理判断,要求读者对弗兰克的坦白再审视,挖掘坦白行为本身与坦白中一项内容的冲突:弗兰克除了承认自己之前谎称接班的守卫枪杀幼女,是自己杀死女孩之外,还坦白一件之前从未提及的事件——性侵犯小女孩。坦白与谎言的关系重建可由以下简图表示:

如图所示,因为坦白的诚意与新信息的惊愕都融合在读者的判断依据里,性侵犯女孩的新信息就影响了读者此刻想要原谅弗兰克说谎的倾向,扰乱了读者对其坦白行为的伦理判断,延迟了读者对其道德的肯定。叙述者弗兰克为什么会做这样的叙述安排呢?费伦认为,叙述者对事件的处理必然是其对读者传达某种态度,这些态度暗示了他/她对读者怀有的责任感和尊重。l在揭露谎言时爆出骇人的新信息就是弗兰克表达面对自己、面对读者审判的决心。此时坦白不仅是承认说谎,更是承認自己罪行所造成的伤害。故事的叙事暗中引导弗兰克的道德价值,让他从逃避走向面对。因此根据隐含作者的伦理取位,读者会对弗兰克及其坦白做出肯定性的伦理判断。另外,莫里森曲折叙事的安排和她在谎言和坦白的重复叙事中体现的叙事质量就赢得了读者积极的审美判断。

从说谎到坦白,从掩饰和逃避罪行到承认和面对自己,这一过程正是弗兰克重建自我,学会担当责任,逐步重新获得男子气概和赎罪的过程。只有当弗兰克能够接受自己,他才能面对黑人集体的历史重压,才能在故事的结尾得到真正救赎。

四、重埋尸骨:救赎与超越

在《家》中,莫里森除了讲述战争给弗兰克造成的心理创伤导致其残忍行径外,还记录了种族暴力给弗兰克和黑人集体留下的伤痕。不过莫里森始终不忘呼吁黑人要敢于揭露伤疤,面对过去。

小说开篇是童年时弗兰克与妹妹在农场上窥见的泯灭人性的一幕:一具黑人尸骨“从独轮车上拉出来,被扔进已经挖好了的坑洞里”。当时,叙述者弗兰克几乎只字未提自己的感受,只是告诉读者他真的已经忘记了这场埋葬。这一幕给弗兰克带来的“痛苦的深度是无法测量的”,弗兰克的不可靠叙述是显而易见的,正如他的“胆怯与逃避之义”m。其实,避而不谈在更深层次的意义上是不想面对黑人集体的过去,这正是弗兰克压抑历史创伤和失去男子气概的开端。

去亚特兰大救妹妹的南下旅途,意味着弗兰克必须“穿过”黑人隔离法。一路上他耳闻目睹且亲身经历无处不在的种族歧视与暴力:男孩因玩玩具枪而被警察打残;男子想买咖啡却遭白人雇主和顾客的驱赶和暴打;自己和其他黑人男子在街上遭到突然搜身,一点点财物都被没收,全知叙述者称“搜身小事不值得评论”,所以他们“沉默地走开了”。对于对自己的财产、身体乃至生命都不能有保护权利的黑人男性来说,这样的歧视与暴力就是对其男子气概的削弱。沉默是无奈和压抑,而“不值得评论”是莫里森“故意在叙事中增加情感的距离,让读者更多地将社会批判牵涉进来”n。

在叙述了这么多种族歧视的经历后,故事的结尾又回到了最初的那场种族暴力。当弗兰克和妹妹都回到老家莲花镇时,他向社群里的老人问起当年农场上的马,他得知农场是“斗狗”(dogfights)表演的地方。

“斗狗”表演就是两个黑人被迫互相残杀,直到一方被杀死。这不仅是黑人遭受的灭绝人性的种族暴力,同时也是黑人男性男子气概被剥夺的有力证据。弗兰克兄妹小时候看到的被随意埋葬的黑人,很有可能是死于这样的表演。一天傍晚,他们来到曾经目睹埋尸的地方,将尸骨挖出重新埋葬:

小心地,小心地,弗兰克把尸骨放在茜做的百纳被里。他非常细心地将尸骨摆放成它们有生命时的样子。被子变成了一张有丁香淡紫色、黄色和深海蓝色的裹尸布。兄妹俩一起合拢被子,在末端打了结。......他们找到那棵月桂树......就在树下,弗兰克放下裹着尸骨的被子。被子原先是裹尸布,现在变成了棺木......兄妹俩将蜡笔色的棺木垂直地放进坟墓里。

些许惊悚恐怖的挖出尸骨重新埋葬的场景在莫里森笔下显得如此温馨凄美,读者在叹服之余,会自然地将弗兰克的行为阐释为他对自己个人罪行的救赎和面对与接受黑人集体屈辱历史的一种超越。对于弗兰克行为的性质,读者可做出以下三种具体的阐释判断:第一,重埋尸骨是弗兰克对生命的尊重,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他性侵犯且枪杀幼女变态行为和对后者生命不尊重罪行的救赎。同时,“小心地,小心地”的重复表明了弗兰克的真诚。第二,重埋尸骨是对战死同乡的祭奠。他们曾经一起逃离被种族迫害的家乡去到战场,但是战场也不比“斗狗”场多一丝人性,所遭受的痛苦并没有减少。不管是“斗狗”的黑人男性,还是战场上的黑人男性,对弗兰克来说都是堂堂正正的男人,都应得到体面的埋葬,即使是尸骨也要“站着”。第三,从更深层意义上讲,重埋尸骨是弗兰克面对黑人集体屈辱创伤的历史,是对历史重压的提起与释放,是一种超越。挖出尸骨就是去唤醒黑人不被当作人来对待的记忆,唤醒白人男权的绝对势力剥夺黑人生命权尤其是黑人男性男子气概的记忆。

《家》中的“重埋尸骨”是历史创伤在代际传递的再现,也是救赎与超越的象征,同时最集中地表达了《家》的一个重要主题——男子气概的重建:黑人男性必须要勇于承认和面对屈辱及创伤的历史才能建立自己的男性身份。对弗兰克及其行为的多重阐释判断最终或明或暗地显示了隐含作者的伦理导向,不管从人物的、叙述者的、隐含作者的还是真实读者的伦理取位,小说的叙事都试图引导读者做出肯定性的伦理判断。莫里森的叙事让故事最后又回到了起点,开篇“我已经忘了这场埋葬”产生的张力也因此得到释放,使叙事形成一个完整的圆环,实践了其叙事的美学原则;且挖出尸骨的“揭开创伤”和用百纳被裹尸重埋的“缝合创伤”之意更是为叙事增加了象征艺术的价值,给读者带来愉快的阅读体验。因此毋庸置疑,读者最终会对莫里森的叙事及其组成部分的艺术质量做出积极的审美判断。

五、结语

人们普遍觉得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是舒适、快乐和怀旧的,而莫里森却创作出《家》这部小说,试图揭开20世纪50年代的伤疤,让人们意识到那时“还有一场死了58000人但你们却不称其为战争的战争。还有麦卡锡”o。一方面,莫里森呼吁大家关注这场“被遗忘”的朝鲜战争及其退伍士兵的心理创伤。正如小说里写道,人们“按照伤亡的人数对战争排列等级”,因此比起越南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朝鲜战争没有得到人们足够的关注,“人们知道这场战争,但是却没有给予它应得的尊重——那份严肃”。另一方面,莫里森仍然在思考20世纪50年代的种族问题,并将其与黑人男子气概的问题相结合。她指出黑人男子气概的丧失部分是由于种族歧视,即“白人用绝对的权力压制其他人的生命”p,这里的“其他人”就是连生命权和生存权都不能拥有的黑人。

无论是坦白罪行还是重埋尸骨,都是弗兰克在伦理道德的意识下对自己重获男子气概、重建自我、重获新生所做出的选择。同《慈悲》里的弗洛伦斯一样,弗兰克叙述完整个故事后,已不同于开篇叙述时的自己。莫里森在《家》的叙事上精心安排,制造不稳定因素和张力控制叙事进程,用重复叙事和不可靠叙事设置道德难题,挑战读者的叙事判断,实现了其叙事形式与小说内容和主题的完美融合:将弗兰克回家救妹妹的旅途变成他坦白罪行、獲得救赎和重塑男子气概形象的旅途。同时,莫里森还传达了一个信息:黑人男性既要面对个人的罪过,还要接受集体屈辱与创伤的历史,这样才能把枯萎的往昔变成内在的力量。这也是莫里森对全部非裔美国同胞,甚至是对全人类指明的生存之道,既是警示也是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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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申丹,王丽亚.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作者:彭杰,成都锦城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编辑:赵斌E-mail:mzxs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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