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价值与基本遵循*

2022-05-24 08:24徐雪梅
观察与思考 2022年3期
关键词:全过程民主制度

王 婵 徐雪梅

提 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式民主实践的最新理论概括,是党领导下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中国力量和中国精神。全过程人民民主遵循了民主制度自身发展的一般规律,适应并满足了新时期对中国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时代要求。民主程序的全程性、民主领域的全面性、民主形式的有效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助于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有利于发展新型民主集中制,有力地作用于对权力的规范和监督。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需要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引。

民主是人类对政治文明进步的美好追求,是现代国家的基本治理方式,也是政党执政的重要执政理念。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坚持人民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总结人民民主经验的基础上,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过程中,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要论断,该论断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形成了民主覆盖的全领域和全阶段,将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水平提升至一个全新的高度。与此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条完整的制度链条,体现了民主的时代意蕴和当代价值,阐明了人民民主的本质和优势,反映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自信和底气。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成与发展

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和发展于党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不懈奋斗之中,贯穿于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的各个历史时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凝练和升华。正如学者佟德志所指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历史性概念,是对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总结。尽管其中有很多曲折,但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人民民主由小到大、由点到面,逐渐发展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中国人民民主新路的历史必然。”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提出并坚持“人民民主”的原则,并对其中的“人民”群体范围进行了划定。对于何谓民主,毛泽东提出了对民主的判断尺度,他认为,是否民主在于其实质内容而不在于其表面形式,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是否反映人民利益和能否得到群众拥护,是共产党执政和制定各项政策成功与否的标准。与此同时,党在领导人民争取民主独立和解放的过程中,创造了诸如“三三制”“数豆豆”等最能体现也是最能反映执政民主、选举民主的早期中国式民主制度。新中国成立前,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就明确指出:应推行党内民主制度,具体的做法是通过实行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的制度来代替干部会议,从而实现党内民主制度化。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建立和巩固新生国家政权,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大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充分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有力保障和巩固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新生国家政权。在深刻反思和总结“文化大革命”中“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等“大民主”实践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在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对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作出了科学论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到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全面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同推进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通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让人民的民主政治生活变得更加丰富精彩。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虹桥街道时,深有感触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民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2021年3月,“全过程民主”被写进全国人大组织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局势,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开展了持续有效的反腐除恶斗争,有力打击了各种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有力领导下,我们顶住各方压力,克服各种困难,充分发挥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优势。中国抗击疫情背后所彰显的制度优势,也恰恰说明民主作为一种制度文明理应是丰富多彩的,每个国家民主发展模式不可能千篇一律,世界上不仅仅存在一种的民主政治制度,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发展模式。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采用何种民主制度应遵照一国的国情,尊重本国人民的选择。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治国理政新的实践中,在总结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中,探索出的适合新时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正确模式。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近代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群众经过长期奋斗形成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党对探索中国式民主制度的继承与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以往民主实践相比,更加凸显了过程的全程性、领域的全面性、形式的有效性。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民主过程的全程性。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并将这种制度和参与贯通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意味着民主的所有环节一个都不能少。通过制度程序和具体参与有力回应了“人”是怎么选的,“事”是怎么议的,“策”是怎么定的,“权”是怎么用的。“全程性”实现了人民民主对国家权力运行活动的“全覆盖”和“无遗漏”。同时,民主选举、民主协商等民主参与活动本身也蕴含了对人民全过程性参与的要求,以此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成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让人民当家作主和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全面体现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蕴含了民主内容的全面性。全过程民主利用丰富多样的民主形式,实现了民主过程的全覆盖;各层级都在积极探索全过程民主的实践形式;全过程民主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文明等议题或范围的全覆盖。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了民主形式的有效性。广泛参与是民意表达的前提和基础,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人大制度这一制度设计,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反映和体现在党和国家的各项顶层设计中。同时,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为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多方面的制度安排和制度保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既要通过法定的选举制度和方式让人民代表参与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治理中来,同时也要通过选举之外的其他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项治理工作中。对此,我们建立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础群众自治制度为主的制度体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保证民意能够充分体现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中,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中日益增长的民主诉求。

第四,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民主政治制度根植于不同的历史文化,在各国人民充分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得到了不同的发展和完善。而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立足于中国沃土,反映了我国人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继承与发展,是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民主形式。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坚持从具体国情出发,既注重总结自己的政治制度,又大胆的借鉴、吸收人类文明成果,做到博采众长、海纳百川。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民主政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持尊重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等理念,背后体现的人民至上、统筹兼顾、协商共济等思想正显示出鲜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价值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制定一切制度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新时代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最新成果,在凝聚社会共识,推进政治建设以及监督制约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第一,广泛凝集社会共识,画出最大同心圆。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政治口号,也不是自我标榜,而是中国共产党对最广大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政治承诺。这个承诺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都体现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的意志。我们的选举是平等的、真实的,选举形式也是多样的,一人一票、票票等值保障了人民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选民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自己信任的人而不受金钱的操控、不受利益集团的控制。在这样的民主环境中,每个人都能充分真实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想法,在选举中实现了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形成了广泛的选举民主上的共识。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崇尚“和”的民族,“以和为贵”“大同世界”都是中国“和”文化的生动写照。“和”的传统催生了“协商”议事的治理方式,有事由众人商量着办,是协商民主的真谛,也是协商民主的优良传统。对此,协商民主既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独创形式和显著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在协商民主的发展实践中,逐步建立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协商渠道”,实现了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了广泛协商民主上的共识。

第二,发展民主集中制,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我国的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统一,既有集中,也有民主,而且我们的民主是一种实质性的民主,更是一种高效的民主,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一种广泛达成共识的民主。全过程民主覆盖民主的全领域,我们没有仅仅局限于选举民主中。事实证明,西方所推崇的“一人一票”的选举民主已普遍出现失灵,政党轮替背后的“钱主”完全代替了民主。另外,在面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西方民主制度应对无力,已充分说明以自由为主导的西方民主模式正面临大面积的垮塌和失控。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是否管用,需要放到实践中去检验,一是看它是否有利于改善民生,二是看它是否有利于提高国家治理水平,三是看它是否有利于推进人类对于和平与发展的美好夙愿。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反复实践被证明的具有强大生机与活力的、人民满意的并得到广泛支持的制度设计,这项制度必然与良政善治相关联,与好的民主相链接,对此,中国民主的高质量发展必定会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第三,有效规范和监督权力,全面保障民主权利。权力在有效制约和监督下运行才能实现民主、造福人民,权力失去约束、恣意妄为必然破坏民主、危害人民。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需要被有效规范,最有效的做法就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制度规范将公权力运行纳入法治化轨道是控制权力任性的有效方式,从另一个角度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人民参与的不断扩大,民主参与的广泛持续,民主监督的全面有效。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民主的制度、民主的方式、民主的程序参与政治和治理,实现对公权力的监督,这本身也是规范和制约公权力的另一有效途径。历史和现实表明,在中国,解决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的问题,不能靠所谓的政党轮替和三权分立,而要靠科学有效的民主监督。我国结合本国实际,探索构建起了一套相互贯通协调的党和国家监督体制,形成了配置科学、运行高效的监督机制,实现了对权力监督的无死角和全覆盖,筑起了权利保障的坚实防线。

四、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遵循

人民民主之所以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关键的一点是有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法治的方式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在结合中国实际的基础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一以贯之。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事业能否行稳致远还需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对此,顺应新时代民主实践发展的要求,应将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贯穿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始终。

第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党的领导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离开党的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只会流于形式。邓小平也曾多次指出,党的工作的核心,是支持和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政党,与西方政党轮替中的执政党有着本质的区别。西方政党不论哪个政党上台,都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而只有代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党才能坚持人民立场,真正将人民意愿始终放在心里,将人民诉求时刻装在脑子里。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推进,党的领导能力、党自身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也会得到不断强化和提高。人民当家作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利益至上贯穿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之中,体现于民主实践的各个方面。对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将人民的意志、人民的利益充分反映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中,同时,通过完善制度体系的方式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依法治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离开法治谈民主会让民主变得软弱无力,无法真正实现民主的价值,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法治保驾护航。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党领导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体现在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

第二,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坚持走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保证道路方向的正确性。如果道路方向没有把握好,坚持好,甚至是走偏、走错了方向,不仅政治文明建设会偏离正轨、难以搞好,还会给党和国家事业带来损害,严重者甚至会危害国家安定有序的政治生活,破坏国家稳定团结的大局。因此,道路方向是否正确是决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民主是多样的,实现民主的道路也并非只有一条。坚持中国的民主按照中国的特点和中国的实际设计和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是中国推进民主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现实国情进行了紧密结合,走出了一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中国式民主道路。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的民主模式不会强加于任何人,也不会作为一种制度优势加以输出,欢迎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人民了解我们的民主政治制度,了解中国道路。

第三,始终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新概括,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中国化的新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新的实践中,继承并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提出了更能满足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需求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源自党领导人民民主建设的实践,产生于各项民主制度的统筹谋划和一体部署之中,发展于制约监督权力保障权利的全过程。与此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是创新的成果,并需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西方民主理论与制度的超越,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将民主理论与制度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让人民民主真正成为链接民主环节、保障民主权利的重要桥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还需要不断回应发展变化中的民主新实践,从人民民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从代议制民主到超越代议制民主,反映的就是人民民主理论的自我调试和完善,体现的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不断进步。

结 语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是对民主本意、民主理想的应然回归。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制度竞争已然成为国与国之间竞争的重要方面,一个国家能否在大国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能否在应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局势面前赢得战略主动,制度优势成为关键,因此,制度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制度稳健国家方能行稳致远,制度先进国家方能长盛不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国之治的核心密码,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提出,使我国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探索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了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征程。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和政治前提。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初心和使命,因此,树立全过程人民民主观,并一以贯之地坚持、发展、创新,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必然选择,而建立健全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统领的制度体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始终贯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对此,应健全各级人大民意表达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收集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通过人大协商与立法协商的互联互通,将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与此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也促进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载体的民主与集中的有机融合,创造性地开辟了新时代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并对“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理念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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