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税务管理研究

2022-07-01 04:03宋克茜
关键词:计税教职工申报

张 鹤, 宋克茜

(辽宁师范大学 计财处,辽宁 大连 116029)

1 高校税务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信息化加速发展以及无接触办公模式的强力推动,一方面税务政策的频繁更新给高校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另一方面,大数据时代下各种税务软件的使用一定程度上给相关税种的具体计算方式带来了便利.但因存在软件之间数据的不兼容、硬件系统的不稳定性等因素,客观上也给高校税务实务操作带来了风险.

1.1 税务政策更迭愈加频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税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根据“十四五”规划要求,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相应的税务政策在快速修订完善以适应国家改革发展的需要.逐步完善的税务政策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税务工作带来诸多挑战.

2016年完成了营业税到增值税的税收改革;2018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施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工作;2021年施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高校税务工作存在着涉税人员多、税收业务复杂、部分税种涉及金额不大但核算难等特点.近年来,增值税减免政策不断更迭,相关政策变化频率较高.为更好地将国家宏观政策落实到位,服务高校实际发展,税务管理人员需要不断强化学习能力并提升掌握运用政策的水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逐步优化,申报流程逐渐细化,要求税务管理人员对政策理解更深入、把握更准确;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和申报工作正处于改革过渡期,计算方法愈加细致,部分人员的税款计算方式也存在多种优化可能.税款金额不再仅与个人收入有关,也会因不同纳税群体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不同,而产生较大差异.因此,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的计算也随之变得复杂.高校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履行普及税收政策、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的责任.针对教职员工进行纳税方法的讲解,加重了高校税务人员的实务工作量.本文主要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对高校的税务管理及实务操作进行系统分析.

2018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其变化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 000元,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多项支出可抵税[1].国务院发布2019年施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2].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3],为年收入较低的人员的汇算清缴提供便利.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4],同时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需要对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推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更加科学和精确,为更多人的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

高校个人所得税缴纳人员涉及类别较多,主要包括教职工、学生、外聘人员、劳务派遣等,涉及应税项目主要以综合所得为主,收入形式以薪酬所得、一般劳务收入、学生劳务收入等为主要内容,同时存在少量的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内容.在汇算清缴时,因收入的形式、申报的主体不同、税率存在差异等因素,会出现部分工作人员涉及退补税的情况.尤其是教师,通常情况下会有一定的校外收入,其中可能包括外单位讲课费、稿酬、论文评审费、报告费等.高校作为用人单位虽能够代扣代缴本单位发放的综合所得收入产生的税额,然而对教职工在单位外所取得的各项收入,不仅需要纳税人核对其准确性,特殊情况下,税务管理人员还需与相关单位核实情况,确保个税“综合所得收入”的真实和准确.

1.2 税务管理人员在数量和能力上的不足日益凸显

一是总体人员数量不足.在实际工作中,高校税务管理工作存在着从业人员数量少,尤其是专职人员更少的现状.由于高校税务实务工作中涉及税种较多、特点迥异,因此,存在着不易统一化管理的问题,需要税务管理人员分门别类地进行统计核算,工作量较大.目前,高校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进出口货物退税等.不同税种之间核算方式、申报方式差异较大.税务人员在保证税款及时准确计提并缴纳的同时,做好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工作,向教职工提供税务讲解咨询服务,并且需要及时学习新的涉税政策和申报方法,整体工作内容较为复杂.而目前多数高校的涉税业务只设置一个税务岗位,并兼职其他多种重要工作,从实际业务量和复杂程度来看,以往的“一人式”报税员的模式已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量和复杂业务的需求[5].

二是专业素质有待于提高.高校的财务工作者素质普遍较高,以M高校为例,从事财务工作人员27人,其中,19人为研究生学历,占比70.37%,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处理税收问题的实践经验,实务方面还存在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高校税务工作岗位上不但要求从业人员有较高的税务理论水平,同时还要掌握最新税务政策,熟练地使用各种税务软件、专业应答遇到的各种税务咨询,以及时与税务局沟通,有效应对“政策更新”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未来,面对税务政策更新较快的特点,高校税务管理人员不仅要跟进税政改革的步伐,而且还要在“税务局网站”“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税系统”“税务局企业微信”、高校内部的税务软件、财务系统、工资系统、电子发票开票端等各个系统和软件间进行灵活切换.这些情况都对高校税务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制约因素

在税务政策持续革新的大背景下,该部分以个人所得税为例,阐述高校税务实物操作和管理工作遇到的困难.

2.1 税务新政的实施存在困难

新的税务政策出台,税务人员需要多方研究评估此政策在本单位的可行性及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分析该项政策的适用性以及适用群体和纳税期间,以保证能够及时准确地为单位及个人提供最新政策解读,推动政策实施.因此,对新政策的可行性研究需要从文件解读、会计分期和信息化水平等因素入手.

2.1.1 文件解读能力不够

通常情况下,如果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能够及时被应用到高校税务实务中,会优化简化高校税务的计提、预扣预缴及申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6]第二条规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缴税款[7].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改革前后比对见表1.

表1 学生实习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变更前后比对

在此政策中符合条件的学生需要税务管理人员从多角度思考判定.由于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解释并未对“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的具体范围作出明确而详细规定,所以对此范围的界定成为该项政策的又一大难点.一般情况下,新政策实施后,需要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来明确政策适用的具体范围和处理方式,因此,税务管理人员在就政策解读方面要有一个学习的过程.但有些问题会因主观角度不同和各单位实际情况迥异等原因而无法确定.

2.1.2 会计分期核税难点

部分会计政策的施行会受到会计分期的制约.当部分教职工的超额累进税率发生变化时,若当年在原计税方案已有前期计税数据的情况下进行计税方案的变更,会影响前期预扣预缴数据,导致此项工作由于量大、易错而难以实施.关于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政策,以往采取一次性非连续劳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更改计税方式后,则需要采取连续劳务计税的方法,每月需要根据年收入的累计收入、累计税额计算当月的应预扣预缴金额.在实际工作中,要顺延到下一个会计年度年初才能够施行新的政策,不仅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效率,也增加了税务人员的工作统计量.

2.1.3 师生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高校教职工对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主动性不高、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的理解存在差异.许多教职工对计税方法不确定,个别教职工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需要自己核对并确认完成的程序不清楚.年龄较大的教职工对个人所得税的手机系统操作不熟悉.以M高校为例,2021年3月初,相关部门通知教职工及学生在个人所得税系统进行汇算清缴工作.但根据税务局5月末反馈的尚需进行退补税款的人员名单,未进行退补税款的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近1/3.高校税务人员需要在保密的前提下,逐个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及时操作并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指导.接到通知的师生多数会进行操作咨询,反复确认操作的准确性及发生退补税的原因,税务人员需要根据不同人员的收入特点逐一计算、分析,梳理收入及预缴税款情况.

2.2 税务信息化建设滞后

高校个人所得税每月发生量较多,日常的计算工作主要依靠计税软件,而在税务政策改革后,税务人员则更需要专业的软件做支撑.目前,税务软件之间的兼容性差、软件的更新速度慢以及保证软件高效运行的硬件设备支撑能力不足等缺陷,都是制约税务信息化水平及税务工作效率的关键所在.因此,在新的税务政策施行过程中,税务软件相对容易“拖后腿”的弊端日益凸显.

2.2.1 税务软件稳定性不强

多数高校采用计税软件进行日常个人所得税计算工作.收入申报系统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以自动按照填报人员的要求计税,给计税工作带来便利.但是由于税务软件的稳定性不强,收入申报系统或者税务软件出现问题,更新时出现与其他软件不兼容的情况时有发生.错误的计税信息就需要通过人工进行调整,导致税务工作效率大大降低.

2.2.2 硬件支撑能力不足

大数据时代,高校的税务计算与统计通常情况下需要税务系统实现,尤其是数据量庞大而复杂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但目前硬件设置往往无法及时跟上政策更新的脚步,会拖慢政策推行的效率.新的个税税务政策实施后,如果涉及税款计算方式、纳税起征点等方面的变化,往往会因为税务系统提取前期数据时间有差异、软件功能尚未开发等原因,导致税务新政施行的进度不得不放慢.另外,很多硬件设备需要软件公司事先调整后台设置,如果设置有漏洞,高校税务人员很难察觉.

2.2.3 信息共享程度不高

高校办税人员在处理业务时,往往需要同时运行多个税务软件.但软件间数据标准不统一,各应用系统相互封闭,并且税务业务工作的各个部分过于专业化,科学与合理的共享信息较少,结合度不够紧密,信息的共享程度也就不高,需要税务人员对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再导入,易发生错误并且耗时.此外,由于各个系统具有独立性,多数高校的账务系统与计税系统间的数据核对主要依靠手工,即使是同一家公司的软件,也不能够实现电子分类核对.因此,需要及时更新财务税务软件,并配备专业的软件维护人员,及时优化办税硬件配置,有效提高办税效率.

3 高校税务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高校的税务工作是高校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个人所得税与高校的每一位教职工息息相关,不再是税务管理人员进行简单报税的情况.同时,企业所得税申报要求更加细致,使得高校税务工作也变得更加重要,尤其是建立完善的高校税务管理体系更是重中之重.

3.1 优化高校税务人员配置

高校税务系统亟须一个能够随时应对改革、学习宣传能力较强、信息化水平高的工作团队,合理的税务人员配置可以使高校税务工作更加有效.当下,需要从成立税务团队、提供学习支持以及鼓励自主创新等三方面入手.

3.1.1 建立税务研究型攻坚团队

税务政策实施的时效性要求高校财务部门拥有一个可以随时应对税务政策变化的研究型团队,在政策变革期及时、高效地开展工作.

税务申报往往需要在规定的会计期间内完成,不断更新的税务政策需及时实施,对此高校税务管理人员需进行多方面咨询、研究、软件更新、试运行,以确保单位计税系统计算准确,并与税务局申报系统计算一致.近年来,高校涉及的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务申报及税款计算方式也面临着改革,且更加细致精确.这为高校的税务管理工作和税务实物操作带来更大的挑战,需要高校税务管理人员团队合作,保证高校税务计提、申报工作质量优、效率高.高校财务部门对此可以从各个岗位的骨干人员中选择人员定向培养,成立税务改革项目小组.在税务改革期间集体研究改革方案、软件更新,对税务核算及申报工作不断思考、创新,使税务计提及申报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

3.1.2 加强人员学习培训

高校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税务知识学习,鼓励并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学习氛围,提升高校税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在集体学习的前提下,强调税务管理人员自主学习,提升自身税务知识水平,同时为不同税务岗位、不同高校税务管理人员提供交流学习的机会.高校税务管理人员也要积极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对照税务流程好、办税效率高的单位,汲取先进经验,提升自身本领,持续全面地提升税务业务能力并拓展知识维度.

3.1.3 强化创新意识

高校要提倡税务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创新意识进行思考.在数据统计中先确定好口径,保证数据准确性的前提下,再进行统计,做到事半功倍.高校要鼓励税务管理人员将实际工作中的经验进行升华总结.高校税务工作要依靠新思路、新想法,优化的工作流程、高效率的工作和及时跟进税务改革的节奏,只有这样才能使高校的税务工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更好地享受到税收政策带来的红利.面对大量复杂的税务计算工作,如何进行前期调研、准备、测试,如何高效宣传税务知识,以及如何防止思维定式、思维漏洞产生的失误等问题,要求高校对税务管理人员在工作创新成果好坏、学习氛围的浓厚与否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形成学以致用、常学常新的良好学习机制,推进高校税务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3.2 提升高校税务工作信息化水平

大数据时代下,提升高校税务工作信息化水平是提高高校税务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一方面,高校应根据自身特点、业务总量和工作人员要求,培养或引进具备计算机、软件应用等专业的信息化人才,专门从事此项工作.基于部分高校财务人员总体数量受限的原因,可以对现有税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同时将此项工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公司解决.另一方面,与软件公司合作,动态调整税务软件的功能性和稳定性,使之与政策的改革变化相匹配.在此基础上,定期对硬件进行维护和更新,保障税务软件能够高效运行.

3.3 持续优化税务管理模式

高校财务部门要加强税务宣传工作,让更多的教职工和学生了解税法、掌握一定的计算方法和操作流程,引导广大师生既纳税又懂税.高效的税务管理模式会提高税务工作效率,准确计算税额,协调好单位与税务机关的工作,保证单位及时、准确地缴纳税款.

3.3.1 加强高校税务宣传力度

高校财务部门可以通过财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随时随地宣传与广大师生息息相关的税务政策.对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复杂、涉及人员较多的税种,将重点文件、新的变化、重点业务制作成流程图和操作视频分享给教职工,针对易填错的地方进行特殊提醒,让教职工成为自己的税务能手;此外,税务管理人员可以就重点、难点问题约定时间进行“一对一”讲解、答疑,发现师生填报信息错误及时提醒更正.

根据高校特点和相关部门的意愿,必要时可以派出优秀税务管理人员进行个人所得税业务宣讲,现场指导,答疑解惑,为广大教职工普及税务知识.

3.3.2 实现分税种归类管理

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根据各自的特点,进行分类别管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税务管理可以将高校税务工作分为两个主要模块进行管理:一个模块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申报的税种;另一个模块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以外的渠道申报的税种.

其一,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日常发生需要以发票、收据或合同等作为计税依据.往往同一业务既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又需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这些税种自票据购买与开具、税款的计提、汇总计算至税款申报缴纳都由同一模块管理较为合理.

其二,个人所得税的业务量较多,计算繁杂,情况复杂.对高校来说,面对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较多,对其了解和操作程度各异,往往一个新政策实施后需要一定时间在实际工作中消化处理.将个人所得税的计提与申报体系,与不常发生的税务工作组成一个模块,可以使高校的税务工作更加有条理性.

3.3.3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

高校应当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通过纳税人和税务局的有效沟通和积极配合,不断更改税收程序,优化报税流程,多方采集信息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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