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全球价值链重构

2022-09-01 09:11孙少勤
关键词:自由化价值链重构

张 群 邱 斌 孙少勤

(1.东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6;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4)

一、引言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也是重塑大国竞争优势、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1)刘志彪、孔令池:《从分割走向整合: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阻力与对策》,《中国工业经济》2021年第8期,第20-36页。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角度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能够为我国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全面攀升提供重要战略定力,而全球价值链地位升级也是我国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诉求之一。然而,在一个足够稳定的全球分工体系下依靠统一大市场建设来进行价值链升级是较为长期且缓慢的,如何充分把握当前的全球价值链解构趋势,主动进行全球价值链重构并主导该重塑过程,是当前加速我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全球价值链升级的重要抓手。

全球价值链作为由世界各国企业根据自身的独特竞争优势而参与和最终形成的全球分工体系,其自产生以来就是长期以碎片化和动态调整为特征的。全球价值链可被视作一个特殊的“生态系统”,在这一“系统”中,企业不断根据自身竞争优势的变化去灵活调整其在研发、生产以及销售环节中所处位置,并形成全球价值链分工环节变动的内生动力。然而,通过企业以自身竞争优势参与分工而形成的“系统”通常具有稳态的衍化路径,企业的微观个体行为一时难以对这一庞大“系统”提出足够挑战,这也内在决定了价值链低端企业的长期“被俘获”状态。因此,全球价值链重构是我国实现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必然选择(2)张天顶:《全球价值链重构视角下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影响因素》,《统计研究》2017年第1期,第33-43页。,也是世界各国为解决分工机会不均等、分工地位不平等、发展差距与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所产生的共同需求(3)戴翔、张雨、刘星翰:《数字技术重构全球价值链的新逻辑与中国对策》,《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第116-129页。,而仅依赖于企业微观个体行为的全球价值链重构必然是不充分的,全球价值链的充分重构需要多方面的“外生冲击”。

世界各国在政治与经济等领域的新一轮博弈成为价值链重构的重要动因,贸易保护主义以及发达国家的再工业化等政策大大深化了全球价值链的重构趋势,自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来,全球价值链就已经开始出现扩张停滞与萎缩的征兆。(4)李坤望、马天娇、黄春媛:《全球价值链重构趋势及影响》,《经济学家》2021年第11期,第14-23页。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则进一步加快了全球价值链重构的步伐,世界各国对价值链分工的诉求开始从效率优先转向安全与韧性优先,并试图缩短生产环节长度来提高生产的可控性,这在较大程度上牵动了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重塑。随着各国防控政策的逐渐放松,全球生产链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恢复,然而,这将进一步加深我国在疫情严格防控政策下的全球价值链重构趋势。此外,疫情同时还可能通过影响世界各国的经济政策带来跨国分工成本的上升,各国为了应对疫情冲击的不利影响所采取的各类经济政策将加大参与价值链分工时的协调成本,例如美国等多个国家在疫情早期阶段进行大规模的量化宽松(QE),继而引发全球性通货膨胀,而近期开始启动缩减购债规模(Taper)政策以应对通货膨胀,此类经济政策的频繁变动对于全球价值链的恢复与稳定发展并不是最优手段。根据Baker等人所构建的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Economic Policy Uncertainty Index),1997年到2008年之前的多年内,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程度较低,且本身的变动幅度不大。自2008年的金融危机起,世界各国出于稳定国内经济环境的目的而频繁调整经济政策,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开始震荡上升,方差逐步增大。直到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2020年,各国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到达顶峰,约为1997年的5.6倍,并于近期开始逐步恢复到疫情前水平,然而,国外疫情防控的放松仍为我国企业参与全球分工活动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面对全球价值链重构这一无法避免的重要国际形势变化,主动利用价值链重构所带来的发展机遇,这是助力我国完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有效途径。

本文讨论序次作如下安排:第一,从提供生产片段重组新空间、畅通国际新循环与促进国内要素流动等方面探讨全球价值链重构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作用;第二,基于需求规模扩大与要素流动加强、利用数字经济发展优势以及获取自发集聚所带来的隐性知识溢出等方面探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我国全球价值链地位升级的作用,并进一步基于创新、相互依赖、不平等以及制度的角度去分析潜在的作用渠道;第三,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例,采用结构模型的方式去实证分析区域贸易自由化对全球价值链重构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作用;第四,从以上角度出发,为如何在全球价值链重构背景下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全球价值链升级提出一些建议。

二、全球价值链重构对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作用

(一)为以我国为主的生产片段重组提供更大调整空间

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是我国参与全球分工体系时主要且长期存在的问题,我国在参与当前的全球价值链分工过程中,反而会因过多使用进口要素、吸收能力不足以及国外企业的“俘获行为”而抑制我国企业创新,这一抑制作用对我国高技术企业而言更加明显。(5)吕越、陈帅、盛斌:《嵌入全球价值链会导致中国制造的“低端锁定”吗?》,《管理世界》2018年第8期,第11-29页。图1显示了我国二十多年来多个部门,尤其是包含高技术产业的部门的全球价值链地位变动情况。(6)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数据来源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价值链研究院(UIBE GVC INDEX),此处采用的是按照经合组织的世界投入产出表(OECD-ICIO)计算所得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高技术产业的分类主要以我国公布的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以及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为标准,并按照经合组织的世界投入产出表所采取的第四版国际产业分类标准(ISIC,REV 4)判断一个部门中是否包含高技术产业,最终采用计算机、电子和光学设备(Computer,electronic and optical equipment)、其他运输设备的制造(Manufacture of other transport equipment)、药品、医药化学品和植物产品(Pharmaceuticals,medicinal chemical and botanical products)、电信服务(Telecommunications)、IT和其他信息服务(IT and other information services)以及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Professional,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tivities)来体现我国高技术部门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变动情况。从图1可以看出,相比于加入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的早期阶段,我国多个高技术部门的价值链分工地位始终并未表现出稳定的上升趋势,部分部门的价值链分工地位甚至出现了下降,这意味着经过二十多年的部门发展,我国高技术部门的价值链升级效果并不明显。

图1 我国高技术部门全球价值链地位变化情况(1995—2018年)

以上数据意味着我国在原有的全球价值链框架下难以打破由现有跨国企业长期组织而成的分工体系。然而,全球价值链重构尤其是以区域贸易协定驱动的价值链区域化能够为我国逐步摆脱现有价值链主导企业的俘获提供动力。我国较多部门在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技术的积累之后,实际上已经初步具备将一些散布在国外的上下游生产片段转移到国内的能力,但是由于现有价值链领导企业在全球分工体系中仍然占据相对战略优势与先发优势,我国企业在所面对的整体市场规模、要素供需渠道等方面仍然是相对劣势的,而通过构建区域价值链(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方式去主动利用全球价值链重构趋势能够为我国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补齐以上短板。这主要体现在:第一,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可以为我国当前部分生产片段的外迁提供更大可能,从而以“腾笼换鸟”的方式为潜在生产片段在国内的开展提供足够空间,立足于分工效率这一主要目标,有的生产环节应该“分出去”,有的生产环节应该“拿回来”,以价值链区域化为特点的全球价值链重构有助于我国实现对外“垂直分离”与对内“垂直一体化”的同步进行,实现“垂直分工再融合”;第二,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能让我国部分生产环节的基础要素需求更多地通过与区域内的贸易伙伴进行合作而得到满足,从而通过降低基础投入要素价格的方式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与摆脱原有“俘获”的能力,为国内生产片段的重组提供更大空间;第三,我国企业目标市场规模的扩大不仅依赖于巨大的国内市场,自由贸易区内部市场需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进一步降低与贸易壁垒的进一步削弱同样能够为国内企业进行生产环节的重组提供更强激励,更加符合企业的目标函数。

(二)通过新型国际循环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

扩大内需是畅通国内循环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最大动能,然而,以价值链区域化为特征的全球价值链重构所带来的新型国际循环同样也是重要动能之一。以RCEP的签订为背景,与RCEP成员国的经贸关系是我国仅次于内需的重要市场需求来源。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的第十年,东盟首次超过欧盟成为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RCEP的签署与生效意味着来自东盟等区内贸易伙伴国的经贸关系将得到进一步稳固与加强。来自RCEP的高水平贸易自由化能够为我国带来足够稳定且逐步增长的外需,2022年第一季度,我国对RCEP成员国的出口同比增长达到11.1%,这一出口占我国出口总量的三分之一(7)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根据RCEP各成员国所提供的贸易自由化承诺,整个区域内部的贸易自由化过程将在30年内逐步完成,最终实现90%以上货物贸易零关税的目标,服务贸易中的政策性壁垒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这将从扩大需求总量的角度为我国企业摆脱现有“俘获”并实现国内“垂直分工再融合”提供足够市场基础,此外,总需求的进一步扩大将对国内企业的生产效率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将在更大程度上调整生产环节分布,并对国内区际壁垒的减弱提出更高需求,更多地从市场角度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内生动力。图2展示了我国与东盟国家的最终品贸易量以及中间品贸易量,相对于最终品贸易,我国与东盟国家的中间品贸易量的增速更高,到2018年为止,中间品贸易量已经是最终品贸易量的近2.5倍,我国与东盟国家的投入-产出关联的不断强化意味着我国具备与东盟国家开展价值链合作的一定产业基础,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以自贸区内部为主的国际循环畅通不仅可以赋予国内市场更大的要素充裕性,也更能保障我国的资本产能稳定地向区域内部进行输出,从降低要素投入价格和深化规模效应等角度提高国内企业的生产效率与国际竞争力,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提供市场基础。

相对于我国过去依靠国外市场而形成的“两头在外”式国际循环,新的国际循环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上将主要具备以下优势。第一,深度区域贸易自由化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在自贸区内部的价值链嵌入度,这一依赖于自由贸易与投资所形成的价值链关联将提升我国与自贸区内国家所构成的价值链体系的韧性、安全性与自由调整空间。此外,RCEP各成员国与区域外其他国家存在较深的价值链关联,我国与RCEP各成员国间的价值链合作深化将使其他经济体与我国“脱钩”的想法越来越失去价值和可操作性(8)倪月菊:《RCEP对亚太地区生产网络的影响——一个全球价值链视角的分析》,《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第52-62页。,国内企业所面对的外部市场需求与要素供给将得到充分的保障。第二,以自由贸易协定为基础的新型国际循环将通过更高的国际经贸标准倒逼国内制度改革。从投资自由化承诺的角度看,我国首次在一个贸易协定中采取负面清单的形式于投资章节中进行承诺,这不仅对于提高外资进入程度具有重大意义,也意味着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自由化承诺将对国内区域间的资本流动壁垒提出挑战。从服务贸易的角度看,15个成员国仅有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这7个国家给出了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中国等8个国家仍然采用正面清单的形式对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行承诺。然而,根据RCEP协定的规定,采用正面清单进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国家需要在6年内将正面清单转向负面清单,这必然对我国国内各区域间制度规则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对接提出更高要求,从而削弱国内区域间要素、产品流动的区际壁垒。第三,由于较低的附加值率水平,原本很多内需通常需要通过参与价值链低端分工来满足,新型国际循环可以通过价值链环节的内化将需求转移到区域内部(主要是国内)来自行满足,从而降低低增值所带来的低效率,满足国内大市场关于“利用超大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诉求。

图2 我国与东盟的贸易量(1995—2018年)①(9)数据来源:OECD-TiVA数据库。

形成超大市场规模的另一条重要路径是提高人均收入,在多个有关于贸易自由化福利的理论文献中,区域内部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将增加国内的人均收入。例如Arkolakis et al.在多个经典的国际贸易理论模型下对贸易的福利效应进行了证明,结果表明一国在贸易中的收入增加即福利效应取决于(10)Arkolakis C,Costinot A,Rodriguez-Clare A,et al,New Trade Models,Same Old Gain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2,102(1),pp.94-130.:

(三)通过全球价值链重构加强国内要素流动

市场分割常体现在区域间要素流动不畅,要素价格过高以及生产关联较弱。图3基于行业的角度展示了40个国家的制造业行业间投入-产出系数均值(不包括本行业),这一系数同时包含了国内的行业间要素流动,也包含了生产中所使用的国外其他部门要素。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行业间的要素流动强度仅高于样本中的越南和哥斯达黎加,这一指标揭示我国行业间可能存在要素流动的较高壁垒。不仅在制造业行业间,我国较多部门与潜在上游服务部门的投入-产出关联也相对较弱。具体而言,我国制造业中所采用的服务要素投入占总投入的份额平均仅为0.2左右,而这一占比较高的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德国等经济体的这一数值可以达到0.5左右。与潜在上游服务业的关联较弱这一问题不仅存在于制造业中,服务业同样存在这一问题,我国服务行业所使用的服务中间要素投入占总投入的比重平均仅为0.5,而澳大利亚、德国以及法国等经济体的这一数值几乎可以达到0.9。总体而言,我国大部分行业与潜在上游服务业的生产关联仍然较弱,相对于制造业而言,服务行业的要素流动更加受限。自贸区内部的贸易自由化将通过广泛的投入-产出关联影响各国投入品的价格,以此弱化国家间的政策性贸易成本,致使新型国际循环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我国对于国际中间要素的使用价格,这一要素投入价格的降低不仅产生国际要素使用价格的下降,还将通过竞争效应倒逼国内要素供应主体追求生产成本的进一步下降与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同时深化削弱甚至消除国内区际政策性壁垒的诉求,进而通过促进国内区域一体化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图3 制造业行业间投入-产出关联强度①(11)数据来源:作者根据OECD-ICIO数据库计算所得,数据年度为2018年。

此外,投资的自由化同样能对国内企业效率的提升与市场机制的改革起到重要作用,来自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发达经济体的投资是我国引资的重要构成。中国在RCEP中进行了负面清单式的投资自由化承诺,这也是我国当前所能承诺的最高标准。基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投资待遇”“禁止业绩要求”等多个承诺细则,相对RCEP成员国的外资企业,我国本土企业的“本土相对优势”被进一步削弱,剩余的相对优势也可能被外资企业进一步加强的要素资源整合能力所抵消。然而,国内区域间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劳动力流动壁垒,例如户籍制度、养老制度以及社保制度等多种制度在多个区域中的不统一给区域间的劳动力自由流动带来了较高成本,区域间的资本流动也因企业跨区域并购受限等非市场因素所造成的困难而遭到阻隔。以上多重因素让本土企业在国际循环不占优的情况下,连本应由国内循环带来的相对优势也大受损失。对于成员国投资的高强度自由化将给本土企业带来更大生存压力,也将倒逼国内各区域加快各类壁垒的削减,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自由化也将给国内区域间投资带来示范引领作用。

三、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我国全球价值链升级的作用

(一)要素流动与需求规模视角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点任务在于消除导致市场分割、市场歧视和市场壁垒的各类制度性问题,从而扩大企业所面临的国内需求规模,强化企业所需要素的流动性,并充分利用规模效应和本土市场效应,助力企业形成国际竞争优势。

构建对内放开市场的关键在于:第一,消除过多行政干预所导致的区际壁垒,采用真正的负面清单方式限制行政权力的过度延伸;第二,从以“非均衡”化加快发展的产业政策逐步转向鼓励企业公平竞争的竞争政策。Krugman采用模型证明了“本土市场效应”(Home Market Effect)的存在(12)Krugman P R,Scale Economies,Product Differentiation,and the Pattern of Trad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0,70(5),pp.950-959.,即在两国之中,于一种产品上具有更大本土市场的国家将成为这一产品的净出口国,这意味着我国内需规模的进一步稳定并扩大将带来规模效应,从而产生比较优势,促进我国成为这些产品的净出口国。现有研究表明,我国制造业中存在着本土市场效应,且在拥有高劳动力成本和科学水平的行业中,本土市场效应更强,但在加工贸易中这一效应并不明显。(13)邱斌、尹威:《中国制造业出口是否存在本土市场效应》,《世界经济》2010年第7期,第44-63页。我国服务业中的本土市场效应也广泛存在,此外,内需对于生产性服务业的促进作用要高于消费性服务业。(14)陈启斐、刘志彪:《需求规模与服务业出口:一项跨国的经验研究》,《财贸经济》2014年第7期,第82-94页。

因此,继续采用“两头在外”的方式参与全球价值链将难以利用我国的内需优势所带来的本土市场效应。我国的内需优势更应体现在国内市场对于高技术产业的广大需求上,此类产业的充分发展将更依赖于国内宽松的营商环境,适当倾斜的产业政策仍是可取的;然而,这类产业政策的实施必须以公平统一为前提,地区间的产业政策差异不应造成新的市场分割,从而保障产业内部的充分竞争。以上研究还表明,中间要素供给是强化我国服务业本土市场效应的重要方向,利用本土市场效应的逻辑重心应适当从最终品转向中间品,特别是高质量、高技术中间品。中间要素尤其是生产性服务要素的供给是提升我国制造业竞争力的重点之一(15)顾乃华、毕斗斗、任旺兵:《中国转型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与制造业竞争力关系研究——基于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第9期,第14-21页。,我国较多行业存在着对潜在上游服务产品的大量需求,然而,正如上文所述,这一需求目前并未得到充分满足。图4展示了RCEP成员国的服务要素投入占总投入的份额,平均来看,无论是在制造业还是在服务业中,我国一些行业对于服务中间要素的使用仍是相对不足的。在制造业中,我国服务要素使用强度仅高于成员国中的文莱、缅甸和越南,服务业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当前大量研究证明了生产性服务性要素的投入对制造业企业生产率的作用,如何通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消除市场分割、市场歧视和市场壁垒造成的要素流动不畅,是提升我国企业竞争力并实现全球价值链升级的重要路径之一。

(二)数字经济视角

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意味着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被提升到了关键生产要素的地位(16)孙杰:《从数字经济到数字贸易:内涵、特征、规则与影响》,《国际经贸探索》2020年第5期,第87-98页。,数字经济可以从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化、促进创新以及提高效率等方面产生各种影响(18)杨慧梅、江璐:《数字经济、空间效应与全要素生产率》,《统计研究》2021年第4期,第3-15页。,并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目标的实现。

图4 服务要素投入强度①(17)数据来源:作者根据OECD-ICIO数据库计算所得,数据年度为2018年。

第一,以不完全信息为代表的市场机制失灵是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难点之一,对于能够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企业而言,“数字”已成为这类企业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市场内的产业数字化为信息联通提供了技术基础,例如平台经济从供需匹配的角度降低企业在营销、要素搜寻等方面的成本,带动商业结构进一步趋向于扁平化发展,并能够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生产与销售商的非效率可能性,从而提升企业本身的生产效率。第二,完善且透明的市场定价机制能够削弱地方政府采用行政壁垒的激励,数字经济程度较高的市场也将拥有效率更高的信号传递功能,从而使价格更能够反映市场中的供求关系,并成为企业进入或者退出市场的重要决策信息,当一块区域在较大程度上产生了因市场分割而造成的生产非效率,那么该地区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将快速下降,地区政策制定者的决策空间也就越小。第三,数字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市场主体间的竞争程度将更加充分,规模经济与分工优势将更加明显,数字经济模式将放大企业的既有竞争优势,企业在传统意义上的“经营边界”变得更加模糊,以全国统一市场为背景的“赢者通吃”将更多地鼓励企业在效率上下功夫,而非继续安于区域壁垒优势之内。第四,更加透明的市场环境在整体上降低要素在区域之间、产业之间与企业之间的流动成本,各地区之间的产业将更加依靠比较优势加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从而优化各地的产业结构,并将目标市场从区域内部调整到全国范围,充分发挥巨大内需与规模效应的优势,以效率目标追求更高的产业关联程度,合理化各地区的资源配置。

此外,数字经济也能够营造创新驱动的商业模式,激发微观主体创新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数字经济与国内超大市场规模的交互作用不仅赋予本土企业更强的竞争优势,更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贸易与投资成本,部分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也让部分贸易环节可以通过“跨境交付”的方式进行。从狭义的数字贸易角度看,我国与自贸区内部的伙伴国存在IT与信息服务等行业上的自由贸易承诺,这将进一步扩大我国数字产业的需求规模,从我国在IT与信息服务行业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上看,我国在信息技术行业中也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优势。由于目前国内的数字经济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对于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以及新型数字产业的监管仍是保障国内、自贸区内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与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

(三)其他作用渠道

集聚从而获取大国内部的知识溢出同样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益处之一,然而,相对于可以通过语言较为容易地表达并编码的显性知识,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的获取更加能够体现企业在空间上集聚所产生的益处,隐性知识的互补性也是知识主体在空间上互相接近的重要原因。(19)梁启华、何晓红:《空间集聚:隐性知识转移与共享机理与途径》,《管理世界》2006年第3期,第146-147页。市场分割的消除将从获取隐性知识溢出的角度为互补性企业在空间上的集聚带来更大权重,尤其是当前大量行业都在强调信息技术对本行业的效率促进作用时,无法通过信息技术进行传播的隐性知识正成为企业间竞争的战略优势,这也是我国企业利用市场规模进行国际竞争的重要优势之一。

我国超大的市场规模使得Helpman用于分析经济增长的四“I”——创新(Innovation)、相互依赖(Interdependence)、不平等(Inequality)以及制度(Institution)同样也能对本部分的分析提供合理框架。(20)Elhanan H,The Mystery of Economic Growth,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4.供给能力与需求水平的不匹配是我国内需优势未能转化为统一大市场优势的重要原因之一,微观主体创新是在较大程度上解决我国供求失衡的有效方法。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我国在大部分行业上都具备更高的上游度水平,这意味着即使我国的全球价值链地位不高,但是拥有着全球价值链网络中最高的分工复杂程度与最丰富的生产环节(21)倪红福:《全球价值链位置测度理论的回顾和展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3期,第105-117页。,对于中高技术产业,我国企业应探寻如何沿着产业链与创新链继续延伸,进而打造难以替代的技术优势去参与区域价值链甚至是全球价值链。对于技术含量较低的产业,品牌、设计与营销是整条价值链中附加值最高的环节,这一类型的产业则更多地需要打造品牌优势,利用“国潮”流行趋势完善属于我国的品牌体系,从而更好地利用内需优势来形成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地区间存在较大的要素禀赋差异,地区间的相互依赖是提高我国整体经济效率的重要支撑点,各地间的自然壁垒已经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科学技术发展中被有效削弱,而行政壁垒依旧是地区间存在高要素流动成本的重要原因。我国完备的生产环节是我国的重要优势,完全将较为低端的生产环节迁移到国外并不是一个合理的决策,我国较多地区仍有充足的要素基础去承接相对发达地区所迁出的生产环节,面对着自由贸易区内的深度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如何快速、合理以及协同地削弱国内地区间行政壁垒是我国生产环节能否进行合理分布的决定性因素。此外,地区间的相互依赖还能体现在研发合作、技术溢出等多个影响微观主体国际竞争力的因素上。

在Helpman的阐述中,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平等特别是收入分配不平等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不是明确的,一方面,收入向富有者的倾斜会提高储蓄从而增加投资;另一方面,这一效应会被信贷约束所削弱,且收入差距拉大所导致的收入再分配具有扭曲性,这也将拉低经济的增长率。然而,地区间适当的不平等对于我国而言是一种客观存在,当前的技术发展还远未达到让各地区经济发展能趋同到无视自然要素禀赋的水平,当一个地区劳动力要素丰裕而资本较为缺乏时,资本的边际生产率相对劳动而言更高;反之亦然,区域间要素不均等将使得地区间要素流动的需求逐渐增大。各地区的制度与政策差异是造成市场分割的最重要原因,如何从制度上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将地区的局部发展目标与发展绩效融入到国家层面的考核系统中,从根本上改变地区政府的目标函数,将政府的角色更多地从决策者转向监管者与服务者,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的作用,而同时又能够有效地对市场失灵进行一定干预。

四、贸易自由化共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全球价值链重构

本部分将采用Caliendo和Parro的框架(22)Caliendo L,Parro F,Estimates of the Trade and Welfare Effects of NAFTA,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2015,82(1),pp.1-44.,以RCEP为样本,采用结构模型的方式估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全球价值链重构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作用。Caliendo和Parro构建了一个多国多部门且包含投入-产出关联的一般均衡模型,并利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所带来的区域内贸易关税的变化来估计贸易自由化的福利效应。本文则以RCEP的区域内贸易自由化作为冲击,从而考察模型中一些内生变量的变化情况,这一贸易自由化不仅包含货物贸易中的关税减免,也将包含服务品的政策性贸易壁垒削减。具体而言,对于货物贸易的自由化,RCEP各成员国提供了新的8—10位产品贸易关税率以及之前的基准税率,本文按照第三版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ISIC REV 3.0)中的行业分类对以上8—10位的产品关税进行加权平均(首先将8—10位的产品代码简单平均到6位),得到各个行业的关税变动率,从而量化货物贸易的贸易自由化程度。

服务贸易政策性成本的量化是本文的重点也是难点之一,由于服务贸易并没有关税,因此需要找到一个能够反映服务贸易成本的指标,而且这个指标需要能够根据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的实施而变化。综合以上考虑,本文选用经合组织(OECD)数据库中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ervice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23)Rouzet D,Nords H K,Frédéric G,et al,Services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 (STRI):Financial Services,OECD Trade Policy Papers,2014.以及服务贸易限制的异质性指数(STRI Heterogeneity Indices)(24)Nords H K,Rouzet D,The Impact of Services Trade Restrictiveness on Trade Flows,OECD Trade Policy Papers,2015.来捕捉国际间服务贸易的政策性成本,并采用以上数据对服务贸易弹性进行估计。此外,本文还需根据RCEP各成员国针对服务贸易自由化所作出的承诺对服务贸易限制指数及其异质性指数进行调整,从而获取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具体而言,服务贸易限制指数共由五个部分构成,分别是:国外进入限制(Restrictions on Foreign Entry)、竞争壁垒(Barriers to Competition)、规制透明度(Regulatory Transparency)、人员流动限制(Restrictions on Movement of People)以及其他歧视性措施(Other Discriminatory Measures),在这五个部门下还有数个到数十个具体评估细则,例如是否存在外资持股比例、董事会人员构成、人员停留的时间、人员流动的数量等限制。本文将针对以上五个部分的评估规则,对接RCEP各成员国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从而量化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服务贸易的政策性成本采用类似于关税的方式进入模型之中,然而,由于服务贸易的政策性壁垒并不像关税一样可以产生收入效应,本文将服务贸易的政策性贸易成本视为类似于冰山成本形式的贸易成本,从而取消服务贸易限制的收入效应。

RCEP将实现90%以上产品免关税,这一关税减免并不是一次实行生效的,而是存在一个较长的调整过程,各成员国将在30年内达到这一预期目标。因此,本文需要整理出多年的关税减免情况,从而探究贸易自由化程度的加深对我国的实际影响变化,但服务贸易并不存在如同货物贸易的逐步自由化趋势,本部分仅对货物贸易自由化采取渐进变化的处理方式。本文主要关注贸易自由化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影响,因此进行该实证分析的重点在于:第一,内需规模是我国能否顺利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贸易自由化如何影响国内居民实际收入水平,从而影响国内市场的需求规模。第二,贸易自由化如何影响我国各部门的价格水平,由于投入-产出关联的广泛存在,上游部门中间要素的价格是决定上下游生产关联强度的重要因素,要素价格水平的变化将影响我国多个部门的生产结构。第三,贸易自由化如何影响我国各部门的生产成本,一方面,贸易自由化能够影响实际工资;另一方面,贸易自由化又影响了中间要素价格,这两者作用的方向与大小将决定各部门生产成本的变化方向与变化水平,生产成本的变动是我国企业能否获取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决定因素。第四,区域贸易自由化能在多大程度上把成员国的区域外价值链关联转移到区域内部,这将影响到全球价值链重构的进程。总体而言,贸易自由化可能从扩大国内需求规模、强化国内部门间要素流动以及降低国内部门生产成本的角度促进我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此外,区域贸易自由化还将加快全球价值链的重构速度。

本部分的投入-产出数据来源于经合组织的投入-产出表(OECD-ICIO),出于弹性估计的需要,基期设定为2014年,基期的贸易关税率来源于WITS数据库,基期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来源于STRI数据库,贸易数据则通过投入-产出表整理得到,RCEP各成员国的贸易自由化承诺来源于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用于加权基期行业平均关税率的贸易数据来源于Un Comtrade数据库。样本将包含65个经济体以及40个行业,但本文仅对RCEP成员国之间的存在自由化承诺的贸易政策性成本进行调整。(25)由于新加坡的货物贸易自由化承诺是针对原产国产品实行零关税,并未提供如其他国家的产品原关税水平,因此在估计中并未包含新加坡的贸易自由化数据。

表1 RCEP成员国的内部贸易份额 单位:%

表1展示了RCEP多个成员国在基期时的出口份额情况,即本国到目的国的出口量比上本国的总出口量,由于国家间普遍存在贸易不平衡,因此本文将贸易逆差视为外生变量,并采用贸易逆差对基期的数据进行了调整。可以看出大部分国家对区域内的成员国都有较高的出口份额,对区域内出口份额最大的国家是文莱,其对区域内贸易份额达到85.95%,其次是澳大利亚与缅甸,以上国家的区域内贸易份额都达到70%以上。然而,我国的区域内贸易份额是所有成员国中最低的,这一数字仅为25.88%。此外,我国是绝大部分成员国的主要出口目的地,菲律宾、韩国、澳大利亚及日本等国家对我国出口的比重达到总出口的30%以上,我国对成员国的出口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与泰国这四个国家。整体来看,RCEP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量占成员国所有贸易量的40%,这一贸易关联还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表2 RCEP生效第一年后成员国的内部贸易份额 单位:%

在RCEP协定生效的第一年,成员国出口份额的分布情况产生了一定变化。整体上看,成员国间的贸易关联得到较大加强,自贸区内部的贸易份额从40%增加到55%左右。各成员国的贸易关联加强不仅体现在制造业中,服务贸易关联的增强也是RCEP协定生效的重要结果。(26)邱斌、张群、孙少勤:《RCEP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研究——基于结构模型的量化分析》,《江苏社会科学》2022年第2期,第105-116页。从表2可以看出,各成员国的自贸区内贸易份额都是增加的,增幅最大的分别是菲律宾、新西兰、韩国以及印度尼西亚等国,其中增幅最大的是菲律宾,其自贸区内贸易份额由54.83%上升到77.56%。我国自贸区内贸易占比增幅为11%,RCEP生效一年后的自贸区内贸易份额将达到36.89%,从绝对增量上看,我国对外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结构产生了较大变化,日本和韩国仍然是我国在RCEP自贸区内的最大贸易伙伴国,且对这两个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份额将分别增加2.02%和4.31%,我国对于绝大部分成员国的出口量也产生了较大增长。以上结果意味着我国的贸易关联,尤其是其中所包含的投入-产出关联将更多地从区域外部转向区域内部,从而加速我国的全球价值链重构进程。然而,成员间的贸易关联并非全部得到加强,其间仍存在一定程度的贸易转移,例如澳大利亚对成员国的贸易份额将提高10%,但是澳大利亚对于我国与日本等国家的出口份额相对下降,而对韩国的出口份额增长超过10%,这表明即使区域内部产生了大规模的贸易自由化,但是由于自由化程度以及产业结构的不同,贸易转移效应在自贸区内部依旧存在。总体而言,自贸区内部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将增强成员国间的贸易与生产关联,从而为全球价值链的重构与区域价值链的形成提供动力。

图5展示了RCEP生效后十年内我国实际工资与名义工资的变化情况,这一工资增长不仅来源于国内消费份额的下降,也来源于上游价格指数的相对下降。我国实际工资与名义工资在RCEP生效的第一年到第十年分别按照0.78%~0.89%以及0.52%~0.49%的幅度增长,随着贸易自由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实际工资的增长幅度仍在提升,但是名义工资却逐渐下降,这体现了我国在RCEP生效后的价格指数正逐步下降。国内整体工资水平的提高将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国内需求规模,这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要条件。除我国外,其他所有成员国的实际工资与名义工资水平都将得到一定程度增长,更强的贸易关联意味着来源于自贸区内部其他国家的需求也将增长,这将充分提高我国企业面临的整体需求水平。

图5 RCEP生效所导致的我国实际工资、名义工资、价格指数与生产成本变化(2022—2032年)

按照上文所述,国内较强的区域间政策壁垒可能会导致较高的要素投入价格,这是我国市场分割的重要体现,政策壁垒的削减与否将是我国能否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要点之一。RCEP的生效不仅能够提高我国的收入水平,还可能通过贸易自由化降低我国的要素价格。图5还展示了RCEP生效十年内我国整体的价格指数变化以及生产成本变化情况,可以看出以上两者都存在非常明显的下降趋势。在2022—2032年,我国价格指数将因RCEP的生效下降0.27%~0.40%,生产成本将下降0.07%~0.18%。这主要体现在我国企业于要素投入使用面上的选择范围有所拓宽,当贸易自由化发生后,我国企业可以选择国外价格更低的中间要素或者至少保持当前状况,这意味着我国企业在中间要素使用上的境况至少将有所优化。除此之外,国内企业获取国外中间要素成本的降低也会进一步刺激国内中间要素供应商,竞争的加强很有可能倒逼国内要素流动壁垒的削弱。价格水平的下降不仅是上文中我国实际工资增加幅度高于名义工资增幅的最主要原因,也是国内各部门生产成本下降的动力之一,而生产成本的下降将有利于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提升,价格指数与生产成本的降低也可能有利于我国产业间投入-产出关联的进一步加强。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全球价值链重构也是当前无法避免的全球性趋势之一,从二者的内在联系来看,全球价值链重构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提供了新的机遇,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我国全球价值链升级提供了更大动能。本文还采用了结构模型的方法估计了区域贸易自由化对全球价值链重构以及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全球价值链重构尤其是贸易自由化协定所驱动的价值链区域化能够为我国逐步摆脱现有价值链主导企业的俘获提供动力,并为以我国为主的生产片段重组提供更大调整空间。这主要是从扩大需求总量的角度为我国企业摆脱现有“俘获”以及实现国内“垂直分工再融合”提供足够市场基础,同时降低我国对于国际中间要素的使用价格,再通过竞争效应倒逼国内要素供应主体更加追求生产成本的进一步下降与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高,深化削弱甚至消除国内区际政策性壁垒的诉求。第二,我国制造业和服务业中都存在着明显的本土市场效应,且在拥有高劳动力成本和科学水平的行业中本土市场效应更强,生产性服务业也是如此,我国的内需优势更应体现在国内市场对于高技术产业以及生产性服务要素的广大需求上。数字经济则可以从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化、促进创新以及提高效率等方面产生各种影响,并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目标的实现。此外,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还可以带来更强的隐性知识溢出,并从创新、相互依赖、不平等和制度这四个方面促进我国全球价值链升级。第三,结构模型的估计结果显示,RCEP的生效可以从扩大国内需求规模、强化国内产业间要素流动以及降低国内产业生产成本的角度促进我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区域贸易自由化还将加快全球价值链的重构进程。

相应政策建议如下:第一,有效利用并主动加速以价值链区域化为特点的全球价值链重构趋势,合理引导企业在国内地区间以及自由贸易区内生产片段的布局,将国内区域间的政策性壁垒削减与自贸区内高水平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承诺协调对标,鼓励国内企业与自贸区成员国开展产能合作,极大提高我国企业在自贸区内的嵌入水平,强化与自贸区内国家所构成的价值链体系的韧性、安全性与自由调整空间,为我国企业所面临的需求规模与要素供给提供充足保障。第二,在产业政策上向高劳动力成本和科学水平的行业适度倾斜,有效利用我国在制造业中的本土市场效应,同时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政策支持,有效利用我国在服务业中的本土市场效应。第三,充分利用数字经济的特性完善国内市场机制运行效率,对于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以及新型数字产业的监管仍是保障国内、自贸区内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与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第四,敦促货物与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的落实,主动探索服务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空间,利用贸易自由化带动国内市场规模的提升以及价格水平与生产成本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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