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的思考

2022-11-03 01:03丁善臣李伟卓哈尔滨海事局黑龙江哈尔滨150010
中国海事 2022年10期
关键词:航运公司船员航运

丁善臣,李伟卓(哈尔滨海事局,黑龙江 哈尔滨 150010)

一、引言

黑龙江省水资源丰富,省航运业曾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繁荣期,哈尔滨港更是全国八大内河港口之一,随着铁路、公路等运输的完善以及中俄贸易量的减少,黑龙江省航运业逐渐衰落。近年来,黑龙江省依托辖区丰富水资源大力发展水上旅游业,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立让中俄水上贸易前景广阔,加之采运砂船等船舶活动频繁,黑龙江航运业正迎来发展良机。

然而,黑龙江航运业当前却面临两大发展难题:一是辖区船舶多为老旧船舶;二是辖区船员整体素质不高,存在结构性失衡。船舶随着发展需要会逐渐更新换代,船员作为航运业的核心要素,却会严重制约着航运经济的发展。黑龙江航运业要实现复兴,黄金水道若要充分发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必须打好船员管理“组合拳”,打造高素质船员队伍。

二、黑龙江船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结构性严重失衡, “老龄化”问题突出

目前,黑龙江船员存在的首要问题便是年龄结构严重失衡,呈“老龄化”。哈尔滨是黑龙江省内航运业较为发达地区,辖区船员年龄结构在黑龙江尤具典型性,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哈尔滨辖区注册船员年龄统计表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2021年哈尔滨辖区56岁以上注册船员占了注册船员总数的近4成,35岁以下注册船员不足注册船员总数的1/6,且所占比例呈现出下降趋势;同时,与2019年相比,2021年56岁以上的船员增长总数是中青年船员的3倍。哈尔滨辖区存在船员年龄结构老化、“新鲜血液”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这也是黑龙江船员年龄结构性失衡的缩影。

(二)文化水平较低,整体素质不高

2021年,海事部门组织辖区336人次船员开展随机问卷调研活动,通过统计,被调研船员持证情况见表2:

表2 被调研船员适任证书类别统计表

根据船用管理系统统计黑龙江海事局内河船用有效证书情况,被调研船员船舶各类别适任证书占调研总数比例与辖区各类别适任证书占总适任证书比例基本相当,被调研船员学历统计情况(见表3)基本反映了辖区实际情况:

表3 被调研船员学历统计表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被调研船员大专以下学历高达83%,近3成的船员学历水平为初中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6.4%。通过进一步了解,大专以上学历船员大多为航道局、轮渡公司等事业单位及国企招录的年轻人员,非国企航运公司、采砂作业船舶等在船船员学历都较低。

(三)船员履职能力存在极大差别化,理论知识与实操能力呈现“两极化”

黑龙江船员职业素养往往参差不齐,履职能力存在极大差别化。一方面,近些年新取得适任证书的船员往往理论知识较扎实,文化水平尚可,能够较快的学习掌握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工作规定,然而由于船员培训机构实操培训条件缺乏,造成了许多船员“会考不会开”;另一方面,许多老船员由于有较长时间的船上工作资历,实际操作能力较强,但因没有经历过系统教育,专业理论知识缺乏,不能够及时掌握新的航行规定、设施设备操作要求等理论知识,在船工作期间仍固执的按照老经验“我行我素”。

(四)从业情况存在“三固定”特点,造成“经验主义”盛行

黑龙江船员从业情况存在“三固定”特点,即工作船舶种类较为固定、工作船舶配备船员较为固定、工作水域环境较为固定。在被调研船员中,始终在同一类型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占调研船员总人数的83.3%,仅16.7%的船员在2个及以上类型的船舶上有过工作经历;根据被调研船员反映,其工作船舶配备的船员固定或相对固定仅少量船员更换的,占到了调研总人数的98.2%,显示出了船舶配备船员相对固定;大多数船员都在固定航线或固定水域从事水上活动,工作水域环境变化不大。因此,一方面,船员对担任的岗位对应的船舶操作更加熟悉,对岗位职责更加清楚,与其他岗位配合更加默契,降低了因不了解岗位职责、对陌生船舶操纵不熟悉、对航行环境不熟悉等因素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风险。但另一方面,很多船员产生了麻痹大意的思想,在船舶航行或作业中常常信奉“经验主义”,甚至认为违规航行或作业也不会出现问题,反而增加了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风险。另外,由于船员长期在固定水域及固定船舶工作,一旦工作船舶更换或工作水域环境变化,很多船员往往很难快速适应新岗位,履职能力会大大降低。

(五)经历江河“冰水”两重天,工作状态“切换难”

黑龙江水系一般要经历4—6个月的冰封期,船员在冰封期一般属于“休闲”状态,由于船员要经历江河“冰水”两重天,因此工作状态存在“切换难”问题。开江期间,很多船员对以往许多工作规定已经淡忘,安全意识经常处于松懈状态,需经过较长时间才能进入工作状态;当进入船舶航行期后,通过调研了解到,有近3/4的船员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且几乎没有休假,极易造成工作疲劳及思想倦怠,增加了引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概率。

(六)黑龙江船员突出问题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黑龙江航运业的衰落,原有船员已基本满足航运需求,加之船员整体待遇不高等原因,辖区新增船员较少,除事业单位或国企等招录的船员外,新增加船员多为农民或渔民,这是造成黑龙江船员存在结构性失衡、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另外,自然环境因素、水上旅游发展活力不足、船员培养渠道较窄、航运公司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等也是造成黑龙江船员存在以上突出问题的重要原因。

我们要清晰地看到,随着国家政策的倾斜、中俄水上贸易的不断扩大、黑龙江水上旅游业的需求旺盛,黑龙江航运发展前景广阔,比如:新冠肺炎疫情未发生前,仅哈尔滨城区段乘船游客每年就达到400多万人次。若船员问题不解决,随着老一批船员陆续退休,黑龙江将出现严重的船员“断层”,不仅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也威胁着水上交通安全。

为推进黑龙江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黑龙江海事局制定了《黑龙江海事局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落实方案》,积极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的船员“三送”活动,进行辖区船员履职能力专项检查,免费帮助航运公司开展船员年度培训等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然而,建设高素质船员队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打好组合拳,需要从政府层面、行业层面、专业层面、管理层面和技术层面共同努力,需要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更需要船员管理者、使用者、船员自身等各方面共同努力。

三、黑龙江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建议举措

(一)出台相应鼓励举措,拓宽船员培养渠道,推动公司船员自有化

黑龙江省内有多家非国有航运公司,这些航运企业整体效益较好,但招聘的船员几乎都面临“老龄化”严重问题,船员文化水平也较低,有些公司在船员使用上甚至已经“捉襟见肘”。对于这些航运公司,可以采用多种措施鼓励公司船员自有化,通过与航运学校合作,采用定向培养方式,鼓励学生报考航运学校,或鼓励非航海相关高等院校毕业学生参加船员职业技能培训。

另外,为进一步拓宽船员培养渠道,可推动地方政府出台相应鼓励政策,教育、交通、海事等部门以及培训机构采取一定的鼓励措施,如黑龙江海事局牵头组织的“龙江海事”专项扶贫奖学金可向服务当地航运企业的船员进行一定的政策倾斜,航运学校适当减免报考船员相关专业学生费用等。

(二)完善船员职业教育,推进校企合作,优化培养模式

目前,省内的培训机构培训船员主要在学校进行,重理论而轻实操,学员很少能在实船进行培训,培训环境与实际水情也相差较大,且很多老师的实操经验也不足,造成了部分船员虽取得了有效的船员证书,实操技能还无法达到安全航行要求。

针对这一问题,鼓励校企合作,探索建立资源共享型培训模式,具有丰富实操经验的船员可现场对学生进行指导,推行“理论考试—船上见习—实操评估”分段式培养模式;也可通过培训机构与航运企业或船主签订协议,有偿使用闲置船舶进行学员实操教学,提高船员的关键实操能力。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公司再培训制度,提高船员综合素质

航运企业如何教育培训船员,尚没有实施细则,因此建议制定具体规定,完善航运企业再培训制度,对企业所属船员每年开展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等进行要求,再培训覆盖船员见习、晋升、履职等环节,完善船员终身教育制度,健全船员职业档案制度。

综合考虑黑龙江辖区内河航运公司培训能力以及船员素质水平,建议航运公司再培训应结合应急演练、安全会议、年度培训、日常考评等内容开展,对在海事、交通等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涉及船员履职能力的项目,公司要有针对性地对船员开展培训和教育。同时,由于涉客类船舶不仅关系公共安全,也关系着城市形象,航运公司应加强船员的爱国主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教育,提升船员的综合素养。

(四)搭建船员服务及就业平台,推进船员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保障船员权益

船员就业渠道不畅,船员权益得不到保障,船员服务不到位,都会影响航运发展及船员职位认同。为切实解决船员在政务办理、就业等方面面临的难题,可汇聚政府、职能部门、航运企业资源,搭建船员就业及职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深化“互联网+船员”服务,建立船员服务热线;为进一步保障船员劳工权益,应推进船员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将公益律师、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等吸纳入船员法律咨询平台,让船员具有强大的法律保障。

同时,要积极促进企业及船舶自律,督促航运公司及船舶按照《劳动合同法》《船员条例》等规定,落实劳动保障制度,鼓励航运公司及船舶进一步优化船员工作生活条件,保障船员身心健康。建立船员用工企业及船舶“红黑”名单,对于积极保障船员权益的企业及船舶要进入“红名单”,进行鼓励及宣传;对于多次损害船员权益的企业及船舶要拉入“黑名单”,交通、海事等部门要对其进行约谈,采取一定措施确保船员权益得到有效保障[1]。

(五)推进行业组织建立与发展,避免非理性竞争,提高船员待遇

黑龙江省内客运航运公司及采运砂船舶等几乎没有建立行业组织,造成了非理性竞争,从而使相关行业利润较低,甚至亏损,也使得船员待遇较低。比如前些年采运砂船为了竞争不断压低砂石价格,砂石价格过低,只能通过降低船员待遇、冒险超载等方式来维护成本,甚至拖欠货款,造成恶性循环,船员待遇因此得不到保障。

政府或职能部门应正确引导,建立行业组织,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制定组织成员行为规范,完善信用管理机制,优待诚信,联合惩戒失信,规范船员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和船员从业环境,保障船员待遇稳步提高。

(六)保障评估员队伍量质齐升,加强船员履职能力检查,提升船员实操能力

船员适任评估工作是船员适任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评估一个船员船舶实际操作技能是否合格的关键环节。目前由于经费保障和工作时间等原因,黑龙江船员评估员来源分布不均、数量较少、素质参差不齐,部分评估员对评估标准掌握不全面,缺乏适当的评估技巧。建议增加船员适任评估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开展评估员培训,确保评估员队伍量质齐升,切实做好船员评估的管理工作。

另外,应进一步加强船员履职能力检查,特别是加强涉客类等重点船舶船员的实操能力检查,做好缺陷的跟进整改,提升船员的履职能力;加大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船员履职能力检查水平,结合辖区实际紧抓检查重点,确保船员履职能力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七)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安全宣传与培训,强化重点时段安全宣教,绷紧船员安全弦

打造高素质的船员队伍,需要船员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安全意识水平。仅靠航运公司及船舶落实船员培训与安全宣教工作,很难达到良好效果,需要海事部门深化服务,强化安全宣教与培训工作。黑龙江海事局为此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开展了“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的船员“三送”活动,深入航运公司及船舶现场开展了“流动课堂”活动,利用微信群开展了“微课堂”活动,制作培训课件及录制视频线上开展了安全宣教,通过腾讯会议、抖音、快手等媒介进行了直播宣讲,协助航运公司开展了年度培训,组织指导船舶开展了应急演练。通过以上举措,船员素质得到很大提高[2]。

针对开江后船员工作状态“切换难”、安全意识松懈等情况,黑龙江海事局提前介入,开江前完成船员知识更新培训及安全宣教活动,在老旧涉客类船舶首航前完成对船长100%的实操检查,同时开江后继续强化开航船舶船员的安全培训与宣教,让船员紧绷安全弦,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水上交通事故的风险。

(八)关心船员生活,开展主题活动,提升船员职业荣誉

船员工作环境单调,有些船员甚至长时间离家在船,因此更需要关爱。要切实关心船员生活,帮扶存在实际困难的船员家庭。为提高社会对船员的认可度和美誉度,应加强舆论引导,在“中国航海日”“世界海员日”组织开展向社会开放的船员主题活动,宣传船员职业和贡献。

为进一步提高船员的职业荣誉,尊重船员劳动的企业文化,可开展船员劳动竞赛和技能大赛,加强先进典型培树,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在船员队伍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结合黑龙江水系冰封期较长特点,可在冰封期组织船员开展文娱活动或团建活动,丰富船员生活。

(九)创新发展模式,繁荣航运市场,让船员工作重新焕发活力

要想解决船员突出问题,提高船员队伍综合素质,最根本的任务依旧是发展航运市场。当前,黑龙江航运已逐步复苏,但黑龙江航运业仍有较大潜力亟待发掘,如水上旅游经济还未得到较好发展,涉客类船舶水上观光活动仍显单调,休闲娱乐船舶水上经营活动还未开发,采运砂船舶经营效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等。

面对黑龙江航运发展的新机遇,管理部门和从业者需要寻求新的机遇与突破口,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向地方政府建言献策,推动黑龙江航运业快速健康发展,航运市场繁荣了,很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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