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西尔“语言时空体”的形式特征和价值内涵

2022-11-20 13:29严小香谢龙新
关键词:巴赫金康德时空

严小香, 谢龙新

(1.厦门大学 人文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05; 2.汕头大学 文学院, 广东 汕头 515063)

一、问题的提出

在哲学上,“是什么”和“有什么”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追问。“是什么”属本体论(ontology),追问的是对象的本质或本原,常被称为本质主义,或本质论(essentialism)。比如,“语言是什么?”追问的是语言的本质,就有“工具论”、“符号论”等回答。而“有什么”则属认识论或知识论(epistemology),追问的是对象具有的性征、质素等。比如,“语言有什么?”可以从语言的特征、构成要素等方面回答。因此,首先需指明的是,本文所论“语言时空体”属于后者,即,语言具有时空体的属性,而不是说“语言是时空体”或“时空体是语言的本质”。

文学研究中的“时空体”(Chronotope)一词来自巴赫金。在《长篇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历史诗学概述》一文中,巴赫金用时空体指称“文学中已经艺术地把握了的时间关系和空间关系相互间的重要联系”(1)巴赫金:《长篇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历史诗学概述》,《巴赫金全集》第3卷,白春仁、晓河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69页。。在时空体里,时间和空间融为一体,“时间的标志要展现在空间里,而空间则要通过时间来理解和衡量”(2)巴赫金:《长篇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历史诗学概述》,《巴赫金全集》第3卷,第270页。。35年后(1973年),巴赫金在为这篇论文补写的“结束语”中指出:“语言作为形象的宝库,也在很高程度上具有时空体性质。”同时,他还提示说:“我们可以指出卡西尔的一部著作(《符号形式哲学》)中有关的一章,那里以丰富的实际材料分析了时间在语言中的反映(语言如何驾驭时间)。”(3)巴赫金:《长篇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历史诗学概述》,《巴赫金全集》第3卷,第445页。本文所论“语言时空体”即受巴赫金“语言具有时空体性质”这一论断的启发。在上述论文中,巴赫金说“这里不便涉及这一比较专门的问题”(4)巴赫金:《长篇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历史诗学概述》,《巴赫金全集》第3卷,第445页。,因此,巴赫金提出了问题,却没有展开。

那么,什么是“语言时空体”?或者说,语言如何具有时空体属性?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学界足够的关注,鲜有正面探讨。学者们大多只是在论述巴赫金时空体理论时顺带提及“语言时空体”。如Joy Ladin虽然充分肯定了“语言具有时空体特性”,但其立足点仍是“文学时空体”(5)参见Joy Ladin,“‘It was not Death’:The Poetic Career of the Chronotope”,Nele Bemong,Pieter Borghart,et al.,eds.,Bakhtin’s Theory of the Literary Chronotope:Reflections,Applications,Perspectives,Gent:Academia Press,2010,p.133.。巴赫金的导读者伦弗鲁指出,语言本身“也必须以时空体的方式来加以想象”,但同样地,伦弗鲁也没有对“语言时空体”展开论述(6)参见阿拉斯泰尔·伦弗鲁:《导读巴赫金》,田延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9-153页。。一些社会语言学虽然将时空作为语言与身份关系的重要维度加以研究,但只是时空体理论在语言学上的应用,而不是探讨语言本身的时空体属性(7)参见宋旸:《社会语言学视域中的时空体研究综述》,《外语学刊》2019年第4期。。

卡西尔《符号形式哲学》的第一卷专论“语言”。在这部著作中,卡西尔不仅探讨了时间,也探讨了空间。语言的时空关系在这部著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从巴赫金对卡西尔的不断引用来看,卡西尔语言哲学中的时空体思想对巴赫金产生了绝对的影响。比如,伦弗鲁指出,“《拉伯雷和他的世界》的某些部分似乎就是从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1874—1945)那里抄过来的”(8)阿拉斯泰尔·伦弗鲁:《导读巴赫金》,第10页。。虽然卡西尔并没有提出“语言时空体”的概念(卡西尔称之为“语言综合体”),但他关于语言时间和空间形式的探讨其实就是巴赫金所说的“语言时空体”。因此,我们说,在巴赫金提出“文学时空体”理论之前,卡西尔就已经论述了“语言时空体”。

如上所述,时空体理论虽然在语言学中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应用,但学界对语言本身的时空体特征却鲜有正面探讨。探讨卡西尔的“语言时空体”,不仅有助于对语言本身属性和特征的认识,而且有助于对“文学时空体”的理解,因而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本文将在如下三个维度展开思考:

(1)渊源维度:作为新康德主义马堡学派的代表人物,卡西尔的语言哲学深受康德哲学的影响。本文主要关注康德哲学对卡西尔时空体思想的影响。此外,洪堡特的语言哲学、黑格尔的辩证法、格式塔心理学等都对卡西尔有重要影响。本部分主要探讨卡西尔语言时空体的思想渊源,为下文探讨其形式特征和价值属性奠定理论基础。

(2)事实维度:卡西尔的语言哲学是如何探讨语言的时间形式和空间形式的?时间和空间又是如何联结为一个“综合体”的?它们各有什么样的“图型”?本部分主要基于卡西尔语言哲学的“事实”,回答什么是“语言时空体”这一问题。这部分是本文的重点。

(3)价值维度:在卡西尔的语言哲学中,语言时空体具有重要的“价值”,甚至可以说是其哲学思想的基础。本部分主要挖掘“语言时空体”的价值内涵,以及它在卡西尔语言哲学“整体”中的位置,以期加深对“语言时空体”的理解。

二、卡西尔语言哲学及其理论来源

作为马堡学派的代表思想家,卡西尔的语言哲学及其时空观深受康德的影响。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把时间和空间作为一切经验知识的先验结构,认为“空间和时间是一切感性直观的两个合在一起的纯形式,它们由此而使先天综合命题成为可能”(9)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0页。。知识来自经验,但并非源于经验,而是源于时间和空间的先验形式。卡西尔在《人论》中也有类似的表述,认为“空间和时间是一切实在与之相关联的构架。我们只有在空间和时间的条件下才能设想任何真实的事物”(10)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北京:西苑出版杜,2003年,第73页。。卡西尔的时空观显然继承了康德,并且,如下文将看到的,也相应地继承了由时空观而来的“图型法”。

卡西尔将语言的发展分为“模仿”、“类比”和“符号”三个阶段,分别对应“感觉表达”(sensuous expression)(11)本文将sensuous expression翻译为“感觉表达”而不是“感性表达”,原因在于这个阶段通过手势和声音进行表达,更接近人的物质性感官。而“感性”作为认识能力则一定程度上与精神相联系。、“直觉表达”(intuitive expression)和“概念表达”(expression of conceptual thought)。在“感觉表达”阶段,人类主要使用模仿性手势和声音进行表达,标志着人类具有了语言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在“直觉表达”阶段,人类用语音序列表达一种纯粹的关系,在语音序列和内容序列之间形成一种形式上的类比,这种类比促成语境交流(12)Ernst Cassirer,The Philosophy of Symbolic Forms,Volume One:Language,New Haven &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55,p.193.下文引用该书的观点和文字仅随文标注页码,不再单独作注。另,凡引自该书的文字均为笔者自译。。正是在这一阶段,语言逐步建构了空间、时间以及数的关系世界,形成了对客观世界和人自身的认识和建构。在“概念表达”阶段,语言成为纯粹符号,实现其有效的意指功能,形成逻辑概念,从而成为一种新的、更深的表达精神内容的工具。

卡西尔关于语言发展阶段的三分法与康德哲学不无关系。康德将人的认识能力宏观上分为感性、知性、理性三个层次。对现象界的认识止于知性,最终形成概念、范畴和判断力。语言当然属于现象界,卡西尔将语言发展止于“概念表达”,实际上是止于知性。从感觉到概念,与康德的从感性到知性一致。中间阶段的“直觉表达”类似于康德的“感性直观”。在康德看来,感性直观的先验结构是时间和空间。正因此,卡西尔在“直觉表达”阶段提出了语言的时空形式。并且,“直觉表达”阶段的三分法——空间、时间和数,也源于康德。在康德看来,“算术的计数作为有次序的相继运动依赖于时间作为直观形式的根本性质即前后相继性”(13)杨祖陶、邓晓芒:《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4页。。数与时间的联系对卡西尔关于“数”的思考有重要影响。

也有学者认为,卡西尔语言哲学的主要渊源是黑格尔,而不是康德。比如,卡西尔研究专家唐纳德·菲利普认为,“符号形式哲学仅仅在一个宽泛的和次要的意义上来自康德,其真正的基础却是黑格尔”(14)Donald Phillip Verene,“Kant,Hegel,and Cassirer:The Origins of the Philosophy of Symbolic Forms”,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Vol.30,No.1,1969.。确实,卡西尔不仅明确提到过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其符号形式哲学的基础,而且二者在哲学上也有许多共通之处。比如,在逻辑思维的“整体观”、感性直觉与理性的不可分、对“物自体”的回避和对“现象”的坚持等方面,卡西尔深受黑格尔的影响。下文的分析将表明,黑格尔的辩证法在卡西尔的时空体论述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当然,卡西尔与黑格尔也有明显的不同,卡西尔的哲学是“未完成的”,如卡西尔自己所说,“符号形式哲学不会也不能是一个哲学体系……我所有的努力在于为文化哲学的未来提供一个‘未来形而上学’”(15)Ernst Cassirer,The Philosophy of Symbolic Forms,Volume Two:Mythical Thought,New Haven &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55,p.viii.。而黑格尔的哲学却是一个在自身辩证逻辑之中的完成了的体系。正如查尔斯·W.亨德尔在为卡西尔《符号形式哲学》写的导言中所说,“卡西尔想去发现被人类意识到的真实的形式,而黑格尔给人的印象却是,他已经什么都知道了”(34)。这种“未来形而上学”又让我们看到康德的影子。

具体到语言时空观上,卡西尔深受被誉为理论语言学创始人的德国语言学家洪堡特的影响。洪堡特的时空思想同样源于康德,认为“空间和时间这两个纯粹的直观形式”在语言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们把语言中一再遇到的抽象概念或难以感性化的概念用具体的方式表达了出来”(16)威廉·冯·洪堡特:《洪堡特语言哲学文集》,姚小平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329页。。洪堡特关于介词、连词、人称代词、方位副词等词汇与时空关系的论述,深刻地影响了卡西尔,并在《符号形式哲学》中得到直接的体现。

在思维方式上,卡西尔语言哲学则深受格式塔心理学的影响。卡西尔不仅是格式塔心理学研究专家(著有《观念和格式塔》),而且“整体优于部分”这一“格式塔”原则对卡西尔的整体哲学建构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具体到语言哲学上,格式塔心理学对卡西尔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首先,卡西尔对语言的总体看法是“格式塔式”的:“所有语言形式真正的和根本的元素不是语词,而是句子。话语并非由先于它的语词构成,相反,语词来自话语的整体”(303);“语言表明自身是一个有机体,整体先于部分。语言由一个复杂的表达整体开始,然后逐步分解出它的部分和相对独立的从属的单元”(304)。“格式塔式”的整体观是卡西尔哲学运思的基本方式和切入点,既体现在他的辩证逻辑的整体性中,也体现在他对具体语言现象的分析之中。其次,格式塔心理学关于“意义整体”的思想是卡西尔语言价值论的基础。卡西尔语言哲学思考的核心问题是,“一个有限的、特殊的感觉内容如何能够成为(表达)一个总体的、精神的‘意义’的工具?”(93)卡西尔反对“主体”与“客体”、“原型”与“再生”、“内在”与“外在”等二元论区分,坚持意识是一个整体(a conscious whole),内容和表达是一体的,二者相互渗透,内容在表达之中,并且依赖表达才完成自身。因此,语言是一个有机综合体(synthesis)。这个有机综合体最终将呈现“人”的精神价值。卡西尔语言哲学的价值论蕴含着格式塔心理学的“整体观”,这也是本文观照卡西尔“语言时空体”的依据和基础。

总之,康德的时空结构和图型法、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洪堡特的语言哲学以及格式塔心理学等在卡西尔的语言哲学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它们对理解卡西尔“语言时空体”的形式特征和价值内涵具有重要意义,下文的分析也将围绕这些烙印而展开。

三、语言的空间形式及其“图型”

语言的产生首先需要一个“物质基底”,而空间是与“物质”最靠近的直觉,因此,空间形式成为卡西尔语言发展“直觉表达”阶段的第一步。语言的空间性在原始语言和现代语言中都有普遍的表现。借用康德“图型”(schema)概念,卡西尔认为空间是语言拥有的重要“图型”之一。在大量语料的基础上,通过类比,卡西尔揭示了空间直觉形式在语音和词汇中的各种表现。

在语音方面,地点、距离和方向是空间内容的重要元素,语音中蕴含了这些要素。比如,感叹词对“这里”和“那里”、远和近的区分:在很多不同的语言中,不同的元音表达空间距离的远近,而不同的辅音表达感觉的方向,如m、n表达向内的方向,而爆破音p、b、t、d则表达向外的方向。这种语音与模仿阶段的“抓”、“拉”、“推”等手势语言有关。在很多语言中,对象位置和距离的不同带来元音和辅音的变化。软元音指向受话人,而尖元音指向说话人。说话人和受话人之间的距离则在辅音的使用中体现出来。语音一方面仍然带有“模仿”阶段(感觉表达)的痕迹,但它是通向“纯粹关系”(直觉表达)的起点。

词汇能够反映对象的空间性存在。只有当一个内容在空间中被确定,在空间整体中获得其明确的边界,它才获得自己真正的形式。语言的建构也是如此,语言对位置和空间的配置是确定“对象”范畴的手段。比如,印欧语中,表示阳性和中性主格词的词尾就来自指示小品词,这表明,位置配置有构成主格词的功能,“位置即主格”(204)。语言有时也来自空间范畴和物质范畴的相互渗透,比如定冠词的使用。定冠词可以看作是指示代词的分支,来自指示代词“它”(“that-deixis”),表示“外面”和“那儿”,以与空间上的“我”或“这儿”相区别。这里定冠词并非直接指向物质,而是通过一系列的中介才指向物质。在埃维语中,冠词不仅与名词结合,也与抽象代词、副词和连词结合。卡西尔列举了多种语言中冠词使用的变体,阐明了空间范畴与物质范畴在冠词使用上的结合与分离的过程。

词汇中的空间配置是以说话人为中心逐步向外拓展的,以说话人的身体为坐标中心逐步扩展到空间整体。高度发展了的语言倾向于用介词表达空间关系,而原始语言却用名词——常常是自己身体的部分,来表达空间意义。比如,曼丁哥语用“后背”或“臀部”来表达“后面”(behind)、用“眼睛”来表达“前面”(before)等,这种情形在非洲语言中比较普遍。即使在当代语言中,用名词表达介词的空间意义也很普遍。比如,用“踪迹”(track)表达“后面”(behind),用“地面”(ground)或“泥土”(earth)表达“下面”(under),用“空气”(air)表达“上面”(over)等。

空间动词和空间名词一样具有配置空间关系的功能,这体现在对方向的表达上。空间动词配置空间的作用不像空间名词那样明显,但经过一定的转换,可以像名词一样指示空间。据卡西尔考察,动词最初用来表示运动方向的差别,后来这种差别体现在用以显示动作类型和方向的后缀上。美洲印第安语即用这样的后缀指示动作发生在一定空间的内部或外部,比如穿过空中还是水中,从内陆到海岸还是从海岸到内陆,从火堆到房子还是从房子到火堆等。在当代英语中,位移动词加上指示方向的后缀就变成了一个具有空间指向性的名词,也说明了这一问题,比如godown(仓库)、flyover(天桥)、flyby(飞跃点)、stayover(逗留者)、runaway(逃跑者)等。卡西尔认为,动词对空间方向的配置“仍然与说话人自身的身体紧密联系在一起,但这里不再是身体的部分,而是身体的移动。或者说,不再是纯粹的物质性身体,而是身体的活动”(211)。因此,说话人(“我”)和听话人(“你”)的位置在空间配置中具有重要意义。“当人把注意力转向活动并且这样理解它的时候,他必须从纯粹客观的、物质性的空间整体转向动态—功能性的空间整体;他必须建构一个作为行动方向整体性的空间”(212)。这说明了精神形式的构成不仅在于对客体的再现,也在于它创造了一种新的关系,一种在“我”和“现实”、“主体”和“客体”之间独特的相关性。如卡西尔所说,“空间词语成为区分我与其他主体的中介”(213)。因此,语言的空间形式总是与主体的位置联系在一起。

人称代词与空间指示词的关系更能体现语言的空间形式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卡西尔认为,“几乎所有的语言中,空间指示词都为人称代词提供了基础”(213)。人称代词配置人称,指示代词配置空间,二者在语言结构上密切相关,履行相同的指示功能(deixis)。“这里”或“这个”、“那里”或“那个”与人称代词“我”、“你”、“他”有对应关系:“‘这里’总是指我所在的地方,这里的东西我把它称为‘这个’。”(213)三种人称属于“精神上”的区分,但它同时具有感官性,与主体身体所在的位置有关,因而具有空间色彩。卡西尔引用霍夫曼的例子说,日语从表示“中心”的空间副词中创造了一个词来指称“我”,而从表示“那里”的副词中创造了“他”。因此,“语言围绕说话人形成了一个‘感官—精神’(sensuous-spiritual)的圆,居于圆心的是‘我’,处于边缘的是‘你’和‘他’”(215)。

这就是卡西尔的空间“图型”:一个以“我”为中心、首尾相接、相互渗透的“感官—精神”的圆。从语音到词汇,从距离到方向,语言的空间性显示的是内与外、感官与精神、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人与世界的关系。

四、语言的时间形式及其“图型”

相对空间而言,时间无法“看见”,距离感官物质较远,因而更为“抽象”,但可以感觉到,时间仍然是客观的存在。在“直觉表达”中,时间处于“空间—时间—数”三阶段的中间位置,卡西尔给予了特别关注。

时间和空间在很多方面具有相关性,但也有自己的特殊性。空间中物与物之间是相互排斥的关系,一物“存在”,另一物就是“非存在”,即,“一物”之所以是它,是因为它不是“另一物”,一物与他物总是“对立”地处于空间整体中。空间整体性的直觉是某物成为一种空间存在的前提。但时间从未包含一种“即时直觉”,或者说,时间中没有孤立的“这一刻”。“因为时间诸元素之所以是时间元素,只在于意识‘穿过’它们,并区分它们,这种‘穿过’的行为表现为一个‘过程’,这是时间概念的典型形式”(215)。这个“过程”就是相继性。不像空间,“这儿”和“那儿”通过主体的位置变动可以互换,但时间具有不可逆性,从过去到将来或从将来到过去,时间的方向不可交换。相对空间来说,时间进入直觉的过程更为复杂和困难,因而需要在一个更高的维度才能再现时间。

根据康德“经验的类比”原理,时间有持存、相继和并存三种关系,相应地有三条原理——实体性、因果性和协同性。卡西尔据此将时间概念的发展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现在和非现在的对立、行动的完成和未完成以及持续和暂停、作为抽象顺序的纯粹时间。

康德的实体性原理是指,“实体在现象的一切变化中持存着,它的量在自然中既不增加也不减少”(17)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170页。。实体性就是事物在时间中的不变性,即事物在“量”上的持存性。实体性是一切变化的基底,即,只有参照不变的东西,变化的东西才有可能存在。在时间上,持存是相继和并存的基础。所以,卡西尔的“现在和非现在的对立”体现的是实体性原理,即,一切时间的变化是以不变的“现在”为基底的,只有参照“现在”,才有“过去”和“将来”。“现在”是时间永恒的参照系。“飞矢不动”是一个很好的隐喻,运动的每一个时刻都是“不动”的“现在”。时间的实体性原理(“现在和非现在的对立”)类似于空间实体的“存在与非存在”的对立。但时间的“持存”或“实体性”只能作为一种参照而存在,事实上不可能存在,因为时间永远在运动之中。然而,这种时间的“持存性”在语言中却有体现。在很多非洲语言中,一个行动被分成很多部分,每个部分都有一个特殊的动词来表达。比如,“他淹死了”被分解为“他喝水,死了”。“喝水”和“死”之间没有被意识为“相继”,每一个动作都是“现在”。时间被切割为永恒的“现在”,体现了“现在和非现在的对立”。

时间概念的第二个阶段体现的是“因果性”原理,即,事物在时间中由于“因果性”而出现前后相继的变化。这种变化体现的是“质”的差异。时间的连续性是因果性及其变化的前提。在语言上,时间本质上是与表达过程和行动联系在一起的。动词既包含行动的因素,又包含时间的因素,是表达时间关系的真正工具。比如“哭红了眼”包含时间关系,“哭”和“红了眼”构成因果关系,前为因,后为果,且时间的方向不可逆,即“A→B”。相对于第一个阶段(持存性),时间在这里不是被切割成片段,而是被联合为一体。“时间是一个集合,虽然由各个时刻的片段构成,但在意识中被理解为一个具有功能性的、动态的整体:一个由各种关系和因果性构成的联合体”(222)。由此,时间开始区分开来,时间模式也开始有了明确差异。

时间概念的第三个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是协同性原理,即事物在时间中的并存。按照康德的说法,协同性是一种更高、更复杂的范畴,“它能够把这些交替继起的知觉彻底综合起来,显现为一些互为原因、互为结果的实体,即一些在时间中(因而也在空间中)客观地同时并存、具有‘协同性’的实体”(18)杨祖陶、邓晓芒:《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第202页。。因此,协同性是对实体性和因果性的综合,或者说,并存是持存和相继的综合。前文已表明,时间是单向线性的,其方向是不可逆的。但要实现协同性,或者说,要知觉到事物的并存关系,必须使知觉的次序可以颠倒,打破时间的不可逆性才有可能。在卡西尔的语言哲学中,为了实现协同性,卡西尔引进了目的性这一范畴:行动总是朝向目的的,行动主体及其目的构成一个行动的时间联合体,时间的综合力量使二者形成协同关系。一方面,二者具有因果性,行动主体既是实体,也是原因,目的则是结果;另一方面,二者具有交互性,行动主体实现目的,而目的则引导行动主体。如此一来,行动主体及其目的的协同作用,使一个行动过程不再分裂为非连续的部分。比如“他为实现理想而努力学习”,“实现理想”是目的,也是结果,“他努力学习”是主体行动,也是原因。但在这里,目的可变成原因,原因也可以变成结果。可以说“因为他努力学习,所以实现了理想”,也可以说“因为要实现理想,所以他努力学习”。在这里,因为目的性的引入,因果关系变得可逆,即时间是可逆的,即“A↔B”。“只有当行动的各个时刻联成一个因果性和目的性构成的整体,统一的时间再现才成为可能”(222)。这种可能只有在语言高度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行动主体及其目的之间总是充满张力,张力越大,行动的动力就越强。那么,居于其中的语言就有一种调解功能,这种调解产生的是一种精神力量:“一个精神的火花跨越了那道鸿沟,促成了二者的和解。”(223)

我们已经看到,卡西尔的时间形式由无区分的永恒“现在”(实体性)开始,经由充满区分和变化的相继性(因果性)形成一个动态的整体,最后到达充满各种交互关系的并存(协同性),实现语言的精神意义。在卡西尔的论域中,正如空间上的“这儿”,时间上的“现在”也与“我”相联系。因此,如果说空间“图型”是一个“感官—精神”的圆,那么,卡西尔的时间“图型”则是一个以“现在”(我)为中心,过去、现在和将来既区分又相互作用的“感官—精神”的直线。

五、语言的“时空综合体”形式

时间和空间既彼此独立,因而可以分开表述,又相互联系,彼此依存。没有无空间的时间,也没有无时间的空间。在康德的论域中,空间是外感官,时间是内感官。内感官具有统辖外感官的功能。“因此时间是所有一般现象的先天条件,也就是说,是内部现象(我们的灵魂)的直接条件,正因此也间接地是外部现象的条件”(19)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37页。。所以,空间和时间从根本上说是一体的。在康德哲学的基础上,卡西尔的语言哲学从意识(或精神)与感官知觉的交互关系方面论证了语言具有“时空综合体”的属性。

在卡西尔的论述中,我们经常看到诸如综合体(synthesis)、整体(whole)、总体(totality)、统一体(unity)等词语。那么,这种整体或综合体是如何形成的呢?卡西尔说:

这里,整体并非源于它的部分,而是整体建构了部分,并且给予部分以意义。思考任何被限定的空间部分,我们也要把它定向于空间整体;思考时间中的任何一个特殊的时刻,我们要参考一个连续性的整体。(103)

很明显,这里基本是格式塔心理学部分与整体关系的另一种表述,是意识的“格式塔”功能使各个部分成为一个整体。意识的横断面上分布着各种元素,每个元素的“趋向和方向”已经预先被意识整体规划好了。只有通过意识对各种关系的综合,每个元素才能迅速超越自身,在进入整体的同时,也形成了自身真正的存在。因此,卡西尔说,“意识的整体并非由它的感性元素的总数构成的,而是由它对关系和形式的区分所形成的整体性构成的”(105)。

意识对感官知觉的综合是通过“直觉形式”来完成的,而时间和空间是最基本的直觉形式。意识的综合能力也使时间和空间被知觉为一个整体。卡西尔说:

只有预设各种时间系列的形成,我们才能理解一个空间“整体”。一般而言,即使一个基本的、特殊的某部分意识在共时性综合作用下形成了,它也只能在连续性综合的基础上完成和再现。(99)

这里的“共时性”,有时也称为“并置”,指的是空间;“连续性”指的是时间。“‘并置’的因素体现为空间形式,‘连续’的因素体现为时间形式——空间和时间的联合体构成了‘物’(thing)及其‘性’(attribute)”(94)。“并置”和“连续”揭示了空间和时间的整体性,从而构成具体而普遍的秩序。卡西尔认为,语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基本过程。

卡西尔对数的研究进一步确认了语言中时间和空间的一体性。卡西尔将直觉形式的发展分为空间、时间和数三个阶段。如上文所述,在空间和时间的表述中,卡西尔用翔实的语料多次谈及语言的时空综合体。其实,按照卡西尔的哲学运思路径,“数”更能体现时间和空间的结合,因为第三阶段往往是对第一和第二阶段的综合。

首先,数的产生与空间形式的产生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像空间关系一样,数的分化始于人的身体以及身体的各个部分,然后扩展到感觉、直觉世界的整体。也就是说,数来自空间性存在的身体。同时,数数作为一种动作,也是一种空间性存在。数由纯粹模仿手和身体其他部分逐渐转变为动词。比如,索托语中,数字5表示“完成一只手”,数字6表示“跳”,即跳到另外一只手。克拉马斯语有多种来自于动词的数字类别,如堆、放、排等。

其次,数数的秩序是明显的,必须一个接一个地数下来,形成一种“相继性图型”(schema of succession),相继性正是时间的体现。“相继性图型的建立,虽然不能穷尽由数来理解高度发展了的思想的内容,但为后者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基础。即使是纯数学的数字,最终也会分解入地点的系统和‘连续的秩序’”(231)。

最后,复数的形式体现了时间和空间的整体性。复数要么被空间控制,形成由多个部分构成的客观事物的整体性;要么被时间控制,在不可分割的连续性中构成事件和行动的重复性。卡西尔认为,只有将基本的元素分离,严格的数的概念才会出现。这种分离有两种途径:一方面,聚焦于“连续的秩序”(order in progression),正如原始的对自己身体数数,这种数数可以发现某种连续的规则;另一方面,整体分解成多个部分,形成多样性的印象并引导语言形成一般集合术语。这两种方式中,数的观念与时间和空间联系在一起。卡西尔说:

语言表达中的数的意识融合了时间意识和空间意识,由此形成两种不同的数。通过对空间对象的区分,语言形成集体多样性的概念;通过对时间行动的区分,语言形成特殊性和分离性的表达。(239)

数的差别不仅来自客体的结合与分离,也来自“我”和“你”或“他”之间的对立。很多语言没有名词的复数形式,只有人称代词的复数形式。如中文“我们”、“你们”、“他们”。有的语言有两种复数符号,其中之一专门用于代词。而用于名词的复数通常是有生命和理性的存在物,而不用于无生命的对象。如中文可以说“人们”、“动物们”,而不说“石头们”、“桌子们”。这表明,相对于纯粹对象而言,复数的差异在人身上表现得更明显。像空间、时间一样,数也是以人特别是以“我”为中心展开的,比如,“我们”不是“我和我”,而是“我和你”、“我和他”——“我”是“我们”的中心。

六、“语言时空体”的价值维度:主体的生成与“自由”

任何哲学都含有价值维度。时空体既是形式,也是价值。如巴赫金所说,“时空体在作品中总是包含着价值的因素”(20)巴赫金:《长篇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历史诗学概述》,《巴赫金全集》第 3 卷,第 436页。。时空体是对世界整体图式的把握,是对特定时空中人的存在价值和世界观的总体把握(21)谢龙新:《生长的“时空体”:“中华民族共同体”视域下民族叙事刍议》,《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正如卡西尔的哲学思路——整体先于部分,并且赋予部分以价值,“语言时空体”的价值维度也必须放在其语言哲学的“整体”视域中才能理解。

不难发现,卡西尔的语言哲学具有鲜明的康德、黑格尔德国古典哲学的辩证逻辑形式:正反合。卡西尔的符号形式哲学有三个部分:语言、神话思维和知识现象学;具体到语言哲学也有三个阶段:感觉表达、直觉表达和概念表达;在直觉表达中又有三个阶段:空间、时间和数;在时间表达中也有三个阶段:持存、相继和并存。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看到,发展过程的三个阶段中,第一个阶段往往与物质、感官没有区分开来,而第二个阶段产生了区分,二者构成“正反”的关系;第三个阶段往往是对前两个阶段的综合。这样就形成一个由“正反合”构成的逻辑“整体”,而每一部分的意义取决于它在这个整体中的位置(见表1)。

(表1) 语言发展三段论

同时,我们也可发现另一现象:每一过程的中间阶段,即辩证法的反题,又被详细地划分为三个阶段。我们认为,卡西尔的这一安排是相当有意义的。中间阶段的核心功能是“变”:由感官的物质性表达走向精神的抽象表达的过渡。从表1可以看到,“语言时空体”处于语言发展的中间阶段(直觉表达),处于物质和精神的中间地带,成为二者之间相互沟通的重要中介。如卡西尔所说:

空间、时间和数是语言发展中客观直觉的本质框架。它们之所以能够实现这个功能,是因为它们的基本结构处于一个中间地带:既敏锐地抓住了感性表达的形式,又逐渐对感觉灌注精神内容,最终将感觉型铸成一种精神生命的符号。(249)

同时,时间又处于直觉表达(空间—时间—数)的中间地带,表明时间在语言时空体中具有重要地位。在语言中,这种重要性由动词的时间属性体现出来,动词因其指涉人的行动,所以是人与世界关系最为重要的纽带。这也暗合了康德的时间可以统辖空间的观点。我们还可以看到,在时间演变过程的三阶段(持存—相继—并存)中,相继性处于中间地带。我们知道,相继性正是时间的本质属性,甚至可以说是唯一属性,因为时间的持存和并存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中间地带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连接着物质与精神、人与世界,而且意味着变化、生成和成长,直接指向语言时空体的价值内涵。

因此,在形式上,卡西尔语言哲学呈现为一个“整体”结构,“语言时空体”的价值服从于这样一个整体结构。作为精神的反映,语言连接着物质与精神、主体与客体,是“我”与“世界”的“通道”。

在内容上,卡西尔用了一系列具有时空体性质的隐喻,也能体现他的价值倾向。“我”就是一个基础隐喻,以“我”来喻指主体;“世界”也是一个隐喻,指所有的客观对象。语言联通主体与客体,因此,“我”与“世界”是语言的两个端点,也是两个重要的“时空体”。

“我”作为主体,首先是一种空间性存在;同时也是时间性存在,“我”总在时间中。这是从最基本的角度理解“我”的时空体意义。卡西尔从语言的角度探讨了“我—感觉”(I-feeling)、“我—形式”(I-form)、“我—关系”(I-relation)等对“我—概念”(I-concept)形成的意义,同样具有时空体内涵。

卡西尔认为,语言为“主体”存在开辟了一条独立的道路,“主体”根植于理解和呈现“物的世界”的形式,也就是说,语言如何呈现物,就如何呈现“主体”。一方面,语言首先将自我的直觉附着于身体,如前所述,对自我的感觉首先与自己的身体及其肢体联系在一起,然后拓展到“你”和“他”以及所有自然物的世界,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空间性的主体感觉。另一方面,“我—概念”的形成并非唯一与代词联系在一起,也同样通过动词、名词等的中介得以形成。特别是动词,它最适宜区别“我—感觉”,因为将一个客观过程渗透进主体的行动是动词最典型的特征。动词表达一个行动过程,因而为主体配置了时间因素。同时,动词创造了一个中间地带,在这里物质和行动相互指涉,最终形成了一个表达的精神统一体。许多语言用所有格的形式表达主体的概念。与动词相似,所有格也占据了主体和客体之间一个特殊的中间位置。所有格的内容本来是一个纯粹的物,比如“我的汽车”,“汽车”就是纯粹的物。但通过识别为所有格,这个物就与主体联系在一起,因此就获得了一个新的特质,从一个自然物走进了“人的—精神的”(personal-spiritual)范围,实现从物质形式到“我—形式”的转换。如从My house(我的房子)到I build(我建造),从My going(我的走)到I go(我走)。因此,语言揭示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交互作用。正是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形成了“我—主体”的概念。

同样地,语言另一端的“世界”也是一个时空体。“世界”既包括各种物,也包括事件。“世界”不是独立存在的,因其与主体的交互作用才成了“世界”。比如,动词的时态变化将主体与客体事件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统一体。动词的变化进入人的现实。“我”只有通过对“世界”的理解才能发现自身,并理解自身独特的位置。如卡西尔所说,一方面,“语言发展了三种基本直觉形式:空间、时间和数,为智力把握现象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也为这些现象综合体成为‘世界概念’的整体提供了条件”(226)。另一方面,“语言给予客体世界的每一个规范也反映在主体世界的规范之中。对客体世界的每一个新的配置,无论是空间、时间,还是数,也生成了主体现实的行动画面,揭示了纯粹内在世界的新的特征”(249-250)。“我”与“世界”通过语言而成为一个“整体”。

但是,通过语言的中介“我”与“世界”交互形成自身,这并不意味着,“我”与“世界”之间不分彼此,合二为一。相反,语言总是为人而存在的。说到底,语言不是对客观环境的反映,而是对人自身的生活和行动的反映。卡西尔说:

语言来自人的活动,但并非简单地由对象到精神,而是由活动的中心逐步扩展,从一个即时感觉的世界逐步进入一个由内在精神照亮的世界,既在语言又在直觉中形成的世界。这是一个双重过程,由内而外,又由外而内,通过这种精神的往返起伏,内在和外在的现实得以形成和定义。这是语言概念形式的基本框架和图型。(288-289)

语言的“为人”向度凸显了语言的基本价值维度。一方面,人与世界相互依存、彼此生成,反映了人不可能独立建构自身,客体世界参与了对精神世界的建构。语言时空体居于中间地带,起到了重要的调解作用。另一方面,人作为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语言活动以人为中心,语言的现实性反映的是人的意识的现实性。因此,语言时空体的中介最终使世界成为“为人”的世界。

卡西尔在其语言哲学中还用了一个完全是隐喻意义上的词:“流体”(fluid)。据不完全统计,该词在《符号形式哲学》第一卷中出现达14次之多。虽然该词大多时候是作为形容词“流动”来使用的,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具有时空体特征的隐喻:“流动的水”。同时,卡西尔多次提到赫拉克利特,并从他的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中获得启发。卡西尔指出:

赫拉克利特把特殊对象置于不断变化的河流中,既保存又破坏;对他来说,特定的单词同样地与作为整体的言语联系在一起。所以,语言的模糊性是其内在特征,这并非语言的缺陷,而是构成其表达力量的积极和本质的因素。因为在这种模糊性中,语言的界限被揭示出来,语言的现实不是僵化的,而是流动的。(121)

“流体”是个非常有意思的隐喻,它甚至成了隐喻本身的隐喻。亚里士多德将隐喻定义为“epiphora”,“即移植、传输、越界或者增补——将属于一物的某词语归属于另一物”(22)J.希利斯·米勒:《解读叙事》,申丹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6页。。隐喻总是横跨两个位置,既在此地又在彼地。这正是“流体”的特征,也是语言的特征。

卡西尔用“流体”隐喻语言本身的内在特性。一方面,它标识出语言的空间特性,因为,任何“流体”必然与空间的界限相联系。只有参照不变之物才会有变化之物。对语言来说,这些不变之物就是语言的界限,如时空结构、词类、语法等。而“流体”的功能恰恰在于打破这些界限。卡西尔指出,时间是流动的,“‘现在’只是将过去和将来分开的流动的边界。……时间中的时刻只能被理解为从过去到未来、从‘不再’到‘尚未’的流动的转换,它不是一个静态的物质性的存在”(98);空间是流动的,“语言中空间和时间的分界线也是流动的。即使在现代文明的语言中,二者也经常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同一个词既表达空间关系,也表达时间关系,是非常普遍的”(216);词类之间的边界是流动的,“动词和名词之间的边界是流动的,以至于有时候动词看起来像消失了。对物的表达和对行动的表达,在形式上的区分是逐渐形成的。动词和形容词之间的边界也是流动的。这种现象不应看作是语言无形式的体现,而应看作语言‘走向形式’的明证”(270)。这种模糊性,这种对语言范畴区分的不足,揭示了语言的可塑性和基本的构词能力。另一方面,它也明显地标识出语言的时间性。流动本来就具有时间性,没有时间的流动就没有“不同的河流”。“流体”隐喻揭示了语言发展的动态性,也说明了语言变化和丰富的可能性。

“流体”隐喻揭示的不仅是语言本身作为时空体的动态性,在价值层面,它也显示了卡西尔对康德的继承——对自由的追求。可以说,康德把自由作为自己哲学的最高追求。人不仅要为自然立法,更要为人自身立法,不仅要敬畏“头顶的星空”,更要敬畏“心中的道德律”。“心中的道德律”就是自由。无论是对物自体的预设、道德自律还是审美突围,康德“三大批判”最终都指向人的精神自由。卡西尔对康德的继承不仅体现在时空观、图型法和辩证法上,也许更为重要的是精神层面的自由。

卡西尔的符号形式哲学并非“主体性”哲学。如前所述,“我”始终处在与“世界”的交互关系之中,主体的意识和精神甚至依赖“世界”才得以形成。但是,卡西尔始终没有放弃主体性概念,一定程度上还高扬了人的主体性。在《人论》中,卡西尔说,“伦理世界绝不是被给予的,而是永远在制造之中”(23)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第106页。。而这种“制造”只属于人类,既是作为主体的人对自身的尊重,也是对自身的立法。它根植于人类精神自由创造的天性。而符号则是这种创造的途径和体现。卡西尔说:

语言的功能并非纯粹地“复制”已经存在于头脑中的定义和差异,而是去构想它们,并使它们易懂。因此,在每一领域,正是通过精神活动的自由创造,混乱的感官印象才变得清晰,并为我们呈现出固定的形式。(107)

这段文字清楚地表明了卡西尔对“自由创造”的价值选择。

总之,“流体”不仅表明了语言本身的时空体属性,而且在价值层面指向了人的“自由”。正如亨德尔所说,“在科学中,他(指全体的人)了解一个法规的世界。但是,他也通过符号知道自身。并且,在所有的符号中,他制造,他领会,他创造——‘通过所有的这些形式,现在,人类精神理解他自身和他的现实。’这里,有一个‘世界和精神的综合体’”(61)。这个综合体就是“语言时空体”。“语言时空体”不仅仅是语言的形式属性,更是一种价值,在一定意义上,它生成了“人”,也规定了“人”;它限定了“人”,也解放了“人”。

七、结语

综上,根据卡西尔的论述,我们可以将“语言时空体”的形式特征和价值内涵总结如下:

“语言时空体”的形式特征主要有:(1)语言既有空间形式,也有时间形式,二者相互联系形成一个综合体;(2)语言的空间因素是物质基底,时间因素居主导地位;(3)动词因其指涉人的行动而具有特殊的意义,体现了时空、人和世界的动态性;(4)语言时空体是流动的、动态的、发展的。

“语言时空体”的价值内涵则主要体现在:(1)语言时空体是人与世界的中介,语言活动以人为中心,语言时空体的中介最终使世界成为“为人”的世界;(2)语言时空体对界限的打破指向人的自由,它既是对人的生成和限定,也是对人的解放。

卡西尔在《人论》的“结束语”中说:

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文化,可以被称之为人不断自我解放的历程。语言、艺术、宗教、科学,是这一历程中的不同阶段。在所有这些阶段中,人都发现并且证实了一种新的力量——建设一个人自己的世界、一个“理想”世界的力量。(24)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第231页。

这既可视为卡西尔哲学价值观的表达,也是其语言哲学形式与价值关系的注脚。卡西尔构建的语言世界既是一个“事实”世界(语言的客观形式),也是一个“价值”世界(人的自由)。从“事实”到“价值”,卡西尔抛出了一个“是”和“应该”的“休谟问题”。在休谟看来,价值不是“科学的对象”,也不是“知性所能发现的任何事实”(25)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504页。。因此,价值无法通过事实推导出来。然而,在卡西尔这里,“事实”和“价值”之间并没有出现断裂,语言形式的客观事实仿佛自然地就具有“为人”的价值属性。那么,从学术史来看,卡西尔为思考“休谟问题”提供了什么样的新视角?卡西尔的“语言时空体”在巴赫金的“文学时空体”中又有怎样的回音?这些都是需要继续思考的问题,篇幅所限,只能留待另一篇论文来探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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