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弥陀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现状及建议

2022-12-15 20:00王伯齐
现代农业科技 2022年13期
关键词:合格证网格农产品

王伯齐 曹 俊

(太湖县弥陀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安徽太湖 246480)

为深入贯彻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在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的部署下,太湖县弥陀镇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1 基本情况

弥陀镇是皖鄂交界的重要镇,共辖11个村(居),人口 3.9 万人,耕地 1 800 hm2,山场 9 333.33 hm2,食用农产品主要有水稻、油菜、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板栗、生猪、肉牛、山羊、鸡、鸭等,常年粮食总产0.95 万 t、油料 600 t、干茶 51 t、水果 104 t,年出栏生猪1.5万头、牛0.2万头、羊0.2万头、家禽25万羽。农产品除供应本镇人口外,还销往省内外各地,所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意义重大,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和谐的大事。弥陀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工作目标,深入开展监管工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坚持质量安全监管与标准化生产两手抓,将“产出来”与“管出来”相结合。随着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人们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从监测结果看,弥陀镇农产品质量合格率100%,辖区内从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 工作举措

2.1 确立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重要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乡镇及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运转,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安全”。

2.2 把握工作原则

2.2.1 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下移工作重心,明确网格的职能与定位,形成由乡镇到村再到生产主体的完整、精细、清晰的管理网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地落细。

2.2.2 坚持聚焦重点、靶向发力。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集中发力,围绕重点产品,聚焦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指向性和靶向性。

2.2.3 坚持机制创新、高效治理。以推进网格化管理为契机,鼓励大胆创新,进一步强化监管体系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信息畅通、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力、治理有效的良好局面。

2.3 区域定格

弥陀镇有11个村(居),按照行政村将全镇划分为11个监管网格。将各网格内规模较大、商品率较高以及“三品一标”认证企业、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场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和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将规模较小、产品种类及数量不多、商品率较低的农产品生产者(含普通农户)作为一般性监管对象。考虑各个监管对象涉及的领域、专业不同,监管人员不可能各个领域、各个专业都精通,所以根据重点监管对象的职责分工、专业特点安排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协助网格监管员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和服务。监管对象实行动态化管理,如情况发生变化,一般性监管对象可调整为重点监管对象。网格监管员和技术指导员负责对网格内监管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术宣传培训、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标准化技术推广和应用以及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工作,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4 网格定人

每个监管网格安排一名镇级监管员(二级网格员)和村级协管员(一级网格员),负责对网格内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及小规模种养户、普通农户等所有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各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质量控制员),负责生产经营主体内部质量安全控制与信息上报工作。

2.5 人员定责

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监管员(二级网格员)职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诚信守法和自我管理能力;检查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督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网格长)报告,掌握网格内农业生产经营者种养殖种类、规模、商品率、销售去向等信息,适时向镇监管站提出将一般性监管对象调整为重点监管对象的建议;开展产地农产品快速检验检测,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检测任务,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指导并督促生产者执行产地准出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和抽样等工作;组织农业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和标准化操作规程;宣传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登录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宣传并指导农产品生产者落实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防止事态扩大;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基本信息调查,建立档案和整理相关资料,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

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一级网格员)职责: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农业生产者进行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组织农业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监督农业生产者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积极推广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业投入品;对辖区内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监督,发现污染源和环境污染事故,及时上报;依法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产品自检制度;引导生产基地、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普通农户将即将上市的农产品主动送检或自我检验;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登录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宣传并引导农产品生产者落实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对“三品一标”生产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检查指导企业完善产品包装,规范使用“三品一标”标识;向镇监管站反馈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镇监管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2.6 公示公开

将网格化管理图上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布局安排、联系电话、人员照片,镇监管站工作职责,一级和二级网格员工作职责、重点监管对象位置分布等。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基地醒目位置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公示生产主体基本情况、主体类型、风险等级、信用等级、镇监管员信息、村协管员信息、单位内检员信息,张贴禁限用农(兽)药名录、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7 宣传培训

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对镇监管员、村协管员、单位内检员开展网格化监管知识培训,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学习《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监管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及抽查检测等工作。

3 监管工作开展成效

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太湖县弥陀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得以提升,监管员、协管员工作职责更加明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辖区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1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机制

制定《弥陀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养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方案》,对信用评价范围、评价内容和分值、评价方法、信用等级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通过举办培训班、创建微信群、入户监管等途径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工作。成立弥陀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工作小组,对全镇生产农产品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开展信用评价。对农产品生产单位的企业年检、生产记录、档案整理、制度及禁限用农(兽)药名录张贴上墙、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执行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达标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包装废弃物回收、质量安全检验等情况分项量化评分,按照得分确定信用等级,把信息化追溯和开具附带二维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加分项,把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作为一票否决项。信用评价结果通过弥陀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微信群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促使生产主体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建设工作。信用评价工作2021年还在试行阶段,目前已对25家生产单位开展了信用评价,获A级及以上的有20家、B级的有4家、C级及以下的有1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农业奖补、项目申报、评优评级、农产品认证等挂钩,在其他申报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达A级及以上等级才可享受以上政策申报资格,等级高者享有优先权,B级及以下等级不享有申报资格。对信用等级低的生产单位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报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信用等级与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挂钩,信用等级高的生产单位纳入“红榜”,等级低且性质特别恶劣的生产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

3.2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培训

通过宣传条幅、电子显示屏、移动短信平台、微信群、街头宣传、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自觉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全年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3期,培训生产、经营人员及村协管员180人次,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及安全生产宣传月、科普宣传日等活动开展街头宣传3期,发放宣传资料3 000余份。

3.3 推进标准化生产,使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

推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农药、肥料用量比2020年分别减少6%和5%。推进标准化认证,辖区内有机产品认证企业5家,涉及16个农产品。

3.4 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出来”

一是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强化主体责任。与监管对象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树立生产经营单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思想,共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50余份,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承诺书签订率100%。二是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禁限用农(兽)药名录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发放率100%。三是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工作。春、夏、秋农资销售旺季,对辖区内农资经营网点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的经营资格证书、购销台账、进货发票和相关制度是否齐全,查看销售的种子是否经过本区域审定,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销售过期、失效、变质、禁用和标签不全的农资产品等。四是开展农产品生产单位巡查检查。检查生产单位生产档案(养殖档案)记录情况、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等。五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先后开展了元旦与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畜禽违规用药专项整治、农药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水产养殖用药专项整治、禁用农药专项整治等5次专项整治行动,辖区内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3.5 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每月按要求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和上传省监管与追溯平台。年检测农残样本600余个、兽残组织样本300余份、水产样本100余个。开展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专项抽检和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风险检测和执法抽检,检测合格率均为100%。

3.6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上追溯与监管

鼓励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加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系统。目前,弥陀镇有追溯平台用户16家,追溯与监管平台有专人负责管理,各项信息录入基本正常。

3.7 大力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一是制定了《弥陀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规定了试行范围、开具要求、主要措施和“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的重点试行对象等内容。二是扩大宣传覆盖面,印发《弥陀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明白纸》80份,张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解读》宣传画20份,在主干道刷写墙体标语5条,利用农业服务中心和11个村居电子显示屏全天候播发合格证信息14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发送合格证相关信息,受众500余人次,通过有线电视多个频道24 h插播合格证相关信息滚动字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信息深入千家万户。三是统一印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供生产者免费领取使用,共印制合格证5 000份。四是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合格证。目前,弥陀镇合格证开具方式有3种:一是统一印制,手写开具;二是通过省追溯平台+二维码打印机开具;三是使用微信小程序+蓝牙二维码打印机开具。截至目前,弥陀镇开具合格证的生产单位有16家,2021年以来开具合格证4 585张,其中手写开具87份、附带二维码合格证4 498份。

3.8 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为了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水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借助培训会和入户监管的时机,大力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增强种养户的环境保护意识,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集中统一处理。2021年以来种植户自行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14 000余个,对维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4 存在的问题

4.1 网格监管员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参差不齐

弥陀镇有11个监管网格,安排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1名工作人员担任网格监管员,网格监管员专业背景有的是农机管理,有的是畜牧兽医,有的是农作物栽培,但各监管网格内产业类别多种多样,对监管能力的要求是全方位的。除专业水平受限外,监管员的工作能力也存在差异,监管员的实际业务能力、工作水平有时难以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1]。

4.2 网格协管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业务水平不高

网格协管员由村干兼任,村里事务繁杂,工作精力有限,并且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导致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专业性相对较强,协管员文化水平、专业能力有限,在履行协管员职责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2]。

4.3 生产经营主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

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和内检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对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存在困难。

5 建议

5.1 加强教育培训

加大对监管员、协管员、内检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监管能力,重点培训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标准化生产等知识[3]。

5.2 争取经费支持

积极争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高网格监管员、协管员工作经费和劳动报酬。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职责要求,合理确定待遇,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4]。

5.3 开展信用评价

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信用评价,把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列入信用评价内容,信用评价等级与项目申报、评级评优、资金补助、准入准出等挂钩,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5]。

5.4 强化督查考核

把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纳入监管员和各村(居)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挂钩。

猜你喜欢
合格证网格农产品
健全机制增强农产品合格证开证意愿
农产品网店遭“打假”敲诈 价值19.9元农产品竟被敲诈千元
曲靖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前景展望
打通农产品出村“最先一公里”
俄罗斯MC-21-300客机获得型号合格证
各地农产品滞销卖难信息(二)
追逐
重叠网格装配中的一种改进ADT搜索方法
农产品争奇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