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支撑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底层逻辑与实现路径

2022-12-29 02:51李晓宇周卓琪
行政管理改革 2022年4期
关键词:信任区块主体

高 阳 李晓宇 周卓琪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改革思路,此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一直是备受学界关注的研究热点。随着经济社会加速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转型,数字技术对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开始受到广泛关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1]首次将科技支撑列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理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确立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指向之一。

近年来,全球主要国家纷纷开展数字治理实践,美欧各自主导了全球两大数字治理体系并力图向全球推广。[3]国内外关于社会治理与数字技术应用的交叉融合研究方兴未艾。学界已开始关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作用机理。[4]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应用场景的研究更加系统,涉及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智慧城市治理[5]、社区治理[6]、疫情防控[7]与风险预警[8]等多个领域的应用。数字技术和现代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路径选择已成为研究热点,如何将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有效结合为更多学者所关注。[9][10]与此同时,数字技术嵌入社会治理的潜在风险亦不容忽视[11],数据滥用[12]和数据安全[13]等问题极有可能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带来风险和挑战。纵览目前的研究进展,学者们多是聚焦于某一项特定数字技术,沿着相对独立的思路来探究特定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的关联,综合性、规律性研究偏少。已有的综合研究主要从宏观维度论述数字技术发展对社会治理的影响以及可能的优化路径,缺乏更为细致的论证及成熟的理论范式,关于数字技术如何赋能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论述较少。

在后新冠肺炎疫情时代,如何构建与数字科技相匹配的治理结构和模式,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学界不能忽视的现实议题。鉴于此,本文重点探讨数字技术支撑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底层逻辑,在此基础上提出数字赋能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实现路径。

二、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对于科技支撑的核心需求

当前,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面临新的内部矛盾和外部制约。在互联网时代社会发展日益信息化的趋势下,传统社会治理体系面临重塑,金字塔式治理结构正在加速被智能社会中的扁平化治理结构所取代。政府与社会组织、公众的关系面临深度调整,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迫切需要破解一系列难题,对于科技支撑内生多元化的需求。

(一)全面破解信息和数据难题,实现治理主体间的高效沟通

数据信息是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核心要素。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需要全面破解信息和数据难题,通过高质量的数据互联和信息共享打破治理主体互动的时空限制,降低交互成本和提升沟通效率。

一方面,全社会信息交互高效化特征与传统信息接收反馈渠道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加速普及,全社会的信息交互更加高效。信息传播的方式已然改变,信息传播速度呈几何倍数增长,特别是部分突发事件会迅速引起社会关注,引发网络舆情。信息反馈的速度不断加快,公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加畅通,诉求的内容日趋复杂。传统的以人力为主处理信息并对公众进行反馈的信息交互方式已难以适应这一新变化,各级政府迫切需要引入科技手段以提升信息处理效率。

另一方面,治理格局立体化趋势与政府层面数据“孤岛”问题并存,数据资源面临合理化应用难题。在数字技术蓬勃发展、互联网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社会治理格局正由条块分割向立体网络跃升,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深度前所未有,对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的需求日益多样,这些都对政府部门数据调取与信息交流的效率和协同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由于各部门之间的网络基础设施、业务系统等处于碎片化状态,并且缺乏标准统一的数据结构和数据接口,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等情况仍然存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数据亟需实现统一调配和有机整合。

(二)妥善解决社会信任机制问题,提高社会治理公信度

社会信任机制是建设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前提。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需要妥善解决治理主体多元化趋势下的信任难题,推动提高社会治理公信度。

一方面,治理主体多元化趋势需要与之匹配的社会信任机制。传统的社会信任机制主要依赖于政府公信力,各级政府主导社会治理并以政府公信力作为信任机制的基础,信任机制单一但公信力较强。随着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和治理模式向扁平化演变,社会组织和公众对社会治理的参与度不断提升,不同治理主体的目标导向和利益诉求必然存在差异。基于政府公信力的社会信任机制已难以满足各个治理主体之间互信的需求,治理主体之间的互信机制亟待健全。

另一方面,治理方式跨界化趋势正在提高建立信任的信息搜集成本。在跨界治理理念下,不同治理主体跨越区域、层级、部门等界别限制,通过联动协作共同参与治理,社会治理的权力结构将更加扁平化。[14]这导致治理主体需要投入更多成本开展信息搜集工作,以便彼此互信合作。传统信息搜集方式效率低、成本高,难以适应建立数字社会秩序的新需求,迫切需要通过信息化手段畅通沟通渠道、减少治理成本,构建多元主体跨界协商、协同治理的良好信任关系。

(三)统筹治理主体差异化需求,提升治理方式精准化水平

现代社会治理体系更加注重精准施策。统筹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以社会可接受的成本开展协同治理、精准治理,同样需要数据和技术层面的支撑。

一是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治理仍面临诸多瓶颈。我国移动互联网发展已为社会治理模式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较2020年12月增长4296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3.0%。其中农村网民规模已达2.84亿,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7.6%,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距仍然较大。但是,治理主体间的互动仍面临一定时空限制,互动成本客观存在。例如部分老年群众在使用移动互联网设备方面存在知识和能力障碍,制约了其通过互联网渠道表达诉求。对城乡弱势群体而言,获取信息和反馈诉求的线下线上渠道均不够畅通。

二是满足不同治理主体差异化诉求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在信息反馈渠道不断拓宽的同时,个性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对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满足公众此类需求的成本极高,难以通过人力为主的供给方式来实现。只有借助于数字技术支持,不断提高针对公众需求的精准预测和服务投递能力,才可能达到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和手段无法完成的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该目标的实现既需要进一步扩大数字基础设施的覆盖面和保障能力,又对数字技术的个性化场景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是经济社会的信息化发展需要与之匹配的监管能力。信息社会的治理活动复杂程度加速提升,无论是参与主体还是治理行为,都难以继续采用传统人力为主的方式监管监控。必须充分利用数字科技推动监管方式智能化升级,以更好地细分治理责任、扩大监管覆盖面、强化监管效果。多个有关部门已在开展积极探索,通过将相关领域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可疑问题和风险点,监管的覆盖面、时效性和效率不断得到提升。

三、数字技术应用于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独特优势

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需要以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作为支撑。新兴数字技术发展迅速,不断在经济社会多个领域取得应用场景的新突破,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和保障的能力持续增强。

(一)大数据等技术能够满足现代社会治理高标准数据需求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和信息是社会工作开展、公共服务供给、多方主体互动的基础。大数据技术为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基础数据和底层技术支持,其应用能够较好地解决社会运行中的信息交互和数据“孤岛”等问题。面对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数据,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其进行梳理、归类和深度挖掘,可以有效汇集不同治理主体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偏好,从而使妥善协调各方利益成为可能。大数据在政务、教育、社保、就业等众多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数据整合和资源共享能够助力数字政府建设,有利于为社会提供更加精细化和人性化的服务。目前数据采集、大数据可视化、社区动态监测、数据化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开始被应用于政府治理,并取得较好效果。国内外多个城市已开展了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智慧城市”“城市大脑”工程,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均得到有效提升。

(二)区块链技术可以助力构建互联网时代社会信任机制

区块链技术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兼具低成本和高可信度特征的信任机制。其应用能够较好地解决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和治理方式跨界化趋势所带来的信任难题和信息搜集成本问题。区块链技术具有不易篡改、很难伪造、可追溯等优势,使其能够被作为多元社会治理主体之间互信机制的底层技术。一方面,以区块链记录社会治理领域各项信息,可以有效地杜绝信息伪造、信息篡改、信息丢失等问题,保证政务信息的权威性、透明性和可追踪性,提升公共服务信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广泛利用区块链记录相关信息,可以有效降低治理主体跨界信息搜集成本。特别是通过不同层级、不同部门政务信息的上链、共享、整合,能够显著降低全社会信息获取成本,便于实现跨平台、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协同互联。

(三)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应用有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效率

当前社会治理涉及的领域、主体和方式纷繁复杂,社会问题和矛盾多种多样,不断加大社会精准化治理难度。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技术可以为社会治理精细化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其集成应用能够提升治理效率、丰富治理手段,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个性化需求。传统治理结构下的治理手段相对单一,社会治理的供给方案通常是普适性、通用性的。充分满足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差异性需求,需要提供大量个性化的社会治理供给方案。通过人工智能和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融合应用,可以全面把握公众诉求、精准模拟政策运行,不断提升治理精准程度,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四)数字技术集成应用为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数字技术发展为社会治理领域改革提供了丰富的技术手段,各项数字技术集成应用能够为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奠定坚实基础。就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而言,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探索均已展开,而且通常是由多项数字技术共同提供支持。以上海市“一网统管”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为例,该平台通过汇集多个领域大数据信息,集成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云计算等多项数字技术,强化了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创新了社会治理模式,以数字技术支撑显著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四、数字技术赋能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路径选择

在社会治理具体路径选择方面,应密切关注社会治理的数据短板、信任难题、效能困境和工具需求,把握新型社会治理体系的发展趋势,精准施策,有效推进其数字化转型。

(一)围绕数据信息共享需求,运用数字技术加快实现社会治理信息化

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在解决数据共享、资源配置、诉求表达、风险研判、应急处理、智能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创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加快搭建社会化大数据信息平台。在保障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前提下,针对经济、金融、交通、教育、医疗、社保、应急等领域的大数据,采取政府主导、技术型企业和社会组织与公众共同参与的方式,搭建多方协同、全面覆盖、指标齐全、动态监测的社会化统一数据平台,加快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二是提升数据法治水平,为大数据采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立法立规,明确数据采集、储存、传输、公开和使用的流程和原则,加强对重点领域敏感数据的监管,制定严格规范的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三是注重发挥人才作用,全面提升治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高度重视人才在社会治理智能化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培养更多大数据管理运营及技术开发人才。提升基层治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专业人才支撑保障水平。

(二)立足社会信任机制重塑,用好区块链技术助力构建新型社会信任生态

积极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势,建设与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社会信任机制。一是利用区块链强化政府公信力。将区块链广泛应用于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应急处理以及监督反馈等节点,形成从政府职能前端到末端全流程的信息传递网络,使信息快速、精准、可信地发送给链上具备相应权限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利用区块链技术记录监督反馈信息,提升失信追溯与惩罚执行效能,以技术支撑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基于区块链构建可信社会。在政府层面,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和共享,提高政务信息可得性和可信度,为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架构创造更好条件。在治理层面,积极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架构将各主体引入治理过程。加快研发社会治理区块链技术应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信任基础。三是严防有害信息通过区块链传播。重视区块链技术架构可能导致的欺诈行为增加和网络安全风险问题,增强使用者传播信息的规范意识和安全使用区块链技术的知识。

(三)着眼社会治理效率提升,培育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助推治理精准化升级

围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扩大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持续提升治理效率和治理水平。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引入数字技术重塑政务流程。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精准预测公共需求等方面的优势,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诉求提供精准服务。进一步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各地区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政务信息共享,提高群众获得公共服务的便利性。二是加快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推动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创新。针对社会治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场景创新,不断降低治理主体参与成本,提高各治理主体间互动效率,以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创新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能。三是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协同应用。通过数字技术的集成协同应用,推动由“万物互联”向“万物数联”演进,及时解决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类痛点难点问题,真正实现社会治理数字化、现代化升级转型。

(四)聚焦社会治理手段升级,建立健全数字技术支撑社会治理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

治理手段和技术是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因素。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需要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促进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智能化升级。一是扎实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数字新基建”的核心设施和基础平台作用,不断推进社会治理手段数字化升级。有序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存量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促进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智能化公共系统共建共享,加快形成适应智能社会需要的基础设施体系。二是加快形成数字治理的规范性框架。坚持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的改革方向,科学利用各类技术手段,尽快健全数字技术支撑社会治理的理论框架、技术准则和行业道德标准,完善法律保障、监管职责和监督机制,加快构建与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相匹配的、有利于数字技术规范发展和应用的制度框架。

五、结论

数字科技发展能够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其基本逻辑是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具有其独特技术优势,数字技术协同应用能够较好满足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需求。[15][16]现阶段社会治理面临数据短板、信任难题、效能困境和工具需求等诸多问题,数字技术可以为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其中,大数据技术通过提供数据层面技术支持满足社会治理高标准数据需求;区块链的技术特征可以推动构建互联网时代的新型社会信任机制;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技术能够为社会治理精细化提供有力技术支持;数字技术的集成应用能够为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支撑。因此,应积极推动数字技术赋能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在社会治理信息化转型、新型社会信任机制构建、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培育、健全基础设施和制度保障等方面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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