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2023-01-08 12:40梁金锋
智库时代 2022年31期
关键词:信访工作群众制度

梁金锋

(广东农垦红峰农场有限公司)

一、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合理解决各项问题

对于国家机关或者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公民则可对其行为进行申诉与控告。为保证公民的这一政治权力,信访制度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信访制度就已经被制定,帮助领导者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民情和民意,将群众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在日常的信访工作当中,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国家机关与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政府行政部门与特定行政行为之间的纠纷也包含其中,相关问题均需要被公平合理的解决。另外,民主参与的政治属性,也是信访制度的本质,结合具体情况调整政策的建议,处理行政事务的建议也均包含其中,这些问题的源头则是出现社会问题的核心,政府机关在制定决策的过程中可进行充分参考,将其视为政府行动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全面了解民意民情

更加全面且深入的了解民意民情,是设立信访制度的主要初衷,同时保证信息传递的高效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当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境,均能够被更好的解决,解决国家与人民之间的问题、国家内部的问题,就是其存在的本质价值。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问题是信访制度的主要目的,若出现社会问题则需要政府部门的帮助,可通过信访申请的方式获得政府的帮助。对社会问题的本质进行深入分析,对立法功能、执法功能、司法功能进行深入探究,这三种权力只能够在各自的范围内运行,有着十分明显的限制性。对信访解决问题的功能进行综合分析,救济、监督、修复这三项功能均被包含于信访制度当中。信访则具有监督功能,对于国家而言,信访更是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重要机制。

(三)纠正其中错误内容

对法治的过程进行全面研究,这一工作阶段就是在实践的过程中获取经验并得出结论,再通过结果对实践的过程进行反思,对法制过程进行详细划分,主要包含以下三个阶段。首先,就是最开始的立法阶段,在实践的过程中获取经验并总结经验,进而得到法的创建。其次,则是法的执行和运用,对于现实的实践活动进行约束。最后,这一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被称之为法的完善阶段,对于实践活动当中的各项行为进行约束,同时不断反思。在这三个阶段的工作当中,因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内容在日常生活当中有着直观的表现,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从某种程度来看,第三部分反而比前两部分更加重要,完美无缺的法律与法律体系是几乎不存在的,若缺少反思则不能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漏洞,完善工作更是无从谈起,法制建设水平也难以得到提高。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与问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若问题真实存在则可及时处理。

(四)检验伦理的标准

对我国现阶段信访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大众群体之间的关系,在其中占据较大的比重,上至国家的政策与制度是否公平公正,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是否与社会道德标准相吻合,下至国家机关与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会影响到群众的个人利益,相关问题理应得到相关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在一些信访案件当中,面对法律制度之外的伦理问题,人们习惯性用质疑的眼光看待,例如,政府的道德性与制度的公平性。因信访制度与社会道德属性之间有着密切关联,甚至与其他类型国家的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信访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机制,更是政府的主要机制之一。

二、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与特征

(一)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

所谓信访工作,就是由政府工作部门与相关工作人员,针对群众所提出的建议与意见或者诉求,对其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第一,畅通信访渠道,并倾听信访人所提出意见。各级政府部门均设立专门的部门与接待场所,安排专门负责人员做好相应的接待工作,以及相应的登记工作,根据信访人的阐述做好记录。第二,办理信访事件并愿意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接到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之后,各级信访部门应及时登记并对逐一核实具体情况,对于法律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应通过书面告知的方式,为信访人阐述不予受理的原因。对于国家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则应及时转送至相关机关进行处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的处理意见,然后再送达信访人。

(二)信访工作的主要特征

因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信访工作的性质因此发生了较大的改变。第一,信访对象更加多元化,在以往的工作形式当中,工作主体更加侧重于老弱病残、贫困户等,现阶段则向外拓展至各个阶层、各个职业在内的复杂群体,人员数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第二,信访内容更加复杂化,社会更深层次的问题逐渐得到暴露,大部分信访对象所反映出的问题,与个人与群体的切身利益有着密切关联,只有真正解决实质性问题才算达到目的。因信访问题情况十分复杂,且涉及范围广泛,在处理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出现群体性事件,甚至造成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第三,信访的形式更加多样化,现阶段所开展的信访工作,不再完全局限于处理信访对象个人的来信来访,群体上访数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部分信访对象为了满足个人利益,还会借助网络渠道发布信访事件的片面内容。

三、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访工作量较大

相比较而言,我国信访工作量较大且影响范围广泛,大量的群众上访必定会为当地政府带来较大的压力,甚至还会对社会的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若部分信访案件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信访案件则会被挤压,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损害,党与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因此受到严重破坏,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受到严重影响。因信访所反映的问题,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着密切关联,这就是信访总量高居不下的主要原因,反映政策类、求决类在其中占据较大比重,大部分信访案件均有一个共性,就是与现实的物质利益有着密切关联。在以往的信访案件当中,主要涉及到当事人自身的利益和诉求,但是在现阶段的信访案件当中,主要是因改革的持续进行所激发的矛盾,在大部分信访案件当中存在共性。因此,在处理这类信访案件的过程中,极易受到相似群体的高度关注,所产生的影响也十分广泛。

(二)信访工作缺乏实效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迁,信访工作也因此出现许多新的特点与形式,同时面临着更加复杂且多元的问题,政府部门无法在第一时间内制定解决措施。因社会环境的变化,信访工作也因此受到直接影响,上访群众、上访方式等均具备了时代特点,若要解决信访工作当中存在的各项问题,需要对当前时代背景下全新出现的信访问题进行充分研究。因社会的快速发展,现阶段群众的信访主要是通过来访的方式,甚至还存在越级上访的方式,传统的来信数量大幅降低。对以往的信访案件进行分析,信访人所要解决的问题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因个人的特殊情况,可向政府寻求帮助,倾听政府工作人员所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现阶段的信访问题所涉及到的范围较为广泛,因改革发展甚至导致矛盾被激化,现代信息技术水平的飞速发展,沟通时并不需要时间与空间等各项因素的限制。信访问题涉及到更多的个人利益,需要信访人若尚未达到自身目的,会选择重复上访并且不达目的不罢休。

(三)群众法制观念薄弱

随着我国法治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政府的行政手段也日益规范,在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已经在政府机构层面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我国群众的民主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高,要求个人合法权利得到应有的尊重。但责任意识与法制意识却相对较为薄弱,对于自身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并不明确。因相关问题的存在,使得现阶段的信访方式较为多元,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政府部门只能够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按照程序工作,无法完全应对层出不穷的上访。因这种情况的存在,政府部门在面对一些非正常上访的人员时,则无法及时制定解决措施,出现手段与方式背道而驰的局面。信访工作当中甚至还存在一些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手段应对其进行严厉地打击,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政府部门则需要控制好场面,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面对违法行为时也不能够视而不见,因此处于进退两难的局面。

四、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坚持群众路线

因社会矛盾的凸显导致信访问题频频发生,百姓的利益尚未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群干关系脱离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关键原因。所开展的信访工作也是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关键内容,也是直接面对群众并直接关系到群众的个人利益,信访工作者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应加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将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实处,从根本上减少社会矛盾问题的出现。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应在思想层面上尊重人民群众并增强群众意识。若要维持好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可将维护群众的个人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事事为民、事事想民,倾听民众的心声。在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中,还应做好换位思考,真正设身处地的感受群众的遇到的难度,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待问题,了解群众的难处之后再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坚持走群众路线,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办理信访案件时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发现群众生活当中存在的各种隐患。

(二)完善信访体制

缺乏完善的信访制度,是现阶段信访工作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若要从根本解决信访问题就应对现阶段的信访制度与体系进行完善。《信访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缺乏强制约束力,从法制的角度分析信访制度,其中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内容。若要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可加强信访制度的执行建设,借助这样的方式提高信访工作的权威性。针对信访制度当中存在的缺陷,应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完善。在具体的实践当中,可对信访工作的价值取向、信访部门职能等进行明确。改变以往的工作方式,不再单纯关注上访数量、越级上访等情况,而是应关注维护群众权利的考核方式,将保证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最后,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矛盾的出现,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针对信访所反映的问题,对现有的政策进行改变与完善,根本性的减少信访活动。

(三)规范信访行为

历经多年的发展,可以清晰看出现阶段我国群众依旧存在信访思维误区,这也是产生信访问题与困境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对群众进行正确引导,帮助其走出思想误区这是解决现阶段信访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首先,帮助群众用正确的眼光与态度看待信访问题,是规范行为的关键,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为群众讲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现实意义和途径,以及违法信访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与需要承担的责任,为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其次,因政府工作人员自身行为并不规范,这也是导致群众存在思想误区的关键因素。在信访工作当中,工作人员应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举止,对于应该处理与解决的问题,积极处理不再拖延推诿;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也不应妥协。因此,信访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行为与流程进行规范,也是引导信访群众树立正确导向的主要方式。

五、结语

因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开展信访工作的过程中,则会在这样的背景下引导各种矛盾与冲突。信访工作的开展情况,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关乎到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无论开展任何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均会面临着不同的困难,信访工作亦是如此。因此,在今后所开展的信访工作当中,应用正确的态度看待这项工作,将坚持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实处。最后,还可从不同角度与方面进行分析,更加高效且顺利地开展信访工作。

【相关链接】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短信等多种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请求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在信访活动中,越级上访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信访人往往对低级别信访部门的权限和公正性缺乏信任,更希望通过高级别信访或其他权力部门尽快解决自身问题。由于全国范围越级上访的数量过于庞大,给首都、上级信访和政府机关带来了巨大的压力,2005年版《上访条例》中对越级上访予以禁止。但是,越级上访现象的大量出现,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基层政府的公信力降低。为了制止越级上访行为,各地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一般都会派人对越级上访者进行截访,而截访只能是维持社会表面的和谐安定,但其实也是一个积累矛盾的过程,终究非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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