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法律援助法治化水平路径探析

2023-01-10 11:14刘亦霖
江淮法治 2022年20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律师案件

文/刘亦霖

法律援助制度的推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平等获得法律帮助,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救济制度。该制度从本质上来说,是由国家主导,进行相应制度设计,对法律服务资源进行的再次分配。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正式步入法治化时代。法律援助制度的推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不受经济能力等因素制约,平等获得法律帮助,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有利于需要法律帮助的社会大众普遍获得较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当前,法律援助还存在服务体系不够健全、服务资源分配不均衡等问题,有必要就提升法律援助法治化水平的路径加以探析。

一、法律援助的时代特点和要求

1994 年,北京、上海等地开展法律援助试点工作,此后各地也开始此项工作,组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2003年7月,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例,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法律保障,逐渐步入法治化轨道。2021年8月,法律援助法的出台,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我国经过逾40 年的理论探索和法治实践,法律援助作为基本社会服务的性质已经确立,法律援助的公法属性不可忽视。面对建设法治社会的新要求,我们应当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度科学认识法律援助的时代特点和要求。

(一)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保障制度。对于社会弱势群体来说,法律援助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一项制度。具体来说,首先要发挥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救助,特别是司法救济功能,努力让公平正义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其次要发挥法律援助制度保障社会发展的功能。法律援助制度建立的终极意义,说到底就是不仅让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而且让经济有困难的人打得起官司,让需要获得法律帮助的人都能如愿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二)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根据法律规定,法律援助是由国家建立的,属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国家与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是一项法律服务。保障困难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是现代社会民主与法治发展的应有之义。法律援助法在这方面作了一系列制度设计,要求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包括各类组织和单位,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正在深入有序推进,这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法律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具有重要意义。

二、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机制研究

从我国法律援助法的立法设计看,法律援助制度既要解决普遍服务问题,即应援尽援,把更多群体纳入援助范围,又要解决获得的法律服务是否具有高质量的问题,确保法律援助更加有力有效。法律援助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既从社会公众的现实需要出发,把更多有需求的群体纳入援助范围,彰显法治的温度,又要体现出鲜明的价值取向,让法律成为公序良俗的强大后盾。针对新时代对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应当在全面贯彻法律援助法的基础上,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重要课题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控体系。当前,案件质量管控体系基本建立,这一体系的建立是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深层次要求,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诸环节,对法律援助队伍中的律师进行动态管理,建立相关考核制度,努力从“应援尽援”迈向“应援优援”,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当下我国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飞速增长,近些年增速均在20%左右,在这一新形势下,进一步保障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是一个严峻挑战,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控体系刻不容缓。

(二)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培训、管理。首先把好法律援助律师准入关。律师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主体,律师的水平和责任意识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密切相关。因此,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等要严把法律援助律师的入口关,建设能够胜任工作需要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其次强化法律援助律师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律师业务轮训,切实提高律师解决常见类型案件或者疑难复杂案件的综合能力,努力提高案件胜诉率和受援人满意度。

(三)建立第三方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考核评估机制。法律援助法对建立第三方案件质量考核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服务监督作出的制度创新,要求制定相应质量标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考核。通过建立这样一种考核评估机制,也是一种对法律援助服务进行监督的制度,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完善法律援助律师激励机制。当前,财政对法律援助服务案件的补贴标准是比较低的,远低于案件的正常收费标准,导致一些律师积极性不高,在办理案件时投入精力不足,影响案件办理质量。要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法律援助者办案补贴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在提高法律工作者奉献精神的同时,注意提高法律援助律师待遇,下大力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法律援助者的工作积极性。

三、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体系研究

法律援助作为民生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在构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律援助是国家行为,法律援助法规定,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努力,协同配合。

(一)细化责任主体,明确政府职责。首先明确政府财政保障职责。法律援助作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内容,相关经费应当纳入政府预算,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当前我国社会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法律援助方面,各地发展存在不小的差距,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力量较弱,地区之间法律服务资源分配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法律援助法明确规定,一是健全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机制,二是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法律工作者在法律服务资源短缺地区提供法律援助。从现实情况看,各地经费保障不同程度存在不平衡、不足的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加大对法律援助相关经费的支持力度是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调动各方面力量,多管齐下,协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相关责任主体应该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支持;各级政府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或者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

(三)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多元协同法律援助模式。为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法律援助保障能力的水准需要不断提高。首先强化优化现有法律援助供给方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这包括法律援助机构直接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并给予法律援助补贴。总体来看,这些法律援助模式属于行政化供给方式,是国家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法律援助的主渠道,需要着力保障。其次积极进行法律援助市场化探索。一方面建立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会制度。在法治社会,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援助制度是基础性的保障制度,更是法律体系中的基本保障制度,必须下大力气从体制、机制,从国家、政府、社会和公民个人等多方面,多管齐下、多头发力,着力把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成为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制度,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全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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