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产化学与工业》征稿简约

2023-02-04 09:05
林产化学与工业 2023年6期
关键词:林产出版者正文

《林产化学与工业》(双月刊,1981年创刊),是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和中国林学会林产化学化工分会共同主办的学术类刊物。报道范围是可再生的木质和非木质林产品以及生物质资源的化学加工与利用,包括生物质能源、生物质化学品、生物质材料等,主要包括生物质资源的热转化、热化学转化和活性炭,木材化学和制浆造纸,生物质原料水解,松脂及松香、松节油,植物多酚,林产香料、油脂、药物和生物活性物质,木工胶黏剂,树木寄生产物以及其他森林天然产物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为了保证刊物的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和本刊的实际,特制定本简约。

1 文稿具体要求

1.1基本要求 论文应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读性,要求内容充实,数据可靠,论点明确,文字精练。研究论文、综述文章一般不超过9 000字(包括中、英文摘要,图、表,参考文献)。

1.2书写顺序 题目(题目应简洁、明确地反映研究成果的实质及特点,中文字数不超过25字,英文不超过10个实词),作者姓名、单位(署名顺序按对文章贡献大小排列。如作者不是同一单位,可分别在姓名右上角标注1、2等,并在作者单位前分别标上相应的序号,全部接排,单位之间用分号“;”隔开),中文摘要,关键词(关键词3~5个),中图分类号,英文摘要,正文,致谢,参考文献。

1.3摘要 论文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中文摘要以300~500字为宜)。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一致,语句通顺。

1.4前言 论文的前言部分不编号,不计算进正文层次。文字应尽可能的简明扼要,对之前的同类研究数据简短概括并标注参考文献即可,且前言部分应少分段,尽可能不分段,不出现图、表、公式、分子式和化学式等。

1.5正文层次标注 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各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面不加标点,如:“1”;“2.1”;“3.1.2”,一律左顶格。

1.6外文、计量单位及符号 论文中的外文及符号要求区分文种、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和大/小写,动植物及微生物名称在正文中第一次出现时,须加注拉丁文学名(斜体)。计量单位按GB 3100~3102—1993, 符号按GB/T 15834—2011的规定执行,不得再使用已废除的单位,如:目、克分子、克分子浓度(M)、当量浓度(N)、毫米汞柱(mmHg)、达因(dyn)、千克力(kgf)、标准大气压(atm)、卡(cal)等,且尽可能将行业单位转换成标准单位使用。

1.7图、表 图、表应具有自明性,其内容要与正文相呼应,并附相应的英文对照。图应精心设计,大小适中,一般不超过10幅为宜。表格设计要合理,一律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表内数字小数位上、下对齐,相邻栏内的数字或内容相同时应一一列出,而不能用“同上”、“同左”……。表内“空白”代表未测或无此项,“—”代表未发现,“0”代表实测结果为零。结构式不应夹杂于行文中,而应以适当的化学名称或分子式书写,行文中的分子式应写成一行。

1.8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必须标全并注意引用国内外及本刊的最新文献,以公开发表的、作者亲自阅读的文献为限,并由作者对照原文一一核实,中文文献请补齐英文对照。格式按GB/T 7714—2015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即所引文献应按文中出现的顺序随文标注,在正文引用处右上角用方括号标出文献序号。①期刊 作者.题名[J].期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②专著或图书 作者.书名[M].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③论文集 作者.篇名[C]∥编者. 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④专利 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专利号[P].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年—月—日); ⑤电子文献 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志/载体类型标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如有出版者或出版地不清楚的请注[出版者不详]或[出版地不详]。

文献作者标注为:汉语拼音,姓在前全大写,名字全写首字母大写,外国人姓在前全大写,名缩写,不加缩写号,作者最多列3人,其余用等(et al)标注。

1.9作者简介 来稿请在首页页脚注明第一作者的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省××地(市)人),职称,学位及研究方向。为了便于学术交流,凡在本刊发表文章,可同时刊登第一作者照片。如有通讯作者的,请注明职称、学位、博(硕)士生导师等状况及专业领域。

2 投稿约定

2.1来稿请登录本刊主页(http: ∥www.cifp.ac.cn)进行在线投稿,稿件书写格式遵照“1文稿具体要求”,并请注明作者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

2.2稿件经编辑部初审后,符合本刊要求即交纳审稿费送同行评议,审稿意见一般在1个月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反馈给作者。对于拟发表的稿件,作者应根据审稿人和编辑部的意见对稿件进行修改,在指定时间内修回,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交纳版面费及照片等。修改后的稿件统一由主编终审后再进行排版印刷(稿件一经发排,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作者署名,且一般不得对文稿进行增删)。来稿一经发表,即按篇酌付稿酬,并赠送当期期刊2册。本刊以刊登中文稿件为主,同时接受英文稿件(附中文摘要)。

2.3来稿一律需签署“版权协议书”,并且加盖第一单位公章,内容包括: 文章题名、作者姓名及其排序,无泄密情况,无一稿多投;若为基金项目请给出项目名称及编号(加注在论文的首页下)。

2.4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编辑部对来稿有权进行技术性和文字修饰,但实质性内容的修改须征得作者同意。

2.5凡本刊发表的文章将有可能进入国内外相关数据库并在互联网上运行,其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相关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3 编辑部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10042 地址:南京市锁金五村16号 林化所内《林产化学与工业》编辑部 电话:(025)85482493;E-mail:cifp@vip.163.com;http:∥www.cif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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