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法学专业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路径探究

2023-02-10 04:14李斌
创新与创业教育 2023年6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学法治

李斌

人工智能时代法学专业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路径探究

李斌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人工智能技术日益成熟,给法学专业学生带来前所未有的就业挑战,在此背景下,完善和拓宽法学生就业路径、提升法学专业学生就业能力是一个重要命题。鉴于此,从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改革和专业技能培养的价值出发,对法学毕业生就业前景展开调研,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了人工智能时代法学生面临的就业问题,并进一步探究了法学生就业能力提升的具体路径,即加快转变传统教育模式、多元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实践夯实专业基础以及引导学生树立科学就业观,以期构建数智化、标准化、精细化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为促进法学生就业提供全新的思路。

人工智能;法学生;就业;人才培养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智能化工具和产品在社会各领域渗透并应用,人类在知识生产活动中的地位正在被逐渐削弱[1],诸多传统职业的可替代性大幅增强,同时对人才的需求标准也在不断提高。为适应当今人才培育需要,我国在政策引导方面逐步推进探索,确立了发展方向。201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指出要培养“人工智能+法律”横向复合型人才,形成“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2018年,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引导高校探索“人工智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强调法学与人工智能跨学科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2]。在此背景下,高校进行以提升法学专业学生就业能力为导向的教学改革刻不容缓。

一、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改革和专业技能培养的价值

(一) 赋能人才创新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社会各产业领域,大大提升了个人的生产效率,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的生产模式,许多可重复的脑力及机械性的体力劳动被进一步取代[3]。人工智能的可预见性、可度量性和高效率[4],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质量,一定程度上缩减了对法律人才的需求,造成法学专业学生结构性过剩,加剧了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难度。与此同时,技术的进步也加速了融合发展的新态势,倒逼高校探究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注重跨学科素养与“4C”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交流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的培养[5],向社会输送高质量人才,逐步增加创新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在劳动力结构中所占的比重。

(二) 推动教学转型

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给教育教学带来了机遇与挑战,而人工智能与法学教育改革的紧密互动推动了教育教学的转型,促进了学习方式“三化”(个性化、创造化、人性化)的改革。首先,人工智能技术推动规模化教育向个性化教育转变。其次,人工智能技术驱动标准化教育向创造化教育转型。最后,人工智能技术助力结构化教育向人性化教学变革。这种教学转型,能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支持,适应学生动态变化的学习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和思维;为教师改善结构化授导方式,精准定位学生的学习问题与需求,侧重学习活动的设计和与学生的互动交流,共同释放师生的创造力与活力,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三) 优化育人环境

人工智能技术在渗透至各行各业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传统教育模式,通过各行业的技术化革新打造新型育人环境。高校应借助技术的力量,拓展横向学习的空间,整合校外法学实践教育资源,搭建“校地企”实践平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使其更好地与社会衔接。人工智能打破理论与实践的教育壁垒,使得学生在校内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高效利用校外学习场所接触和参与实践训练。学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机构等实务部门参与实践工作,会更加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而提升自我认知,提前了解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内容,把握未来的职业方向,从而增强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提高自身的就业能力和综合法律素养,最终目的是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人工智能时代法学专业学生就业调查数据分析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莘莘学子人生规划的重要部分。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广大毕业生的就业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为充分了解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及市场的供求状况,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清除毕业生的就业障碍,特面向相关用人单位展开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法律从业者职业及学历水平分析

本次调查通过发放电子问卷进行,共有289名法律从业人员参与,从所从事的职业来看,律师为30.8%,其他法务工作者30.45%,公司法务9%,法官7.96%,律师助理/见习律师7.96%,法学教授/教师4.84%,检察官6.23%,书记员1.73%,公证员1.04%。这表明被调查对象涉及多元职业,覆盖面广,具有代表性和科学性。从参与者的学历来看,博士学历为3.46%,硕士学历23.18%,本科学历73.01%,专科学历0.35%。

从上述数据可知,被调查者绝大部分接受过高等教育,有着较高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法学作为一门兼具实用性和理论性的学科,专业性较强,就业方向明确,行业限制较高,对人才的素质、学历水平要求较高,因而高学历是法科毕业生就业的关键要素之一。

(二)法学生毕业学校知名度与就业状况的相关性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12.8%的被调查者毕业于国家双一流高校,6.92%毕业于省级双一流高校,毕业于普通本科院校的被调查者为80.28%。由此可见,毕业于国家、省级双一流高校的法学从业者占比较小,而毕业于普通本科院校的为绝大多数。在回答“学校知名度对现今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前景的影响力为多大”时,30.8%的被调查者认为“非常重要”,66.78%认为“比较重要,但主要看个人能力”,还有2.42%认为“不重要”。由此可见,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受到学校知名度的影响,但更看重个人的专业能力。从“对自己目前所从事的法律工作的满意度”来看,有15.57%的被调查者表示“非常满意”,62.28%表示“比较满意”,20.42%表示“不太满意”,还有1.73%认为“很不满意”。另外,职业的地域分布表现为分散化的特点,但大多数就业者分布在大城市,表明就业地域的选择受个人因素和就业环境的影响较大。

综上可知,法科生毕业院校的知名度与学生的就业状况具有一定相关性,毕业院校知名度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毕业生的就业地域选择和工作满意度。然而,在新时代背景下,不同院校的法科生都承受了智能化发展带来的就业压力,如何将毕业于各类高等院校的法科生的供给与社会对高校法科人才的需求有效对接,成为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三) 法学生着力培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分析

在人工智能时代,不同行业的就业形势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充满机遇与挑战。对于即将步入社会的法科生来说,就业压力陡然增加,社会对其综合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数据显示,有74.05%的受调查者认为专业知识对于法学专业大学生来说“很重要,一定要学好”,有21.11%的受调查者认为“应该好好学,为以后通过司法考试做准备”,只有极少数人认为重要性“一般”。涉及“本科阶段最应培养的素质”时,92.04%的被调查者选择“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选择“处理人际关系能力的培养”和“思辨能力的培养”的分别占60.55%和46.02%,“知识面的拓展和办公应用软件的运用等基本技能”“创新能力的培养”和“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也得到部分被调查者的认同。针对问题“法学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有哪些”,87.54%的人认为需要牢固的专业知识、扎实的基本功,选择“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修养”“全面而细致的思维逻辑感”“厚实的语言功底和演讲能力”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也占很大比例。在回答“最看重法科毕业生的哪些条件”时,选择“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的人数最多,均占了70.59%,选择“思想品德”“发展潜能”“社会经验”和“专业成绩”的也占了较大比重。

综上可见,法科生的培养应重视强化专业能力、提升职业素质。一方面,法科生应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具备扎实的基础功。在人工智能发展的大环境下,法科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及法律职业技能是从事法律职业的“房之基石”,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对通过司法考试和实现顺利就业能起到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为了应对就业竞争,法科生应积极参与专业实习,提升专业技能,积累社会经验,掌握基本办公技能,注重全面发展,培养和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成为社会所需要的综合型人才。

(四) 法学生就业形势分析

首先,对于当前法学毕业生就业形势的看法,在受调查的法律从业者中,54.67%的人认为通过努力应该可以找到工作,15.92%的人认为工作机会多,就业形势比较乐观。但也有29.41%的人对就业形势很是担忧,这与法学专业性强、行业门槛高有很大的关系。同时,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法学专业报考人数逐年上涨,导致供需失衡,结构性就业矛盾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法学专业学生面临“就业难”“毕业即失业”的困境。

其次,在回答“目前影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原因”时,选择“实习实践经验不足”的人最多,占调查总人数的53.63%。接着就是“就业定位不合理、期望值过高、择业挑剔”“竞争激烈,内卷严重”“受疫情影响,就业形势严峻”和“专业能力过低”,占比超过35%。此外,“就业观念陈旧,就业思维模式传统”“就业信息机制不健全、信息渠道不畅通”和“社会岗位趋于饱和”也是影响法学毕业生就业的原因。

最后,针对“改善当前法学专业就业难困境的主要途径”,选择“提升职业技能”和“提高学科专业水平”这两项的人数最多,均超过调查总人数的60%。选择“多提供就业渠道信息”“调整择业期望值”和“强化职业素质”这三项的人也比较多。还有,“用人单位提供支持”和“心态职业培训”亦是途径之一。

综合上述法科生就业的现实形势、影响原因、改善途径等三方面的数据分析,法学专业的就业现状较为严峻,但前途向好。虽然疫情影响、内卷严重等外在因素加剧了法科毕业生的就业困境,但深究其根源,仍在于毕业生个人的内在因素,如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就业定位、个人偏好等。因此,为解决当前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最紧迫的是从教育着手,强化学生的危机意识,同时多措并举提升法科生的职业技能和学科专业水平,打通就业信息渠道。

三、人工智能时代法学专业学生就业能力具体提升路径

随着人工智能全面深刻地渗入人们生活,智能化时代对法学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6]。实践证明,社会发展离不开专业化、现代化、多元化人才,高校应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师资队伍建设、实践实训平台搭建、教育教学改革。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要顺应时代之需,充分应用互联网、人工智能教育手段,创新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方式,推动法学与人工智能跨学科专业教育教学交叉融合,培养学生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上的法治化思维,重视人工智能法学方面的研究和教育,推动人工智能的法治化建设。总体而言,应从转变教育教学模式、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夯实法学专业基础、引导树立科学就业观念四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共同推进、一体化实施,形成全社会关注、全员参与、全过程培养、全方位支持的育人环境,构建由社会到学校、学校到个人、被动到自发的有机联系的提升路径。

(一) 加快转变传统教育教学模式

1. 建立多维教学体系

高校应当顺应时代要求,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培育、塑造法学人才中的作用,加快课程设计、课程教学和课程体验的信息化、智能化,推动我国高校传统法学课程体系的改革,多节点、复合式地构筑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的多维度智慧教育教学体系[6]。通过建立人工智能法学课程体系,在法学专业课程中加入人工智能法律理论知识,为法学生提供创新式学习渠道,帮助法学生掌握更多的人工智能法学专业知识。同时,法学教学方式变革当以提升学生就业能力为导向,始终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保证学生充分参与课堂,通过引入信息化来提高学生的思辨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塑造良好的法律思维品质,以满足社会对于智能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高校教育教学离不了奋斗在一线的精兵强将。为顺应人工智能带来的巨大变革,学院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开展“立体式多模块”教学。为了加强“行业”师资投入和数字化人才培养力度,应贯彻落实“双导师制”。一方面,专任教师除自身的法律实务兼职外,应由学校分类委派到合作的学校、立法机关、工程企业兼职或挂职从事法务工作。另一方面,聘请校外实践导师,通过实践教学,指导学生提高实践认知能力与实务操作能力。此外,为提高师资教学水平,提升其教学实践能力,组建了一支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和相应法律知识素养的教师团队,按照地方立法、教育法治、工程法治等模块开展教学,培养兼具行业与地方特色的法治人才,推动高校服务区域法治和行业发展。

3. 深化学科融合理念

高校应紧扣国家发展需求,打破单一法学学科教学培养模式,推动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深化多学科教学方式改革,培养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一方面,以问题为导向,纵深了解科技新态势对法学领域的影响和挑战,依据高校自身资源与优势,打造特色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另一方面,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新设与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学科专业,完善传统专业的设置和内容,持续强化法学专业的特色和优势[7]。为适应国家监察机制体制改革,学校依托学院的建设基础,于2022年9月28日成立纪检监察学院,探索“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模式,着重培养监察机关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并将其打造成集法学理论实践研究、卓越法科人才培养和法律咨询服务于一体的基地,以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为己任,为国家制定和落实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智囊支持。

(二) 多元培养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 强化专业认同,提升学生专业素养

理论为体,实践为用。高校应给予学生多平台、多视野、多元化的学习环境,在理论学习中培养专业素养,在实践活动中激发专业热情,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专业认同。学院通过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和读书会等活动在学校营造浓厚学术氛围,拓宽学生的文化视野。比如成功举办了“新时代法治反腐的实践路径与理论创新高端论坛”“湖南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等国内会议;结合自身专业资源,聚力打造高校论坛联盟,定期邀请法学专业名师到校,开展湖湘法治论坛专题讲座,让学生能与专家学者面对面互动交流,从而更加全面深入地理解人工智能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同时,学院实行了“导师制”。导师与其指导的学生根据不同主题,针对所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举办读书会,交流分享研究思路与心得体会。通过知行结合的学习方式,以学科实践为抓手,帮助学生在实践中构建、巩固学科知识体系,将外在的知识转化为内在的能力与品格,把握核心要素,实现由“知”到“行”的升华。

2. 强化社交意识,提升团队协作能力

高校应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平台进一步传播新时代法治理念,加大普法力度,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学院组织普法宣传团队,于每年“3·15”、“12·4”、暑假“三下乡”定期开展普法和法律咨询活动,不断创新思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普法讲座、举行模拟审判、拍摄普法微电影、进行心理情景剧表演和现场有奖问答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广场、中小学课堂,向民众、学生宣传普及宪法和其他法律知识。通过此类活动,有效开发、整合和集聚了社会资源,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民众需求紧密对接,提升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了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能动性。志愿服务活动为学生提供了走入社会、了解民众法律需求的机会,在夯实学生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增强了学生为人民提供法治服务的成就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专业素养、团队协作能力与人际沟通能力。

3. 培养创新意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为适应人工智能时代对创新型人才的需要,高校应积极推进各类科技赛事的开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动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和思辨能力。首先,广泛推进科研赛事,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SRIP、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种创新创业比赛,以学科竞赛为载体推动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拓宽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与问题解决能力;其次,以捕捉专业赛事为契机,设计贴近现实、具有挑战性的赛题,举办高校模拟法庭大赛、案例分析大赛等法治类竞赛,以体验式和反思性的学习将法治思维渗入学生的知识结构体系,提升其学习效果和思辨能力;最后,加强交流,搭建高校科技赛事交流平台,进行赛事经验交流与分享,透过专业赛事折射法治现状以及热点问题,推进学术前沿问题的探讨,帮助学生塑造发散性与创新性思维。简而言之,通过参与各类赛事,帮助法学生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提升创新能力,从而掌握人工智能时代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就业能力。

(三) 坚持实践以夯实法学专业基础

1. 校地合作搭建实践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促进莘莘学子高质量就业,实现校内学习和校外实践两个环节的有机结合,打造理论知识与专业实践双轨并行的新平台,学院在校内建立了模拟法庭实验教学基地,主动与湘潭市法院、湘潭市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沟通联系,申请承接“巡回法庭”以举办庭审观摩,让学生切身体验庭审的程序性和权威性。在校外,与法律实务部门展开合作,共建实践实习基地,引导学生利用空余时间参加社会实习,亲身参与法律事务工作,在实战中强化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在实操中深入领会法治精神,培养理论和实务兼备的能力,增强对法治理念的认同,强化对法治思维的培养,加强对实践能力的提升,从而坚定其法学职业信仰和法治理想信念。通过校内外联动教学,不断强化专业实践,深化法治人才培养,为学生提供充足的见习实习机会,保障实践教学的对口性、有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

2. 学法用法推进法律援助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要求,学院创立法律协会,并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处,面向全校师生、社会弱势群体以及普通大众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助力劳动纠纷的有效解决,同时,招募在校法学专业学生为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为学生提供一个服务社会、奉献自我的平台。此外,随着《法律援助法》的正式实施,学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丰富援助方式,并对志愿者进行深度培训,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反思与总结,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与管理。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学生实现了由“学法者”到“用法者”的身份转变,深刻体会到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法律技巧很重要,充分认识到公平正义理念和规则意识更重要[8],不仅丰富了实践经历,还拓展了法律视野,为他们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3. 便民利民开展导诉服务

为积极推进诉源治理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繁简分流,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导诉”服务,在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的同时,推动地方司法建设。学院与湘潭市岳塘区、雨湖区等基层人民法院展开合作,设立法科生志愿导诉服务平台,及时为群众提供来访接待、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等服务。平台运营采取院校共同管理、法官和协会会员配合的工作模式,先后派遣导诉志愿者前往法院的立案庭,协助法官展开导诉工作。这种“高校−法院”的合作形式不仅向社会宣传了法治,增强了普法创新的实效,减轻了法院的工作负担,同时也让学生志愿者更加了解法院工作,并在导诉服务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将其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使他们逐步学会了像律师一样思考、像法官一样坚持,为将来成为合格的法律人打下良好基础。

(四)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

为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学校应在就业指导课上对学生予以全面指导,同时,学院应进一步发挥能动性,为学生的就业提供详细具体、贴合专业实际的指导,帮助学生正确对待就业焦虑,破解“一步到位”的就业观念,避免职业规划的盲目化、理想化与利益化。

首先,坚持贯彻全过程指导理念。教师应针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制定不同的就业指导策略,多维度、全方位地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大学适应阶段,举办以就业、创业为核心的主题讲座,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形势,科学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大学探索阶段,在学生有一定的自我认知和专业学习基础之上,为其提供符合自身条件的实习平台,并做好实习质量监控和信息反馈;大学冲刺阶段,结合学生实习期间的综合情况明确未来职业方向,依据学生个人的就业志愿推荐就业岗位,引导他们转变学生思维,帮助其适应从学校到社会的环境过渡以及身份转变。

其次,落实大学生就业指导政策。高校应开设就业指导理论课,将就业创业教育全方位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过程,并以职业生涯规划为切入点,将职业生涯规划贯穿于大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不定期对法科生的就业意向和职业定位进行调查并实时跟踪,了解学生的就业动态,帮助其认清就业形势,找准自身定位,从而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积极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

最后,拓宽就业渠道。学院应加强就业精准服务,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及社会担当意识,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为法学就业市场注入新鲜人才血液。同时,不断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及时把握法科生就业相关政策方向,帮助法科生突破就业信息孤岛;与律所、司法部门等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保持与大型公司的联系,畅通法科生就业渠道,帮助其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四、结语

在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人力资本势必面临“被取代”“被替代”的风险与挑战,但胜利永远属于奋斗的劳动者。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必须勇于直面挑战,坚定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要准确把握时代方向,将理论、实践、科技三者有机联系,争做新时代的建设者。与此同时,为实现法学生就业能力的提升,高校应多措并举,加快转变传统教育教学模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立足于新时代的法学生,更要强化法学专业认同,培养社交意识、创新意识,适应法治中国的人才需求,努力成为新时代的高质量法治人才。

[1] 顾小清, 郝祥军. 从人工智能重塑的知识观看未来教育[J]. 教育研究, 2022, 43(9): 138−149.

[2] 张爽. 浅析面向AI时代的法律职业伦理教学[J]. 法治社会, 2018(4): 9−19.

[3] 顾小清, 李世瑾. 人工智能促进未来教育发展: 本质内涵与应然路向[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2, 40(9): 1−9.

[4] 熊秋红. 刑事司法中的人工智能应用探究[J].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2, 37(6): 99−116.

[5] 夏立新, 张雨萌, 李卿, 等. “人工智能+教育”复合型高水平人才培养的模式创新——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的实践探索[J]. 科教发展研究, 2022, 2(3): 36−54.

[6] 邓恒. 互联网人工智能为法学人才培养带来“新智慧”[N]. 中国教育报, 2019−05−09(007).

[7] 岳彩申, 章晓明. 着力三个“深度融合”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卓越法治人才[J]. 法学教育研究, 2021, 33(2): 3−12.

[8] 宋智敏, 姚敏慧. 在法治服务中谱写实践育人新篇章——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体验式教学素描[N]. 法治日报, 2021−08−19(07).

The exploration of improving the employability of law students in the era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LI Bin

(School of Law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Xiangtan 411201, China)

The increasingly mature technology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brings unprecedented employment challenges to legal students. Under this background, it is an important proposition to improve and broaden the new employment path of legal students, as well as strengthening the employment ability of legal students in the new era. In view of this,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based on the valu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the law education reform and professional skills training, with research on employment prospects of law graduates, and analysis on employment problems faced by law graduates in the era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y means of the comparative method. Besides, it further explores the specific way which students can make use of to gain more employment ability, concluding accelera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traditional education mode, the pluralistic cultivation of students’ comprehensive quality, consolidate professional foundation and guides that leads students to establish the scientific employment view. These solutions will build several intelligence, standardization, refinement of legal talent training system, providing new ideas for promoting the employment of legal student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law students; employment; talent training

2023−05−09;

2023−09−21

2022年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三全育人”专题课题)“人工智能时代法学专业学生就业能力提升探讨——以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专业为例”(I22013)

李斌,男,湖南浏阳人,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智能教育,联系邮箱:libin31209@163.com

G642

A

1674-893X(2023)06−0086−07

[编辑: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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