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路径、挑战及策略*

2023-02-12 06:40罗青意
教育与考试 2023年6期
关键词:普通高中学业考试

罗青意

一、问题提出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检测高中学生学业成绩、学校育人成效、高校选才依据的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制度之一。无论是高中毕业会考还是学业水平考试,其设计的初衷是作为一种水平性考试,用以检测学生各科学业水平是否达到课程标准和毕业标准,是评价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它的目的在于使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各司其职,并试图弱化高考对中学教育的“指挥棒”作用。但在实践中不难发现,由于高考在高校招生中充当了最主要的角色,导致学业水平考试在高中学校教育中功能性“失声”。继而高考被普遍认为是评价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学业水平考试不断被边缘化,最终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

2014 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相继发布,拉开了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序幕。我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首要关注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开始转向兼顾教学评价与人才选拔并重的制度设计。不仅如此,学业水平考试成为建构新高考评价体系“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模式的关键环节。将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考招生评价体系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何与高校招生录取进行挂钩成为学界讨论的重点。有论者认为新高考将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是人为地赋予了学业水平考试一种选拔功能;学业水平考试若不与高考“挂钩”,其势必又如同会考一样形同虚设。[1]还有研究指出,若将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考评价体系会陷入另一种困境:即没有摆脱“应试”倾向、试卷命制难度大、考试操作难度大、可能使学生陷入更片面的发展等。[2]那么,在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之下的学业水平考试究竟应扮演何种角色、发挥何种作用?其在新高考改革试点中是否切实取得成效?本文对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在发展和改革过程中的主要功能进行梳理,进而从改革实践相关者角度,分析和探讨当前新高考背景下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现实困境,并为进一步完善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提出相应策略。

二、行进路径

我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是在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基础上发展而来,期间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求进行过调整,在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中被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在新时代被赋予了新使命。

(一)高中毕业会考:以保障学校教学质量为主要任务

1977 年高考制度恢复之初,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愈演愈烈,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学校教学秩序、影响了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也不利于高校改善生源,削弱了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基本职能。在此背景下,1983 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中首次提出,“毕业考试要和升学考试分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按基本教材命题,试行初、高中毕业会考。”[3]1801986 年,其时的国家教委进一步指出高中毕业会考和高考的功能定位关系:“改革高考的分类的科目设置,必须解决高校招生与高中毕业考试混同的弊端,而使二者分立,各司其职,初步设想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中会考的基础上,进行高校招生的考试。”[4]为了将高中会考制度更好地推向全国,1989 年的《国家教委关于试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较为全面地明确了高中毕业会考的性质、功能和定位:“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是国家认可的省级考试。它是水平考试,与高校招生选拔考试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会考是检查、评估高中阶段教学质量、考核高中毕业生文化课学习是否合格的一种手段。”[3]423

高中毕业会考对于端正当时普通高中的办学思想、纠正“一切围着高考指挥棒转”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起到了一定的效果。“过去没有全体学生的质量标准,只有少数学生的升学率。现在以高中会考证书会考评价教学,以合格率为主要标准,教师势必将教学面向全体学生。”[5]可见,高中会考的功能主要是鉴定,即用以评判一个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准,同时兼有诊断与反馈等功能。需要注意的是,早期的高中毕业会考并非没有选拔功能。例如,浙江省师范专科学校曾在招生时把该省学生的高中毕业会考成绩作为面试的依据[6]。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高校的生源质量,更为重要的是,高中毕业会考的实行,打破了长期以来以高考升学率作为评价中学教学质量和高中学生文化素质唯一标准的局面,保障了高中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

不难发现,在建立和试行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初期,高中毕业会考与高考在功能上基本上是泾渭分明的。高中毕业会考旨在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监督和指导学校办学管理业务等,高考则主要负责为高校选拔合格的新生。

(二)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学业水平考试:以素质教育为导向

起始于20 世纪90 年代的新课程改革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对我国的基础教育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冲击了高中的教学组织管理和课程评价方式。高中新课改的实施,必然要求课程评价方式与高校人才选拔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7]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要任务便是转变教育观念,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从根本上扭转应试教育的局面。[8]新的高中课程体系承认一个朴素的真理:考试,永远是“这个”学生在考试。它不把考试置于课程的核心地位,而把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独特性置于课程的核心地位——“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使每一所学校成功”,这是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9]为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理念以及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各省(市)积极推进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并在新课改实验试点省市逐步展开,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取代原来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与此同时,各省市在进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也强化了其在高校招生中的作用。例如,2008 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功能定位等做出了指导:“各地要加快建设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份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切实做到可信可用,逐步发挥其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10]这一意见一方面促进了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功能完善,另一方面以学业水平考试为高校招生提供选拔服务开始进入试验阶段。

这一时期的学业水平考试对高中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主要起到监测与引导的作用[11],也有部分地区和学校探索它在高校招生中的参考作用。不仅如此,学业水平考试相比于以前的毕业会考更为科学合理。如考试更加人性化,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以往“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契合新课改的要求,引入学分制动态管理机制,评价标准更加多元;评定方式采取等级制而非百分制,可以淡化“分数至上”观念;强化了学业水平考试的评价功能,可使各方对学业水平考试更加重视,使其避免像会考那样最终沦为“最虚伪的一种考试”。[12]

(三)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的学业水平考试:兼顾教学评价与人才选拔

在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的新语境下,高中毕业会考的使命已然终结,取而代之的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13]2014 年,沪、浙两地出台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了配合首批改革试点的进行,同年12 月,教育部下发《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对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 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 个科目成绩组成”“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14]另外,在高校的综合评价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模式中,各科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也被不同程度地直接折算计入总分或作为报名资格条件,开始扮演起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无论是顶层的制度设计抑或是各地自主的招生方案,都创造性地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考成绩进行了深度融合。可以说,此时的学业水平考试已经在自身的功能定位上实现了重大转变——教学评价与选拔功能并重。从短期来看,这样的转变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科学选拔各类人才;从长远来看,考试制度的创新完善有利于社会的公平与稳定。在首批高考试点改革方案发布后,有学者认为新高考改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部分科目直接作为高考科目计算总分,是一种大胆的制度设计。它既是令人“眼睛一亮”的重大突破,又是高考改革的“另辟蹊径”。[15]

概而言之,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或根据等级成绩与高考“硬挂钩”,从制度的顶层设计上将学业水平考试正式纳入我国高校考试招生评价体系。这不仅在理论上有望使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视程度得到强化,而且在新时期“立德树人”的教育观下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校招生考试的教育功能。

三、现实挑战

高考改革的理论研究必须要与改革实践紧密联系,对改革实践进行利弊得失的理论分析后,再到实践中推动改革的完善与发展。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后的学业水平考试在制度设计上与以往有很大不同,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就难免遇到种种困难。再者,从多重视角来理解教育改革情境的复杂性,尤其是从弱势群体的立场采集信息和证据,对于提升价值判断的科学性和调研质量均有重要价值。因此,为了解新高考背景下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的现实状况,笔者所在研究团队于2019 年10 月至2020 年12 月期间深入国内7 家相关单位开展调研,进行了14 场次的访谈或座谈,受访对象共计30 余名,包括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师生、高中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师生等各相关群体。研究关注当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新高考背景下的改革现状,尤其在各方对制度设计的接受和理解程度、政策执行的操作性以及考试的竞争性等实施过程中的迷茫和困境等方面进行探讨。调研发现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存在以下挑战。

(一)受思维定式和客观条件的双重束缚,改革政策难以有效衔接

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实施以来,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无论是对教育理念还是对考试形式都可谓重要突破。但是,改革政策的有效落实和执行既需要合理的顶层设计,又需要高效的执行力,关键在于政策的设计、发布、组织与实施的衔接。

从常理上来看,省一级的教育考试管理与组织机构由于承担着政策上传下达的中转任务,对新高考政策的理解应该比较熟悉和透彻。实则不然。笔者所在团队对部分省市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实地调查后发现,工作人员尽管肯定了学业水平考试政策设计中的亮点,但也指出了部分内容的模糊性。“把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考,这是一个突出的特点,但是带来了新问题就是对学业水平考试的定位、认识和操作没能深入地研究好。”①不仅如此,由于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范围广、内容多、力度大,留给一线教育工作者的政策消化时间较为有限,导致改革政策难以有效衔接,实践操作难以上手。“2014 年9 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以后,到十月份教育部匆匆忙忙地出台了一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配套文件,那文件说得也很笼统,至于怎么操作,到现在都处于探讨的过程。”②

普通高中的一线教育工作者对新高考背景下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兴趣表达直接关系着改革政策的有效衔接和认真落实。一方面普通高中的管理者肯定学业水平考试的制度设计,另一方面认为依靠考试制度自身的改革来缓解考试竞争的问题,其作用十分有限。“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提供了一些解决思路,包括采用一年多考、自由选考等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和缓解考试压力,但是从根本上还是要靠社会经济的发展来解决高考的‘指挥棒’问题。”③

教师群体则更加关注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带来的实际效用,在教学过程中具体表现为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以是否为“学生的升学而准备”为前提。“我的理解就是咱们国家高考的权威性不容置疑,一直以来就是以高考的分数为依据。现在这个学业水平考试没有什么具体的意义,只是一个毕业的使用。它在综合评价招生和自主招生上有一定的权重,但对普通高考还是没有用的。”④

可见,学业水平考试的改革政策从纸面落到实地的过程,各层各级相关利益群体都有着各自的解读。如果各利益群体的解读与政策传达的信息较为符合,那么政策的执行将事半功倍;如若不加宣传引导,政策的执行不仅难以衔接,改革政策甚至可能变成一纸空文。

(二)囿于功能定位的复杂性,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明显的认知差异

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定位问题不仅关系到考试理论的构建,而且会影响制度实施的有效性。过去,学业水平考试的功能被定位在高中毕业标准达成的认定上,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常只作为高校招生的参考依据,而非高考成绩的组成部分。新高考背景下学业水平考试的功能定位较以往更加复杂和难以定论。部分学者对当前的改革仍感不适,坚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该是一种达标考试,一种标准参照测验而不是选拔性考试。[16]换言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分属于两种性质不同的考试,决定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法也不可能成为高校录取新生的参考数值。[17]

关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功能定位问题,不仅理论界存在看法上的分歧,而且在开展改革试点的教育考试部门中相关人员的理解亦有不同。有的肯定了改革政策中对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定位的表述,认为 “这个(学业水平考试)国家讲得很清楚,是普通高中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用这个制度评价教育教学的成果、教育教学的水平以及对基础教育的一个评价,主要功能定位国家规定得非常明确。”⑤也有人认为,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的学业水平考试在定位上不是传统的单一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它既不是典型的、又不是完全的常模参照,也不是一个典型的标准参照,必须得采取一些管理、一些技术来改进才能考得好一点。”⑥还有人从学业水平考试的制度设计方面对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提出质疑:“学业水平考试是检测水平的,是水平参照,成绩以等级呈现。但是,等级又规定出一个5%、15%为A 等或者其他多少比例为B 等。这个等级概念就是,你如果达到某个等级、掌握了知识水平的90%都是A 等,那都没问题。但现在又变成一个按参加考试人数来分比例,这不是一个区分的问题,而变成了常模参照,不是标准参照了,所以把它的定位给扭曲了。”⑦

调研还发现,在部分高考改革实行较早的省市,学业水平考试的功能定位往往不会轻易受到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冲击,其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更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例如,其教育考试制度的改革通常能与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紧密结合,从而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无论是合格考还是等级考,我们都定位于课程标准。”⑧

(三)不同地区、主体之间的实施条件差异,导致改革形式和内容难以同步

在应对新高考改革上,不同省、市在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能力、管理水平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存有较大差异。例如,“一年多考”本是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的一大亮点,但是在后面两批次的新高考改革试点方案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性(或选择性)考试已经不再采用“一年两考”的方式。来自第二批次改革省份的教育考试机构管理者将造成这一变化的原因归结为目前的命题技术无法保障其稳定性,稍有不慎将带来教育和社会方面的风险。“对命题要求非常高,必须等值。难度系数完全一样才行。难度系数不等值,学生肯定不满意,社会也会质疑。难度系数差距比较大,就相当于有一次考试是作废的。肯定会按高的那次,这样社会肯定不认同。”⑨

在同一考区,尽管合格性考试可多次报考,但是主要针对的是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而且学校也不鼓励、甚至不支持已经通过合格考的考生再次参加考试。“考虑到我们传统的做法,再加上目前学业水平考试的实际作用,我们认为考一次足够了。成绩合格了,也没有必要再次提供考试机会,包括过去叫等级性考试,或者现在叫选择性考试,也就提供一次性的,没有必要再提供几次。这样对于本身的考试公平,以及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肯定是有更多的好处。如果实行多次考试,实际上是增加了考生负担和增加社会总体负担的一种不必要的机会。”⑩

此外,对于不同发展类型的普通高中来说,学业水平考试给其教育教学以及学生学习造成的压力是不一样的。例如,对一所省属重点中学而言,学业水平考试不过是一场检测学校教学质量成果的最低标准。“我不知道别的学校是什么样的,在我们学校,我们年级所有学生都过了(学业水平考试),而且我们都觉得它很容易,就觉得它几乎没有对我们造成任何的阻碍。”⑪相较而言,对一所普通中学或者以艺术类为特色发展的中学而言,即便是合格性考试,仍然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努力备考。

(四)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凸显选拔性质,加大了考试竞争压力

新高考改革实施以来,学业水平考试的最大特点是其选考部分成为高考成绩的组成部分,凸显了其选拔性质,但同时也加大了中学教学和学生学业的负担。“目前新高考方案对减轻压力应该说有一定的缓解。现在四门学科按原始分计算、两门学科按等级分计算,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学习时间投放的均衡度来讲,会好一些,尤其对于偏科学生来说,压力会减小。总体来说,压力肯定还是蛮大的,但是对部分学生会稍微好一些。选择性增强,考试科目增多,学科之间长短板就不那么明显了,同时也可以相互弥补。”⑫

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成绩改变了原始分的计分方式,采用“等级赋分”的计分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始分造成的“分分必争”的紧张局面。但是由于高考竞争的高利害性,注定了学生学习负担重的现象很难因为计分方式的变化而得到根本改变。通过统一考试进入大学,只要录取率不变,学生的竞争压力就不会改变。这种压力或者负担是和他人比较的相对值,而不是增加考试机会带来的绝对值。“我们确实从高二开始就为了那一个A 疯狂地学,而且那时候我们还是跟上一年级一起考的,前15%赋A。就是人家选考跟我们学考一起赋分。你一次没考好的话,老师还会劝你再考一次,即使你自己满意了,老师觉得不满意也总是要你再来考一次,除非你考到97、100 了,否则就得再来考一次。”⑬

对于中学教师来说,工作重心不仅在于教学和管理方面,还要针对当前高考改革的新方案进行分析和解读,从而可以更好地、有目的地帮助学生学习和应考,工作量和工作负担都非常重。“希望真正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考或者叫做选择考,让考试真正成为一个标准参照的考试,让它既可以衡量考生的学习程度,也可以用于检测和反馈、指导中学教学,为地方教学服务,这才有价值。”⑭

四、实施策略

目前,我国多数省份按五个批次均已进入高考综合改革或者已经公布改革实施方案。鉴于前三个批次新高考方案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实施经验和教训,下文从改革理念、定位功能、管理机制以及素质教育导向等方面,对正在推进的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提供相应的实施策略。

(一)重塑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理念,加强各参与主体的整体性与协调性

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与高考“硬挂钩”的制度设计,给一线的教育考试管理人员的考试理念和管理方式,以及学校教学人员教学观念和评价方式都带来一定冲击。因此,如何重建一线教育工作者在这场教育考试改革中的参与者身份以及引导学生尽快适应全新的、全面发展的竞争环境,是协调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各项功能的关键。首先,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理论研究与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践之间的整体性。一方面理论研究为改革方案的设计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尤其是厘清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之间的定位关系,使其符合一线教育管理和教学人员的基本认识;另一方面理论研究还可以向教育考试的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知识,为其解答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中的困惑,进而领会改革的意图。其次,在改革方案的设计与落地之间可适当设置改革“冷静期”,以增强各参与主体的协调性。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与高考“硬挂钩”当然是一种大胆的设计,但是长期以来学业水平考试作为一种评价高中教学和学生学习程度的水平性考试更受社会认可。因此,不能仅仅依靠教育行政命令来推进这一改革,不妨在方案公示之后给予各界“消化”改革内容的时间和空间,同时优化信息传递渠道,收集社会上对改革的反馈意见,以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改革方案。

(二)强化学业水平考试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学业水平考试育人功能

学业水平考试作为教学评价的重要内容,是一个独立的、权威的评价体系。此外,学业水平考试与统一高考、综合素质评价共同构成我国普通高校的招生评价体系,三者之间并非从属关系,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都是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论是教育行政部门、考试管理和组织机构还是一线学校,都要高度重视学业水平考试的改革和落地,保障其科学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除此之外,学业水平考试是一项国家级别、地方组织实施的标准参照性、终结性评价。在新高考改革背景下,学业水平考试的本体功能——学校育人和规范教学的导向需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时承担一部分的人才评价和选拔功能——将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纳入高考评价体系,进一步丰富了学业水平考试的评价功能。但在实践层面,学业水平考试的中学教育评价功能与高校招生选拔功能往往难以同向发力,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因此,在所有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可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招生学校的定位和类型分别使用。需要注意的是,针对非重点中学和学术能力较为薄弱学生的能力评价,必须打破传统的价值观念,正确引导学生认识中学阶段学术能力表现与大学专业技能选择之间的关系及其对未来职业选择和生活方式的影响。

(三)探索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制改革,加快考试管理机构专业化建设

我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自上而下的分散型管理体制,是一种国家层面的管理模式。尽管该模式宏观上有国家层面整体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实施方针等,并会考虑各地区较为复杂的环境给予一定的自主权,但也由此造成一些问题,如: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权力缺位,难以对地方的改革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各个地方之间的改革政策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导致各地的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五花八门;地方层面的管理和实施部门存在纵横交错、层级差异的现象。因此,建议将管理模式由上下分散型调整为从国家到地方各级的单线垂直管理,即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辖下的考试管理部门、地方各级考试机构和考试监督机构形成独立的考试管理体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同级别的考试委员会负责制定学业水平考试的总纲和改革方案等宏观政策;最高一级的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编制试卷,设计考试程序,制定考试时间、阅卷、评分等实施细则;地方各级考试机构负责考试实施,包括组织和管理考务工作,提供宣传、咨询和反馈等服务工作,以及收集和总结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成效和改革问题等信息,以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反馈结果更好地进行决策和管理。其次,加强各级学业水平考试机构的专业化建设,特别是在考试设计、开发、统计、分析等方面提高专业水平。最后,考试管理机构应逐步向考试服务机构转变,逐步削弱行政色彩、增强服务意识。

(四)发挥学业水平考试素质教育导向,加强高中教学与高校人才培养衔接

无论是学业水平考试还是高中毕业会考,其设计的初衷是作为一种水平性考试,主要检测学生各科学业水平是否达到课程标准和毕业标准,是评价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目的在于使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各司其职,并弱化高考对中学教育的“指挥棒”作用。但不难发现,由于高考在高校考试招生中充当了最主要角色,学业水平考试某种程度上成为高考身边的“陪衬”,导致其在教学评价中功能性“失声”。在新高考改革背景下,学业水平考试应对高中教学发挥导向作用,同时加强高中教学与高校人才培养的衔接。具体而言,首先,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要引导高中教学的全面性,学业水平考试不仅要在考试范围上涵盖全部学科,而且要在个别科目的实验操作、听力和口语等能力测试方面与书面考试一视同仁,以保证知识结构的基础性和完整性;其次,考试内容既要注重高中教学中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维方式的考查,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国家对高中生要求的文化课或文化素质目标要求等必修内容,又要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的要求和特点,鼓励和发展学生的兴趣科目;再次,教育行政部门要正确引导和监督高中的日常教学,开足开好课程,为学生进入下一层次的教育或进入社会做好全面发展的准备,甚至将各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高中办学的绩效考核当中,利用行政管理手段督促高中教学的有效开展;最后,社会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在评估高中办学成效时,应更加重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而不是以高考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

综上所述,新高考改革加入学业水平考试选考方式,体现了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理念,突破了以往学业水平考试的功能和定位。将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进行改革联动,其目的是促进高中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以及学业水平考试自身对于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融入,从而形成由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倒逼”教育评价全面改革的机制。尽管在改革试点实践中还有一系列有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但其总体布局和框架建构了高校招生评价体系的基础和空间。今后,应稳步推进学业水平考试的改革进程,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学业水平考试理论模式与实践路径。

注释:

①第二批试点地区-考试招生机构负责人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0 月18 日,访谈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②第二批试点地区-考试招生机构负责人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0 月18 日,访谈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③第三批试点地区-普通高中校领导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0 月17 日,访谈地点:江苏省丹阳市。

④第三批试点地区-普通高中校领导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0 月18 日,访谈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⑤第三批试点地区-高校学生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0 月16 日,访谈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⑥第三批试点地区-考试招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0 月15 日,访谈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⑦第三批试点地区-考试招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1 月25 日,访谈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⑧第一批试点地区-考试招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0 月29 日,访谈地点:上海市杨浦区。

⑨第二批试点地区-考试招生机构负责人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0 月21 日,访谈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⑩第三批试点地区-考试招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1 月25 日,访谈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⑪第三批试点地区-高校学生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0 月16 日,访谈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⑫第三批试点地区-普通高中校领导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0 月17 日,访谈地点:江苏省丹阳市。

⑬第三批试点地区-高校学生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0 月16 日,访谈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⑭第三批试点地区-考试招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访谈内容,访谈日期:2019 年11 月25 日,访谈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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