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互助式养老服务的体系构建

2023-02-20 16:47许剑鸣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4期
关键词:服务体系养老老年人

许剑鸣

(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山东 青岛 266061)

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步入现代化社会的过渡转型时期,养老保障制度及其对应体系一样到了要发展变革的地步,这就意味着不仅要在城乡之间相互包容,还要考虑正式与非正式因素以及制度与习俗之间的关联,因此,养老体系改革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我们也应该考虑到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在面临深刻老龄化这一社会问题的冲击中,我国老年人群的组成部分较为多元化;譬如,不同经济能力、不同受教育程度以及不同的家庭人际关系网络等背景复杂的老年人群共同生活在老龄化社会中,这也导致了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注定多样[1]。过去几年,在国务院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倡导下,互助式养老服务这一新兴养老模式在全国慢慢发展起来,作为一种新出现的养老模式,它的优点在于结合了传统家庭养老和当代社会养老这两种主要养老模式的长处,但同时也有着发展不够成熟、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等不足。互助式养老服务的体系建构仍寄托于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以此来补充社会当下运行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促进我国老年人群体迈向“老有所伴”和“老有所依”这一共同目标。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分析

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社会,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增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 年末,全国人口中60 岁及以上人口为264 018 766 人,占18.70%,其中65 岁及以上人口为190 635 280 人,占13.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 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63 个百分点[1]。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已然落后于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未富先老”已成事实。由此可见,银发潮正在迅速席卷中国社会,费孝通所总结的中国传统反馈式养老模式,即传统的父母养育子女,子女长大后给父母养老这一赡养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中国当下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的社会需求了。

我国老年人口今后将长期快速增长,而老年人口的迅速增长同时也将导致养老服务需求的急剧增加。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政策的转变,城镇化进程加速,并促进了城乡间的人口流动,也导致了人们对于养老观念的改变,而家庭结构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趋于核心化、小型化,使得独居老人的现象越来越常见。在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和“十二五”纲要中,表明了我国政府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任务,统筹推进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用改革创新的思维来寻找解决养老难题的方法,从而构建新时代下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居民间自发互助这一组织形式在当下的中国社会看来,依然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与实践价值,深度开发互助中的人力资源,不断深化改革互助的模式与服务同样是解决中国老龄化危机的重要手段。

二、互助式养老服务的内涵和优势

(一)互助式养老的内涵

作为一种养老互助思想和实践,互助式养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古代的互助式养老实践主要是基于血缘家庭中亲友的互助。家庭养老的主要载体是义庄。它的经济基础是“族田”和“义田”,由家族中有权势的血亲捐赠,老人是义庄的主要救济对象之一。近现代以来,义庄作为一个传统的民族养老组织失去了作用。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和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基于血缘、地理和情感联系的亲戚、朋友、邻居和熟人网络仍然是一个社会支持网络,在老年人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朱传一指出,互助式养老是当下社会新兴的一种养老服务体系,这种养老模式集现代社会主流养老模式的优点于一身,例如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以及居家养老等。互助式养老依靠于老年人所熟知的家庭环境中,并通过其所在的社区与街道,运用团体的能力去化解所面临的困境。这种互助式服务体系在构建的过程中极大地提升了老年人群体的互助感与幸福感。同时,在这一服务体系的开展过程中,老年群体在得到关心的同时还能够学习到很多平日里所接触不到的知识与技能。互助式养老服务小组的建立依赖于那些社区中能干、乐观开朗并富于同情心的老年群体,而那些健康聪明的老人会去帮助有需要的老人。这也体现了互助友爱是老年人互助的基本准则[2]。

基于现有的理论和实践知识,本文认为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起源于民间社区中,受政府引导扶持与老年群体自发选择等因素影响,它是老年人群体中友谊、互助、互信、共管相结合的产物。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是基于社区间老年群体的共同管理、共同运作,同时它也是我国今后促进城市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至关重要的一环。互助式养老服务本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精神,将不同背景、不同年龄的老人集中到一块,相互扶持、相互帮助,在解决了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同时,也使得这些老人心理上与人沟通、与人交流的需求得到了满足,从而促使他们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二)互助式养老的优势

首先,能满足老年人对于养老的精神慰藉。互助式养老模式,可以让老年人“足不出户”,不远离自己的社区,生活在友好、自在的环境中,不改变原先的生活方式与居住习惯,还能和自己的亲戚朋友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络,得到精神层面的满足。在与子女沟通层面,能够最大限度得到儿女们的关心与支持,既方便了子女对于老年人的照料,也维系了原有的家庭关系不做大幅度的调整,对于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来说同样是有益的。

其次,缓解了老年人长期缺乏医护保障的问题。志愿者团体、社会非营利组织等爱心机构可以通过社区街道这一渠道,为那些有生活照护需求的居家老人提供或协助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辅助、精神慰藉、文教体娱、法律维权等社会化服务。这就极大地缓解了我国城乡中医疗服务短缺的问题,同时互助式养老服务能提升养老服务的现状帮助老年人群排忧解难,使得社会能够更加接纳这些有需要的老年人群,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第三,有利于构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大力倡导互助式养老,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重要途径;同时,互助式养老也是对社区养老工作进行补充的有效形式,它将有利于培育公民团结互助的精神,营造和谐友善的氛围,融洽邻里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3]。

三、我国互助式养老服务的现实难题

(一)传统养老意识浓厚,互助式养老认同感低

人们常常将家庭比喻为国家,树立起家国同构的思想观念,以血缘基础为纽带,将个人、家庭与国家统一结合;这种文化背景下形成的家庭养老文化往往就具有明显的宗族性与排他性[5]。这种思想就造成了很多老年人会觉得住进养老院是一种不光彩的事或是孩子不孝顺的体现,而部分成年人也认为,把自己的父母送进养老院或是让别的人代替自己照料是一种没有尽孝道的作为,会被人耻笑。这种思想观念就导致目前很大一部分老年人和中年人,对养老文化的理解仍然停留在工业化与城镇化之前那种保守落后的层面,中国人特有的“好面子”文化及古代传统孝道的观念便制约了当今中国社会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的建构与发展。

(二)法律法规、配套政策及行政监督不到位

当前,互助式养老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缺失。国家层面尚未出台有关互助式养老的实施细则,造成各地地方政府有关政策五花八门,乱象丛生。而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了互助式养老的有关执行部门不明确,社会联动机制没有精确落实,社会大众对于互助式养老服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缺乏维权意识。另外,国家宏观政策的扶持与行政部门的监督不够协调,地方政府不能有效落实互助式养老的实地开展,而有的地方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缺乏积极性,仅仅是应付性地开展工作。这些问题都阻碍了我国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的推行与发展。

(三)资金扶持力度不够

当下,我国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所需要的大部分资金都来自政府财政支出,少部分设施由社会力量的支援所得。总体上看互助式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相对单一,缺乏多元化的资金投入,而这样只依靠于国家及公共力量投资和支持发展的模式,无法满足于我国社会急剧增加的养老服务需要。长此以往,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必然面临着严重的问题,譬如缺乏一定规模的资金就没法引进高质量的技术人才,进而导致服务水平低下,继而又丧失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从而陷入了这一循环中,并最终使得互助式养老服务这一体系崩溃。同样,缺乏稳定、长期的资金来源,也使得互助式养老模式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推行步履维艰[4]。

(四)养老服务水平偏低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互助式养老服务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开展水平很有限。主要集中表现为下面几点。第一,仅仅维持在提供老人基础照料的水平上,无法切实有效开展其他服务,譬如关心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排解老年群体的精神慰藉,以及提供生病老人的医疗护理等等。第二,缺少具备一定知识技能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互助式养老都急需相应的护理人员,很多老年人不得不依靠自己充当管理人员,或者招募一些社会上的志愿者及非专业人士,这就使互助式养老模式的效能大打折扣。因为这些非专业人士欠缺社会工作及相关学术知识等经验技巧,其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也难以有效关注,能力有限,无法适应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对高质量人才的渴求。第三,一些地区在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时,受到了地理位置、资金及当地基建等因素的影响,房屋简陋、软硬件设施缺失,在服务难以开展的同时也导致了老年群体难以安享晚年,一定程度上给互助式养老带来了负面影响。

(五)民间组织与社会参与力量较弱

互助式养老作为当下我国社会新兴的一种养老方式,依然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运行与维护,然而如果没有其他多元化社会力量的有效介入,这一养老模式可能无法进一步在我国大中小城市乃至农村地区推广开来。现在的情况是,我国许多地区都缺乏相应的老年人互助团体,即便建立了也缺失有效的组织力量加以运行。除此以外,由于相关沟通渠道的不健全,社区中的互助团体也没有与社会上的有关民间力量达成有效的配合,部分民众对互助式养老模式没有一定的认知,对其也存在进一步探索与认同的空间[5]。

四、我国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路径

在我国各地城乡中试推行互助式养老模式对于未来养老模式的转变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而在互助式养老模式推行的过程中,不同的地区都可以灵活地开展其服务的方式,比如说有的地区可以以老年人互助团体为基础开展互助式养老,有的地区则可以通过社会力量的引导使民间资本参与到其中来。显而易见的是,不论互助式养老服务如何发展,它都需要国家、社会与民众等多方面的有效沟通与协调,这样才能进一步拓宽互助式养老的资金来源,让互助式养老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从而增进公民与社会的凝聚力,促进社会发展,达到减轻政府养老成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一)加快互助式养老模式的制度化建设

我国目前都是以政府为主导,通过相关民政机构来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但是开展服务的同时,我们也能发现有关法律法规严重缺失,尤其是没有形成制度化的法律体系。所以,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加快互助式养老服务的法治化建设,不断完善与配套相应的法律规章,要尽快依法制定贯彻落实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的保障法律;并进一步健全规划管理网络,落实监督管理机构,切实确保法律的实际执行。因此,互助式养老服务的开展离不开配套的法律法规与制度规范,只有做到相关法律的合理授权、规范授权,增强法规授权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时,才能在保护受助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同时也可以对施助者提供的服务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进一步扩大互助式养老模式的发展空间。

(二)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可持续性发展

国家财政部门应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互助式养老的资金支持,完善相关服务体系建设。首先,有关部门应加大各类资金统筹扶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其次,还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带动社会上的良性资本有序进入互助式养老服务产业,运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完善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运用舆论媒体开展相应的宣传,倡导社会力量去关注互助式养老模式的发展,正确引导志愿者团体、国有企业及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更多地参与到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中来,同时也要帮助互助式养老模式与现行的经济市场相适应,在帮助社区居民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的条件下,不断拓展相应的资金来源渠道,以保障互助式养老模式能够健康、可持续的在城乡各地有条不紊地实施[8]。

(三)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建设,培育专业化养老人才

养老服务队伍是相关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培育和建设一支数量多、水平高、专业性强的养老服务队伍是提升互助式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也是解决我国现阶段养老需求难题的重要手段。政府首先要完善相关政策,营造好养老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的就业氛围,吸引优秀的适龄人才参与到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中,为打造一支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做出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其次,教育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有关院校开设互助式养老等相关专业,加强本科甚至硕博层面的高级养老人才培养,构建养老服务队伍的多元化供给格局。政府和媒体舆论还应该加大宣传,打造互助式养老褒奖平台,同时建立诚信监管制度,引导互助式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树立良好形象的同时提升他们的职业认同感。

(四)完善激励制度,推进互助式养老持续发展

地方各级政府应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好互助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配套政策。第一,要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薪酬待遇,增强互助式养老相关领域的人才吸引力;此外,要将绩效与薪酬相挂钩,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变相促进互助式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有关机构应建立健全养老从业人员薪酬保障机制,保障相关从业人员依据工作绩效提升自己的酬劳。第二,互助式养老服务机构要学会尊重员工,养老产业作为不同于一般行业的特殊职业,需要从业人员具备极大的耐心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老机构应该给予他们更多人文关怀,开设心理辅导机构帮助其疏导负面情绪,同时也要对优秀的养老服务人才给予相应的表彰,提高他们对于互助式养老行业的职业自豪感与职业荣誉感。

(五)深度开发资源,搭建互助式养老服务平台

深度开发资源,多元化搭建互助式养老服务平台,使互助式养老的观念在民众中传播开来。第一,要最大限度发挥基层社区的主体作用:大力发掘老年人的潜力,在老年人群中培养一定数量的社区领袖,还要对互助式养老的开展流程做出一定的规范化处理,为社区中有需要老人开展服务的同时做到亲民、多元化。第二,要利用好现有的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大众贡献自己的力量,捐赠一定的物资或是在老年人口众多的社区建设一定规模的养老服务中心,不定时地开展令人民大众赏心悦目的社区文化活动,让老年人乐在其中的同时,也更好地排解自己所面临的困境,达到精神层面的慰藉。第三,社会上的非政府组织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这些民间组织应在当地社区的指导下,动员起居民的力量,建立组织一系列的居民自助互助团体,巧妙地化解居民所面临的养老难题。而这些参与到居民互助团体中的老年人,也能够切身体会到由原先被人照料到居民间互帮互助的角色转变,并逐渐在互助过程中学会自助,更进一步实现助人自助目标。第四,社区管理者应开设居民互助式养老的网上平台。面对互联网时代,养老事业也应该搭上这班顺风车,通过建立起数字化、信息化的社区互助式养老服务网络,老年人在互联网这一虚拟现实中也能结识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化解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真正享受到互联网发展所带来的红利,切实实现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帮互助[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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