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融入大学生思政教育路径探析

2023-02-24 02:47贾婀娜
关键词:法治思政法律

沈 玉,贾婀娜,康 悦

(遵义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珠海 519041)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法律是治理国家、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新时代重要的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2]。高校承担立德树人的教育使命,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应该深刻领悟和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入思考和探索法律知识融入大学生思政教育的实施路径。

一、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

(一)培养大学生法制观念的现实需要

良好社会生活秩序的维护,离不开法律保障体系。现代社会,法律对人的制约与导引无处不在。即便生活在大学校园里的大学生,也无时无刻需要法律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许多大学生很可能意识不到,一个人即便深居校园之中也受着法律的保护,一旦法律观念单薄、法律知识贫乏,很有可能受到违法侵害而不自知。大学校园中的霸凌现象、暴力事件、“校园贷”现象、电信欺诈现象之所以屡治不绝,与大学生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意识而导致法制观念弱化有一定的关系。大学生应该认识到,法律知识学习不只是权利受到侵害时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更应成为每个人社会生活的必需。只有知法方能守法,只有守法才能更好地维持社会秩序,才能切实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利益。大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制观念,自觉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和保护他人的权利。从大学生实际情况看,法律问题与他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比如,极少数大学生禁不住诱惑,未经允许拿走他人物品如耳机、首饰、手机等,或者在网络上传播道听途说的消息,甚至制造谣言。他们认为这些都是细微小事,无伤大雅,殊不知其行为已经侵害他人权利,触犯了法律。如果大学生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就会主动反思自身言行,从根源上遏制违法犯罪的念头。再如,大学生毕业走向工作岗位后,都会面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等问题。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权益受到侵害后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都需要大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尤其要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因此,无论从为在校学习保驾护航的角度看,还是从未来就业和社会生活的需要看,大学生都应该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制素养、强化法制意识和养成守法习惯。

(二)加强思政课程建设的实际需要

当前,除了法学专业或法律专业的大学生经常接触法律知识和经受法律实务训练,其他专业的大学生很少专门学习法律知识,也鲜有机会接触法律领域的事务。然而,普法教育或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政教育不可或缺的内容。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 号)要求,“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3]。要想落实这一要求,真正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和文明校园,必须重视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从高校法制教育的实际情况看,将法律知识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是对大学生开展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思政课作为专门帮助大学生增强政治信念、转变思想观念和完善道德品质的系列课程,对大学生的思想和行动具有引领价值。法律知识融入其中,不仅能丰富课程内容,增强课程教学的说服力与权威性,而且能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学生的实际,使学生从政治与法律两个维度思考问题、认识自己和规划人生。

现有高校思政课程体系中有一门公共必修课,那就是“思想道德与法治”,其重要任务是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这门课程对深化大学生对法律知识及其价值的认识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教师在教学中也会援引一些法律案例,将法律理论学习与社会现实联系起来。但是,现行《思想道德与法治》教材大多从一般法的层面介绍有关法律知识,很少涉及部门法的具体知识。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发展改革不断深化,法律条文渐次修订,单凭“思想道德与法治”一门课程及其教学,已经难以满足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需求。因此,为了有效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高校必须通盘考虑法律知识与思政教育的全面融合和全程融入问题,根据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规划法制教育,实现法律知识在思想政治课程中的应用价值。

二、法律知识融入大学生思政教育的现存问题

(一)学校层面:顶层设计不够完善

法律知识融入大学生思政教育,这意味着高校思政工作体系是载体,法律知识是内容,法制教育是目的。这需要学校从全局角度做好系统规划,并借助行政力量予以强力推进。然而,由于法律知识教育在学校思政教育中所占分量有限,一般高校重视程度不够,很少围绕这一教育主题制定较为全面具体的实施方案,更谈不上举办与法律相关的校园文化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至于思政课教学过程中的法律知识传播问题,高校教学部门或教学质量监督部门也很少予以关注。应该说,高校顶层设计缺乏或规划不到位、不完善,是导致法律知识难以融入思政教育的关键因素,因为离开了学校层面的推动力量,仅凭校内各学院、各部门的单兵作战或松散型合作,根本无法解决将法律知识渗透到大学生学习与生活的方方面面的问题。有的高校偶尔围绕法制教育主题举办一两次校园文化活动,希望能引起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关注;有的单纯依靠思政课向大学生宣讲法律知识,忽视在思政课堂之外的广阔空间里对大学生开展普法教育;有的高校虽然制定了常态化法律知识普及方案,但是方案缺乏可操作性或缺乏保障体系;有的高校虽然提倡在思政课和其他课程中融入法律知识,但相关内容往往脱离社会生活和当前法律实际。这一切说明,没有统摄全局、富有远见的顶层设计,无法使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融为一体,无法保证大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实效。

(二)内部层面:院(系)、部门合作不够紧密

高校一般采用两级管理体制,其内部二级机构为部门或学院(系)。当接收到学校下达的与学生思政教育相关的任务时,部门往往把任务分解给相关学院相应的负责人或具体承办单位,院系则会把任务安排到所属团组织、学生自治组织或具体班级。这种运作机制使得高校里各学院(系)、各部门之间很少就某一项专题工作展开沟通与交流,存在各自部署、各自行事的倾向。有些学院(系)举办的文化活动或教育活动主题相同、内容相似,导致重复操作、反复投入,未能做到物尽其用,严重浪费活动资源;有的教育任务需要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但往往只有承担部门在忙碌,辅助部门缺乏主动配合的意识:此类问题的存在,削弱了大学生思政教育的时效与成效。

(三)媒介层面:传播载体不够丰富

当今社会,各种媒体发达,为高校开展大学生法律知识教育提供了诸多便利条件。应该说,借助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的传播优势,高校法律知识融入思政教育的渠道是多样的、空间是宽广的。然而,许多高校为了省心省事省时,只考虑投入成本,忽视教育实效,满足于单一的媒体形式和传统的传播方式,不重视法治教育的实质效果。比如:有的高校在课堂教学中间或介绍一些法律知识,或者发放法律宣传小册子对学生开展法律知识教育,难以收到预期的学习效果;有的高校单纯利用黑板报、校报刊登法律知识或普法故事,但随着宣传主题的更迭,这些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被新的内容所替代;有的学校利用法制宣传日举办主题活动或法律知识竞赛,但只有部分学生有机会参与相关活动,难以达到普及教育的效果。传播媒体单一化和传播形式简单化的做法,不仅与现代社会媒体发达的状况不相称,也与我国法律体系日益健全、法律知识种类繁多的现状不相称,阻碍了法律知识传播的效率,弱化了法律知识教学的实际效果。

三、法律知识融入思政教育的实现路径

(一)学校加强顶层设计

全面规划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是法律知识融入大学生思政教育的首选路径。要想让大学生牢固掌握法律知识,高校就要加强有关研究,将法律知识教学与法制教育有机融合起来,建立健全法制教育机制,长期有序地组织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思维。学校可以针对处于不同学习阶段的大学生的思想发展实际,通盘规划法律知识教育与思政课程教学、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相融合的方案,循序渐进地帮助大学生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比如:学校可以全程规划法制观念培养与思政课教学的融合时机和融合方式,提倡教师适当结合教学内容宣传法律知识、法律理论,营造法律知识学习的良好氛围;可以定期组织大学生到当地法制教育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使他们接受法律文化的熏陶感染;可以建立相关机制,确保实施科学、完善、规范的法制教育,创设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法制文化氛围[4]。

(二)院(系)、部门之间加强联系与合作

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学校各部门、院(系)加强联系与沟通,在法律知识教育方面联合行动,将会有效促进大学生法律知识学习效果。从实际工作来看,高校各院(系)、部门开展的思政教育活动,其具体目标虽然有较大差异,但是根本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都是为了促进大学生思想进步、学业成长和身心发展。因此,在法律知识教育方面,各部门、院系完全可以加强合作,将相关知识融入不同的思政教育活动。高校各院(系)、部门可以根据各自承担的思政教育职责,探讨法律知识融入思政教育的方式和路径。比如:学生工作部门可以与保卫部门一道,研究如何在专题教育活动、日常管理活动中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宣传部门可以与后勤基建部门加强合作,设法将法律知识与校园环境建设融合起来,建设法制教育长廊、法律知识园地等;共青团组织可以与院(系)协同,定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等校园文化活动,激发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部门、院(系)之间还可以开展合作,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参观当地司法场所,开展有关法律知识学习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认识国情、了解社会、受教育、长才干”[5],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

(三)创新法律知识传播媒体

如果把加强法律知识教育比喻为“过河”,那么传播法律知识媒体就可以比喻为“桥”或“船”。不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要想使大学生在学习与生活中不断接受法律知识教育,学校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法律知识传播力度,不断提醒大学生增强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学校可以利用传统媒体如黑板报、校报、宣传小册子、文化橱窗等向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可以发挥现代媒体如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的功能优势,开设专题学习板块,推送法律知识,或举行线上法律知识竞赛,为大学生随时随地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便利;还可以创新载体形式,拓展法律知识展示空间,比如建设法律知识文化墙等。应该说,多种媒体形式的综合运用,可以使法律知识传播形成立体化、全域化的综合网络,有利于拓宽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平台,突破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的时空、地域限制[6],强化大学生法律知识学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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