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简《反淫》论琴文字读释

2023-02-28 01:44方建军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桐木

方建军

2015年出版的《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肆),收录题名为《反淫》的赋体文献一篇,整理者据其中一简背面书写有“反淫”二字,将之定为篇题。(1)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从简文所述内容看,“反淫”即反对过度享乐和放纵欲望。《反淫》虚构出名叫魂、魄的二人,以他们之间的对话方式,环绕论琴、游观、射御、美食、宴饮等予以叙述。全篇与《文选》卷三十四西汉枚乘的《七发》内容相关,其中有关论琴一节,既有与《七发》相同或相似的部分,也有我们前所未知的琴学知识,对于研究古代斫琴选材和琴的形制构造有重要价值。

简文整理者业已对《反淫》做了较为全面的释义,之后学者又有一些补释。近来我绎读简文及有关论作,通过与《七发》的比较,对其中的论琴文字有一些新的思索,现写出来向读者请教。

这里先将有关琴论的简文写出,释文用宽式(2)释文兼采竹书整理者及有关学者的研究成果,详见后文引述。:

魂曰:“龙门之桐,高百仞而无枝;心纡结而轸抱,根欋疏而分离;夏即飘风靁霹雳之所激也,冬即飞雪霄霰之所襍;朝日即离黄、盖旦鸣焉,暮日即羁雌、独鸟宿焉;叶菀脩,榦车槁,乃使史苏灼龟卜,琴挚斋戒,受而裁之,野茧之丝为弦,石岸之蘽为橜,孤子之钩为隐,寡女珥为榖。临深溪,背槁杨,乃使锺子期操畅其旁,飞鸟闻之,蹑蹀飞扬;猛兽闻之,垂耳不行;王孙闻之,遥思心伤。此天下至忧悲也,夫子弗欲闻邪?”曰:“寝病未能。”(3)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21—122页。

《七发》较《反淫》篇幅略长,为便对读,兹录《七发》原文于下:

客曰:“龙门之桐,高百尺而无枝。中郁结之轮菌,根扶疏以分离。上有千仞之峰,下临百丈之溪。湍流遡波,又澹淡之。其根半死半生。冬则冽风漂霰飞雪之所激也,夏则雷霆霹雳之所感也。朝则鹂黄、鳱鴠鸣焉,暮则羁雌、迷鸟宿焉。独鹄晨号乎其上,鹍鸡哀鸣翔乎其下。于是背秋涉冬,使琴挚斫斩以为琴,野茧之丝以为弦,孤子之钩以为隐,九寡之珥以为约。使师堂操畅,伯子牙为之歌。歌曰:‘麦秀蔪兮雉朝飞,向虚壑兮背槁槐,依绝区兮临回溪。’飞鸟闻之,翕翼而不能去;野兽闻之,垂耳而不能行;蚑、蟜、蝼、蚁闻之,柱喙而不能前。此亦天下之至悲也,太子能强起听之乎?”太子曰:“仆病,未能也。”(4)〔梁〕萧统选编,〔唐〕吕延济、刘良、张铣、吕向、李周翰、李善注,俞绍初等点校:《新校订六家注文选》(第四册),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226—2227页。

下面就《反淫》论琴一节逐句加以读释。

“龙门之桐”,《周礼·春官·大司乐》“龙门之琴瑟”,郑玄注:“云和、空桑、龙门皆山名。”(5)〔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90页。《七发》吕向注:“龙门,山名,出桐木,堪为琴瑟。”(6)同注③,第2226页。龙门山的具体地理位置难以详考,但由载籍可知这一带所产桐木品质优良,以制造琴瑟之类的弦乐器而闻名。桐木质轻,隔湿防潮,传声性较好,至今仍为制琴之良材。

“高百仞而无枝”,《说文》:“仞,伸臂一寻八尺。”(7)〔汉〕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61页。或谓“七尺曰仞”,见《庄子·庚桑楚》陆德明释文。“百仞”《七发》作“百尺”,均非实数,系夸张手法。树冠稀疏,故曰“无枝”。此句形容桐树长势极高,有利于将主干选作制琴的材料。

“根欋疏而分离”,《七发》为“根扶疏以分离”,同为树木根部性状的描述。《淮南子·说林》:“木大者根。”(9)张双棣:《淮南子校释》(增订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866页。又“欋义并同”,见该书第1869页,注11。《说文》:“枎疏,四布也。”(10)〔汉〕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19页。“枎”古同“扶”。形容桐木粗大,树根四处蔓延。此句之后,《七发》对桐树生长的环境及根系状态续有描述,云:“上有千仞之峰,下临百丈之溪。湍流遡波,又澹淡之。其根半死半生。”这些都为《反淫》所无。

“夏即飘风靁霹雳之所激也,冬即飞雪霄霰之所襍”,《七发》语序及用词与此略有不同,其为“冬则冽风漂霰飞雪之所激也,夏则雷霆霹雳之所感也。”即夏无风而冬有“冽风”,且先冬后夏,但语义基本一致。《七发》为所感所激,《反淫》为所激所襍。“襍”同“杂”,《方言》《广韵》释为“集”,《广雅》释为“聚”。此句描绘桐木经过夏冬季节,在风雷雨雪中茁壮成长。

“朝日即离黄、盖旦鸣焉,暮日即羁雌、独鸟宿焉”,“离黄”和“盖旦”皆鸟名,“盖旦”即《礼记·月令》之“鹖旦”,与《七发》之“鳱鴠”相同。“羁雌”意为孤鸟,见《七发》吕延济注。“独鸟”与《七发》“迷鸟”同义。此句寓意桐木生机盎然。

“琴挚斋戒,受而裁之”,琴挚即师挚,见《论语·泰伯》。“斋戒”乃沐浴和禁酒食等仪式。“受而裁之”,指以桐木斫琴。《七发》为“使琴挚斫斩以为琴”,与《反淫》意思近同。

以上简文,用生动的语言描述制琴所用桐木,从树干和根系的形状、结构到其生长环境,从桐树生机勃勃,经过夏冬之季,至叶萎木干之时取之用为琴材。随后,作者借历史人物史苏和琴挚,来叙说占卜斋戒并斫制成琴。与《七发》相比,《反淫》在制琴前的仪式环节是独有的,而《七发》则对桐木的生长环境以及鸟鸣于树有更多的渲染。

《反淫》接着叙述琴的构造及有关部位的名称。

“野茧之丝为弦”,指琴弦以野生蚕丝制成。《尚书·禹贡》云:“莱夷作牧,厥篚檿丝。”(15)同注③,第148页。《说文》:“檿,山桑也。”(16)同注②,第117页。“野茧之丝”当即“檿丝”,即今之柞蚕丝。目前掘获的东周和汉代琴遗留有丝弦者不多,仅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琴发现有丝弦残迹。(17)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一卷,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179页。不过,出土的同时代瑟则有珍贵的丝弦遗存。如2008年湖北荆州八岭山连心石料厂四号楚墓出土战国时期25弦瑟一件,所遗瑟弦经鉴定为桑蚕丝制成。(18)彭婕:《我国南方地区不同年代出土纺织品对比研究——以荆州楚墓和南昌明墓为例》,浙江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34—35页。1972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25弦瑟,据对所留弦痕检测鉴定,其原材料也为桑蚕丝(19)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上海市丝绸工业公司文物研究组编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纺织品的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第13—16页。。

“石岸之蘽为橜”,此句《七发》所无。“石岸”可能是一种象征。“蘽”字从王挺斌先生所释(20)王挺斌:《北大简〈妄稽〉与〈反淫〉研读札记》,载《简帛语言文字研究》,第九辑,成都:巴蜀书社,2017年。,《说文》:“木也。”(21)〔汉〕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15页。我认为,来母微部的“蘽”,应读为匣母微部的“槐”,与“槚”(同“榎”)“楸”相通,训为“梓”,乃制琴所用木材。《左传》襄公二年:“穆姜使择美槚,以自为榇与颂琴。”(22)〔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929页。《说文》:“槚,楸也。”(23)同注⑤。又“楸,梓也。”(24)同注⑤。《尔雅·释木》:“槐,大而皵,楸。小而皵,榎。则楸又槐属也。”(25)同注⑥,第2637页。《诗经·鄘风·定之方中》:“椅桐梓漆,爰伐琴瑟。”(26)同注⑥,第315页。《淮南子·修务》:“山桐之琴,涧梓之腹。”(27)张双棣:《淮南子校释》(增订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051页。目前发现的西汉时期琴,如马王堆三号汉墓七弦琴,即以桐木为面板,以梓木为底板。梓木材质坚韧耐朽,适于作为底板。

“橜”字从陈剑先生所释(28)陈剑:《〈妄稽〉〈反淫〉校字拾遗》,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fdgwz.org.cn/Web/Show/2850),2016年7月4日。,或书作“橛”。《庄子·达生》:“若橛株拘。”(29)王叔岷:《庄子校诠》,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675页。据王叔岷先生集校,“橜”有短木之义(30)同注,第675—677页。。由此判断,“橜”应为琴底用于缠束固定琴弦的雁足(或称凤足、琴足)。“橜”当是雁足的早期名称,雁足之称乃后起。邵永海先生将“橜”训为“柱”,释为琴柱,以为“乃调节弦之张驰以定音准的部件”(31)邵永海:《北大藏汉简〈反淫〉中古琴部位名称考释》,《文献语言学》,第二辑,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96—99页。,恐与实物不符。因为琴无柱码,瑟才有承弦的柱码,二者构造、调音及演奏方法显异。陈剑先生释“橜”为瑟枘,但《反淫》和《七发》所论均指琴而非瑟,琴没有类似瑟尾上面的弦枘,而只有底部用来系弦的雁足,故“橜”为瑟枘说也不可信。

“孤子之钩为隐”,“钩”指带钩。“隐”当如冯洁轩先生所言,即琴之岳山(32)冯洁轩:《释古代的琴及其他弦乐器上之“隐”》,《音乐研究》,2001年,第1期。。岳山旁有弦孔,琴弦由此穿入轸池。弦的另一端经岳山顶部的过弦槽,在琴的尾端龙龈处收束缠于雁足即“橜”上。王作顺先生以为“隐”是用于旋轸调弦的轸钥(33)王作顺:《北大简〈反淫〉集释及相关问题研究》,聊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0年,第21页。,恐非。《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踰隐而待之”,杜预注:“隐,短墙也。”(34)〔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976页。琴的岳山形似短墙,与“隐”义相合。《后汉书·律历志》说:“准之状如瑟,长丈而十三弦,隐间九尺。”(35)〔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全十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001页。《后汉书·礼仪志》云:“或鼓黄钟之瑟,轸间九尺。”(36)同注④,第3125页。“轸间”当为隐间之误。李纯一先生早年在研究马王堆一号汉墓瑟时,即将首尾岳顶之间的距离称为“隐间”(37)李纯一:《汉瑟和楚瑟调弦的探索》,《考古》,1974年,第1期。。后来在《中国上古出土乐器综论》书中,他将琴的岳山顶至龙龈(相当于瑟之尾岳)间距离同样叫做“隐间”,实即琴所奏散音的“有效弦长”(38)李纯一:《中国上古出土乐器综论》,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448页。。

东汉桓谭《新论·琴道》云:“琴隐长四寸五分,隐以前长八分。”(39)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增订版),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第386页。以汉尺23.1厘米换算,琴隐长约10.4厘米。马王堆三号汉墓发掘报告附有琴的线图,按其比例尺测算,这张琴的岳山长约10.2厘米(40)据高至喜、熊传薪主编《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湖南卷》云“轸沟宽10.8厘米”,所说应指轸池长度,它应比岳山略长。高至喜、熊传薪主编:《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湖南卷》,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21页。。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一号楚墓出土的战国中期七弦琴,岳山长10.4厘米(41)王子初主编:《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湖北卷》,郑州:大象出版社,1996年,第144页;郭店一号楚墓发掘简报说岳山长为10.5厘米,见湖北省荆门市博物馆:《荆门郭店一号楚墓》,《文物》,1997年,第7期。。它们分别与桓谭所说隐长接近或相同。考古发现的战国和汉代带钩形制不一,其中有不少长条状带钩,外形略似岳山。如郭店一号楚墓玉带钩长11.5厘米,西安北郊西汉中期墓琵琶形铜带钩长9.2厘米,龙形铜带钩长11.5厘米(42)岳连建:《西安北郊出土的战国秦汉带钩》,《文博》,2004年,第4期。,均与上举琴隐即岳山的长度相近。不过,《反淫》和《七发》仅以带钩作比喻,而非真用带钩制作“隐”。

“寡女珥为榖”,“寡女”《七发》作“九寡”,李善注引《列女传》曰:“鲁之母师,九子之寡母也,不幸早失夫,独与九子居。”(43)〔梁〕萧统选编,〔唐〕吕延济、刘良、张铣、吕向、李周翰、李善注,俞绍初等点校:《新校订六家注文选》(第四册),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227页。简文整理者指出“寡女”应为“寡母”,可从。“珥”为古代女子耳饰,《说文》:“瑱也。”(44)〔汉〕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1页。珥或瑱的出土实物较多(45)李芽:《耳畔流光:中国历代耳饰》,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15年。,有的形状与出土琴轸相似,大小也与琴轸接近(46)方建军:《琴瑟的轸和轸钥》,《中国音乐学》,2009年,第2期;方建军:《音乐考古与音乐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年。。

“榖”邵永海先生释为“彀”,意为“弓弩射出的目标”,由之引申为琴徽(47)邵永海:《北大藏汉简〈反淫〉中古琴部位名称考释》,载《文献语言学》,第二辑,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96—99页。。我认为,“榖”应读为“轂”,用于指调弦的琴轸。“榖”和“轂”均为见纽屋部,古音相同。《说文》:“轂,辐所凑也。”(48)〔汉〕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302页。意为车辐集中于车轂。“轂”指车轮中心的圆木,周围与车辐的一端相接,中有圆孔,可以插轴。《太平御览》卷五七七《乐部》引《周书》曰:“大车无轂,不能载常任;琴瑟无轸,不能成五音。”(49)〔宋〕李昉等编纂:《太平御览》,卷五七七,“乐部十五,琴上”,载《四部丛刊》(三编)本,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26年。据郭珂博士研究,《周书》的成书时间晚于《史记》,应在汉代之后,见郭珂:《“瑟轸”文献举疑》,《中国音乐学》,2015年,第1期。此处“轂”与“轸”对应,足见《反淫》中的“榖”确为琴轸。不过,以珥为琴轸同样属于借喻,而并非实际以珥制轸。

与《反淫》不同的是,《七发》以“约”代“榖”。《说文》:“约,缠束也。”(50)同注③,第272页。其义与琴轸功用相合。有学者以为“约”或“榖”乃“瑟轸”(51)王作顺:《北大简〈反淫〉集释及相关问题研究》,聊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0年,第28页。,恐与通篇所述为琴者不合。《反淫》出现过“轸”字,如“心纡结而轸抱”,但却不用它来表示调弦的装置。由此推想,早期琴轸或称为“轂”或“约”,“轸”的称谓可能晚出。马王堆三号汉墓琴伴出有琴轸,为角质八棱圆柱形,轸上端和侧边均有孔,用来插入琴弦缠束,通过旋轸来改变弦的松紧和张力,以起到调节音高的作用。

合观上述,《反淫》所谓野蚕之丝、石岸之蘽、孤子之钩、寡妇之珥,并非实际都用于制作琴的部件,而是借以作为比喻,以显示制琴用料之非凡神奇。

“临深溪,背槁杨”,此句《七发》所无,但与伯牙唱词里的有关词语略同,如“临回溪、背槁槐”即是,而伯牙的歌唱则于《反淫》所无。面朝深溪,背向槁杨,可能为下句锺子期抚琴时的情景。

“乃使锺子期操畅其旁”,这里以锺子期替代《七发》中的乐师师堂。子期乃著名琴师伯牙的知音,事见《列子·汤问》。从简文看,子期也能弹琴,这是传世文献所未记的。《吕氏春秋·精通篇》高诱注谓子期乃“楚人锺仪之族”。

据《左传》成公九年载,春秋时期楚国乐官锺仪曾为晋所囚,晋侯令其弹琴。锺仪与子期同为楚国锺族,不知子期是否如锺仪自称“先人之职官也,敢有二事?”

“操”可通解为用琴演奏乐曲,如桓谭《新论·琴道》“援琴作操”。琴曲名也常见“操”字,如同书所举《舜操》《禹操》《文王操》等即是。“畅”应如桓谭所说,“操似鸿雁之音,达则兼善天下,无不通畅,故谓之畅。”

“飞鸟闻之,蹑蹀飞扬;猛兽闻之,垂耳不行”,其中“蹑蹀”为“小步貌”,见《文选》李善注。此句与《七发》大略相同,形容琴声优美,飞禽走兽为之吸引。惟《七发》尚有其他爬行动物闻听琴声后驻足不前。

“王孙闻之,遥思心伤”,这是《反淫》增加的描述。除动物为琴声所感外,尚有以“王孙”为代表的人类为之动情。

“此天下至忧悲也,夫子弗欲闻邪?曰:‘寝病未能。’”此与《七发》略同。惟《反淫》的对话者假定为魂和魄,与《七发》具体为楚太子和吴客不同。

综上,《反淫》与《七发》有关论琴一节,借用历史人物和有关事物予以铺陈,采用夸张和比喻的修辞手法,叙述制琴用材、过程、形制、部位名称和琴的演奏,二者叙事形式相似,内容互有异同。《反淫》所述斫琴前的占卜斋戒仪式,早期琴的雁足名称“橜”,琴轸的名称“榖”,都为《七发》或其他传世文献所无。《反淫》的“榖”和《七发》的“约”,恐不能释为琴徽。“隐”和“约”分别指承弦的岳山和调弦的琴轸。虽然桐木为琴瑟共用的斫制材料,但《反淫》和《七发》所言名物,以及琴挚、师堂、伯牙和锺子期等乐人史事,皆与琴有关,而不能与瑟系联。至于《反淫》的作者和创作年代,以及它是否为《七发》的另一流传版本,还有待学术界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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