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成果专利化关键问题实证分析

2023-03-11 06:49毅,舒辉,程
质量探索 2023年2期
关键词:层面专利权重

胡 毅,舒 辉,程 航

(1.广东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东莞 523770;2.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南昌 330032)

随着全球知识经济的持续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企业乃至国家进行战略性布局的重要资源,其作为核心竞争力关键要素的作用也更加凸显。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激励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制定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等战略规划,就都对专利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当前,诸多国家及行业企业都在致力于专利的争夺,以抢占经济和科技竞争制高点,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

近些年来,我国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稳步提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1 年,我国累计授权发明专利395.3 万件;截至2022 年9 月,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为408.1万件。然而,我国是专利大国,却不是专利强国。一方面,我国许多创新者专利保护意识薄弱,缺乏专利思维和能力,导致创新成果专利化效率偏低,高价值专利数量不足;另一方面,我国专利质量普遍不高,且存在大量“僵尸专利”,专利的转化运用效益难以提升。因此,应大力推动以专利为核心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专利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使其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研究团队针对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这三种创新类型,从技术、市场、管理、政策和法律五个层面对不同创新行为下创新成果专利化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指标评价体系,通过问卷调查收集相关数据,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指标进行权重测算,进而找出不同类型创新成果专利化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1 创新成果专利化的问题要素分析

对于创新与专利化,学者们已经做了大量的相关研究。姜南指出自主研发对产业专利创新具有关键作用,政府资助政策对产业专利创新活动起正向调节作用[1];Gilbert 等表示专利的长度、宽度和新颖度等方面对于推动自主研发投资有着重大影响[2];Lanjouw 等认为创新质量包括创新的技术价值与商业价值,在设定专利申请质量测度指标时,不仅要充分考量申请技术的技术特性和经济价值,还要考虑技术交易引进、经济发展水平、经费及人员投入、国家投资等方面的因素[3];李黎明提出专利优先审查政策和快速预审政策可以将专利授权速度提升14 个月左右[4];刘运华等对当前我国专利市场还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未受到有效约束,专利审查的技术范围较窄,创造性高度和市场化水平较低等问题进行了分析[5];温芳芳等强调我国的专利事业面临着转化难的困境,正处在由“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变的关键时期,应更多地从市场价值和经济效益的角度对专利审查制度和流程进行审视[6];叶静怡等研究发现专利提前公开制度有利于优质技术知识的快速传播[7]。由此可见,在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进程中,技术是前提,市场是动力,管理是关键,政策是支撑,法律是保障。因此,文章从技术、市场、管理、政策和法律五个层面对创新成果专利化的问题要素展开分析,并将其转化为相应的评价指标。

1.1 技术层面

(1)技术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 年修正,以下简称《专利法》)第22 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法》第23 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显然,创新成果专利化的技术层面首先就应考虑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要素。

(2)技术竞争情况:《专利法》第31 条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且“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可见,竞争性创新成果需要实时把握竞争情况,争取申请专利的先机。

(3)技术生命周期:《专利法》第42 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与此同时,随着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一项技术从出现到衰落的期限正在变短,而创新成果从初始研发—研发成功—申请专利—最终授权都需要时间。因此,创新成果专利化不仅要考虑技术成为专利后的法定生命周期,还要综合权衡各项期限之间的关系。

1.2 市场层面

(1)专利关系处理:考虑到“专利丛林”的存在,同时为了尽量减少或者避免“敲竹杠”“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减轻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无论是哪种创新成果专利化,都有必要处理好核心专利、基础专利、周边专利、互补专利、改进专利、组合专利和集成专利等相互之间的关系。

(2)专利市场地域选择:专利权能够保障成果所有者在市场中的排他性的独占实施权,因此如何进行专利市场地域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考虑到一项专利技术进入市场是建立在其专利权被承认和保护的基础上,故专利市场地域选择问题的实质是专利权申请区域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专利申请受保护的市场地域范围越大,所需缴纳的审查费、申请费、检索费和维持费等就越多,因而专利权申请不能盲目地追求大范围保护,要权衡好生产能力、市场发展潜力等与专利相关费用之间的关系。

1.3 管理层面

(1)专利信息管理:能否对专利信息和专有技术信息进行有效管理,以及对当前技术环境和市场环境作出准确判断,是创新成果专利化成功与否的核心要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指出,专利文献囊括全球了90% ~ 95%的发明创造的规范化信息。在对专利信息管理时,可以通过利用专利地图对专利文献进行有效分析,从而决定是否有必要申请专利,在哪些领域申请专利,以及申请专利的最佳时机等。

(2)专利成本管理:对成本进行科学的核算管理和有效的调整优化,是创新成果专利化的重要部分。一般而言,专利的收益来自于专利权许可、制造或销售产品带来的价值增值,而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时,企业才会有将创新成果专利化的动力。相应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成果在专利化之前,为了防止泄密产生的保密成本;在专利化时,为了申请成功产生的审查成本和维护成本;在专利化之后,为了维护专利权、打击侵权行为产生的司法成本等。

(3)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为有效管理创新成果专利化相关事宜,创新主体应设置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该机构可由研发部、财务部、法务部和市场部等众多跨部门的人员组成。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决定采用何种方式保护创新成果。例如,若选择申请专利的方式,那么该机构需要决定向哪些国家或地区提交申请、什么时候申请等。

1.4 政策层面

(1)本国政策:本国政府是否将专利战略实施中的各项政策文件和行政规章有效整合起来以促进和保护专利[8],是创新成果专利化要考虑的重要内容。这是因为,作为“有形的手”的政府可通过实施相关政策,来促进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创新联盟,以达到高效实施创新成果专利化的目标。

(2)他国政策:随着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目光投向国外,尝试在国外申请专利,而申请国在专利相关的交易成本、外部性、排他性和激励措施等,是企业衡量是否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因素。因此,是否充分掌握各国不同的专利政策制度及其专利保护力度是创新成果国际专利化的关键所在。例如,世贸组织在1994 年制定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允许成员在专利保护宽度设计上存在偏好差异。可见,要实现创新成果国际专利化,有必要充分了解各国各地区政策的差异所在。

1.5 法律层面

(1)专利法律保护程度:法律赋予专利所有者独占的排他性的权利,是创新成果专利化的根本驱动力。而专利权是否受法律保护以及保护的强弱,则是创新成果专利化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德国IFO 经济研究所调查数据指出,若没有专利保护,相当一部分的技术发明将不会被公开[9]。目前对于专利的保护主要是一种事后补偿机制,若保护强度不足,那么这种补偿并不能充分激励企业创新并申请专利。因此,专利法律法规保护专利的强度、范围,以及保护专利权的手段方法,是企业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在哪里申请专利时关注的重点。

(2)专利权归属:是否清晰界定创新研发权责关系,也是创新成果专利化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如果专利研发权责不清,部分研发者可能不会将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使用的重要技术资料提交给企业[10],而由自己私下处理,从而导致关键技术流失。

(3)知识产权诉讼纠纷: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技术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越发凸显,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可能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遭遇“专利蟑螂”故意设置的“专利地雷”。因此,能否有效处理知识产权纠纷,降低经济损失,必然也是创新成果专利化需要斟酌的关键部分。

2 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基于创新模式的不同,可将创新分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种模式。其中,原始创新主要集中在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其创新成果申报的基本都是发明专利;集成创新是对现有技术进行选择、重组和优化,以实现新的功能和作用,其创新成果一般会形成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且该类专利大多属于集成专利和组合专利;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利用各种引进的技术资源,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完成创新,其创新成果申报的通常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且这些专利大多属于改进专利和周边互补专利。

不同创新类型具有不同的行为特征。比如,原始创新是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创新,兼具首创性、突破性、带动性;集成创新需要对众多技术进行筛选、甄别,选择最合适的技术进行重新排列组合,故在选择技术时,需要注意逆向选择风险,避免所选技术不合要求,阻碍创新的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申请专利,需要注意其专利描述应区别于引进专利说明书中注明的所要求保护的必要的技术性能、特征,以避免侵权。

根据上文所述问题要素,结合三种创新类型的各自特点,构建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 所示。

3 创新成果专利化关键问题实证分析

在三种创新成果专利化问题转换为指标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研究团队设计出问卷咨询表,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填写问卷,并应用层次分析法(AHP)计算出相应权重,从而找出创新成果专利化的关键问题。

3.1 数据来源

文章的数据来源于问卷,问卷对象主要有企业从事专利管理的工作人员、知识产权局长期从事专利管理的工作人员、部分高校从事标准化研究的学者等,共计110 人。共发放问卷110 份,回收108 份,其中有6 人问卷结果未通过一致性检验,实际有效回收问卷102 份,有效问卷率达92.7%。从有效问卷来看,受访者男性88 人,女性14 人;企业工作人员42 人、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15 人、高校标准化研究的学者45 人;高级职称7 人,副高级职称12 人,中级职称29 人,初级职称54 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 年以上5 人,7~10 年的17 人,4~6 年的31 人,0~3 年的49 人。

由于问卷对象来自于不同类型的组织,其知识结构、工作内容、工作经验等各有不同。为尽可能减少专家因对指标了解不同而产生的误差,提高评价的客观性,有必要对每位专家的评分进行权重分析。此处采用专家权重计算方法,该方法适合用于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参与评价多项指标的情况下使用。[12]根据专家职称(ai)、工作年限(bi)、指标熟悉程度(ci)共三个维度进行打分,打分依据如表2 所示。

表2 专家权重取值设计表[13]

专家评价值为Xi=ai×bi×ci,得出各专家评分权重。

3.2 基于AHP 的创新成果专利化关键问题分析

层次分析法(AHP)在实现多目标、多准则的目标分析上已经非常成熟,其系统性较强,可以解决一些定性指标难以度量的问题。因此,文章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各领域的专家的打分数据进行计算,以获得关键性指标。

3.2.1 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指标权重的测算

根据各位专家对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各指标的打分及专家权重值δi的联合运算,得出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问题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如表3 所示。

表3 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问题各评价指标的权重

(1)从准则层来分析:将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按照五个层面重要性的大小排列,依次为技术层面(权重0.3532)、政策层面(权重0.2113)、法律层面(权重0.1865)、市场层面(权重0.1437)、管理层面(权重0.1053)。这表明在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过程中,首要关键是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由于绝大多数的原始创新成果都属于基础性或者核心性的技术成果,其往往都具有很强的原创性和新颖性,而这正是专利化成功的根本保证和前提基础。指标权重的计算结果,既充分体现了原始创新成果的本质特性,也符合现实专利审批的情况。位列第二位的政策层面的问题,则直接关系到原始创新成果所有者是否有意愿将原始创新成果进行专利化。这是因为原始创新成果一般来说相对不成熟,还未被市场所接受,并且部分原始创新成果所有者资金基础比较薄弱,所以政策的保护力度将会直接影响到其专利化意愿,进而影响到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的成功与否。

(2)从要素层来分析:在所有影响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要素问题中,排在前六位的依次是技术要素(权重0.1666)、本国政策(权重0.1222)、技术竞争情况(权重0.1148)、他国政策(权重0.0891)、市场选择(权重0.0880)、技术生命周期(权重0.0717)。技术层面的三个要素问题都位于前六位之中,这表明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的成功依赖于原始创新成果的原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以及技术生命周期等方面的优势所在。政策层面的两个要素也都位于前六位之中,这说明原始创新成果的专利化需要得到本国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而他国政策也会影响到其在他国进行传播的可行性。此外,可根据权重数值的大小将前六位要素问题分为两档,即在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过程中,技术要素、本国政策、技术竞争情况三个要素问题属于第一优先级的关键问题,而他国政策、市场选择、技术生命周期三个要素问题属于第二优先级的关键问题。

3.2.2 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指标权重的测算

根据各位专家对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各指标的打分及专家权重值δi的联合运算,得出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问题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如表4 所示。

(1)从准则层来分析:将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按照五个层面重要性的大小排列,依次为管理层面(权重0.2864)、法律层面(权重0.2551)、技术层面(权重0.1785)、市场层面(权重0.1577)、政策层面(权重0.1123)。这表明在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过程中,首要前提是解决管理层面的问题。由于集成创新成果是对现有技术进行重组和优化后形成的,涉及的技术数量通常较多,故而为减少与原始技术之间的纠纷,节省专利化成本,就必须掌握这些技术信息并进行有效管理。位列第二位的法律层问题,则直接关系到集成创新成果能否顺利专利化。涉及多项技术组合的集成创新成果很容易引发专利冲突,而一旦出现法律问题就会产生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这将给集成创新成果所有者带来损失,甚至影响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的顺利实施。

(2)从要素层来分析:在所有影响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要素问题中,排在前六位的依次是机构设置(权重0.1289)、诉讼纠纷(权重0.1216)、市场选择(权重0.0895)、信息管理(权重0.0890)、技术生命周期(权重0.0780)、法律保护程度(权重0.0758)。管理层面中的两个要素问题位于前六位之中,这表明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的成功依赖于合理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妥善管理相关技术信息,尽可能避免与原有技术之间发生冲突,以尽量减少专利化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因基于多项技术组合的集成创新成果较易引起法律纠纷,故法律层面中的诉讼纠纷要素在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可根据权重数值的大小将前六位要素问题分为两档,即在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过程中,机构设置、诉讼纠纷、市场选择三个要素问题属于第一优先级的关键问题,而信息管理、技术生命周期、法律保护程度三个要素问题属于第二优先级的关键问题。

3.2.3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指标权重的测算

根据各位专家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各指标的打分及专家权重值δi的联合运算,得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问题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如表5 所示。

表5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问题各评价指标的权重

(1)从准则层来分析: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按照五个层面重要性的大小排列,依次为市场层面(权重0.3067)、管理层面(权重0.2233)、技术层面(权重0.1764)、政策层面(权重0.1513)、法律层面(权重0.1423)。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在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基础上进行升华改进而产生的新的创新,从技术层面来说创新成果本身就应比现有类似技术更具优势,现实中其所有者最为看重的是再创新成果的市场需求问题,因而市场层面的问题排在首位。位列第二位的管理层面的问题,则关系到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能否顺利实施专利化。这是因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是在原有技术上的改进,因此需要了解第一代技术是否已经被纳入专利池、保护期限如何、是否有捆绑垃圾专利等信息。此外,为了尽可能缩减成本,还要与第一代技术所有者协商许可费,这也要求需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专利进行管理。

(2)从要素层来分析:在所有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要素问题中,排在前六位的依次是专利关系处理(权重0.1783)、市场选择(权重0.1284)、信息管理(权重0.0939)、本国政策(权重0.0875)、技术竞争情况(权重0.0803)、机构设置(权重0.0762)。市场层面的两个要素问题分列前二位,这表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的关键依赖于是否处理好与第一代专利之间的关系,以及该项创新成果能否做好市场需求预测。管理层面中的两个要素位于前六位之中,说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为了避免与第一代技术发生冲突,必须要了解所引进技术的相关信息,为此需要有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机构和专业的管理人员来进行管理。此外,可根据权重数值的大小将前六位要素问题分为两档,即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过程中,专利关系处理、市场选择、信息管理三个要素问题属于第一优先级的关键问题,而本国政策、技术竞争情况、机构设置三个要素问题属于第二优先级的关键问题。

4 结论

文章以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为研究对象,首先从技术、市场、管理、政策和法律五个层面展开分析,并构建指标体系和进行问卷设计。然后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权重,并根据指标权重分别对三种创新成果的指标问题进行排序,找出每种创新成果专利化过程中相对重要的问题。最后通过分析得出三种创新成果在专利化实施过程中的结论和启示。

(1)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从准则层来看,技术、政策是影响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的两个首要问题;从具体的要素角度来分析,技术要素、本国政策、技术竞争情况是影响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的三大核心因素。由此可见,原始创新成果专利化的成功关键,一是企业能否在技术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所产生的创新成果能否真正做到技术上的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二是政府能否真正树立起为企业创新服务的意识,真正出台符合企业创新要求的政策,进而打造出有利于原始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外部环境。

(2)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从准则层来看,管理、法律是影响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的两个首要问题;从具体的要素角度来分析,机构设置、诉讼纠纷、市场选择是影响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的三大核心因素。由此可见,集成创新成果专利化的成功关键,一是成果所有者是否合理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能否了解相关技术的专利信息及技术秘密,进而避免使用已经纳入专利池中的技术,尽可能减少侵权纠纷;二是成果所有者是否具有妥善处理法律纠纷的能力,能否维护和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3)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从准则层来看,市场、管理是影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的两个首要问题;从具体的要素角度来分析,专利关系处理、市场选择、信息管理是影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的三大核心因素。由此可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专利化的成功关键,一是成果所有者能否处理好与第一代核心技术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高产能和市场需求预测的准确性;二是成果所有者是否充分了解和有效管理第一代相关技术信息,进而避免遭遇技术或专利壁垒,并为创新成果顺利进入市场铺平道路。

总之,创新成果专利化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三种创新成果各具不同特征,各利益相关方应当有的放矢、巧用策略、扬长避短,着力解决创新成果专利化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从而推动以专利为核心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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