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度人生

2023-04-08 13:13姚鄂梅
万松浦 2023年6期
关键词:婶婶叔叔爸爸

似乎每个家庭都有这样一个人,要么是长辈,要么是兄弟,早年便只身出去,如同鱼儿投身大海,成为一家人偶尔望向远方的理由。

在我们家,这个人是叔叔。

我有一张叔叔离家时的照片,事实上,他是通过穿上军装,以一种极其光荣的形式出去的。照片上,他和送行的爸爸并肩而立,他们有着相同的单眼皮、大眼睛,相同的高鼻梁,相同的坚毅嘴角,那时的他们可真年轻啊!即使是黑白照片,也能看出青春的火焰在他们身上熊熊燃烧;即使照片泛黄了,也能感受到他们的呼吸都是滚烫的。爸爸是头发茂密的平头,脖子上缠一条带有细白条纹的围巾,鼻直口方,双目炯炯,鼻尖下的阴影透露出一点天然的风流。叔叔穿着崭新的军装,脸上像没有一毫克脂肪,松松的军装领子围着他细长的脖子,锥形喉结呼之欲出。照片右上角写着:1965年秋。那年叔叔应征入伍,爸爸去送他,两兄弟在新兵出发前拍下了这张照片。

每次看到这张照片,我们都会小惊小怪一番。爸爸居然有过那种年龄,没有我们的时候,他居然是那个样子的,简直像个血气方刚、胸怀远大的有为青年。跟照片相比,生活中的爸爸仿佛是个假爸爸,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穷其一生,所思所想无非是如何糊口;至于叔叔,我们见到他时,他刚从部队转业回来,跟照片上的叔叔根本不像一个人,他是个中部正在缓缓崛起的好看的胖子,也许是戴军帽时间太长,他的头发彻底背弃了血缘特征,一头直发变成了微卷。真要寻找他和照片的关联,恐怕只有那管高挺的鼻子,虽然那鼻子也比以前肥厚了许多,但巍峨之势未变。

两个青葱少年熬成现在的模样,其中的经历我们永远都无法探寻了,我们只看见了一滴水,一点点轻微的质量,至于它在高空如何形成,下落的途中经历了哪些,我们一无所知,也无法再现。正如面对这张照片,我们无法想象那天的爸爸和叔叔是什么心情,他们说了什么,吃了什么,他们如何跟奶奶告别。尤其是奶奶,对我来说,从有记忆开始,她就是个奶奶,六十多岁,花白头发,满脸皱纹,踩高跷一样机械而缓慢的步伐(她是小脚),听力有限,没有话语权。她之前的人生是什么样子,她的年轻和红润,她的烦恼和欢笑,全都像不曾存在过一样。冬去春来,草木枯了又荣,但我们永远不知道,这年春天的草木,还是不是去年冬天死去的那些。如果是,它们对去年的事情有记忆吗?应该没有吧,譬如人类,即使有照片,还是无法复活记忆,从这个角度说,人和草木并没什么不同。

爸爸嘲笑我们的大惊小怪。他说,很简单,他那身肉,就是酒养出来的,他流出来的每一滴汗都有酒味。我要是喝那么多酒,我也能长成那样。话说回来,他从来没有醉过,他就有这本事。

有一天,从不跟我单线联系的婶婶突然打来电话,你叔叔病了!吓得我赶紧离开电脑,站了起来。

上个月不还好好的吗?我在群里看到他钓鱼,打麻将,笑呵呵的。

昨天下午还在钓鱼呢,晚上吃饭,他说想喝点儿,我想他都挺长时间没碰过酒了,就给他倒了一小杯。他喝得很慢,说味道好像变差了。我心想你这次终于戒成功了。吃完饭,我正在洗碗,他突然呕吐起来,接着就倒在地上。我吓得半死,还好当时平宇在家,马上打了120。后来他们说,迟来半分钟,就没命了。

再一问,两个哥哥也都接到了婶婶的电话,他们比我了解得更清楚,知道是呕吐物进了气管,的确相当危险。我说我本以为他会伤在酒上。

叔叔有个雅号,叫杨不倒,意思是没有人能把他喝趴下。

大哥惊叫一声,再过三天就是他生日!当即决定,各路人马火速回家,一来看望他,二来给他祝寿。

这些年,因为微信,散居各地的家人们突然熟络起来,几乎每天都能知道彼此在干些什么,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发生。叔叔肯定有自己的家庭群,但我们这个家庭群还是把他拉了进来,他不大发言,偶尔冷不丁地冒出几个字提醒我们:他已退休,不擅使用表情包,正在努力学习新的网络语言。

每年的春节和清明节,叔叔的真身会出现在群里,因为他要跟大家约在一起去乡下上坟,当中免不了会有聚餐的镜头,他端坐上席,面前摆着酒杯,脸上挂着恬淡的笑容。据说喝得很少,因为婶婶管得极严,稍微过量,回去就会遭到无休止的批判,这种批判还会殃及同桌喝酒的人。我开玩笑,婶婶管你,比单位管你有效多了。他慢悠悠地说,你以为她真的管得住我?是现在的餐桌上,难得出现那个酒兴了。

我想起来了,叔叔对喝酒要求很高,兴致提不起来,他是喝不下去的,他不喝无趣的酒,更不喝无聊的酒。但是,再无趣的酒,再无聊的酒,一旦他开始喝,一旦喝出感觉来,立刻就能变成一个有趣的人,连带着把别人也变成有趣的人,只是这个过程会比较长,得慢慢培养,也有很多次,一场有趣的酒事竟慢慢夭折,实在遗憾。

我们到达医院的时候,叔叔平静地半躺在床上,头发一丝不乱,手上的针已经拿掉,还压着棉球,无论哪方面都看不出经历了婶婶描述的恐怖时刻。他看着我们兄妹三个说,别听她夸张,不可能的。呕吐致死?跟我一直以来的光辉形象不符。

婶婶撇嘴,见我们三个来了,赶紧先出去料理其他的事情。

婶婶一走,气氛陡变。

二哥说,婶婶的照顧真是没话说,一个病号,还把头发梳得这么顺滑。

大哥一脸坏笑,是那一小杯引起的吧?一年多没喝,闻到酒的味道,喉咙里至少伸出三十只爪子,一小杯哪够分?就打起来了。我一直想说,彻底的戒酒是不对的,又怕婶婶打我。喝了一辈子,突然滴酒不沾,好比以前是燃油车,现在突然改成电车,方向盘是没变,系统变了,怎么可能不出毛病?

叔叔轻轻点了点头,其实那天晚上根本不算喝酒,一小杯本地酒,才28度。

二哥极其鄙视,难怪!你什么时候喝过28度的?要是换成53度以上的,根本不会有事。

叔叔又笑,这回笑出了牙齿。他一把掀开身上的被子,上个厕所再说。

大哥想跟他一起去,他朝后挥挥手,没必要。大哥说,反正我也要去。二哥也站起来,等等我。

这是很奇怪的事情,我们三个在爸爸面前从没以这种溢满快乐的语气说过话,叔叔的一儿一女也没以这种语气跟他说过话,叔叔的一儿一女更没在我们爸爸面前这样说过话,按说我们跟叔叔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而且我们年龄相差挺大的,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一碰面,简单的寒暄过后,立刻就坠入几个熊孩子在一起拼命使坏的氛围。

过了一会儿,只见他们三个笑呵呵地依次走进来,除了我,任何人都难以理解三个成年男人何以在医院里露出那种笑容,类似几个臭屁孩刚刚成功地搞了一桩恶作剧。护士更是露出困惑的眼神:看起来这两个人比药还有效啊!叔叔回答,对了,他们就是我的药。

我急切地问二哥,你们刚刚干了什么?进错了厕所?

二哥嘴巴往叔叔那边翘了翘,他说,你们要是能贿赂护士,让她把液体换成酒,那我就佩服你们!

第二天,叔叔出院了,我们给他订了一桌规模很小的家庭寿宴,叔叔一家,我们三兄妹,满满一桌,菜式很豐富,也很清淡,没有酒,只有饮料和牛奶。叔叔端坐上席,一脸讳莫如深的笑,不大吃东西,饮料更是不碰,也不喝牛奶,只喝水。生日蛋糕象征性地尝了一口,再也没碰。婶婶说他需要保养食道,特意给他盛了一小碗骨头汤,他喝了两口,也放下了。

吃到一半,堂弟下席,说是要去上班了。他在江对面一家电缆厂工作,要去江边坐轮渡,三班倒制,常常大白天休息,深夜却要出发去上班。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大家都很沉默。

叔叔退休以前,是中级人民法院的中层领导,当过几个庭的负责人,现在住的房子,也是法院的福利购房,本来面积挺大,随着堂弟堂妹的长大,一天天显得小了,幸好后来堂妹结婚,搬了出去,房子才稍稍显得大了些,但装潢已显得陈旧,不像当初刚刚住进来时,有种崭新敞亮的感觉。堂弟是这个院子里唯一在工厂工作的法院子弟,每次他拉开门去上班,婶婶都会站在阳台上一直目送他,直到他走出小区大门,再也看不见为止。堂妹工作还可以,在烟草,但不是在城区,在下面县里。这也是个例外,叔叔那个小区里,堂妹是唯一家在城里,工作却在县里的孩子。相较同事们的孩子,叔叔的两个孩子,是整个法院小区里的个例。

我总觉得,这正是叔叔家没有多少欢声笑语的原因。

你叔叔啊,认得好多人,但他不会用人。婶婶对我说,人家出去应酬,吃饭喝酒,互相为对方办事,你叔叔也出去应酬,也吃饭喝酒,但他喝的是纯酒,酒一喝完,啥后续也没有,下次见面还是喝酒,还是只谈酒。他这辈子,唯一的收获就是快快活活地享受了无数美酒,顺便给自己挣了个“杨不倒”的名号。

叔叔就当没听见,垂着眼皮,像在假寐。

婶婶还没完,这些年来,他错过的好机会,起码有一千个,一点都不夸张。

我们轻声附和,不知所云。

寿宴结束,叔叔让婶婶先回家,他带我们兄妹仨找个茶馆坐坐。

在茶馆坐定,我拿出那张收藏的传家宝照片,第N次做现场展示。叔叔对着照片看了好久。

参军之前,我应该在完小当老师。

你还当过老师?这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在我的记忆中,叔叔从一开始就是个军人,穿一身威武的军装,红色领章分外夺目,外面披一件羊毛棉大衣,比我们家的棉被还暖和。其实叔叔这样的装扮我只见过两次,都是他回老家探亲。一次我还在上小学,另一次已经上了初中,除此以外,他跟老家的联系就只有写信,两个月一封。那些信爸爸每次都要当着全家人的面朗读。我还记得他的信是用毛笔写的,写在竖版的信纸上,有些字是繁体。他的部队在大同,婶婶就是大同人。爸爸经常很自豪地介绍他的弟弟,他那一批入伍的,就他文化最高,进去没多久就当了干事,后来又转成了自愿兵,再后来又提干。那些没文化的,三年后都回乡了,走的时候啥样,回来的时候还是啥样。

本来是可以考大学的,刚好那年你二哥出生,家里摆满月酒,我从学校回来,傍晚下河去挑水,脚上划了一大道口子,没法回一中,太远了,一百多里,又没车,所以就没去参加高考。

天哪!就因为脚上划了一道口子,就不去参加高考?简直不可思议,拿到现在,就算用爬的,也要爬到学校去。

那个时候不像现在这么重视大学,那个时候高中毕业也能找到不错的工作。

还是一中!我们家三个全是二中,没一个考上一中的。

我年轻的时候的确不笨。叔叔微笑起来。

大哥到底比我们知道得多一点,他说,那个完小不错的,我就在那个完小读到初中毕业。后来撤销了。

我捶了下二哥,都怪你呢,就因为你的出生,改变了人家的命运,否则叔叔现在肯定是某个“巨无霸”。

难说,那几年上过大学的,也有人颇多曲折。

二哥立刻抢过话头,看吧,应该感谢我,我是福星,替我们叔叔挡了一场灾难。

我总是难掩女人的八卦底色,端详着照片说,长得真好看,这五官,这硬朗气,比现在的小明星帅多了。就算在当时,在部队里,也是中等偏上的长相啊。

一片哄笑声中,服务员上了些瓜子点心、鸡爪鸭脖,茶也端上来了。叔叔说,怎么把下酒菜端到茶馆来了?他们在暗示什么?

三十大几的二哥,此时像个顽皮的孩子,涎着脸对叔叔说,偷偷搞点吧?少搞一点,耗上三四个小时,回去婶婶闻不出来。

你以为我真的怕她发现?我只是找不到喝酒的好机会罢了,一般人我懒得跟他喝。

我提醒他们,刚从急诊室出来的人,不出四十八小时可以喝酒吗?

叔叔的笑这时已经变得相当明媚生动,进急诊室的不一定是生病,那些被鱼刺或坚果卡了喉咙的,也要进急诊室,我的情况就相当于被鱼刺卡了一下。

大哥说,比被鱼刺卡还是稍微严重一点。

所以我在医院住了一天一夜嘛,够了嘛。叔叔拍拍二哥,你最年轻,跑得最快,出门向右大约一站路远,有个小超市,他们家有56度的白扁小二,跟这里的鸡爪鸭脖很相配。

二哥大笑着走了,大哥假装内疚,完了,起码今年春节前,婶婶都不会理我了。

不许我喝酒是她的任务,偷偷喝酒是我的权利,她怎么斗得过“天赋酒权”的人呢?

三个人正式开喝的时候,已完全看不出叔叔是刚从医院出来的人。

退休什么都好,就一样不好,酒搭子数量断崖式下滑。有几次,我晚上出门散步,看到大小餐馆灯火辉煌,觥筹交错,不禁有点恍惚,那不是我以前的生活吗?那个时候,根本不知道晚上是从新闻联播开始的,也不看足球,不看电视剧,因为等我回家,屋里一片寂静,只留一盏夜灯,照亮去厕所的路。你婶婶从床上坐起来,睡眼惺忪,声音闷哑,告诉我冰箱里有蜂蜜水。有时我会安慰她,等我退休,就不会有这样的晚上了,也不会需要蜂蜜水了,我會跟她一起看电视剧,一个晚上看两集,看完上床讨论,预测第二天晚上的进展。现在终于过上了这种生活,前两个星期生不如死,两个星期以后,一坐下来就想睡觉。

没想过返聘?

我这样的人,谁会聘我?谈法律,你不如律师;谈关系,都是被你得罪过的,还有很多是被你推进牢里的,不恨你就不错了。有个退休的同事,走在街上还被人打了,他一直在刑事庭,判一个就得罪了一家人、一帮人,那些人他不认识,但人家认识他。

这么一说,还真是。还好你后来是在民事庭退休的。

也没好到哪里去,民告官的事,既费力又不讨好,往往是把两边的人都得罪得透透的。

算了,返什么聘哟,我老了就坚决不考虑返聘。二哥是一名初中数学老师。其他都不说,单说那几本教材,那些题目,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真的讲得要吐,我巴不得早点甩开那些东西!等我退休了,我就一个愿望,天天钓鱼打牌睡懒觉。

幼稚!大哥说,现在钓鱼都是要付钱的,打牌更是要现结现付,退休金那么少,能打几次牌钓几次鱼?你的愿望只有一项勉强可以实现,就是睡懒觉。

哪里!叔叔严肃地说,你严重低估了睡懒觉的难度,很可能你连该睡的觉都睡不足,更别说睡懒觉。

二哥呵呵一笑,妈的!那就喝酒,喝点二锅头总喝得起吧?

也不能每天喝,偶尔,勉强可以。

正聊得起劲,我的电话响了,是婶婶打来的。她让我出去接,不要让叔叔他们听到。

我就担心他们会想办法搞酒喝。婶婶果然最了解这几个人。

没有没有,在喝茶。我毫不犹豫地撒了谎。

你不知道,他这个身体,早就被酒毁了,三高不说,还有好多别的毛病,我说句不好听的话,我可就指望他了,我的退休金才三千多,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连饭都吃不上。

不等我插嘴,婶婶又说,平宇厂里效益不好,很多同事已经失业了,他目前还算安全,后面的事谁也说不清楚。他妹妹情况稍微好一点,但她马上要生二胎。你别看我们一家都白白胖胖的,我内心焦虑得很,生怕有个什么意外。

婶婶,你千万别太操心,你跟我叔叔都是有福之人,有福之人不用愁。

我怎么能不操心?跟我年龄差不多的一个老姐妹,她也跟我一样,掌管家里的大小开支,你知道她手上有多少收入渠道?除了老两口的工资,还有房租、股票、分红,她都有家庭账本,不然记不住自己到底要收多少钱。不像我,收入就工资一项,全家人就一套房子,你看看现在,哪里还有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儿子孙子?哪里还有三代同堂?人家都是孩子还没成家,就把房子给弄好了。我经常对他说,你们中级人民法院的脸都让你丢尽了,你是唯一的只有一套房子的庭长,唯一的孩子在工厂上三班倒的庭长。我爸爸当年没看错,他说小杨这个人啥都好,就是好酒,如果一个人只是把酒喝进肚里长肉,而不是把酒转化为能量,那就白喝了。他果然就是只会把酒喝进肚里长肉的人。

婶婶当年是土生土长的大同市人,面容俏丽,家境良好,那个年代,叔叔凭着一身军装和英姿勃发的好样貌,一文不名地、骄傲地迎娶了婶婶,可谓吃尽了时代的红利。作为政府职员的岳父,对来自南方农村的叔叔其实是有一些顾虑的,他觉得叔叔虽然是个好青年,也有文化,有前途,但对社会这门学问,却是个门外汉,有待观察。热恋中的青年怎么可能把大人的话放在心里?不出一年,两人就在军队食堂办了集体婚礼。

叔叔转业后,回到南方,进了司法系统,婶婶被安排在工厂。

第一个月很不适应,最不适应的居然是酒。他跟婶婶说,这里的酒,跟我在大同喝的很不一样。在大同,我喝着酒,很激动,很豪迈,天地很大,我横走竖走都可以走回家;这里的酒,根本不敢放开了喝,因为总想着要给自己留一点清醒的空间,以便记着那些人名,那些人名后的职务,还有那些路名,曲里拐弯,复杂得很,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但表面上,你却要假装你已经喝了很多很多,很不清醒了,完全没有任何防御能力了。总的来说,在大同喝酒,喝的不是酒,是感觉;在这里喝酒,喝的也不是酒,是他妈说不上来什么的玩意儿。

叔叔所说的大同,应该不仅仅是大同市,而是他的军队生活。他在军队混得不错,算个团级干部,良好的感觉能帮人产生醉意,也能帮人抵御醉意。他本来可以在军队度过一生,怎奈人到中年,他突然被强烈的思乡情绪吞没。他爬到塬上,望着连绵起伏的黄色山峦,思绪翻腾。他想他在这黄土高原上都干了些什么呀,整日里吃穿不愁,还喝了那么多酒,那可都是大地的精华,而他在南方的家人,他的老母亲,他哥哥一大家子,在南方的燠热和穷困里,吃喝不足,愁容满面。每次回去探亲,他们都热烈地望着他,巴巴地瞅着他,好像他是个万能的救世主。从大同到南方,须绕道北京,耗时四天,在中国的地图上画一个大大的“7”字。作为十八岁就离家的儿子,作为患难与共的兄弟,他给他们带来了什么?除了一年一度的军属座谈会,母亲能领回一张“军民团结如一人,誓看天下谁能敌”的年画,别的什么都得不到。他必须回去,再不回去,他就来不及报答他们了。就算不能消除他们的愁苦,至少可以给些力所能及的支助。而现在,山远路远,不说别的,就算寄出一包古巴糖,漫长的邮路尽头,老母亲收到时,再结实的包装都已磨得面目全非。

转业第一年,他过得很辛苦。他就像个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早到晚走,跑腿打杂,什么都干。要知道,在大同,他是有勤务兵的,每天早上,他的牙膏都是勤务兵挤好了搁在杯口的。必须脱胎换骨,必须自我再生一次,必须站稳脚跟。那年他已三十八岁,虽然在军队属于文职人员,却没有文凭,来到地方,不免底气虚弱。他当即决定,报考自修大学法律专业,照常上班,晚上照常出去营业性喝酒,但每天早上四点多,他会被自己的专属闹钟叫醒,漱口洗脸,进入复习备考。

他只用了两年半时间,一次性通过了有十三门功课的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取得了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

这并不容易,当年我中专毕业后,也想趁热再来一个自修,但我小看了这种考试,以为自己刚从学校出来,一切都还是热的,抬手就报了四门,也没怎么复习,直接上阵裸考,结果每门都只考了50多分,这次惨败经历一直被我深深隐瞒,正因为有过这次经历,才对叔叔的那张自学考试文凭充满了敬意。要知道他当时年已四十,家大口阔,工作繁重,且离走出校门已有二十多年。再看看他那一手工整的小楷,更加觉得叔叔其实是真正的学霸体质,我后悔没把他当年用竖版信纸写的家信收藏起来。

取得文凭后的叔叔仿佛卸下了重担,从此把全副心思用在工作上。叔叔果然是聪明的,他很快融入了整体氛围,并在拿到文凭的第二年,升职为刑事庭庭长。与此同时,军队里磨炼出来的筋骨感一天天变得圆润。

那时我刚参加工作没多久,正在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快乐的县城上班族。我住在集体宿舍里,但回家吃饭,同时向家里交生活费,这种方式在县城家庭是基本操作模式。有天傍晚,我回家吃饭,看到叔叔魁梧的身躯挤在我们家拥挤不堪的饭桌边。

从市里到县城,我们称之为下来。叔叔下来办案,中间,他推掉工作饭局回来看望奶奶。但奶奶那时已患上阿尔茨海默病,她望着叔叔亲亲热热地说话,实际上并未认出叔叔,她对着叔叔叫的是另一个从未听说过的名字。因为奶奶的缘故,饭桌上的气氛有点沉重。爸爸汇报,最怕她跑,你知道的,你嫂子有心脏病,她趁人不备一眨眼就出了门,她走路的那个样子能吓死人!从小到大,我没见过她走那么快过,我真的认为有鬼气,不是她自己走的,是有人在挟着她走,否则一双三寸小脚不可能走得那么快。莫说你嫂子是个病人,就是个健康人,也赶不上她。只好喊路上的人帮忙拦住,但人家拦不住,说一个老奶奶,哪来这么大的力气哟!

诉苦归诉苦,爸爸并不同意把奶奶送到专门收治这种病人的地方去。我做不到,我会遭雷打的,不管怎么说,她是我妈,我不能让别人来替我照顾我妈,我必须照顾她一辈子,直到她百年。

叔叔拿出自己带来的酒,知道你辛苦,特意给你带来一瓶酒,犒劳犒劳你。是一瓶西凤,55度,凤香型。爸爸看到酒,克制不住笑起来,这酒会不会太好了?留着过年喝吧。

过年再给你搞过年的酒,保证不比这个差。

一杯酒下肚,两兄弟的脸明显舒展。爸爸说,虽然辛苦一点,但我感到幸福,我总算在回报她老人家了,她一辈子不容易啊,三十五岁守寡,拉扯我们两个,里里外外她一个人,一双小脚。

应该是四个,另外两个死了。

我知道,一个一岁多,一个只活了几个月,那时候的孩子成活率太低了,我们俩算是生命力强的,来,为我们能活下来干一杯。

她症状还比较轻的时候,经常跟我念叨,叫我把你接回来,说子弹不长眼。我说现在不打仗了,现在的军人整天吃得好喝得好,就是不打仗。她似乎信了,一转眼又忘了,又跟我提,埋怨我不听她的话,不去把你接回来。

你对她最了解,她的任何变化你都亲眼见证了。

这话不假。爸爸拿起酒瓶,两个杯子又满了一轮,人也激动起来,这个妈,是我一个人的,从小到大,我没离开过她一天,先前她养我,后来我养她,一日三餐,头疼脑热,你以为容易?你一直在部队,你的家也在部队,你有老婆儿女,吃不完穿不完,你不知道我们怎么过的。最穷的时候,要出去借米。你根本不知道借米是什么滋味,也不知道妈发病的时候把我当成爹是什么滋味。所有的事情都歸我一个人扛起来,你完全打空里过了。

叔叔一口吞下一杯,自己续上,她本来就更喜欢你,家里的房屋土地是你的,全套樟木家具是你的,有一年我回去探亲,她让我把军装脱下来留给你,她摸着我的军装说,这面料好扎实,给你哥干活穿最合适了。还有我的翻毛皮靴她也看上了,说要是你哥穿上这鞋,冬天肯定不会冻脚。她看到好东西就想到你,她心里只有你。

这些小事都不用提了,你呀,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该娶个大同的媳妇,你要是在老家娶一个,她就不会长年只靠我一个人,也不会因为思念你而得上这个病。

因为思念我而得的老年痴呆?

当然!日思夜想,导致心神杂乱,神思恍惚。

叔叔又拿起酒瓶,给爸爸满上,幸亏你不是医生。

真的,别人的心思我也许不懂,但她的心思我全都懂。她就是太为你发愁,才得的这个病。你刚去部队的时候,她天天夜里哭,她认定你回不来了,认定你会在战场上送命。

叔叔仰起脖子,黏稠的西凤酒仿佛不是液体,而是一块半固体的食物,被他丢进食道。

唉!人生末端,大抵如此,我听说,得了老年痴呆的人,对其他病痛的感受力就弱了,她活在她的世界里,感受不到衰老和疾病带来的痛苦,从这个角度说,倒也不完全是坏事。

她是体会不到,她都把它转送给我了。看到她那个样子,又心疼,又心烦。

我有个最新消息,我们单位正在建房,我看能不能争取弄一套,如果可以,我的住房条件会比现在好一点,到时候就可以把她接过去。

怎么现在才告诉我?这是好消息,也该让她去跟着你享几天福了。

我妈端出了她最拿手的菜,是她小时候就会做的五花肉鲢鱼火锅。其实很简单,五花肉煸出油,熬成汤,再把杀好的鱼放进去。叔叔吃得很开心,这就是家的味道,下次我回来,请嫂子再做这个菜。

这时有人敲门,是当地法院的人找叔叔来了,尽管叔叔刻意瞒着他们,那些人还是知道了他的行踪,即使叔叔说“我已经吃过了”,他们还是把他请走了。

就是从这天起,爸爸发现了一个有趣的通道,一个打通他和叔叔那个世界的通道,那些人似乎也很开心知道了他,他们给了他一个新名字:杨庭长的哥哥。

叔叔的新房子拿到手了,三室两厅,在当时来说,的确足够大,但把奶奶接过去的话,仍然略显紧张。我想奶奶大概从没明白过一个事实,她正住在她的小儿子家里,正在被她的小儿子孝敬着,因为她一天当中至少要念七八次,我要回去,快点回去,再不走天就黑了。除了阿尔茨海默病,她身体其他方面都还不错,本能地想要找点活干。她会帮婶婶扫地,扫进塑料畚箕里,拎到阳台边,抽底往下面一倒。她这辈子都是这么扫地的,扫完了,拎到场院边儿上,往坡下一倒,坡下就是一条小河,也是这个家的垃圾场。她永远也不会明白,她刚刚倒下的垃圾,一部分飘进了楼下人家的阳台里,一部分洒在人家的晾衣竿上。婶婶一个劲地道歉,主动要求赔偿损失,碍于大家都是一个单位的职工,人家拒绝了赔偿,但叔叔一家的尊严似乎打了点折扣。最最神奇的是,不管婶婶把扫帚和畚箕藏在哪里,奶奶总能把它们找出来。

平宇这时还在上初中,他不能理解家里怎么会突然出现这样一个奶奶(当时,阿尔茨海默病还不像现在这么普遍),分明就是个疯子,要不就是傻子,丢人丢到家了。因为奶奶占去了他的卧室,他只能在客厅睡觉,他的许多东西都放在客厅一个专属小柜子里,奶奶完全没有边界感,动不动就把自己的东西塞进平宇的柜子里,茶杯啦,一只没吃完的梨啦,废纸头啦……最让平宇崩溃的是,有一天,他打开抽屉,闻到一股怪味,半张煎饼在他的书本间长出了美妙的蓝绿色绒毛。当时正好叔叔和婶婶都不在家,平宇拉开大门,指着奶奶怒吼,你给我滚出去!马上滚!奶奶笑呵呵地望着他,好奇地问,外面有啥子?她试探着走下三楼,来到久违的陆地上,飞快挪动她的三寸小脚,兴致盎然地走出小区,走向世界。

第二天,在经历了三十多个小时不眠不休的寻找后,叔叔来到派出所,看到了他走丢的母亲。他喊了一声妈,奶奶却对着他说出另一个名字,她是永远也不可能认出自己的儿子了。

这事的后果在于,奶奶终于尝到了离家出走的甜头。无论何时,只要门一开,她就向门口蹿去。再三防范,奶奶还是在一个月内走失了三次。婶婶找到爸爸,对他说,这样对老杨影响不好,人家又不了解内情,还以为他虐待老人。

爸爸立刻出发,把奶奶领了回来。他非常重视婶婶的提醒,如今他在县城知名度陡升,好多人都认识了杨庭长的哥哥,他是哥哥没错,但若没了杨庭长这个前缀,他这个哥哥一钱不值,这点认知他是有的。

自从叔叔做了庭长,找爸爸申冤的人就越来越多,不是远乡就是近邻,隔老远就哈着腰,哭丧着脸,一副马上就要活不下去了的样子。爸爸照例是紧走几步上前,颤声问怎么了,于是那人鼻涕一把泪一把,细细道来。那多半是些已经宣判或正在判决中的案子,听得爸爸不是顿脚就是仰天长叹,正义感骤升,这还了得?这不能行!万万不能行!来人立刻接着说,如今这事只有幺叔能替我们做主了。幺叔就是我们家刚升为庭长的叔叔。爸爸也知道这事会给叔叔添麻烦,奈何他刚刚已经表明了态度,沉冤必须得雪,正义定要伸张,只得说,你去找他试试看吧,让他帮你看看还能不能扳过来。来人又说,离家这么多年,幺叔肯定已经认不得我了,还得你出面带我去。于是爸爸放下手头的事,洗头洗脸,换上干净的衣服,来人从家里捉来一只鸡,两人一起坐上长途汽车,直奔叔叔家。第一次,叔叔很惊诧,但还是很客气地接待了,也听了申诉,指导了一番办事程序,好歹打发回家。不出一个月,又有了第二次,这次是另一个人,拎着一只刚打来的野兔,野兔还没死透,时不时抽搐一下。叔叔望着垂死的兔子不知所措,脸都黑了。过了两个月,又来了第三次,这次是个女人,拎着一桶四斤重的菜油。叔叔直接把爸爸叫到外面,对他说,你别动不动就把人带到我家里来,很不方便的,又是活鸡又是半死兔子,弄得我家里臭死了。爸爸说,那我下次让他们杀好了带来。叔叔火了,你还没明白我的意思吗?谁要吃他们这些东西?别说一只鸡,十只鸡一百只鸡又怎样?我不可能因为吃了他的鸡就为他枉法。总之,你以后不要再把这些人带到我家里来了,有什么事,让他们先去县法院,一步一步按程序来。

爸爸有点不高兴,觉得叔叔太不给他面子,毕竟自己也是为叔叔做出过牺牲的人,比如接回了须专人照顾的奶奶,再往前一点,叔叔在部队的时候,也是他在照料全家,叔叔对这个家唯一的贡献就是一年一张贴在墙上的年画。回家的路上,爸爸为了捡回面子,竟然帮那个女人拎着被叔叔拒收的菜油,愤愤然诋毁他的弟弟,算了,我们以后不要来找他了,他变了,忘本了,他不会再为我们说话了。

奶奶最终走失了。我们报了警,同时兵分几路到处搜寻,一直找到第三天,才根据线索在某个乡村小路上找到她。她头发蓬乱,浑身脏臭,见到我们,既不惊喜,也不难过,嘴里喃喃有词,似乎并未觉得自己已经在野地里度过了三天。我觉得所谓阿尔茨海默病,其实就是疯癫状态,她要是不疯,这些天的流浪是支撑不下来的。

找到奶奶后,爸爸第一时间在奶奶面前缓缓跪了下去。

妈,我对不起您!我以后一定一定把您照顾得好好的。

奶奶卻笑嘻嘻地指着叔叔对我们说,这个人怎么又来了!

爸爸把奶奶背在背上,沿途未歇一步,径直背回家里。

第一件事就是给奶奶彻底洗了个大澡,头发也被妈剪短了,奇臭无比的脚用刷子蘸上肥皂再三刷过,她背上有两三块乌青,一侧大腿上也有,小腿上更多。我问妈妈,到底是被人打了,还是自己摔了?妈流着泪说,要是有人打她,那个人肯定会遭现世报的。又对奶奶说,再不要往外跑了呢,看遭了多大的罪啊。

刚刚洗完,衣服都还没来得及穿,奶奶就睡着了。爸爸要叫醒她,让她吃了饭再睡,妈说,她肯定几天几夜没睡好,让她先睡吧,我把饭做好,温在锅里,她什么时候醒,我什么时候端给她吃。

但我妈没有等来那个机会。第二天一早,她做好吃的去叫奶奶,站在门口一看,奶奶还在沉沉地睡着。妈妈心想,就让她再睡一小会儿吧。正要转身,又改变主意,径直走到奶奶床边,伸手一摸,已是冰凉。

按照规矩,换上那身衣服之前,还得擦个澡。掀开被子时,我们惊讶地发现,奶奶枕边放着一块没吃完的肥皂,那上面还残留着奶奶的牙齿印。她肯定中途醒来过,她饿极了,看到旁边脸盆架子上的肥皂,觉得它多么像一块饼,就拿来吃了。妈伤心地大哭起来,她后悔昨晚没有把奶奶叫醒,后悔没让她吃得饱饱的再睡。

一般来说,吃了不对胃口的东西,人是会吐的,但房间里没有任何呕吐的痕迹,应该还是那三天三夜的流浪伤了她的身子,毕竟她已经是七十多的人了。幸亏她的情感系统已经彻底失灵,早已没有正常人的喜怒哀乐,否则那几天里,她该有多么痛苦,多么绝望,多么恐惧。老天爷真不公平,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一个含辛茹苦的妈妈和奶奶,吃了一辈子的苦,为什么直到死的那一刻还是不肯放过她?

出殡之前的几个小时,叔叔放下一切事务,紧贴在奶奶床边,守着已经踏上往生之路的奶奶,我仿佛看到叔叔小时候,搬个小板凳坐在他妈妈身边,妈妈摇着扇子,不时温柔地看他一眼。一定有这样的场景,一定有过不止一次这样的场景。

因为很多年前,爷爷已经土葬在老家的山上,奶奶自然也要运回去,跟爷爷葬在一起。整个过程持续了三天,第三天晚上,我们全部人马从老家撤回,人困马乏,谁都不想说话。就在这时,外面有人敲门,是当地法院的人,他们来找叔叔,说有急事,必须跟叔叔见一面。家里人口多,不宽敞,说话不方便,叔叔就拿上衣服,跟那两个人出去了。

当天晚上,叔叔没有回来,第二天早上也不见人影,直到下午,叔叔才一脸疲惫地出现在门口,说他马上就要回去了,他是特地过来拿奶奶的遗照的。

这么急?头七三七五七的事还没商量好。

你决定吧,我都听你的。我急得很,等我回去开庭呢。

爸爸看了他一会儿,喝酒了?妈才下葬,不太好吧?

没办法,有时候,喝酒也是工作。

重孝在身,还逼你喝酒?我就不信他们家没死过人。

你得了吧,我自己也想喝,我一想到那块没吃完的肥皂,就恨不得把自己喝死。

你这是在怪我?我有什么办法,又不能二十四小时守着她。

我哪敢怪你?你比我做得多,我是怪我自己。不管怎么说,她从来没让我们吃过不该吃的东西。

幸亏她当时并不清醒。

但我们都是清醒的。

叔叔拿著奶奶的遗像走了。

在我们这里,大草场尽人皆知,具体是什么样子,我说不上来,只知道它靠近城际公路,是枪毙死刑犯的地方。以前的死刑犯,要拖到体育场开公审大会,然后还要游街,游完了才拖去大草场行刑。我很小的时候,看过一次公审大会,五六个犯人被五花大绑着从大卡车上押下来,走上高台示众,一人面前挂一个大牌子,写着他们的罪名。我看不懂那些罪名,所以也没记住。随着主持人一声怒喝,死刑犯们重新登上卡车,在跑道上缓慢绕场一周,开出体育场,冲向大街,在主街上缓行数圈后,才径直驶向大草场。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大卡车开出体育场大门时,整个体育场的人都在奔跑着冲向卡车,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他们想要劫法场。当然不是,他们只是在欢呼着看热闹而已,都想要近距离地看清那些死刑犯的表情。

后来,公审大会取消了,体育场也封闭起来,不再用于开大会。

再后来,叔叔开始亮相大草场,可惜我仍然无缘到场。我问他,枪毙现场血腥吗?

他点头。

如果打不准,犯人可以装死骗过行刑官吗?

有专门的验尸官。

有没有因为紧张而打歪的?

有,第一枪没打好,会换一个人打第二枪。

死刑犯的家属需要到场吗?

叔叔没吭声,我不记得他到底有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总之,我记忆中没有过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而且他那个时候已经忙起来了,工作之余他一般不会光临我们家,他会在县法院的护送下直接回去。只有一次,叔叔刚好有两个小时的空档,他夹着公文包突然出现在我们家门口。爸爸很激动,又是来监斩的?

叔叔说,现在不叫这个说法。

爸爸拿来一张黄表纸,点燃,对着叔叔上下晃了晃,这才允许叔叔穿过薄烟进屋。

早就想跟你说说,你这个工作不好,对你自己,对你的家庭都不好。你一签字,就是一条命,时间长了,身上沾的煞气太重。

出乎意料,叔叔没有反驳,只慢悠悠抽烟。

你可以换个庭,换个不涉及人命的工作。

叔叔还是抽烟。

你当兵十几年,身上没有半条人命,转业了,倒一次又一次……

你怎么不想想他们为什么会被判死刑?

我们的妈可是信佛的,一辈子吃素。

也没看到她得到多少保佑,最后像个疯子一样死去。

这是两回事。总之,你不要总干这个,过几年争取换个部门。

我的工作你就别管了,不过还是要感谢你的支持,这几年总算没再带着那些人去找我了。

你是要感谢我,我把人都得罪光了,你不知道他们说得多难听,说幺叔不想替我们说话,怕我们影响他升官。

怕什么?我又不是为了替老乡说话才当法官的,我只为正义,为法律说话。至于升官,跟替不替他说话没丁点关系。

说话间,叔叔的司机找上来了,他拎了两瓶西凤给爸爸,叔叔似乎很满意司机这一举动,对爸爸说,这酒味道不错,你一个人慢慢喝了它。爸爸高兴得脸放红光,这是给我的?要不你带一瓶回去吧?我们一人一瓶。

给你你就拿着吧,我家里还有。

司机也说,杨庭长的酒,您就不用操心了,下次我们再下来办事,我再给您捎点。您喜欢喝什么型的?酱香型的?清香型的?药香型的?司机问得诚心诚意,爸爸却慌乱不堪,我都行,都行,我没你们讲究,平时就喝个散装的。

我觉得他是喜欢酱香型的。叔叔替爸爸回答。

散装的要少喝,对身体不太好,以后您的酒就交给我吧。

叔叔走后,爸爸再三打量那两瓶酒,似乎很想喝,但思量再三,还是很克制地放进了柜子深处。

叔叔再次来到我们家,这次他撇开了县法院那些同事的追随,也没带司机,反倒是要我带他去一个地方,说是关于某个案子,他想亲自去做些调查。那个地方叫红花村。

我悄悄打开那个卷宗,只看了一眼就合上了。那个死去的男人叫徐洪亮,样子比我想象的还要年轻,尽管是死亡照片,仍然能看出他生前的面貌相当端正,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口子,是用绳子勒出来的,边缘极不整齐。徐洪亮是被自己的父母勒死的,别看他还年轻,坏事几乎做尽,小偷小摸、调戏妇女、虐待动物、欺凌老人、打架斗殴、有借无还,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他留下的案底,人称红花村一霸。他父母四十多岁才生下他,原以为是个老来宝,没想到是个天生的孽障,根本管不住他。最后一次被抓,缘于红花村村民的第五次举报。然而,一个星期过后,他又一次被放了出来,理由是他的罪行不足以判刑。得知这个消息,有人在村里拉了几条标语:恶霸徐洪亮永远滚出红花村!必须严惩恶人徐洪亮!铲除恶人徐洪亮,还我安宁红花村!父母看到这些标语,默默关上大门,再不出门。有一天,徐家传出一阵哭声,有人过去一看,发现徐洪亮死了,老两口坐在死去的儿子身边,手里还拿着带血的绳子。消息很快传了出去,派出所的人来了,他们带走了两个老人。紧接着又有消息传出来,两个老人因为犯故意杀人罪,将面临死刑。这下,红花村的人又坐不住了,他们写了请愿书,集体在请愿书下方签名,要求释放两个“为民除害”的老人。

你觉得他们应该被判死刑吗?我问面色沉重的叔叔。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他们的行为充分满足这条罪行的所有条件。

不是还有“为民除害”的前提吗?而且有全村人替他们求情,民意不可违。

民意是情,法不容情。

那你为什么还要跑这一趟呢?

叔叔没吱声。

严格地说,红花村已经只剩了半个村,另一半早就被城市蚕食,一些房屋墙上写着血红的“拆”字。叔叔让我带路,直奔徐洪亮家。徐洪亮家墙上也写着一个大大的“拆”字。

徐家的房子在村里算中等偏下水平,房屋周围杂乱无序,缺乏料理,估计徐洪亮不爱在家里干这些活,两个老人又体力有限。

在村里转了一会儿,叔叔问一个在田里干活的老人,辣椒已经全部收光了,他正在摘取遗落的那几个半青半红的辣椒。

您跟报纸上说的那个徐洪亮熟吗?

又熟又不熟,看着他长大的,哪能不熟呢?可他后来完全变了,变得不认识了,所以又不熟。你是什么人?

叔叔穿着便服,完全看不出法官的影子。

我来这边走亲戚,看到报纸上的消息,非常震惊,顺便过来看看。叔叔老练地说,百年难遇啊,听说过儿杀父母,但从来没听说父母杀儿的。

也怪他父母以前太娇惯他了,娇儿不孝,娇狗上灶。

所以他父母也是在以那种方式清算自己的错误?

他妈也许有,他爸我觉得不一定。他爸早就恨铁不成钢,早就想教训他了,但他妈总是护他。打个比方,他爸拿棍抽他,她妈就冲过去,横在他们中间,替他儿子挨棍子;他爸送他去学汽车修理,他只待了半天就回来了,嫌脏,他爸又要打他,他妈就说,不怪我儿子,怪你,凭什么把我细干白净的儿子送到那种腌臢地方去?有本事你给他换个干净点的工作。

您在那张集体签名表上签名了吗?

签是签了,但不代表我同意,为什么这么说呢?人家找上来,要你签,你不签就得罪人了,你弃权都不行。反正大家都签的,我一个人签不签,都不影响什么。

您的意思是,你不觉得他们是大公无私、为民除害吗?

哈哈哈!为民除害这种事,不是一般人做得出来的,那得是老天爷派来的人。其实,他们早就不和了,徐洪亮准备把拆迁款拿到街上开个什么店,他父母大概不相信他的能力,怕他把拆迁款败光了,他们还指望拿这笔钱养老呢。眼见得这个儿子是指望不上了,不如指望自己的钱。

他准备开个什么店?只是个说法,还是已经开始行动了?

那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他们为这事已经吵了好多架。我们两家住得不远嘛,有时候顺风,能听到他们在吼。一个说,败家子!给你一座金山你都能败光,老子绝不再给你一分钱!一个说,守财奴!等你们死了,别指望我会埋你们,我拿把扬叉把你们叉到河里去!

他之前有类似败家的行为吗?

多!一路败过来的,他想开餐馆,没开起来;想开水果行,落得一屁股债。干什么什么不行,他没那个耐心,也没那个本事,因为他文化浅,一个初中生,能干什么?

也就是说,是家庭财产纠纷引起的,主观上讲,不是为民除害?

这个……事情都有里子和面子嘛,里子和面子不一样也是有的嘛,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又去了村里的一间小店。“恶霸滚出红花村”的标语就拉在小店旁边的两棵树中间。叔叔买烟,顺便跟五十多岁的店主谈起标语上的那个人。

要我说,父母肯定有责任,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那孩子我看着他长大,并不是先天性的恶霸,还是怪父母从小没教育好,书没读好,工作也找不到,种田又不愿意,这么大个人,整天无所事事晃来晃去,不出问题才怪。应该说,走到这一步,无论对父母,还是对孩子,都是个悲剧。

之前村里有没有出面帮助教育?

没有管这些,如今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但你不要惹到我,一旦你惹到我,那就不是家务事也不是私事了。反正我们这里离派出所很近,打个电话,警察几分钟就能来。他是派出所的常客。

叔叔看看眼前这个店,貨物丰富,窗明几净,看起来生意不错,就问,他有没有滋扰过你的店?

店主马上一脸气哼哼的表情,哪能没有?最遭殃的就是我这里。我说过,我是看着他长大的,小時候并不特别调皮,长得也不错,可惜没人把他引上正路。他开始是在我这里赊东西,我有个小本子,他赊一次,我给他记上一笔,他自己签上名,后来签名他嫌烦,懒得签了,我就知道麻烦了,不签名意味着我以后不能找他还钱。后来我就想了个办法,我说洪亮,你在我这里赊可以,谁还没有个手头不方便的时候呢,但我们讲好,你一个月只能赊一次,多了我招架不住,我的店会垮的,我的店垮了,你连赊都没地方赊。他听进去了,以后真的一个月只来一次。我有时想,如果他是我的孩子,我是能管住他的,可能他父母的教育方法也不对。

这个标语,是谁想出来的主意?村主任?

应该不会是村主任,我觉得另有其人。他喜欢我们村里一个小姑娘,她在街上一家宾馆工作,小姑娘的父母肯定拼命反对,但你知道这种事就是这样,大人越是反对,小孩越是逆反。我觉得小姑娘的父母肯定有这个动机,只有把这个家伙赶走,才能把自己的姑娘从虎口里救出来。不过呢,将心比心,如果我是那个姑娘的父亲,我也着急的,谁能放心把自己的女儿嫁给那种人呢?三不五时就被派出所抓去关几天,要什么没什么。当然,这一切都只是我的猜测,没有证据。

听说他们还搞了个集体请愿,为他的父母求情,每个人都在那个请愿书上签字了,这是真的吗?

是的,每个人都签了。大家都签,你不签,说不过去。你还要继续在这里生活对不对?尤其是我,我要是把人得罪了,都不来我的店了,我还怎么活?

我以为叔叔还会继续走访,但叔叔说,算了,回去吧。我们来到路边,叫了个三轮车。

我悄悄问叔叔,你想不想听听这个三轮车司机的看法?

叔叔摇头,我觉得不用问了,估计他们看法都差不多。

路上看到有家做盐煽鸡的,叔叔叫停三轮车,下车买了一只,又去旁边买了些兰花豆、花生米之类的。拿回去跟你爸爸喝一杯。

当天晚上,这对老兄弟很快就喝光了一瓶酒。爸爸问他为什么这次一个人下来,连司机都没带。

这不是出差,是我自己安排的走访。

就为徐洪亮的事?那个事很简单,不把父母激到一定程度,他们是不可能关起门来大义灭亲的。哪个人不疼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

谁说父母可以像这样大义灭亲?你只能把他交给公安机关。

这事让我想起一个人,我们小时候经常听说的一个惯偷,被他父亲砍了三根手指,还记得不?后来他把他爸爸掀到河里淹死了,然后又给他爸爸热热闹闹办了场丧事,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传说而已,不一定是真的。

徐洪亮发展到这一步,非一日之寒,从小就把坯子养坏了。他父母大概是这么想的,我没把你教好,我也不让你出去害人。

不管怎么说,他们犯法了。

不会两个都判死刑吧?那就太惨了。

别谈这些了。喝酒!

两人走了一轮,爸爸又说,我再给你举个例子。小时候,我们那边有个陈家茂老爷爷还记得不?他活了103岁,最后是被他儿子活活饿死的,因为他们说他克死了自己的五个儿孙,五个儿孙都走在他前面,留下好几个残缺不全的家庭。在你看来,他儿子绝对是故意杀人,肯定犯法了,但当时也没人觉得他做得不对。我估计老人自己也是愿意的。

少讲这些没依据的,你亲眼看到了?你手上有证据?

爸爸有点讪讪的,我当然没证据,都是口口相传。算了,不谈这些事了,专心喝酒。这酒不错,越喝越好喝。

这一次,是叔叔没法改换频道,他还沉浸在案情里。

他父母表面上是大义灭亲,实际上还是自私,因为徐洪亮想把拆迁款拿去做生意,但他父亲想留着给他们养老,因为觉得指望不上徐洪亮这个儿子了,只是,这个动机只要他自己不承认,就没法证实。

好多事情都是这样,大家都心知肚明,但你没有证据。

一瓶酒快要见底的时候,叔叔的电话响了,看他的表情,这个电话让他很意外。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不是不是,周末我不加班的,纯属私事,我兄弟过生日,对对,我正在喝。叔叔拿起筷子,在碗沿边敲了一下,这次就不过来了,下次吧,等会儿吃完饭,我得马上赶回去。

他们知道你来私访了?

奇怪,他们怎么知道的?我出来的时候谁都没说。

叔叔端起酒杯,送向嘴边,却被爸爸夺了过来。叔叔竟然没发现他端起的是一只空杯。

你赶紧回去吧。爸爸盖好酒瓶。不要通知任何人,我送你,直接去长途汽车站。爸爸拧来一个热毛巾,又端来一杯水。

擦把脸,清醒一下。顺便提醒你,要是有人问起我的生日,你就说是我六十大寿。

你这是什么意思?以为我会害怕?叔叔一把夺过毛巾,擦把脸可以,我酒还没喝好,等我喝好了再走。

红花村的老两口到底还是判下来了,父亲是主犯,判了死刑,母亲判了二十年。

依然是在大草场行刑,据说几乎整个红花村的人都去了,城里也去了好多人,乌泱乌泱的,大草场被挤得看不见一根草,树上都坐满了人,枝丫被纷纷折断,激起阵阵惊呼。我也想去来着,走到半路,有人提醒,这么多人,就怕徐洪亮的爸爸没死,看热闹的人倒被踩死了。我想想有道理,就中途回来了。

后来听说,过程极其短暂,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都没看清那个过程。人,不,尸体很快就被装上车,直接拖到火葬场去了。但接下来发生了一件事,停在路边的三辆警车,遭到了意想不到的攻击,开始是一段树枝,口邦的一声砸到车身上,有人喝了一声,但没多大动静;过了一会儿,又有第二根树枝飞来,因为人太多,不知道树枝是从哪个方向投掷来的。毕竟只是树枝,攻击力不强,所以没什么人在意。

这时,人山人海中,不知谁喊了一句,杀人犯!杀老人的杀人犯!

话音刚落,就听到石子砸到车身上的声音。紧接着,石子越来越多,警察们觉察到状况不对,端起枪,警惕地环顾四周。无奈人太多,站在警车附近,视力有限,只能看见密不透风的人的围墙。围墙之外,还有一眼望不到边的人海。在枪的掩护下,行刑队的人迅速撤回车里。

汽车还没来得及启动,最后上车的那个人,一条腿还在外面,小石头子就开始蚊蝇一般飞过来,砸在车上,像六月里猝不及防的冰雹。

警笛在乡间公路上尖厉长啸,直到开出大草场,开出乡村,来到有红绿灯的地方,才停止叫唤。

据说,大草场附近的公路上,足有两三百米长的一段路,铺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头子。

下午几乎没人能够好好上班,大家都在讨论这一家人,死了两人,还有一个在监狱服刑,都觉得这个母亲肯定支撑不到刑期满的那一天。讨论慢慢分成两派,一派说,这些人好没意思,满村拉标语,嚷嚷着要村霸滚出去的是他们,现在人家自己大义灭亲了,跑到大草场去抗议的也是他们;一派说,失算了,以为可以杀子自保,没想到鸡飞蛋打,一个都没保住;只有极少的人说,判得好,如果因为他年纪大,就可以免于死刑,我倒觉得很可怕,想想吧,以后老人们可以为所欲为,那该多可怕。

出于某种难以言说的理由,我没有参与讨论,不仅如此,我还找了个借口躲了出去,我担心如果不出去,会有人专门过来找我讨论,因为那人知道我有亲戚在法院工作。

当天晚上十一点多,婶婶打来电话,让我们留意叔叔的动静。

原来叔叔从大草场出来,并没有回去,而是以“看望哥哥”为由留了下来。但直到婶婶打来电话,也没见他来“看望哥哥”,他的哥哥十点多就无聊地睡下了,丝毫没感觉到弟弟要来探望他。

后来,婶婶说了个线索,叔叔有可能住在一家私人客栈里,连店名都没有,只知道在城南路上。

婶婶这么一说,我大致知道了,那条街上总共也只有三四家客栈,我一定可以去找出叔叔来。

我和爸爸一起去的,我们商量好,如果情况不对,再通知两个有家有小的哥哥过来不迟。

叔叔来开门的时候,全身上下只有一条肥大的平角内裤,茶几上有两只空酒瓶。你们怎么来了?听上去他并不高兴此时此刻见到我们。

大约是看到我在场,叔叔慢吞吞穿上了长裤。

我知道你见不得这么些事,从小就是这样,连杀猪都不忍心看。

哎哎哎,你别跟我谈工作。叔叔打断他,我留下来跟工作没关系,怎么?我就不能在外面住一夜?

这不是担心你吗?一个人,又喝了酒。

是酒,又不是毒药。好了,你们可以回去了。我再待几个小时就回家去。

我专门来接你的,我搞几个菜,把他们两兄弟叫回来,陪你好好喝点。

叔叔态度柔软了些,算了,我已经喝过了,马上就回家去了。

最多两三个小时,不耽误你回家,一个人喝有什么意思?要喝大家一起喝。到时让他们送你回去。

不知是叔叔独处够了,还是被有人陪他喝酒的许诺诱惑了,叔叔最终决定跟我们一起回家。我去帮他收拾行李,来到卫生间一看,什么都没有,连牙刷毛巾都没看到,可见他人住有多仓促。我出来提醒他,可以找老板要一套洗漱用具,这些人小气得很,你不要,他们是不会给的。没想到叔叔说,我洗过了。我使劲忍住,没再往下问。

大哥二哥很快就赶到了,他们一出现,气氛莫名地就轻松起来,明明都没有笑,但空气里漾着一张张笑脸,那是酒友的笑脸。我一直不明白,喝酒这事到底有着什么样的魅力,简直就像邪教一样,大家一见面,每个毛孔都开始交流只有他们才懂的信息。

感觉有了点意思,但还差最后一口气。大哥眼里闪着自己人才懂的光波。

那是最难受的,要搞就搞透,不搞透不如不搞。二哥一副深有體会的样子。

随便你们怎么搞。叔叔解开外套,露出缓缓崛起的中部。

大哥看着那段中部说,刚转业的时候还没这么大,顶多两个月,现在已经五六个月了。

叔叔拍拍那里,不怀一个,人家嫌你不够分量。你们迟早都会怀上的。

眼看气氛成熟,我向他们讲了叔叔在客栈里没用任何洗漱用具洗澡的事。二哥问他,那你怎么擦干身体的?吹风机?

哪里,我就浑身抖了几下,就差不多干了。

哈哈大笑中,大哥拿出两瓶洋河大曲。

其实,从法场出来,就是要喝酒的,酒杀邪魅。

于是话题自然转向了昨天大草场的混乱。我们一起期待地望向叔叔,指望他跟我们讲一点现场的情况。

哪有那么夸张,估计总共有四五个石头子,如果真像你们听说的那样,那得在采石场,而不是大草场,否则没那么多石头子。我唯一觉得震撼的是,一般人在命令下达后,腿就软了,浑身都软了,得有人搀到指定地点去才行,但那个老头完全不怕,他还回过头来,很不满地看了我一眼。那个眼光,那种时刻,他是第一个,弄得我差一点就怀疑自己了。

他有什么不满的?就算他有非如此不可的原因,但杀人偿命,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律法,他动手的时候就该明白。

这种人不可能扰乱我,如果今天父母可以处决自己的子女,明天子女就可以处决自己的父母,后天兄弟姐妹间也可以互相处决,反正总是找得到理由。法律也许不是最完美的,但它绝对是最接近完美的。当庭宣判的时候,他也是很激动啊,大声喊,他们都想让他死,我不勒死他,他们也会勒死他的。如果被他们勒死,请问你们会把全村人都抓来集体枪毙吗?你们就是看我无权无势,好欺负。

不过,要是能把他母亲减刑几年就好了,这么大年纪了,恐怕在牢里磨不了几年。

那是劳改局的事。

两瓶洋河大曲喝完的时候,叔侄几人状态已近饱和,考虑到第二天要上班,爸爸问要不要帮他把司机叫来。叔叔摇手,我自己回去,法院系统的,我谁都不想见。

大哥二哥说,我们送你回去。

说走就走,叔侄三人迈着微飘的步伐,你扶着我,我搀着你,慢吞吞地往长途汽车站方向走。大哥提议找个三轮车,三轮车来了,车主对同时坐三个人有点犯愁。二哥提议加钱,大哥说算了,分两车。最终还是三个人挤坐同一辆车,体重较轻的二哥坐在大哥和叔叔的腿上。三轮车师傅说,我也拉过三个人的,但这么重的三个人还是头一次,大概因为您是法官,所以格外重。

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叔叔说,你认错了,这不是法官制服。

我不会认错,我坐过牢,法官制服记得最清楚了。

一直到客运站,三个人再没说过一句话。下车后,大哥哧哧一笑,以后别穿制服出来了。

踏进候车室的瞬间,就像滚水锅里倒进一碗冷水,大厅里突然安静下来。二哥意识到叔叔的法官制服才是根源,小声建议叔叔脱掉外套,摘下帽子。叔叔说,凭什么?反而正了正帽子,穿过目瞪口呆的人群,向停车场走去。

上车前,叔叔拦下大哥二哥,让他们回去。那点酒,早就随风而去了。大家又是一笑,看看叔叔的脸色,再看看他坚实有力的背影,似乎真的没必要送了,就算他在车上酒性发作,也不过是倒在座位上呼呼大睡而已。再說,还可以通知婶婶去车站接他,这么一想,就让叔叔一个人上了车。

两个多小时后,大哥接到婶婶的电话,她接到叔叔了,但是,他的帽子哪去了?制服帽子,问乘务员,她说不知道,司机也不知道。

上车时还戴得好好的呀。大哥说。

这年爸爸过生日,叔叔照例来到我们家,自然有酒,无酒不成席。席间,叔叔向我们透露一个消息,他不在刑事庭了,换到民事庭去了。

这就好,太好了,再也不经手命案了。爸爸发自内心地高兴。

好什么好,麻烦也多。

既然没有命案可讲了,重点就落在家事上面。叔叔说,平宇中考没考好,要去中职。听到这话,我们突然都很沉重,我们姊妹三个,至少都读了高中,平宇现在就去中职的话,将来大学是无望了,这种遗憾将是终生的,我们觉得有必要提醒叔叔,要不要找找关系,先让他去上个高中?

叔叔摇头,是可以去找人,但你们不觉得,为这种事找人有点丑吗?就算找人进了高中,他在高中表现会好?如果不好,到时候又去找人上大学?他这辈子每走一步都要靠找人?

我们不约而同地放下了酒杯。

爸爸说,按说不会呀,你当年读书很厉害的,样样都行。

遗传这事很难说。话又说回来,我读书行也没有上大学呀。自己的路,让他自己去走吧,大人一旦干涉,就要步步干涉,没完没了。

沉默中又喝了一轮,这天的酒口感特别好,我们兄妹三个没给爸爸买生日礼物,只提前托人给他买了一箱散装茅台。爸爸喝下第一口时,就眯着眼睛笑出了这辈子从没见过的笑脸。我们家的人哪,没有不好酒的,这也是遗传。

平宇性格比较暴躁。叔叔说到孩子时,脸上有种淡淡的伤感,这种性格的人,不如让他去工厂待着,像我这种地方,连我这种不争不抢、不急不躁的人,都经常生闷气,以他那种性格,估计一个星期都待不下来。

爸爸迅速转变思路,工厂有工厂的出路,好多当官的,都有在工厂工作的经历。

别拿那种人来比,平宇就算在工厂,也不会出众。不出众的人,在哪里都不出众;出众的人,在哪里都能出众。

理是这个理,就是有点可惜,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嘛。我轻轻扯了下爸爸,他立刻改口,当然那是以前,科举取士的时代,现在出路多多了。

也不用想那么多出路,就在工厂把自己分内的事做好就行。

平宇小时候的样子我还记得,那是叔叔从部队回来探亲,第一次带着自己的孩子,不到三岁,一身可爱的小衣服,肉嘟嘟,红粉粉,用纯正的普通话,跟地上跑的鸡和牛羊说个不停,走在我们老家贫瘠瘦硬的土路上,精致得像个小王子。那时我已是一名中学生,我记得我看着他常常会走神,这样的孩子,长大了会是什么样?他会上什么样的学校?会遇到什么样的老师?总之,他肯定跟我们不一样,不说别的,连我们的老师都不会说普通话。没想到一转眼,平宇居然参加工作了,而且会来到我们这一带工作,而且还在工厂,说句实话,我们兄妹仨当中,工作最差的我也在事业单位工作,并不是说工厂不好,而是……最起码,工厂的环境差,收入也不会很高,还动不动就可能下岗失业。想到这里,我心里隐隐有点发酸,当年那个小王子般的堂弟,走在工厂里会是什么样子?

我倒了一杯酒,发自内心地想敬叔叔一杯。

我掀起了这个家庭寿宴上的第一个高潮。叔叔很激动,咦!你一直坐在旁边,也不大吭声……这是你第一次喝酒吗?不要紧吧?

其实我偷偷喝过好多次,跟同学一起,我的酒量还可以。

大家一听,马上起哄,非要我加入他们的酒阵,跟他们一起喝,但我坚持只敬叔叔一杯,再往下喝,这杯敬酒就失去了意义。

叔叔伸手在我肩头摸了两下,聪明如叔叔,怎么会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敬他酒呢?

我从席上下来,来到外面吹风,我能听到他们的对话,他们已经不说平宇的事了,开始说到叔叔的肚子,说叔叔的肚子比上次似乎又大了些。大哥说,不能再大了,就这个样子还不错,配上制服,庄严又威风,有一把手的感觉。

叔叔突然笑起来,有一天司机跟我开玩笑,说我们院长不想跟我一起出差,因为走在一起,人家总把我认成院长。我们院长又黑又瘦,尖嘴猴腮,看上去像个小职员。

爸爸立刻站出来做了家长式提醒,你要注意呢,院长不喜欢跟你走在一起,那还了得!小心他哪天给你个小鞋穿。

他凭什么给我穿小鞋?我长成这个样子,又不是专门要气他的,我这是爹妈给的,老天爷给的。

总之你要注意,在院长面前,头不要抬那么高,背不要挺那么直。

你这是屁话,我在部队,在首长面前,都没有点头哈腰过。

地方上跟部队大不一样啊,我以为你早就认清了,适应了,没想到你还在说这种话。

我花四十多年养成的性格,不是为了讨好不同的人,而是为了让人不同的人在芸芸众生中认出我。

我又敬了叔叔一杯。这一次他没有问我行不行,只说,我姑娘不声不响,却最懂我。

叔叔进了民事庭后,往下跑的机会少了,爸爸有点失落,因为再没有司机给他带酒来了,也没有人来缠着他“带我们去见幺叔”了。

这中间,我们从婶婶那里得知,叔叔有个参加集资购房的机会,虽然房子有点偏远,在江对岸,但那一带,将来绝对是新的生活重镇。因为是内部价格,那么大的房子,价格便宜得惊人。婶婶的计划是,如果买下那个房子,可以作为平宇将来的婚房,总不能让他把新房安在我们这个大家庭里吧,房子再大都不行,现在都要在自己的小家庭里结婚。年轻人,有力气跑,住远一点没关系。

我们喏喏称赞,对那房子的远近和大小完全没有概念,同时我们在心里暗暗感叹,这就是我们和平宇的区别,我们注定要白手起家,而平宇,理所当然会得到父母的馈赠。

这年将近年底的时候,两家再次常规性聚会,我们惊讶地发现,平宇突然长大了,一个大高个进进出出,加上屋里东西越来越多,叔叔的房子显得拥挤起来。

酒席饭菜全部出自婶婶之手,我发现婶婶冰箱里很多鱼,阳台上还晾着好多腌制好的鱼。婶婶说,都是你叔叔钓的。

饭桌上,婶婶再次提起集资购房的事。

过了年就交房了,我在楼梯上碰到邻居,人家问我买在几楼,我都不好意思说我们没要,只好说,这事全权交给老杨了,我没管。这么好的机会不要,人家一定会认为我们不是傻子,就是穷得要命。

真的没要?我们一起看向叔叔,叔叔似乎不准备解释,默默看着面前的酒杯。跟上次见面相比,他的体重至少增加了十斤,连眼皮上都均匀地铺了一层脂肪,当他为某件事而沉吟的时候,看上去像是要睡着了。

婶婶又端来一个菜,愤愤地告诉我们,有些人还要了两套,就他,一套都没要,真是气死我了。平宇现在就恨不得搬出去住,这么大的孩子,天天在父母眼皮子底下走来走去,不是个事儿。

叔叔忍不住反驳,你瞎激动个什么!那么远,平宇怎么可能搬去住?交通也没有。

交通是下一步的事情,肯定会有交通,为什么人家都不怕没有交通?没有一点远见!

我们只能泛泛地宽慰,没有交通的确是个问题,别说不通车,就算有车,太远了都麻烦。

那个时候,买私家车的人还是极少数的。

叔叔的两个孩子,因为不喝酒,都早早离席,只留我们几个仍然在饭桌上。叔叔这才抬起眼睛,看着我们,我对那个房子感觉不好,具体什么原因,我也说不出来。那么便宜,合同也不正规,加上那个环境我真的不喜欢,既然如此,何必勉强自己,就因为人家都要,我就跟着要?

婶婶终于完成了她的全部菜肴,坐到桌上来了,她第一件事就是检查酒瓶,再点饭桌上的人头。行,你们把瓶子里的这点酒喝完就可以了,不要再加了,我现在不得不严格控制他的酒量。医生已经交代过了,他的三高问题,现在就足以住到医院去。

婶婶的话不得不听,大家立刻像犯了错误的孩子,干完最后一巡,拿碗吃饭。对于喝酒的人来说,吃饭是可有可无的事,于是,三下两下,全都离席了。

叔叔说,走,我们去江边走一走,醒醒酒。

从叔叔家出来,走路不到二十分钟,就是滨江公园,景色绝好,游人如织。叔叔带我们来到一处相对僻静的地方,刚刚坐下,他就从身上掏出两瓶二锅头来,笑呵呵地看着我们。

刚才藏在哪里啊?怎么一点都没有发现?

发现了还能带出门?现在没人管了,继续喝吧,也不要菜,蘸点江风,闻闻汽笛,滋味不要太好。

不得不说,野外喝酒,真是妙不可言,越喝越豪迈,越喝越想喝。叔叔掏出钱夹,交给二哥,待会儿你负责跑腿,往前走再左拐,有个超市,那里有二锅头卖,我只能带两瓶出来,拿多了,你婶婶会发现,那就一瓶都带不出来了。

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叔叔跟我们几个在一起,更加放松,更加接近他的本真,反而是在他自己家里,他处处受制,没有自由。当然,那些制约,都是出于好意。

叔叔突然指着江对岸某个缺口,看!从那里进去,二三公里处,就是她说的那个集资房。除了我说过的那几个原因,那个开发商我也看着不舒服,算了,不说了,这事已经过去了。

大哥认真地说,大家都买的话,你一个人不买,会不会把自己置于一个不利的地位?

短期来看,是有可能,长远看就不一定了,好在我有理由,我说我不喜欢有债务,他们笑我保守。我说我要有了债务,就不敢喝酒了,没有酒的人生,未免太悲惨了。有些事情你们不知道,很多人都是退休后东窗事发,并不是什么特别了不得的事,只是你人走了,没人替你说话、替你遮风挡雨了,一点小小的风暴就足以把你撂倒。

穩妥些也好,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安度晚年。

稳妥,也需要勇气啊,你要敢于自我放逐,不是放到江湖上去放浪形骸,是从主桌上放到旁席上。

我有点明白了。

有些人是不甘心在家里过周末的,那意味着掉队,意味着被冷落,包括我前几年也是这么想的。直到我亲眼见到一个同事,在审理过程中,跟一些人走得太近,最终陷落进去了,对他本人来说,当然是大悲剧,但他的家人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不能为家人带来太多的福祉,我已经感到愧疚,但如果因为自己的不谨慎给他们带来无妄之灾,那才是真的对不起他们。这话到此为止,等下老二来了,就别再说了。

大哥点头,跟叔叔碰了碰酒瓶,开始赞美起酒来,这酒口感不错,有种60多度的二锅头,我有点消受不了。

那种我也喝过,一口下去,从喉咙口到胃里,瞬间烫出一道沟槽。

所以结论就是,53度似乎是个临界值,低于53度,有点寡淡,高于53度,有点呛喉咙。

53度二锅头就是寻常生活,可以揣在口袋里,随时随地喝。我有时会来江边钓鱼,穿一件有很多口袋的背心,里面装满了我一天的消遣,香烟、火腿肠、矿泉水、二锅头,想说话就跟身边几个钓鱼佬瞎聊几句,有竹林七贤的感觉啊。

会不会太低调了?还有几年才退休呢。

你不明白,低调一点,让别人感觉安全,别人感到安全了,你才能获得安全感。再说,低调一点,也是给自己留了点空间,说不定在某个时候,有人会想起来你来,会说,那个家伙,不能让他太悠闲了,把这事交给他。机会不就来了吗?你在单位也要注意,不要当那个最高调最积极的人,除非你能把控局势,否则很容易轮为别人的靶子。

他们又碰了一下酒瓶,叔侄间达成共识,不当靶子。

二哥抱着一只小纸箱过来,老远就笑嘻嘻的。这个地方,太有感觉了,真的是把酒临风啊!

叔叔骂他,你是不是把人家的库存全都搬来了?看我给你钱多,你就拼命花,留一点不花完,钱会喊吗?

二哥竟然给我买了一瓶饮料,我说,我才不要呢,我也要喝酒。他们一起警告我,喝醉了我们可背不动你呀,你长得又不苗条。

我说,在你们的影响下,我早就开始开发自己的喝酒能力了,而且小有名气,有时候还被领导拉去敬酒,他们也不好拉一个无名小卒去敬酒啊,顺手给了我一个比芝麻还小的职务。

这下他们都来了兴趣,纷纷给我传授不容易喝醉的技巧,不要空腹喝酒,尽可能地小口喝酒,尽可能地多学一些酒场智慧套话,多说少喝,打起精神用意志力逼走醉意,一旦有了醉意,切记要找个借口偷偷溜走。

我说,这些技巧我都自悟到了,而且使用过了。我的部门领导是个女的,她一有事就叫上我,让我帮她挡酒,我觉得她现在已经离不开我了。

他们没想到这个在家庭酒桌边长大的妹妹,已经在不知不觉间长成了一名“女酒鬼”。叔叔说,因为你的性别,我还要多交代你一句,酒桌上可以认识人,但不要听信酒桌上的承诺。

我明白,我只是她的酒袋子,而且我正在找机会逃离。

有什么不好的苗头吗?

不是,我只是在想,如果我有某种能力是她不具备的,那我要用这种能力为自己服务。

我不知道这句话有什么不对,接下来气氛有了点微妙的变化,叔叔站起来说,喝酒,还是要有一点酒神精神的。他走上倾斜度很高的江边陡坡,庞大的身躯竟然能稳稳地保持平衡。二哥吓得赶紧放下酒瓶,尾随过去,这要是摔倒了,婶婶会把我们打个半死。

叔叔还在念念有词,任它风浪起,我自闲庭信步。

天快黑的时候,我们在江边分别,各自回家。大哥看看微醺的叔叔,对我们说,我们把他送到楼下再回去吧。

于是我们四个继续往北走,准备把叔叔送到楼下,再回过头来去长途汽车站。经过望江楼的时候,能看到里面笑语喧哗,觥筹交错。叔叔突然往下一蹲,老大老二,走我左边,把我挡起来。于是大哥二哥形成一道屏风,叔叔矮下去,走在他们的阴影里。

走过望江楼十来米远,叔叔才伸直身体,我看到我们法院的人在里面。不过他们没有看到我。

回家的汽车上,大哥有点忧心忡忡,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以前,他一直是他们中的一员,但你看他现在,他从那些人里边退出来了,退到跟我们一起在江边喝野酒。

那是因为他过生日吧,他是在招待我们这几个客人。

你没听他说钓鱼的事吗?他的闲暇时光似乎转移到钓鱼上去了。

我说,这点我可以作证,我见过他们家的鱼,新鲜的,腌制的,晒好的鱼干,简直就像渔民之家。

还在路上,婶婶就打电话给我们,她识破了我们的诡计,责怪我们不该跟叔叔一起在外面喝那么多酒。我们除了承认错误,什么都不能说。婶婶最后哭了起来,你们不知道,我们家现在就他工资高一点,我们全都指靠着他呢。我的身体也不好,一家四口的吃喝拉撒全压在我一个人身上,我都快应付不来了,他要是再喝出点毛病来,我们家可就全乱套了。

我也意识到了,从我们进门,婶婶身上一直穿着大围裙,没停过手脚,不住地做这做那,平宇姐弟俩都在家里吃饭,一下班就回自己房间,不喊吃饭不会走出自己房门。平宇的姐姐虽然已经成家,照样在家里吃饭。我猜他们是向婶婶交过伙食费的,否则不会那么大方地等吃等喝。哪知婶婶说,想得美!一分钱都没交过。

紧接着,婶婶在我耳边说,女儿说的,爸爸一没帮我们买房子,二没帮我们找个好工作,我们就吃他一点喝他一点又怎样?算得了什么?我当时很震惊,真没想堂弟妹们会是这种想法。

也许是酒意上来了,也许是被婶婶的批评彻底扫了兴,两个哥哥仰脸靠在座位打起了呼噜。

我暗暗警告自己,决不能像他们这样放任自己喝酒,更不能在外面展示酒意,喝酒的快乐,绝对是私密的享受,只能躲在自己的角落恣意展示,千万不要向外和盘托出,那会招来万人嫌。

平宇结婚了,新娘是他的工厂同事,本地人,朴实红润的圆脸,老实讲,我觉得新娘的容貌和气质没有超过平宇。平宇是在军队院子里长大的孩子,一口普通话,即使被南方口音同化多年,又夹进了很多本地方言,仍然跟我们的口音略有区别,比如他不像我们总是尾音向下,又重又浊,他的尾音很轻,而且轻轻上扬。我常想,一个人与生俱来的东西是不可能完全湮灭的,总会在某些地方有着不经意的保留,那是他的血管打捞起来的旧日痕迹。对于平宇来说,他十三岁以前的生活就剩那点轻柔的尾音了。

新房就在叔叔的房子里,四间卧室给了他们两间,够用是够用了,总觉得有点尴尬,因为房子刚刚装修没几年,说新不新,说旧不旧,犹豫再三,还是决定不再装修了,用婶婶的话说,结了婚理所当然就会怀孕,新装修的材料多少会有甲醛,对孩子不好。

新郎抱着新娘进门的时候,我听到平宇发出了一声闷哼,新娘不轻,当然,平宇也不是玉树临风型,两人都有点敦实,这使他们的婚礼看上去特别低调。

年轻人在房间疯闹,亲戚们被叔叔转移到离家不远的一间茶馆,那是他为平宇的婚事包下来的,烟酒茶点也都是从家里搬过来的。

有那么一小会儿,我看见叔叔坐在茶馆一个角落,双手搭在肚子上,神情萎靡而无聊地看着某个地方。叔叔極少出现这种神情。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我发现那是茶馆设置在外面的垃圾桶。我想我知道叔叔为什么会有这种神情,这天他很罕见地没有喝酒,因为婶婶再三交代,也因为他自己的责任感,他今天是主人,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和理智。

我知道婶婶有她的忧虑,但现在婚礼已完成了百分之八十,没多少事让叔叔操心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往两只一次性纸杯里各倒了大半杯白酒,端到叔叔身边,递给他一杯,您今天辛苦了!我陪您喝点水吧。

杯子还没倒他手上,他就闻出来了,看向我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好,喝点水,正想喝点水。

一口下去,叔叔笑咧了嘴,我就喜欢你身上这种豪气,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希望你能继续保持。停下来啜了一口,又说,那些不喝酒的人,他们的生活该有多么枯燥无味呀。

我说,我很奇怪,平宇他们为什么没有遗传你对酒的感情呢?

叔叔的眼神黯淡了一下,我也不知道。

我总觉得叔叔是知道的,但他不说,我也不会追问。

我还记得平宇第一次到我们老家的样子,大家都说,怎么会有这么标致的小男孩啊!

他是没小时候好看了,因为我转业,他的水土发生了变化。

如果他还在北方,今天的新娘肯定不会是这一个吧,这么一想,人生真的充满了不确定性。

如果在北方,新娘子可能会略高一点,北方的孩子平均要比南方的高一点。

我觉得,叔叔之所以萎靡地看着垃圾桶的所有原因,我全都收集到了。

快要喝完的时候,有别的亲戚走了过来,我接过叔叔手中的杯子,叠上我的,捏扁,扔到垃圾桶里。今天不能惹婶婶不高兴。

叔叔在后面喊我的名字,谢谢你的水哦!这时他眼里已经有了可以流动起来的光波。

我们兄妹仨回来的时候,我在车上讲了偷偷给叔叔倒酒的事,他们陡地兴奋起来,难怪他后来突然精神起来了,跑到每张桌前聊天,谈笑风生,还问他们要不要唱歌,嚷嚷着要去包几间KTV。

我突然说,新娘没我想象的漂亮。

过了好一会儿,二哥才说,说不定人品很好呢。

大哥说,大自然永远在帮我们做最优的匹配。

气氛陡地回落,我们合上眼睛,各自假寐。

接下来的几年,我们兄妹仨与叔叔一家之间的来往疏了一些,我觉得这与平宇当了父亲有关,因为家中添口,婶婶更忙了,当她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一些事情就分摊到了叔叔身上。这个分担,可不是临时性的,一旦摊上,简直就是终生的。叔叔不仅没有了钓鱼的时间,也没有了喝酒的时间,甚至是没了喝酒的资格,因为婶婶说,对婴儿来讲,二手酒跟二手烟一样有害,她不允许叔叔身上有酒味的时候靠近孙女。另外就是,我们的父亲走了。叔叔下来跟他的兄弟告别,出殡前晚,叔叔一个人在棺材前长久地坐着,不时抽根烟。看看夜越来越凉,我去劝叔叔上床,叔叔说,你爸爸这个人哪,相当聪明,有时简直有点聪明过头。你知道吗?当年参军,本来的名额应该是他的,但他为了逃避,特意把头发剪短,这样显得个子矮,那段时间也不洗脸,看上去脸色很差,让人以为他有病。所以这个名额就落到我头上了。我后来在想,以他的个性,可能比我更适合在部队干,我还有点小脾气,他是完全可以藏起真面目的人,可惜,他这一生,从没遇到过可以施展特长的机会,浪費了。

后来,堂妹又生了个大胖小子,叔叔再次当爷爷,偶有电话联系,叔叔冷不丁地提到一个陌生的名字,我心里一阵惶惑,然后才想起,那可能是我的堂妹夫。

总之,树大分丫,丫又分丫,一大家子渐渐疏离。

叔叔退休前一年,外面突然传来一个消息,中级人民法院好几名法官涉嫌渎职受贿,正在接受调查。

我马上打电话到叔叔家,婶婶接的,是的是的,真是没想到啊,光我们这个单元,就带走了三个,两个庭长一个副庭长,好吓人啊,这还没完,还在调查,现在走在小区里都头皮发麻。你叔叔也接受了调查,但他没事,叫去问了几句话,就给送出来了。我不担心他,人家得到了多少好处啊,人家过的日子,那是我们看都没看到过的。先前还觉得他太老实太傻,只知道喝酒,人家喝完酒还办了别的事,他喝酒就是喝酒,完了只有满身的臭酒气,连衣服都是臭的,真的,他的衣服我从不放洗衣机里洗,都是给他单独洗,免得污染了我们的衣服。现在想一想,幸亏他傻,傻一点,看似吃了亏,但跟那些人一比,反倒是赚了。谢天谢地!谢老天爷保佑我们家。最后,婶婶还不忘感谢我特地打电话来关心。

我想说,这怎么叫关心呢?在我心里,叔叔就是家人,家人之间是不会用关心这个词的。但我没敢真的说出来,婶婶会有这个词,说明她所感受到的家,跟我所感受到的家是不一样的。当然,她这么做是正确的,她就像只老母鸡,把叔叔,还有他们的儿孙,牢牢护在她的翼下,至于我们,我们属于另一只老母鸡。

既然叔叔没事,我们就没再关注这事,毕竟,值得我们关注的事情还有很多。

又过了好久,叔叔突然在一个周末下来了,我清楚地记得,是在傍晚时分,还没进门,就直接点明要跟我们兄妹仨聚一次,好好喝顿酒。

他看上去有点激动,像藏着什么秘密。酒是他自己带下来的,本地酒稻花香。

我们三个一到齐,他就嘣地打开了酒瓶。

庆贺我吧,这次反腐结束,我们中院从院长到中层干部,进去了好几个,上层都震怒了,而我,是唯一安全着陆的庭长。

这是唯一的一次,我们的酒不是在嘻嘻哈哈中喝的,而是拌着深深的恐惧和侥幸,这比嘻嘻哈哈的气氛更加刺激,酒也下去得更快。

有一件事,好险好险,就是那个天宇集团的集资购房,老实说,我连购房表都领了,也填了,但最终没有交上去,我记得我跟你们说过,它太便宜了,一看就有某种交易的倾向。但我没有明说,而是找了别的理由。他们这次出事,罪状之一就是天宇的集资购房,天宇集团也有人进去了,交代了以集资房的形式行贿中级人民法院的事实。

我们一起向他敬酒,你的直觉太厉害了。

他有点不屑,你们以为那些人没有直觉?问题就在于你敢不敢要。我胆子比较小,没敢要,我要是要了,现在也不可能坐在这里跟你们喝酒了。估计你们会在探视日带点酒去看我,还不能正大光明地带进去,得偷偷摸摸的。一想到人要是进去了,就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喝酒,那才真叫痛不欲生。

叔叔带下来的那瓶稻花香远远不够,二哥临时出去买了一次酒,因为时间太晚,很多店都关门了,二哥在路上打来电话,所有的超市都关门了,目前只有路边摊上还有酒卖,都不是什么好酒,本地高粱酒行不行啊?

叔叔大声说,什么酒都行,多买几瓶,钱我转给你。说着就要在手机发红包,被我把他手机夺了过来。

大哥提醒說,酒喝杂了不好吧,会醉的。

醉就醉,我们值得醉一次。叔叔兴致很高。

原来在台上,现在在台下,原来在审判席,现在在被审判席,我跟你们说,那种感觉,真的是,百感交集,翻江倒海,我不知道他们怎么想,我虽然只被叫去问了两次话,但我从那个房间出来的时候,差点流泪了,以前你正是这样问别人的,现在轮到人家用那种语气来问你!他妈的!

我们再次庆祝叔叔劫后余生,叔叔连连点头,真的是劫后余生,也算是亲身给了你们一个警示,职业生涯,平安最重要。

二哥后来买的两瓶高粱酒又喝完了,叔叔似乎还没喝够,还不想结束,人也止不住大声起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现象。

老二,去买!地摊上的酒也要。

二哥也有了醉意,大哥要留在家里看护他们,只有我出去买酒。

这个时刻,就连路边摊都打算收拾东西回家了,我觉得他们不宜再喝,就打电话给大哥,说白酒已经没有了,现在唯一能买到的只有啤酒了。

我记得他们对啤酒都不是很感兴趣。

没想到叔叔在那边大声嚷起来,啤酒也行,就是啤酒!

一人一瓶啤酒还没喝完,二哥就吐了起来。

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叔叔打了他一下。大哥也醉眼蒙眬,满脸痴笑。

叔叔对我说,还是你行,喝到现在,面不改色。

因为我中间故意掉了好几巡,虽然有点不诚实,但只有这样才能最后一个倒下。

叔叔晃晃悠悠点头,突然一睁眼,朝我竖起大拇指,我懂你的意思了。

凌晨两点多,三个男人,三个男性人间至亲,丑态百出地倒在我面前,我突然感到悲哀,这就是我们家族的保护者吗?这就是这个社会的主要劳动力吗?怎么我觉得他们个个都像孩子,几十岁的大孩子。

鉴于他们的体重,我只能把被子和枕头从床上拿来,铺在地上,把他们一个个拖到被褥中去,给他们盖好,再去收拾桌子,打扫战场。做完这一切,我拿来叔叔没抽完的烟,点上一根,那一刻,我有种我才是守护者的感觉。

第二天一早,婶婶打来电话,三个男人都还在鼾然大睡,我如实汇报了昨晚的战况,这一次,婶婶没有不满,反而说,我就知道他会有这一顿的,又不能在家喝,家里没人陪他,我不喝酒,两个孩子也都不喝,只好跑去找你们。这样吧,过会儿我让平宇来拉他,他刚买了车,最近正想练车。

没多久,平宇就到了,把婶婶也带来了,叔叔像个孩子一样,怔怔地坐在沙发上发呆,很明显,酒精还在他身体里发挥作用。两个哥哥也都踉踉跄跄,眼神疲惫。

平宇话比以前多了,知道跟我们开开玩笑,以前一直以为他是个沉默寡言的小年轻。

就这,还值得开庆功宴?平宇说。

不容易的,现在能够安全着陆的人没几个。我说。

他当然要安全着陆呀,他自始至终都在给自己敲警钟,生怕越雷池一步。那些进去的人,他们不是不想安全着陆,他们是想赌一把。平宇看了一眼他爸爸,他胆子小,连赌一把的勇气都没有。

难道你觉得他应该赌?

赌注那么大,当然值得赌一把。

什么赌注?有多大?

具体不清楚,我只知道其中一个,就住在我们家楼下,家里抄出了几百万现金,还有好几套各地的房子。

都搜走了,一场空嘛。

搜走之前,人家享受了呀。

不光是搜走了,他还犯法了,变成囚徒了。

但他家人会永远感激他,因为他心里狂热地想着他们,他想给他们创造更好的生活,他想让他们生活得更加幸福,他为他的家庭牺牲了自己。我相信他就算坐牢去了,他的孩子们仍然很爱他,尊敬他。不像有些人,看起来无比清廉,其实就是自私,只为自己着想,只管自己吃饱喝足,走得安全,从不想着为自己的家庭做点什么。

叔叔显然听见了这些话,但他装着没听见,他坐得直直的,面色惨白,死死盯着自己的茶杯。

这以后,直到退休,叔叔再没下来跟我们喝过酒。

因为呕吐差点导致死亡的经历,迫使叔叔家来了一场“革命”——他们让叔叔彻底戒酒。虽然医生并没承认呕吐物堵塞气管与饮酒有关,但婶婶和堂弟妹们认定它们之间是有关系的。除此以外,婶婶还监视叔叔进食,每顿只吃七分饱,因为他的体重这些年有增无减,状况堪忧。

你想想,要是你哪天病了,躺在床上,这么重,我哪里拖得动?一不小心就长褥疮了,那才要命呢。

婶婶的担忧是有道理的,只是苦了叔叔,没酒喝,还吃不饱。但他们是好心,你得充满感激地接受。

又到叔叔生日了,我们三个照例聚齐了去祝寿。没想到叔叔大变了样,原来横亘在中部的大肚子几乎消失,与此同时,他的脸颊也没有了,脑袋也变小了,这导致他的面部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我心想,我快要认不出他来了。

但婶婶很高兴,他这一年,减掉了近三十斤,成绩相当显著。

两个哥哥一起赞叹这了不起的成绩,只有我没有。我在想,叔叔有必要这样严格地减肥吗?

仍然是家宴,仍然是婶婶做饭,饭桌上仍然像以前一样摆着酒。婶婶的手艺好像有所倒退,不是咸了,就是无滋无味。

叔叔拿起酒瓶,慢慢旋开,给两个哥哥一一满上。我拒绝了,在婶婶面前,我一直维持不喝酒的样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第一轮开始,就像早上的太阳,太阳刚刚出土,东边出现第一抹云霞。紧接着第二轮,大地开始明朗,百鸟鸣唱。然后是第三轮,人马欢叫起来,但就在这时,婶婶走过来,一把夺去叔叔的酒杯。

你可以了,剩下的酒让老大老二喝。

你这是干什么?我生日,酒也不能喝?

婶婶指指脑袋,你这里过生日,你的身体可不承认你今天生日,它们也不会因为你生日就给你搞一天特殊。

气氛陡地变了,大哥说,那就不喝了,婶婶是对的,正确的事情我们都要拥护,身体最要紧。

二哥也说,是的,两杯是标准量,我们已经达标了,再喝就超标了。

叔叔不说话。

一桌人开始吃饭,婶婶把饭碗推到叔叔面前,又给他夹菜,但叔叔纹丝不动。

吃呀,今天的水煮羊肉是按你的口味做的。婶婶催促他。

叔叔缓慢地伸出手,伸向放在桌边柜上的酒瓶。

婶婶严厉地说,哎!

叔叔一点一点旋开酒瓶,婶婶要伸手去抢,叔叔突然把酒瓶盖往桌上一拍,今天谁他妈都别想拦着我!

堂弟堂妹飞快地吃完,退下,婶婶气鼓鼓地坐在一边,大哥二哥尴尬地笑着,最后一杯,就喝最后一杯好吗?

叔叔给自己满上,又给大哥二哥满上,端起杯子,一口吞下,老子想喝就喝,老子不欠任何人!

婶婶一双眼睛冷得能冻死人。我轻轻扯了扯二哥的衣袖,低声警告他,别喝了。二哥点头。

很快,二哥借口打电话,出去了。

他再没回来。

叔叔问,老二呢?

大哥说,我去找找看。

大哥也没回来。

叔叔说,老三,虽然你是女儿,但我觉得你应该叫老三,老三你陪我喝吧。

余光里,我瞥见婶婶的眼睛像毒蛇,恶毒地看向我。

我拿起酒瓶,搖了摇,已经不多了,我突然一仰头,嘴对着瓶口,辛辣的液体哗哗冲进我的喉咙。这操蛋的人生,为什么要有多么矛盾啊?到底是谁在不许喝酒?既然不许喝酒,开那么多酒厂干吗?评出那么多金奖银奖干吗?专门用来折磨人的吗?

一口喝光后,我对婶婶说,他没得喝了,我都给他喝光了,我是不是个好侄女?

我看到婶婶的眼里涌上一层泪雾。

我该去找那两个家伙了。我摇晃着扑向大门。

大哥二哥在小区外面抽着烟等我。我说,我们等等再去车站吧,根据以前的经验,叔叔很可能马上就要出来追上我们,然后一起去江边喝酒。

两个哥哥也觉得有可能。但等在路边有点怪怪的,于是我们决定先去江边,等会儿叔叔要是联系我们,就让他直接去江边找我们。

但我们失算了,我们没有等来叔叔,以前那个会在江边把酒临风的叔叔终于不见了。

(姚鄂梅,作家,现居上海)

责任编辑: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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