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思维方法论析

2023-04-16 12:03苏政睿
唐山学院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治党从严治党思维

苏政睿

(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 430072)

全面从严治党思维方法是全面从严治党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并被实践证明了的新时代治党管党的正确方法。全面从严治党思维方法是由若干个相互依托、相互作用的子方法构成的、具有特定目标和功能的方法体系。十八大以来,党坚持正确运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这六大思维方法构成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思维方法体系。这是因为六大思维方法本身的适用领域和特定功能决定其能够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在全面从严治党思维方法体系中,战略思维发挥统领作用,确定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起点和战略地位,是作出具有战略意义决策的必要思维方法,其他思维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战略思维在不同领域的具体表现;底线思维是限制性思维方法,发挥兜底作用,是确定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要求的必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与系统思维是效能思维方法,在发现规律基础上赋能全面从严治党,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必要思维方法;法治思维是规则性思维方法,发挥规范作用,是依规依法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思维方法;创新思维是超越性思维方法,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理论与实践创新的必要思维方法。这六大思维方法使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能总揽全局、超前预测、灵活应变、坚守界限且富有理性。《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坚决斗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1]全面从严治党效果显著的事实印证了全面从严治党思维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战略思维: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航向

“战略思维是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善于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的思维方法。”[2]新时代,党以战略思维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地位及原则性问题。

(一)以战略思维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地位

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维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性地位,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联结起来,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志。

其一,以战略思维定位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中的核心地位。在“四个全面”大系统中,全面从严治党是核心系统,对各子系统发挥着领导和统帅作用,并为其余三个“全面”提供根本政治保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需要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因此,未来要继续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必须继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核心地位。

其二,以战略思维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3]。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战略目标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建设的基本战略目标是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的建设的现实战略目标是坚决铲除腐败这一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基于对党的建设战略目标的科学把握,党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决策,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依靠自我革命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党才能保证不变质、不变色,才能领导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并且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其三,以战略思维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是办好中国的事的关键。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生命力、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是办好中国的事的关键。“只有把党建设得坚强有力,党领导的伟大社会革命才能接续奋进。”[4]在治国理政的大视野下,党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关系到党自身的生死存亡,更关系到国家的兴旺发达、人民的幸福安康。基于此,党以战略思维明确了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实现政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以战略思维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性问题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维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全党正确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与治国理政的关系,切不可将党的执政地位与全面从严治党机械对立。

其一,党从战略高度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绝不能否定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任务是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坚强领导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纯洁党的肌体和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绝不能“因为党内存在问题就削弱甚至否认党的领导,走到自断股肱、自毁长城的歪路上去”[5]45。这就充分表明,坚持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是不断提高党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而不是否定党的领导权威,对于这个原则性的问题党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

其二,党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责任与历史使命愈加重大,愈加需要强大执政能力的支撑。为此,党结合新形势下“四种考验”和“四种危险”来确立全面从严治党目标,将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路径,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将开展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招”,将破解“历史周期率”执政困境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旨归。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化使党的执政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强化。

其三,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基点是以人民为中心。党从凝聚民心的高度深刻阐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指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6]310,强调要顺应人民群众意愿建设好党,以人民为中心正风肃纪反腐。党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定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重点,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治党管党的重点,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停息,坚决纠正和打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党从汇聚人民力量的角度为全面从严治党寻找外部监督力量,坚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将“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7]列为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之一,体现了党坚持依靠群众力量克服自我监督盲区的意志和决心。

二、辩证思维:洞察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

党善于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运用对立统一思维方法、质量互变思维方法、否定之否定思维方法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

(一)运用对立统一思维方法处理全面从严治党三对关系

对立统一思维方法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正确认识矛盾、分析矛盾,从矛盾的对立性中把握差异性,从矛盾的统一性中把握一致性。

其一,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既重务实,又善务虚”[8]。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始终坚持虚实结合,防止虚实脱节:党坚持理论武装,确保理论的先进性、科学性并以之指导实践;党坚持立足实际,反对形式主义,注重高效落实;党善于把握虚实转化时机,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创新理论,确保虚实不脱节;党积极推动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鼓励地方、基层组织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可行方案。

其二,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一方面,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党对亟待纠正的问题运用“治标”武器以求实效:坚持运用“打虎”“拍蝇”“猎狐”的具体措施推动反腐败斗争真正取得实效;坚持通过“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的执行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党风的转变;坚持通过开展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培训来推动党员干部觉悟的提升。另一方面,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党运用“治本”武器从体制机制入手遏制问题的生成与发展:党确立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正确选人用人提供了根本遵循;党完善了党内法规体系,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刚性约束;党建立健全了党内监督体系,深化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优化了严格执纪的工作机制。

其三,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有机结合。一方面,党坚持抓“关键少数”。“关键少数”“在中央是中央委员会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在地方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9]。党定位领导干部为地位关键、作用重要、影响极大、监督不易的“关键少数”,强调要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将“一把手”列入巡视重点人群。另一方面,党坚持管“绝大多数”。党深刻认识到“绝大多数”是党组织体系的基础和主体,是“关键少数”的来源。党向“绝大多数”提出了普遍性的政治、组织、思想要求,同时将监督执纪延伸到每一个党员身上,防止管党治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二)运用质量互变思维方法把握两大规律

质量互变思维方法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善于把握贪腐违纪规律和干部干事创业心理规律,从而创设适配的应对策略。

其一,党基于质量互变规律推动反腐败斗争。腐败是一个由量变向质变的过程。党坚持反腐关口前移,把整治作风作为反腐“先行棋”。党坚持反腐全程干预,建立“预防-惩戒-保障”反腐败体制机制,构建“三不腐”机制,全面遏制因“惩戒不足”“制度不健全”“党性不坚定”所导致的腐败问题。党坚持抓住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的“窗口期”,推进反腐败方式转型,推动反腐败长效机制建设,从而实现党的反腐实践从应急性向系统性转变。

其二,党基于质量互变规律推进党员队伍建设。在严格执纪背景下,“为官不为”现象有所冒头并有蔓延趋势,这种“不敢为”“不能为”消极心理问题的积累最终会发生质的变化,导致“不想为”的懒政心理。这种心理成风会严重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削弱党的组织优势,成为阻滞党的发展的重大消极因素。因此,基于“为官不为”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党坚持运用“三个区分开来”的容错机制激发党员干部的做事热情和干事信心,坚持为真正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建立常态化机制以消除干事创业者的思想顾虑。

(三)运用否定之否定思维方法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发展趋势

否定之否定思维方法要求以静态、动态相结合的思维逻辑来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正确看待全面从严治党的变与不变,理性看待全面从严治党的前途与道路。

其一,党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客观判断。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面对反腐败存量、增量、变量的现有状态,面对党实现长期执政的需要,党清醒地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客观判断[10]11。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用四个“任重道远”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持久战的政治实践本质。基于此,党坚持树立“攻坚战”思维,既看重阶段任务,又看重长期使命: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注重研判阶段性特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面从严治党进入重要阶段”等阶段性判断的前提下布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强调要抓住管党治党的长期性特征,将全面从严治党由一种行动模式转化为一种治党理念,坚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向。

其二,党作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的科学判断。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现在,体制机制改革卓有成效、理想信念感召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更加完备,对一些表层问题的认识已经趋向成熟稳定,对一些深层次、长远性、根本性问题的认识也不断得到提高。在对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党作出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的判断[11]: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强化是作出这一判断的根本前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是作出这一判断的实践基础;“两个确立”的实现是作出这一判断的政治基础;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向好转变是作出这一判断的思想基础。

三、系统思维:聚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能量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思维将全面从严治党视为一项系统工程,从整体上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系统谋划,以实现要素耦合和机制联动。

(一)注重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性和层次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12]整体性的政党治理思维要求整体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各要素和各领域。层次性的政党治理思维要求层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其一,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做到对象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全覆盖,中央、地方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全覆盖是指对全体党员提出“做合格党员”的普遍性要求,明确“党员领导干部”的特殊地位,提出“五好干部”标准。中央、地方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是指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各级党组织,特别是要落实到农村及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等。

其二,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做到党的建设领域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党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13]26。为此,党坚持从党的建设全局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基于党的建设总要求,整体构建了“六个从严”(1)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工作路径体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责任制体系及以“两准则、四条例”(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核心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并将其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确保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其三,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治理成效的深层次化和全方位化。深层次化的治理成效是指通过层层递进落实治理举措,实现党的治理由浅层向深层的转向、由即时性向长期性的转向。全方位化的治理成效是指确立全面从严治党查处、保障、教育三个层次的治党思路,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的工作原则确保暴露出来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治,并以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作为管党治党有力支撑,以加强思想教育、激发崇德向善精神实现对全党党性和理想信念的感召。

(二)注重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开放性和协同性

党将全面从严治党视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和一个有机的整体,注重研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衔接联动及其与外部系统的耦合互动。

其一,党以系统开放性思维深化对外部环境的认知。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是开放性的,并与外部环境有着积极的物质、能量交换,党注重研究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切外部因素,不断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一是注重对“两个大局”的宏观把握并以之应对风险考验。基于对“两个大局”的宏观把握,党提出了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10]23,要“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14],不断增强应对复杂局面和把握发展机遇的本领。二是注重与外在环境的开放性互动并以之巩固社会基础。主要通过推进党务公开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监督,通过充分利用民主党派等党外政治资源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能力。

其二,党以系统协同性思维实现要素组合优化。全面从严治党内部要素需在其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协调与合作功能才能形成拉动效应。为此,党坚持通过抓全面从严治党要素衔接来实现协同性:通过确定立法衔接机制、审查衔接机制和执法衔接机制取得党纪党规与国法“1+1>2”的叠加效果;建立监督工作协调与衔接机制,提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15];整合巡察、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多部门监督资源,促进不同监督主体之间的资源互联;构建各层级治党主体协同机制,建立从党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的央地协同体系,实现上下联动。

四、创新思维: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制度创新,同时必须明确创新的基本原则是培元固本、解放思想。

(一)坚持问题意识,注重解放思想

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突破思想壁垒,注重提高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能力。

其一,党坚持问题意识,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难点和症结。新时代,党本着“发现全面从严治党新问题”的原则对管党治党宽松软的表现和根源进行系统科学总结:党从无数案例中总结出“七个有之”,并根据“七个有之”的共性表现总结出“不讲政治”是各类问题的根本症结;党通过对各类风险因子进行排查,总结出“四种考验”“四大危险”,并总结出“执政考验”和“脱离群众的危险”是最为根本的考验和危险;党从领导干部腐化规律中总结出“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表现,并总结出“不良的政治生态”是党内领导干部腐化的症结;党总结出“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问题是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热中温下凉”问题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总结出理想信念缺失是这两个问题的症结所在。

其二,党注重解放思想,在守正的基础上破旧立新。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做到了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刑上大夫”,敢于“向党内被这些集团、团体、阶层所裹挟的人开刀”[16],敢于破除利益壁垒,敢于打击党内热衷于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和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个人及团体。十八大以来,党真正做到了“打击腐败没有碰不得的人”。党坚持在解放思想的同时防止创新思维异化,防止在创新求变过程中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轨道和远离共产主义理想目标,注重在解放思想的同时提升党内凝聚力。

(二)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理念方法

十八大以来,党坚持摆脱路径依赖,与时俱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一系列管党治党的新方略、新理念、新方法。

其一,党提出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新理念,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顶层设计。党提出“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明确了党的建设的“纲”;党提出“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明确了党内生态治理理念;党提出“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明确了党内治理的实践路径;党提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第一位的”,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执纪重点;党提出“以自我革命破解历史周期率”,为实现长期执政提供了新方略;党提出“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端正了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党提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建设目标,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奋斗方向。

其二,党提出一系列具有实践指向的新方法,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管用的方法。新时代,党坚持创新党内教育方法,形成了“以上率下”和“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党内教育方法,切实改善了党内教育不力的问题;党坚持创新党内监督方法,形成了“派驻+巡视”的党内监督方法,切实解决了党内监督覆盖有盲区的问题,并通过“回头看”等方法切实落实整改要求,实现以查促改、促建;党坚持创新干部管理方法,通过干部人事改革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改善了“庸懒散浮拖”的干部作风;党坚持创新党员党性培育方法,形成了“党性体检”和“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的培育方法,将党性指标“显性化”,为科学研判党员党性和监督党员干部自省自查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法治思维:扎牢全面从严治党法制藩篱

全面从严治党法治思维要求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治体系的有序衔接,将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要求写进党内法规并依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完善党内法规建设

其一,党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让党内法规立起来、严起来。十八大以来,党通过对党章的两次修订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六大纪律体系,要求“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13]66;党出台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为党内法规建设提供顶层指导,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配套出台了一系列“细则”“办法”,与主干法规形成完整体系。实践表明,十八大以来,党在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基础上,形成了横向有内容分类、纵向有位阶层次的“1+4”党内法规体系,其中“两准则”“四条例”是治党管党法规的核心,并以正面倡导和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充分彰显了依规依法治党的法治思维逻辑。

其二,党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是解决“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一典型困境的治本之策。为此,党坚持依靠制度设计解决“权力过载”和“权力界限不明”的问题。“权力过载”指的是权力过于集中在一个人或几个人手中;“权力界限不明”指的是权责分配不平等和不清晰。十八大以来,党制定完善了“一把手”监督制度、领导班子议事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权力清单制度、领导干部轮岗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推荐提名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出台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推动实现权力行使透明化和权责统一。

(二)健全党内法规实施机制以提升制度执行力

党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构建党内法规实施机制,推动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以真正实现党内法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的价值目标。

其一,党坚持进行遵纪守法宣传教育。党内法规只有通过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自觉遵守才能发挥最大效用。因此,党注重通过构建党内法规知晓机制和宣传机制来引导全党提升遵纪守法意识。十八大以来,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到党史学习教育无不贯穿对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内法规,为全党发挥表率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17]信息化大背景下,党通过制作纪实性专题片,如《巡视利剑》《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须自身硬》等,推动党内法规的深度传播,使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推动党内法规的落地实施。

其二,党通过落实监督检查进行违规责任追究。全面从严治党法治思维要求将法规实施放在重要位置。十八大以来,党坚持执纪无禁区,查处了多起党内高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倒逼党委和纪委担当执纪责任;坚持优化执纪理念,精准有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执纪转型;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威力,切实增强问责力度。党注重增强执纪专责机关的监督权力,赋权纪检机关是实现“权力与所承担的责任对应,与所受到约束对应”的关键[18]。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纪律检查工作要坚持双重领导体制,规定纪检机关“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进一步增强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权力,为推动严肃执纪提供了职权保障。

六、底线思维:划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底线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党面临的风险考验及其复杂性、尖锐性与长期性,注重防控全面从严治党风险因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守住政治底线、防范政治风险。

(一)底线思维要求党的政治底线不容突破

讲政治是第一位的,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的根本要求。政治底线是不容突破的红线,也是党的生命线。

其一,全面从严治党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6]764为此,党提出了“两个维护”这一政治纪律的核心要求,其政治内涵在于强调党的核心的唯一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落实“两个维护”不坚决的行为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内容,突出问责的政治性。党提出了“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的政治要求,为全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指明了方向、划定了禁区。党提出“七个有之”是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表现,是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隐患,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严防“七个有之”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把防止和治理“七个有之”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从根本上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

其二,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抓紧抓实反腐败斗争。反腐败斗争实质上是政治斗争,党内腐败现象所产生的负面政治效应是最致命的。为此,必须坚持抓紧抓实反腐败斗争。一是坚持“零容忍”的反腐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19]党从兴党强国的战略高度定位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十八大以来坚持“露头即打”的原则,实行了高强度、无禁区反腐。二是守住理想信念底线。党从贪腐的根源出发,强调理想信念的丧失是贪腐的根源。三是守住党领导下的反腐败底线。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走出了一条“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也能科学反腐”的新路。

(二)底线思维要求党要居安思危、积极防御

全面从严治党底线思维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的主观能动性,科学预判全面从严治党的各类潜在风险点,以积极防御的姿态化解风险危机。

其一,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底线思维强调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既要聚焦性质恶劣、影响深远的重点问题,也要关照苗头性、倾向性的小问题,在问题尚未发生质变的阶段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纠正。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个方面党都坚持贯彻这一理念: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党强调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5]36,防止从小错到大错、由作风问题演变为腐败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党强调加强作风建设需从小事小节管起;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党强调对待小贪小腐的微腐败问题不能坐视不管,切记“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20]。

其二,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居安思危、把握主动。居安思危强调戒骄戒躁、持之以恒地进行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清除了党内存在的严重隐患,成效是显著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21]于危机之前留有先手、于危机之中能有高招、于危机之后能有反思是党化解党内重大风险考验的智慧源泉。把握主动强调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着力防范化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风险。十八大以来,党深刻认识和积极应对“四大危险”和“四种考验”,提高了全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能够从容应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可能存在的或已经萌芽的“黑天鹅”“灰犀牛”问题。

七、结语

十八大以来,党在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统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形成了由六大思维方法构成的全面从严治党思维方法体系。需要明确的是,任何一种思维方法都有其内在规定性并有其独特的功能和适用领域。一方面,这六大思维方法相互独立、各有侧重。全面从严治党主旨由战略思维规定,推进机制运行依靠系统思维设计,防范红线由底线思维界定,治理规律由辩证思维把握,治理工具由法治思维确定,发展新动力由创新思维激发。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的功能决定了二者是其余四种思维得以建构的前提和基础,其余四种思维是以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为基础在不同思维方向上的延伸和扩展。另一方面,这六大思维方法具有统一性,共同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任何一个环节、领域、方面的问题都需要集成运用六大思维方法。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复杂工程,任何单向的、局部的、线性的思维都无法自如应对,相反需要多种思维方法协同发力。十八大以来,科学的思维方法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要继续坚持集成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性,从而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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