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引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现状与建议

2023-05-12 03:22于营丽
石油科技论坛 2023年5期
关键词:融通产业链中央

于营丽 汪 红 宗 柳 杨 光 李 骏

(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

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指存在供需关系、配套协作的企业之间围绕资本、技术、产品、信息等要素,通过一定的组织关系形成的高效互动、互通、融合发展状态,实现创新要素一盘棋,表现形式基本分为产业链、技术链、资金链、人才链的融通[1-3]。国家高度重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要求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塑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优势[4],鼓励和支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协作关系[5]。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要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本文围绕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中央企业引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现状,针对中央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实践问题,提出若干建议。

1 中央企业引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现实意义

在我国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发展路径中,融通创新是中央企业引领行业融通发展、践行国有经济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从而释放大企业创新活力,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潜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1 融通创新是实现大中小企业互利共赢的重要抓手

融通创新有助于解决大型骨干企业与中小企业供给、需求不匹配的问题[6],是发挥市场主体比较优势的重要路径[7],是中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实现大中小企业互利共赢的重要抓手。

融通创新实质也是科技合作的一种形式。与传统对外科研合作相比,融通创新更加突出以产业链为核心的企业族群之间的合作创新,是有明确合作目标与合作群体的企业对外科研合作。与以往企业围绕自身目标广泛寻求技术优势的对外合作有很大不同,融通创新是将单一的企业对外科技合作逐步进化成关联企业间的多边合作,以提升产业链整体科技水平为目标,盘活产业链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资源,构建各类创新主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创新生态[8-9]。

1.2 中央企业科技资源雄厚,亟须完善创新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大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世界500 强企业的研发(R&D)费用占全球研发费用的65%以上,且占比还在不断上升[10]。2023 年,进入《财富》世界500 强的中国企业有142 家(含台湾地区),共有97 家国有企业上榜,其中包含46 家中央企业,有4 家中央企业进入前20 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跻身全球前十。

中央企业作为国务院直属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涵盖军工、通信、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基建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是科技创新的国家队和主力军[11-12]。“十三五”期间,中央企业累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364 项,占全国同类获奖总数的38%;累计研发经费投入超过3.4 万亿元,占全国的1/4;国内外研发机构数量达到4360 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91 个;研发人员从“十三五”初期的80 万人增加至近百万人,拥有两院院士229 人,其中工程院院士数量占全国的1/5[13]。但是,由于创新激励体制机制的保守性,中央企业高水平科技资源应用不够充分,科技成果交流转化存在困难。面对产业高速发展与激烈的市场竞争,亟须在现有创新体制基础上,营造活跃创新生态,推动企业自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1.3 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充沛,亟须外部科技资源支撑以发展壮大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也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14-15]。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上多处于配套地位,市场嗅觉敏锐,能够按照市场需求灵活调整经营发展方向,是各领域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16]。阿里巴巴2022 年发布的《全球中小微企业在疫情后时代的挑战、应对与转型》报告显示[17],中小微企业贡献了全球90%的企业数量、50%~60%的GDP 和超过70%的就业岗位。

我国现有4000 多万家企业,中小企业占比达95%以上,是我国经济社会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后,中小企业贡献了我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及80%的新产品[8]。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还不够高,“隐形冠军”企业少[18]。中小企业虽然具有较强的创新活力,但自身创新资源获取能力有限,面临着融资力度不强、技术装备资源不足、难以聚集高端人才等困境,技术创新基础薄弱成为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19]。中小企业亟须大型龙头企业带动,获取更多科技资源支持,融入关联企业创新链,提升产业链整体科技水平。

2 国家深入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2018 年以来,国家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把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鼓励大型企业利用“互联网+”等手段,营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合作、融合共生的创新生态,推动国家经济转型升级[20]。

2.1 通过“三年行动”总结推广一批融通创新模式

我国企业的创新模式正在从单打独斗走向众创、共创、广域协同,资源整合从产业链整合走向跨行业、跨界融合互补。2018 年11 月,国家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印发《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国在高端装备制造业、互联网企业以及一些产业园区中萌生的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品牌互动的融通发展趋势,提出要用3 年时间,总结推广一批融通发展模式,包括基于供应链协同的融通模式、基于创新能力共享的融通模式、基于数据驱动的融通模式、基于产业生态的融通模式。通过夯实融通载体、完善融通环境,提高大企业引领和带动融通发展能力、中小企业参与融通发展的能力。

2.2 鼓励大企业引导中小微企业共建国家创新中心

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为完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要着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同时还提出,要支持建设中小企业综合性服务平台,推动国家科技资源向企业共享开放,科技成果向中小企业许可,加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大企业引导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3 克服疫情冲击,督促中央企业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并保持平稳发展,增强国民经济发展韧性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良好生态,2022 年5 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央企业从及时支付账款、加快减免房租、降低基础运转费用、拓展融资渠道等方面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并进一步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大中小企业创新培育,加强产业协作共建,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2.4 倡导大中小企业“携手行动”营造融通创新生态

自《三年行动计划》发布实施以来,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体系初具雏形,逐步显现了一些典型融通模式,但融通维度、融通程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以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2022 年5 月,工信部、发改委、国资委等11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 年)的通知》,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全面融通。支持大企业引领开展联合创新,组织中小企业精准补链,开发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产业链融资信贷服务,搭建融通创新平台,加强产业链中小企业人才培养与交流;推动国有企业制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的激励措施,对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成效明显的相关团队予以工资总额支持,对取得重大成果的国有企业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在任期考核中给予激励。

3 中央企业引领融通创新路径与方法

新时期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实践方法主要包括创业孵化、协同创新、供应链合作、投资并购[21]。近年来,中央企业根据自身主营业务特点,发挥其在科技资源、产业资源、资本实力、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向中小微企业开放服务、开放资源、开放应用,打造集资源聚合、能力共享与渠道开放于一体的融通发展生态。

3.1 加强顶层设计和生态保障,搭建融通发展平台

中央企业积极响应国家要求,以国家政策为导向,构建起较为全面的融通创新政策保障体系,加强战略引领,建立标准化科研合作、融通平台、人才交流、基金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机制,指导所属单位稳妥、规范、高效、优质推进融通创新工作。

中央企业加快融通创新平台建设与应用,通过互联网、各类孵化器、科技产业园等平台,采取发布技术需求、开放揭榜挂帅项目、签约合作项目、项目跟投等形式,支持中小企业承接科技重大项目,合作开展融通创新项目;以提供办公场地、共享设施资源等形式,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从政策资讯服务、行业技术追踪、产品需求信息对接等方面提升平台运营水平。

3.2 大力开展投融资活动,打造利益共同体

中央企业联合体系内各单位、战略合作伙伴、参股企业及外部投资机构,探索各类股权、债权等直接融资手段,完善涵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上市服务、债务融资的全生命周期综合投融资服务,满足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协助中小企业取得融资,打造共创共赢的利益共同体。

3.3 举办各类活动,开拓多元化融通创新渠道

中央企业通过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区”的孵化链条,举办行业论坛、产业对接活动,承办相关赛事,举办公开课特色活动、培训活动,落实中小企业“产业合伙人”身份等形式,为中小企业加速发展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持,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上中下游连通发展。

4 中央企业引领融通创新典型示范

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勇当现代产业链“链长”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担当产业链协同合作组织者角色,依托主营业务龙头优势,联合中小企业共同创新。经过几年探索与积累,融通创新形成了一些典型经验做法。

4.1 建设高规格融通创新平台,推动资源共享、成果交流、业务数字化

国家电网将融通创新工作融入企业发展全局,实现技术优势互补,推动清洁能源创新可持续发展。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统筹建立公司级实验室开放共享信息平台,纳入100 多个科技创新平台(包括19 个国家级平台)信息,面向全社会公开预约使用;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管理机制,制定科技创新平台开放管理规程,切实畅通公司内外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渠道,显著提高科研资源的利用率和电力行业的创新能力。

在新能源技术转化交流平台建设方面,成立全国首家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聚焦“双碳”目标,全力打造绿色技术交易全链条服务体系,编制多项绿色评价标准,组建绿色技术专家经纪人团队,搭建绿色技术供需双方交流桥梁,形成产业链绿色技术交易新生态。

在新能源业务平台搭建方面,建设运营“新能源云”,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能源全产业链业务深度融合,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新能源技术政策咨询、规划设计、并网消纳、补贴申报、数据分析等一站式服务,被全球基础设施中心(Global Infrastructure Hub)定义为“助力能源数字经济和新基础设施”载入信息库,显著提高产业链整体资源配置能力。

4.2 打造标准化联合创新机制,带动中小企业融入技术创新研发体系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移动)结合公司实际生产需求,统筹打造标准化联合创新机制,全面有序推进对外研发合作。中国移动打造“联创+”计划,实施“1+2+2+N”的研发合作体系计划。其中,“1”是指基于中国移动研发能力图谱,梳理评估各重点领域自研能力和研发合作需求,绘制公司“研发合作能力图谱”;“2”是指面向研发合作需求领域,形成“中国移动研发合作伙伴重要库”和“中国移动研发合作伙伴参考库”,形成研发合作“朋友圈”和“密友圈”;“2”是指启动两种研发合作模式,探索联合研发、能力合作新模式、新路径,与外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中长期联合研发合作;“N”是指组建N 类合作载体,包括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院、联合创新中心、开放实验室、创新合作联盟等,为研发合作提供支撑保障。新型研发合作模式成为引领行业提升研发效率、加速产出优质研发成果、实现科技创新能力新突破的重要举措。

4.3 开展全方位金融服务,为合作企业提供“上通下贷”

中国石油经过多年探索,形成“上通下贷”全产业链金融产品保障体系,得到行业广泛认可。针对产业链上游企业普遍存在仪器设备购置融资需求大的难题,针对性制定“设备通”融资方案,为上游物资供应商、技术服务商、工程承包商购置或租赁专业设备提供长期贷款资金支持,满足中小企业生产需求,保障上游勘探开发业务顺利开展。

经过多年发展,中国石油还为上游合作企业提供商信通、油企通、租融通、物采通、投融通等融资产品,打造功能完善、产品丰富的金融保障服务体系。为解决下游产业链企业产品采购融资难的痛点,中国石油金融板块推出“化销贷”专属金融服务产品,可直接对采购商开展主动授信,专项用于采购中国石油的化工产品,在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同时,促进了本企业的化工产品销售。

4.4 建设线上线下企业服务体系,推动大中小企业集聚发展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天科工)充分发挥在现代产业链体系建设中的牵引作用,打造航天高端装备产业集群,推动航天高端装备领域产业基础高端化和产业链现代化。航天科工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资源聚集优势,在平台引入优势大型企业,牵引带动中小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集聚发展。通过加强线上平台“找需求”“找产品”“资源共享”“政策资讯服务”等功能建设,为中小企业研发与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撑。持续完善线下中小企业孵化和科创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办公场地、政策申报、产业对接、股权合作等一站式孵化服务,构建具备航天特色的科创服务体系,牵引带动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体系。

5 中央企业开展融通创新现阶段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

中央企业融通创新工作近年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影响力日渐增强[22],但相较于国家的更高要求,中央企业距离高质量发展需求仍有差距。

5.1 现阶段存在问题

(1)中央企业融通创新路径不通。目前中央企业普遍缺乏系统的融通创新机制,同时也缺乏融通创新落地实施政策,产业链中小企业培育支持路径不通。同时,由于中央企业引领产业链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投资回报周期长,缺乏内驱力。

(2)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不充分。中央企业由于产业的关键性和特殊性,对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要求高;仪器设备耗损责任不落实、相关激励与督促机制建设不到位、共享交流平台建设不健全,导致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难以推进,科技资源利用率有待提高。

(3)行业高水平技术交易机构少。在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双重压力下,中央企业目前亟须畅通科技成果内外部转移转化渠道,加强内外部科技信息对接。由于中央企业引领建设的高水平,尤其是国家级技术交易机构少,供需对接服务支撑能力不足,致使产业链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困难[23]。

(4)对中小企业创新投融资扶持力度较小。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影响,中央企业科技金融投资主要集中在企业初创中后期,初创早期投资和风险投资缺位。同时,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类产品匮乏,导致产业链专精特新和冠军企业数量少,难以满足中央企业高新技术支撑需求,大中小企业发展均受到限制。

5.2 面临的挑战

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融通创新水平要求不断提高,中央企业引领融通创新工作面临挑战。

(1)中小企业存在“接不住”的问题。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中,中央企业主动开放市场、资源、渠道,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创新。但在实施中,部分中小企业由于自身技术积累和研发能力有限等原因,现阶段很难承接中央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或技术攻关合作需求。

(2)中央企业扶持协同创新面临考核压力。短时间内,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具有明显帮扶性质,前期需要较大投入,日常管理增加了费用支出和人员、资金成本,但其多重性的产出却不能直接、即时体现在企业经营业绩中,现有投资决策指标体系和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完全兼顾,企业难以主动提升融通创新工作质量。

(3)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获取互补性资源时,各主体均面临创新利益分配矛盾和关键技术泄露的双重挑战。

6 思考与建议

新形势下,中央企业需走出一条既符合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又能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双赢路径。结合上述问题与挑战,借鉴融通创新好的做法与典型经验,提出如下建议。

6.1 明确融通创新发展方法路径,引领中小企业精准补链

清晰的融通创新要求和管理规程是凝聚共识、提高积极性的关键。应明确以创业孵化、协同创新、供应链合作、数字赋能、投融资支持为典型融通创新路径;建立完备的面向外部中小企业的技术攻关招投标管理规程;充分借助国家赋予双创示范基地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出台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技术交易等相关政策,打通科技成果和人才交流合规渠道;绘制产业链合作图谱,找准重点协同对象;加大科创园、孵化器、互联网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培育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推动外部中小企业精准有力补链。

6.2 畅通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加强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

科技创新平台是中央企业借助中小企业创新力量开展联合攻关的重要突破口。应综合利用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级实验室、试验基地、研发中心等)资源,建设企业级共享交流网络平台,切实畅通科技创新平台共享渠道;建立开放共享激励与考核机制,加大开放共享补贴,将开放共享收益纳入转化创效奖励范围,将开放共享作为科技创新平台考核的重要指标,鼓励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开放共享力度。

6.3 建立高水平技术转移平台,加快成果转化产业升级

高水平技术交流与对接平台是行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技术快速发展的抓手。应充分整合中央企业内部各单位资源,如利用公司科技成果数据库、金融资本渠道、融通创新平台建设经验等,立足本业务领域发展需求,打造国家级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建设集资源监控、技术追踪、业务运营、技术交易、增值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交易平台;以市场化机制平衡各主体创新成果转化的价值与利益分配;加快中央企业新业务领域技术引进与储备,提升快速获取与应用新技术的能力。

6.4 打好投资组合拳,带动中小企业科技力量发展壮大

以技术攻关与储备为战略引领,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合理开展资本投入是加快中央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应优化投资组合,开展初创企业早期风险投资布局,加大产业链中小企业扶持力度,提高初创企业成活率;加强产业链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加强平台与各大银行数字接口,通过授予产业链供应商信用凭证,帮助产业链中小企业提高银行贷款成功率,壮大产业链科技力量。

6.5 明确融通合作技术边界,保障融通主体各方创新利益

立足自身发展需求,精准定位融通合作的适用范围是引领产业链各类主体参与融通创新的保障。在非商业核心技术领域和共性技术领域开展合作,规避在创新链竞争端产生利益冲突,避免各方主体积极性受挫;针对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共建实体等不同合作模式,建立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分配机制,提升各主体之间信任度和主动性,推动融通合作关系稳定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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