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研究

2023-05-30 11:31王宗美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3年3期
关键词:绿色低碳赤峰转型发展

王宗美

摘 要:赤峰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东部盟市之一,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紧紧围绕党中央对内蒙古自治区的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的规划安排,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在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探索中,着力加快城市绿化建设和草原生态修复、大力发展绿色清洁能源,推动传统产业清洁化、绿色化改造。但是距离绿色低碳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生态修复压力较大、绿色建筑质量不高、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步伐缓慢、绿色交通体系还未形成、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较高等问题亟待解决。本文梳理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赤峰市在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要举措,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赤峰

中图分类号:X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2023)03-0006-04

1 赤峰市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间,赤峰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时刻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总体来看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快城市绿化建设和草原生态修复;二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三是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1.1 加快城市绿化建设和草原生态修复

赤峰市在2016年-2021年,依托京津风沙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持续加大生态建设修复力度,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重点区域绿化96.42万亩,完成营造林629.4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63.39万亩,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项目195.1万亩。累计完成京津风沙源二期治理工程草原保护与建设项目98.6万亩,其中:人工饲草基地建设56.6万亩、飞播牧草10万亩、围栏封育31万亩、牧草种子基地1万亩;基础设施建设暖棚166.79万平方米、青贮窖30.5万立方米、贮草棚24.48万平方米,共完成中央投资4.2亿元。赤峰市2019-2020年累计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32.58万亩。

1.2 大力发展绿色清洁能源

截至2021年底赤峰市电力总装机达到1171.41万千瓦,其中风电494.5万千瓦、光伏发电105.3万千瓦、水电4.41万千瓦、生物发电5.7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达到609.91萬千瓦,已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比达到52.1%。虽然未能完成“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但是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改变了赤峰市火力发电“一枝独秀”的现状。

1.3 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清洁化、绿色化改造

自2014年开始不断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传统产业清洁化、绿色化改造的相关文件。2014年印发了《赤峰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4月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赤峰市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12月29日,赤峰市政府印发了《赤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切实压实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的责任。同时开始实施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工程、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工程等,有力地降低了中心城区的碳排放,改善了空气质量和居民的生活环境。

2 赤峰市推进绿色低碳转型面临的困难

2.1 生态修复任务依然艰巨,林草碳汇功能发挥不足

根据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数据,赤峰市沙化土地面积2830.42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22%,其中330万亩重度和极重度沙化土地亟需治理,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1540万亩。前期治理的都是相对比较容易治理的地区,仍然存在情况恶劣,治理难度较大的区域。全市退化林728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16%,沙化、碱化、退化的草原面积达6199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72%,生态功能持续减退,亟需改造修复。尽管“十三五”时期赤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不再“欠新账”,但仍未走出“还旧账”的阶段,生态环境保护依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尽管走过了攻坚克难期,但生态环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林草碳汇功能开发利用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是目前支撑林草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束缚还较为普遍。林草经营主体小而散问题依然突出,流转机制不健全。现行林草管理政策滞后于林草生产实践,生态补偿标准低,林地资源利用率较低。地方财政困难,在生态建设资金投入上,主要依靠国家投入,社会化参与、多元化投入比重较小,市场化运作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

2.2 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还未形成

2.2.1 传统燃油车占比较高。赤峰市水路运输和民航运输的比重都比较低,铁路运输主要是针对于煤炭等特殊行业的专线运输。因此,赤峰市主要的运输方式就是公路运输,主要的碳排放来自重型货车运输和家庭乘用车[1]。根据赤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21年底赤峰市现有汽车保有量72.6万辆,比上一年度增加18.2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总数4.2万辆,占比5.8%,传统燃油车占比90%以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家用汽车的市场需求还未饱和,仍处于上升阶段,且燃油车仍然占据主要地位。

2.2.2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较低。截止到2021年底,中心城区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达636台,运营比例达93.5%。但是由于公交车存在不能预约、里程较短、便利性不足等问题目前公交出行分担率仅为19.4%。早晚上班高峰期存在过于拥挤和晚点现象,所以私家车出行还是占据主要地位。

2.2.3 重型柴油货运车为碳排放重点领域。货物运输中,仍然以重型货车为主,赤峰市近年来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工项目较多,运输建材等重型柴油货车出入中心城区频率较高,且存在较严重的超载现象,对中心城区造成较为明显的空气污染。

2.3 绿色建筑发展质量不高,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任务艰巨

“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推广绿色建筑项目1012项,建筑面积1178万平方米,有8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均为二星级),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总计建筑面积110.82平方米。赤峰市当前的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均未能够获得绿色建筑一星级的标准,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数较少。赤峰市在绿色建筑评价方面,评级指标还不够完善,还没有将碳排放强度纳入评价体系之中。赤峰市目前已经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筑,整体上还是低水平的,发展质量不高。

在推进绿色建筑的同时,赤峰市也在加快对现有的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实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2.5万m2,改造后达到节能50%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改造项目涉及12个旗县区。但是经全面调查摸底与各旗县区上报汇总,全市现存城镇老旧小区共1493个,涉及4285栋住宅楼、182444户居民,建筑面积1597.64万平方米。这些老旧小区均存在管道老旧、腐蚀老化、跑冒滴漏严重、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的节能改造任务艰巨。

2.4 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压力较大,节能改造进程缓慢

赤峰市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接近90%。单位GDP能耗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根本原因就在于高耗能行业能耗高、附加值低。全市六大高耗能行业拉动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长12.8个百分点,但拉动经济增加值增长仅4.3个百分点,可以说很大一部分能源消耗都用在了低水平的企业和项目上。但是能源利用的廉价性和易获得性是能源工业和冶金工业产业成势的一个重要因素;能源使用的价格水平低,使部分节能技改项目或者无账可算被放弃,或者投资回收期拉长,使得节能技改动力减弱[2]。另一方面是自2020年疫情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资金紧张,存量企业再投入步伐有所放缓。

2.5 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较高,绿色清洁能源发展不足

根据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数据显示,赤峰市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结构中,按当量值是原煤49.6%,电力是20.9%,焦炭是28.3%。按等价值计算,原煤是37.8%,电力是39.8%,焦炭是21.54%。按照赤峰市电力结构中60%以上是煤电来计算,可以发现赤峰市工业企业化石能源消费是占据绝对比重的[3]。

3 加快推进赤峰市绿色低碳转型的对策建议

3.1 协同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提升草原森林碳汇功能

在资金保障上,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對国土绿化、林草质量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力度,将林草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多元化投入的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对我市林草生态建设的投入。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完善林草信贷资金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营资本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林草建设,形成资金投入合力。

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转化机制。加快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规范集体林权承包和流转,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有序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实现林地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上,以政府为主导,协同企业创新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提升林产品产量改进林产品用途,加强在科学育林育草方面的技术创新,提升林草碳汇的潜力。开展林草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逐步建立常态化评估核算制度,有序推进全市核算实践。探索构建以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为基础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3.2 抓住能源根本,多措辅助节能,构建绿色交通

3.2.1 交通部门的绿色低碳发展首先要抓住能源根本。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交通部门绿色低碳发展的国际共识。但是由于赤峰市本身处于欠发达地区,新能源汽车还未能实现平价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家用乘车市场开拓不足,需要当地政府对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适当给予额外的补贴政策。创新多种方式加强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宣传。在出行方面出租车是私家车的一个有力补充。赤峰市中心城区现有巡游出租汽车3231辆,应用新能源汽车是当前出租车行业的必然趋势,也是加快城市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交通部门需要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优化完善新能源出租汽车补贴政策,同时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天然气站和充电桩建设布点,持续推动出租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更新出租车选择新能源车型。推进公交车和客车实现百分之百新能源替代[4]。

3.2.2 采取多种辅助措施分担出行。公共汽车和共享单车等是私家车重要的出行替代方式。首先要优化公交车的服务方式、路线设置、灵活应对早晚高峰以及旅游旺季。利用好信息化时代的便利条件,精心规划网约公交发展思路。在乘客发起乘车需求方面,要做到简单、便捷、易于实现,在乘车体验上要做到准时、准点、定制化服务,以高质量、精细化服务打造品质公交。科学合理调整线路,让市民出行更加方便快捷。将公交停靠站点逐步向医院、学校、旅游景点、博物院靠近、靠拢,方便市民出行,打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完善城乡、城郊公交线网和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加快推进市区至近郊、园区等公交全覆盖。同时在旅游旺季开通至旅游景点的专线公交车。在红山晚报、赤峰日报、赤峰新闻、赤峰发布等官方公众号详细发布,便于居民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其次共享单车作为赤峰市近几年来的新生事物,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协同优化共享单车停车位设置,在学校、商场、写字大楼、居民楼密集区等人群流动大的站点适当增加共享单车的停车位,满足居民短距离的出行需求。

3.2.3 重点关注重型货车运输带来的碳排放和空气污染。近10年来,我国内燃机排放标准经历了从国三标准到国六标准的变迁,每一次升级都伴随着更加严格的排放要求。2021年7月实施的重卡燃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其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的排放限值相较于国五标准降低了50%,颗粒物指标限值降低10倍。但是目前赤峰市区内运营的重卡燃油车大多仍是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的,虽然部分发达城市已经明确规定禁止2013年以前注册,国三标准以下的重型运营柴油货车进入市区内。赤峰市应尽快开展老旧车辆的淘汰更新,尤其是淘汰国三以下重型运营柴油货车。同时应尽早谋划积极推动电力、氢燃料车辆对重型运营柴油货车的替代。

3.3 调整存量、做优增量,推进建筑业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变革

3.3.1 调整存量,做好老旧小区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際情况,制定相应的推进路线图,加快推进改造。同时在改造过程中,应尽量选择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充分考虑其耐用性和持久性,降低未来重复改造的频率。闲置的大型公共建筑要合理规划利用,较少重复性“大拆大建”所产生的碳排放。

3.3.2 做优增量,实质性提高绿色建筑质量。新建住宅和大型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赤峰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对于建筑设计不符合绿色标准的不予审批;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机制,相关部门要逐步完善绿色建筑的评级指标体系,尤其是要加强对绿色建筑材料的使用和建筑运行耗能等指标的评价;通过税收减免、绿色信贷支持等方式鼓励企业研发使用绿色建筑材料;鼓励建筑企业优化建筑节能设计,根据赤峰市气候环境特点,充分利用分布式太阳能、风能和储能技术,为建筑物冬季取暖,夏季降温提供动力来源;积极引导建筑企业智能化转型,通过智能化监测系统,精准测算、控制建筑材料的使用和碳排放。通过智能终端科学管理建筑运行阶段的能源消耗。

3.4 立足实际,稳步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赤峰市传统优势产业得以实现发展的基础就在于当地的能源资源禀赋。高耗能高排放是这些产业的原生性特点。因此推进这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处理好立与破的关系。积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绿色新兴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鼓励企业采用《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进行升级改造[5],加大对节能技改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技术创新项目扶持力度,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对于无法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落后产能应及时止损淘汰化解。二是要处理好先与后的关系。绿色低碳转型不是一蹴而就就能实现的。钢铁、冶金、建材等行业在改造周期、改造难度以及成本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地方政府部门应尽早谋划,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的分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适合本地区的计划表。先推进一批主动性强、经济状况好、实力允许的高耗能企业取得降碳突破,再将成功经验予以推广。

3.5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其基本思路就是既要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又要保障好能源供给安全。

3.5.1 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赤峰市拥有丰富的“风光”资源,水资源匮乏。风电和光伏是是最具潜力的非化石能源。既要发展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也要适当布局分布式的风电和光伏。对于集中式风电要积极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大力推进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另一方面要鼓励现有新能源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增加储能功能,提升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同时拓展储能的应用场景,为周边居民、企业供电、供暖等。在此基础上探索发展可再生能源直接购电模式,充分利用市场调节机制,由发电企业与用电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5.2 提高化石能源利用效率。化石能源消费量最大的领域主要为火电、钢铁、冶金和建材等行业。化石能源消费中一半以上都是煤炭。为了保障能源供给安全,首先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改善煤电装机结构,提升煤电整体效能。其次对于钢铁、冶金建材等行业要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提高工业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积极推进工业余热为周边小区供暖工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工业园区内,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链延伸,促进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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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谭晓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政策研究[J].交通节能与环保,2022,18(04):1-7.

〔2〕郭二果,张树礼,李长青.内蒙古绿色产业发展现状与路径[J].当代畜禽养殖业,2022,9(02):54-56.

〔3〕赵吉.基于碳中和的内蒙古绿色低碳发展路径与策略[J].北方经济,2022,66(03):19-21.

〔4〕吴露露,程利霞.新发展格局下加快内蒙古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思考[J].北方经济,2021,7(02):22-24.

〔5〕梁刚.中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水平测度[J].统计与决策,2021,37(15):47-51.

收稿日期:2022-12-19

基金项目:内蒙古社会科学院2022年度课题分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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