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维《与魏居士书》

2023-05-30 13:29邵明珍
求是学刊 2023年1期
关键词:误读王维

摘要:《与魏居士书》确实反映了王维所信奉的“人生哲学”,但王维写作此信不是旨在为自己辩护,而是试图说服魏居士出仕以报效朝廷。魏征后人的贫困是王维十分关切的问题。晚年的王维孤苦伶仃,为朝廷尽忠是其余生唯一的追求。批评王维的诸多学者希望王维退出“浑浊的官场”,但当时包括高适、岑参、杜甫等大批诗人都在想方设法投身其中。“以隐为仕”是初盛唐文人普遍的风气,不能用“亦官亦隐”“独称”王维。王维受释道思想影响很深,但儒家“不废大伦”、积极入世才是其思想的主导方面。历来对王维的《酬张少府》《竹里馆》等作品都存在着严重的“误读”。王维集中“辋川之什”以及系于“天宝下”的不少作品反映了王维对朝政之关切与忧虑。

关键词:王维;《与魏居士书》 ;“误读”

作者简介:邵明珍,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教授(上海  200062)

DOI編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23.01.015

王维《与魏居士书》一文,在文学史、批评史上备受“关注”,历来对此文的解读以负面的“批评”居多,大多着眼于王维不能“与黑暗的官场决裂”,以“无可无不可”为自己的妥协处世态度辩护,并将其提高到王维的“人生哲学”的高度加以分析评判,而忽略其写作此信的动机与目的。这类批评至今仍然影响着对王维其人其作的评价。1我们认为,从这样一封书信里刻意寻求王维的人生哲学显然是不合适的,即便王维在书信中确实宣扬了某种人生观、人生哲学,但也不宜过于放大,毕竟,这封书信他原本可以不写。后世读者包括不少专业研究者,几乎无不真地相信他自己说的“晚年惟好静,万事不关心”1,若果真如此,王维又何必给一个与他并无利害关系的朋友写信?为此,笔者拟对此文及相关评论做一些必要的辨析,提一些不同的意见,供学界讨论。

我们首先需要关注的是,王维给魏姓居士写信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动机与目的。钱志熙说:“我们现在不知道王维与魏居士究竟是什么关系?他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而来给魏居士下说辞的。”2而这恰恰正是需要我们去重视的问题。

首先,王维写作此信是响应朝廷之号召,为国求贤,试图说服魏居士出来为朝廷服务,以图报效朝廷。

关于此信的写作时间,据陈铁民考定:“作于乾元元年或二年……”3根据之一就是王维信中自言:“仆年且六十,足力不强……”4其时,安史之乱尚未彻底平定,肃宗为了凝聚人心,利用魏征后人依“贞观故事”以收拢人心,平定叛乱,实现唐室中兴。

利用“贞观故事”收拢人心,是唐王朝的惯用手法。唐中宗神龙二年(706)闰二月十五日的敕书规定魏征配享太宗庙。当时,“中宗刚刚复唐不久,需要一些拨乱反正的措施来收揽人心,对前代功臣的尊崇是重要举措之一,魏征正好赶上了这个契机。至唐玄宗开元中,魏家寝堂遭受火灾,魏征子孙哭三日,玄宗特令百官赴吊。……玄宗令百官赴吊,意在昭示天下自己追慕太宗、尊崇功臣,复贞观故事的决心”5。利用“贞观故事”复兴王朝,也是唐肃宗在安史之乱尚未平定之际的一个重要举措。在即位诏书中,肃宗强调:“孝莫大于继德,功莫盛于中兴。”6平定叛乱,实现王朝之“中兴”,乃是大孝。正是在此急迫的情况下,“圣主搜扬仄陋,相国急贤”7,朝廷下诏给魏征后人魏居士。“朝廷所以超拜右史,思其入践赤墀,执牍珥笔,羽仪当朝,为天子文明。”8“超拜右史”即是越级授官,“右史”指起居舍人,从六品上。9然而,魏居士显然没有接受朝廷的征召。对此,作为深受朝廷厚恩的臣子,又是魏居士的朋友,王维责无旁贷,出面写信劝说魏居士接受朝廷的任命。

其次,魏征后人的贫困也是作为朋友的王维十分关切的问题。

魏居士之真名已不可获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贞观名臣魏征之后。对此,王维书信开头就有交待:“足下太师之后……”“太师”即魏征。但魏征家族没有“四代三公,克复旧业”,到魏居士这一代,或“早世”或“遭播越”,致使“幼生弱侄,藐然诸孤,布衣徒步,降在皂隶”,境况相当凄凉。10

据历史记载,魏征有四子:叔玉、叔琬、叔璘、叔瑜。“嫡长子叔玉袭爵郑国公,卒官光禄少卿,赠卫尉卿。叔玉嫡子魏膺,官秘书丞,神龙初袭封郑国公。另有一子魏载,官至怀州司兵参军,后因可能参与唐宗室反对武则天的起兵,被流死岭南。长房一直居于长安魏征老宅,魏膺以后子孙生活贫困,连日常的祖先祭祀都无法维持,到魏征玄孙魏稠时,不得不把老宅质卖,子孙流散。……就家族发展态势而言,嫡裔留居长安奉祀魏征,支裔多迁居洛阳。”1魏居士可能是迁居洛阳的家族子弟中的一员。王维正是不忍看到魏征后人的窘况,又为魏居士的义行所感动,才劝他出仕,且信中说“仆见足下……二十余年”2,可见王维与魏居士相识已久,对其深为了解并深为崇敬。所以,想尽办法说服他出仕,以改变魏氏家族悲惨的境遇,也是他写作此信的动机之一。

再次,我们必须考虑此信写作时王维自己的生活状态。此信应该是写于安史之乱中收复两京、王维“官复原阶”之后。晚年的王维,孤苦伶仃,布衣蔬食,从个人而言,早已别无所求,而为朝廷尽忠,以报答朝廷的隆恩,成了他余生唯一的追求。

在安史之乱中,王维不幸“陷贼”,且出任了“伪职”。但王维坚贞不屈,在受到韦斌嘱托后,才不得已出任安禄山的“伪官”。必须指出的是,与后来受到宽大处理的众多“贰臣”不同,王维之被收押、赦免以及授官是在肃宗严厉打击附逆官员的情况下完成的,王维是肃宗收复洛阳后第一批被严加甄别的陷贼官员之一。事实上,王缙并未削职为王维“赎罪”,王维也并非因为王缙的关系才被宽大处理,且非新旧《唐书》说的“下迁”“责授”,而是“官复原阶”。王维官复原阶之后仅几个月后就又恢复了给事中的职位。3

虽然王维被迫任伪职事出有因,但与那些为此付出生命的同僚相比,王维自认“有罪”,且又深受肃宗恩遇,内心无比感愧。王维五十八岁出狱,官复原阶,直到他六十一岁去世,仅三年左右时间。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时间里,王维怀有对肃宗、对朝廷的强烈感恩与愧疚心理。这在《与魏居士书》里就有真诚的表达:

仆年且六十,足力不强,上不能原本理体,裨补国朝;下不能殖货聚谷,博施穷窘。偷禄苟活,诚罪人也。然才不出众,德在人下,存亡去就,如九牛一毛耳。实非欲引尸祝以自助,求分谤于高贤也。略陈起予,惟审图之。4

王维在此一时期所作的《谢除太子中允表》《谢集贤学士表》《责躬荐弟表》等表文中也反复表达了这种愧疚感恩心理。他对肃宗显然怀有强烈的感恩心理:“臣维稽首言……诏出宸衷,恩过望表,捧戴惶惧,不知所裁。臣闻食君之禄,死君之难。……情虽可察,罪不容诛。……陷身凶虏,尚沐官荣……今圣泽含宏……臣得奉佛报恩,自宽不死之痛……无任惶恐战越之至。”5从“诏出宸衷”一句,可见在王维心目中朝廷对他的复官及之后的一再加官进爵,都出自肃宗之恩德,为此他愿意为王朝的中兴竭尽所能,他请求把他奉养母亲的辋川山庄施为寺庙,目的就是“上报圣恩,下酬慈爱”6。乾元二年(759),沙门惠干进所注《仁王经》,王维代为作表,即《为干和尚进注仁王经表》,也是因为受持讲说此经,可以“禳除国之灾难”7。

在去世前的几年里,上朝之余,王维过的都是清心寡欲的简朴生活。对此,陈铁民说过:“《旧唐书》本传曰:‘在京师,日饭十数名僧,以玄谈为乐。斋中无所有,唯茶铛、药臼、经案、绳床而已。退朝之后,焚香独坐,以禅诵为事。陈贻惞《王维生平事迹初探》称上述这段话是维复官后至卒前三四年前之间的生活写照,甚是。”8王维自三十一岁妻子去世后就不曾再娶,也没有子息,晚年孤苦伶仃,别无其他生活需求。其作于此一时期的《叹白发》一诗,充分抒写了他的孤苦情状:“宿昔朱颜成暮齿,须臾白发变垂髫。一生几许伤心事,不向空门何处销。”1

上述几个方面应该是阅读王维《与魏居士书》必须关注的问题。王维深受朝廷与肃宗的厚恩,出于对唐朝的忠诚,在自己已经别无所求的生命的最后几年里,尽忠职守,响应肃宗与朝廷号召,用生命最后的一点热忱,想方设法说服魏征后人出来为朝廷效劳。“上有致君之盛,下有厚俗之化……又禄及其室养”2,于公于私,均可兼顾。而后世读者不明王维之良苦用心,却对王维用来说服魏居士的那些“说辞”特别“关注”,并严加批评。对此,我们应该重加辨析,且需特别说明的是,王维并无为自己的所谓“亦官亦隐”开脱之意。

批评王维《与魏居士书》的诸多学者均认为王维写此信的主要目的是在为自己的不能退出官场做辩护,认为王维应该退出官场,与黑暗的官场决裂,洁身自好。这种看法由来已久,如史学家范文澜如此严厉地批评王维:“其实,他不是禅也不是道,只是要官做……都是做官能手。王维得宋之问蓝田别墅,是著名的大庄园。他仕途颇顺,又身为大地主,享尽隐居闲适的乐趣。”3朱光潜也说王维“热衷于高官厚禄”4。此一偏见在学界影响颇为广泛深远,直到如今,有学者还称“王维本是个官迷”5。

但值得玩味的是,很多人希望王维退出的“浑浊的官场”,其时却是历史上少有的“开天盛世”,恰恰是当时大量士人,包括高适、岑参、杜甫等大批诗人都在想方设法投身其中的地方。

王维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普遍认为“圣明”的时代。葛晓音曾经指出:“盛唐文人则不同,尽管他们在暂时的挫折中时常产生对社会现实的强烈愤慨和种种怀疑,但时代给他们提供的人生道路是极其明确的。他们对‘明主始终抱有幻想,随时等待着更好的出仕机会,从来没有终身坚持隐遁的打算,因而看待生活的态度相当实际。”6对此,我们只要了解一下开元二十五年(737)四月张九龄遭贬荆州长史到天宝十一载(752)李林甫去世的十五年里,其他一些知名诗人的活动,就不难作出判断。我们据陶敏、傅璇琮著《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初盛唐卷》,对这一段史实排比如下:天宝元年(742),“秋,李白因玉真公主荐,被诏自东鲁入京,作诗留别,遂待诏翰林”7;天宝三载(744),“岑参登进士第,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不得志,有诗题终南高冠草堂”8;天宝六载(747),“杜甫、元结应举长安,皆被贬斥”9;天宝八载(749),“高适至长安,举有道科,授封丘尉,行前作诗上李林甫、陈希烈”10,同年冬天,“岑参迁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充安西判官,赴高仙芝幕”11;天宝九载(750),“钱起以《湘灵鼓瑟》登进士第……授秘书省校书郎”12,本年,刘长卿应进士试,“屡举王维不第”13;天宝十载(751)正月,“杜甫献《三大礼赋》,玄宗奇之,使待制集贤院”1;而早在开元二十一年(733),“本年左右,王昌龄上书李林甫,谓铨衡取士,不当专在文墨,言己困窘情况,且投《鉴略》五篇”,“本年,岑参年十九,始献书长安,此后干于王侯,出入二郡,蹉跎十载”2;开元二十三年(735),“高适、杜甫应进士举,不第”3。试问,当时那些有名的诗人哪个不在“与腐朽的统治者周旋往来”?叶嘉莹在论及王维《洛阳女儿行》一诗时说:“从作者的用意来看,他不免有用心安排之处。什么用心?求仕之心。……所以你看他还很年轻的时候,對于遇与不遇,得意与不得意的问题就已经非常关注了。我以为,这种对于是非得失的计较正是王维未能免俗之处。”4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李白、杜甫、高适等,哪个没有求仕之心,哪个可以“免俗”?

再看王维去世前后几年的情况。乾元元年(758)三月,“杜甫、岑参同在谏垣”5。乾元二年(759)三月,“李白长流夜郎,中途遇赦放还”,“钱起在蓝田尉任”,“岑参自右补阙迁起居舍人”;五月,“高适授彭州刺史”,“岑参贬虢州长史”;本年,“杜甫弃官赴秦州,至同谷,入蜀”。6李白在安史之乱中,为了报国,入永王李麟幕府,不意因为李麟谋反失败被俘,长流夜郎。遇赦之后,上元二年(761)八月,“李白闻李光弼出镇临淮,欲往从军,半道病还”7。由此可见,他离开长安之后也没有与官场决裂。至于杜甫,因为饥寒,不得已弃官带领全家入蜀,为的是寻找生计。广德二年(764)六月,严武表为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赐绯鱼袋。8据陈尚君《杜甫为郎离蜀考》与《杜甫离蜀后的行止原因新考》二文,杜甫离蜀的真正原因乃是入京为郎,时间在永泰元年(765)严武未卒之时。9无论杜甫离蜀是否为欲入京就任郎官一职,他在之后的作品中确实曾经反复提到自己是郎官。由此可见,杜甫也始终没有真正退出或者远离当时的官场。

初盛唐诗人中仕途最为显达的是高适。高适闲居二十多年,于唐玄宗天宝八载四十六岁时应有道科,中第,授封丘尉。历任左拾遗、监察御史、剑南节度使、刑部侍郎、散骑常侍,史称高常侍。高适也曾经与李林甫应酬,天宝八载,高适有《留上李右相》诗:“风俗登淳古,君臣挹大庭。深沉谋九德,密勿契千龄。独立调元气,清心豁窅冥。本枝连帝系,长策冠生灵。傅说明殷道,萧何律汉刑。钧衡持国柄,柱石总贤经。隐轸江山藻,氛氲鼎鼐铭。兴中皆白雪,身外即丹青。……未为门下客,徒谢少微星。”10从“深沉谋九德”到“身外即丹青”,都是颂扬李林甫,甚至将他比之于傅说与萧何,最后以自己未能出自李之门下为憾。

在那样一个被当时以及后人都认为是“圣明”的时代,仅仅因为王维没有弃官归隐而是继续在朝廷任职,就被认为是“热衷于高官厚禄”,是“做官能手”,是“官迷”,由此而对王维及其作品的评价至今充斥着不该有的偏见与误读。究其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历来对王维有一个与事实并不相符的定论,那就是所谓的“亦官亦隐”,或者叫“半官半隐”:“王维早年……写诗表示要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可是不久张九龄被当时贵族腐朽政治势力的代表人物、权奸李林甫挤下台来,朝政日非。王维不敢反抗,也不愿同流合污,终于退隐山林,过着亦官亦隐的生活。”11叶嘉莹也是这一看法:“王维因为个性的软弱不能毅然决然地隐退,他始终是亦官亦隐。他是张九龄所推荐的,当张九龄被贬以后,他一样给李林甫写诗,与他应酬周旋。”1“与孟浩然相比,王维是仕隐两得。一方面,他始终没有彻底地隐,即使在李林甫做宰相的时候,他仍然保持着自己的官爵,而且越升越高,以至做到了监察御史。另一方面,他虽然做着官,却一直有隐退之志。……他既有做官的俸禄,又有隐居的闲适,那当然是仕隐两得了。”2陈铁民也持这种看法:“我们说王维‘亦官亦隐,大抵有两层意思:第一,从思想和人生态度方面看,诗人无心仕进,对政治取消极态度。天宝时期,奸相李林甫、杨国忠相继专权,朝政日非,正是政局的险恶,使诗人感到理想破灭,于是进取之心与用世之志销减殆尽。第二,从生活方式上说,诗人追求山林隐逸之乐。他经常利用公余闲暇或休假期间游息于辋川,过优游山水、啸傲林泉的生活。”3陈铁民还分析了为何“独称”王维“亦官亦隐”的原因,是因为王维自己有亦官亦隐思想,如其诗中自言“屏居蓝田,薄地躬耕。岁晏输税,以奉粢盛”,乃是“更直称自己在辋川居住为屏居(隐居之意)。所以,说王维天宝时‘过着亦官亦隐的生活,符合王维自己的思想”。4

上述理由我们很难认同,唐人具有“亦官亦隐”思想者何止王维一人。葛晓音在分析盛唐田园诗何以蔚为大宗时说:“一般认为,这与当时隐居之风的盛行有关。盛唐君子为了粉饰太平,热衷于招隐士、征逸人,为文人开出一条仕进的‘终南捷径,才使田园山水成为盛唐诗中一类重要题材。……当时在朝京官都有园林别业,遍布于长安洛阳一带。……唐玄宗还‘命侍臣及百僚每旬暇日寻胜地宴乐,仍赐钱,令有司供帐造食,这就给朝廷到州县的官吏都提供了亦官亦隐的优裕条件。”5由此可见,以“亦官亦隐”“独称”王维,理由不能成立。

再者,陈铁民举的王维抒写田园之乐的作品,在其他在朝廷做官的唐代诗人的作品里也比比皆是,这一点也不足于作为王维是“亦官亦隐”之证据。

陈铁民对王维《酬诸公见过》一诗的理解也存在着矛盾。确实,王维此时是在辋川“屏居”,不过,诚如陈铁民在此诗的注释里明确指出的,王维此诗写的乃是他的“丁忧”生活:“天宝九、十载居母丧时作于辋川,说见《年谱》。”6据陈铁民《王维年谱》:“天宝九载庚辰(七五〇),五十岁。正月或三月,丁母忧,离朝屏居辋川。……而诗题下原注,则指己丁母忧离职居于辋川。”7而据陈铁民考定,唐人实际居丧时间是两周年。按照唐代有关律令,“丁忧”必须“闻丧离职”,也就是听到丧讯就得解除官职。有学者指出:“通常而言,大多数遭丧官员在守丧期满后已不可能再回任原职。这是因为解官守丧期间,事过境迁,其原职位已由他人顶替……有些人可能因‘丁忧解官而错失升迁机会。”8

陈铁民明明知道唐代这个“居丧解官”的规定,那么,王维既然因为丁忧“离职”两年,而且因为离职停俸,还不得不“薄地躬耕,岁晏输税”,就不能算“在朝廷任职”,陈铁民称之为“亦官亦隐”,就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的疏误。

对此,我们认为:无论唐代官员的假期有多长,王维不可能做到“亦官亦隐”或者“半官半隐”,从王维的生平履历来看,他真正居住于辋川的时间其实不多。王维丁忧结束复官之后,就有近一年时间没再到辋川:“不到东山向一年,归来才及种春田。”1依陈铁民注:“此诗当作于天宝末王维守丧期满又出而为官之后。”2按常理推测,享受着丰厚的俸禄隐居于辋川而无须履行职责,王维不是王公贵戚,似乎没有这个特权。

历来关于王维“亦官亦隐”之误读,可能与一些笔记传闻之不确有关。如冯贽记载:“《洛阳要记》曰:‘王维居辋川,宅宇既广,山林亦远,而性好温洁,地不容浮尘,日有十数扫饰者,使两童专掌缚帚,而有时不给。”3宋人张戒称王维隐居辋川的诗:“于富贵山林,两得其趣。”4也很可能受《洛阳要记》的错误引导。对此,陈铁民于1991年及1995年两度到辋川别业故址参观考察后,明确指出:“辋川的二十处游止,并非都为王维所营造,归王维所有,也不都在王维别业的范围内。……王维的辋川别业,不应该是一个规模很大的庄园,《云仙杂记》的记载有误。”5但令人遗憾的是,关于王维之所谓“亦官亦隐”,陈铁民囿于王维是“盛唐田园山水诗人的突出代表”这样一个“成见”,为证成其说,还将“亦官亦隐”与“吏隐”等同,反而造成了其观点之内在矛盾,依然对王维所谓的“亦官亦隐”怀有深刻的“成见”。

历来批评王维《与魏居士书》者,都集中于他的所谓“人生哲学”。对此,我们毋庸讳言,王维为了说服魏居士出来做官,不免“现身说法”,确實提出了一种混同仕隐的处世之道,有所谓“无可无不可”之说。王维以“诗佛”著称,他思想中确有相当多的佛理成分,但王维的思想十分驳杂,具有“三教”融合的特点。6需要辨析的是,在王维的思想深处,儒家的积极入世精神才是主导方面。

王维在《与魏居士书》里确实宣示了他“无可无不可”的仕隐原则,但其核心内容乃是儒家思想:君子当“造次不违于仁,举止必由于道”,其目的是“致君”“厚俗”“布施仁义”“活国济人”“裨补国朝”,不能因“爱身”而“贱物”,更不能“欲洁其身而乱大伦”。7可见王维主要接受的是儒家关于“君臣大伦”的思想。“君臣大伦”源出《论语·微子》:“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8其“无可无不可”之说也直接来自于孔子:“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矣!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9孟子也说过:“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孔子也。”10可见,可仕则仕,该隐则隐,随宜而行,乃是儒家的“无可无不可”之旨。

王维虽然几度隐居,但与大多数初盛唐文人一样,乃是“以隐为仕”。王维与李白等初盛唐文人一样有着积极用世之志:“今人作人多自私,我心不说君应知。济人然后拂衣去,肯作徒尔一男儿!”11早在开元时期王维就表述过“不废大伦”的思想:“不废大伦,存乎小隐,迹崆峒而拖朱绂,朝承明而暮宿青霭,故可尚也。”12儒家“兼济”天下、“不废大伦”的思想,与《与魏居士书》一文中提出的“布施仁义”及“活国济人”之说,乃是王维之所以要劝魏居士出仕的重要因素。

虽然唐代尊道教为国教,但儒家思想也一直是唐代君主用于施政的重要指导思想,君臣大伦作为儒家所宣扬的纲常伦理中最重要的一伦,更是其维护统治的重要准则。玄宗时,名士卢鸿一拒受朝廷征辟,玄宗曾经下诏:“将纵欲山林不能反乎?礼有大伦,君臣之义,不可废也。”1授予卢鸿一谏议大夫的制词曰:“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传不云乎‘举逸人,天下之人归心焉。”2

在安史之乱中,肃宗欲尽快平定叛乱,实现王朝之中兴,这既符合王朝利益,也是民心所向。王维以儒家“君臣大伦”“无可无不可”之说劝说魏居士出仕,怎么就成了他个人的“是非得失的计较”?王维《赠房卢氏琯》所说“达人无不可,忘己爱苍生”3,正是基于这一思想。王维批评陶渊明弃官隐居4,以及嵇康之拒绝出仕5,乃是置君臣大伦于不顾,是“忘大守小”,因而不足效法。而嵇康虽然自己拒绝出仕,为此不惜与山涛绝交,有著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但又把儿子托付给了山涛。一个被司马氏杀害的名士,其儿子嵇绍却成了保护晋惠帝而死的忠臣,其中有很复杂的因素,很多问题不能片面理解。考虑到陶渊明、嵇康与王维所处的时代不同,王维的批评也许是苛求,但处在王维那个时代,需要君臣勠力同心结束战乱,以图王朝的中兴,“不废大伦”,应诏出仕,与王朝合作,才是更为明智、更为合理之选择。

由此可见,王维思想深处的儒家“济世”与“君臣大伦”的观念,根深蒂固且一以贯之,而这正是王维“无可无不可”思想的出发点与最重要的内涵6,也是我们理解《与魏居士书》一文写作动机与目的之关键。

批评王维者,历来把王维看成“诗佛”“田园山水诗人”,以“亦官亦隐”的框框去看待王维的所有作品,大多指责他对世事不关心、“冷漠”。本着这样的“成见”去看待王维及其作品,“误读”也就在所难免。如他的《酬张少府》:“晚年惟好静,万事不关心。自顾无长策,空知返旧林。松风吹罗带,山月照弹琴。君问穷通理,渔歌入浦深。”7很多读者都相信王维真的是“万事不关心”。有人论《酬张少府》后面四句,认为王维“已超然物外,安闲自适”8,甚至常常把此诗看成“禅诗”9。

据陈铁民《王维集校注》(修订本),此诗归在“辋川之什”,乃是天宝初到天宝十五载(756)之间的作品。而开元二十五年四月张九龄遭贬荆州长史,到天宝十一载李林甫去世,李林甫当政达十五年之久。王维被授为右拾遗后仅三年,张九龄失势,标志着李唐王朝开明政治的结束。这段时间,王维内心十分失望与痛苦,《寄荆州张丞相》:“所思竟何在?怅望深荆门。举世无相识,终身思旧恩。方将与农圃,艺植老丘园。目尽南飞鸟,何由寄一言!”10表现出对张九龄深深的知遇之感和强烈的孤独之情。

天宝初年,王维购得辋川山庄后,有机会就在辋川居住,写下了不少作品,陈铁民《王维集校注》(修订本)中“编年诗(辋川之什)”,其中有《辋川集》二十首,其他辋川之什三十八首(上述《酬张少府》即属“辋川之什”)。王维《辋川集》里确实有部分作品不无禅味,如《鹿柴》《辛夷坞》,也有些抒写了辋川清幽的景色与平静悠闲的心情。但是,其中也有些作品却不无寄托,如《漆园》:“古人非傲吏,自阙经世务。偶寄一微官,婆娑数株树。”1明显是以庄子自况,用庄周曾任漆园吏的典故暗喻自己卜居辋川非为性傲,只是缺少经世的才干而已,终日婆娑于几株树下,已无求荣之心。其中“愤世嫉俗之情和心灰意懒之意深含于自嘲的语气之中”2。《竹里馆》则以阮籍自况:“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3《竹里馆》中诗人月下弹琴与“独坐”意象受到阮籍《咏怀诗》的直接影响:“夜中不能寐。起坐弹鸣琴。薄帏鉴明月。清风吹我襟。孤鸿号外野。翔鸟鸣北林。徘徊将何见。忧思独伤心。”4“独坐空堂上。谁可与亲者。”5“人言愿延年。延年独何之。黄鹄呼子安。千秋未可期。独坐山岩中。恻怆怀所思。”6上述《酬张少府》诗“松风吹罗带,山月照弹琴”中月下弹琴的意象也源自此诗。这一“误读”乃是因为对其中一些典故的错误理解以及对王维生平思想的严重隔膜。此诗以“弹琴”“长啸”于竹林的阮籍自况,是诗人在张九龄被排挤出朝廷后一种潜隐在心底的孤独与痛苦,其中流露的是无法消释的沉郁和幽愤的心情。7

在李林甫当政期间,王维上有老母,下有弟弟妹妹,他既有强烈的家庭責任感,又深受儒家“不废大伦”思想的影响,不可能真正归隐。他不得不与李林甫周旋,其内心是非常痛苦的。天宝十一载十一月,李林甫去世,玄宗任命杨国忠担任右相,朝政更加黑暗。李林甫、杨国忠的专权直接导致安史之乱的爆发。

另外,王维集中系于“天宝下”的作品也是李、杨祸乱朝政期间创作的,与“辋川之什”有部分时间重合,反映了王维对朝政之不满与忧虑。

此一时期的作品中,除了《竹里馆》《酬张少府》之外,又如:“既寡遂性欢,恐招负时累。”8“舍人下兮青宫,据胡床兮书空。”9“相如方老病,独归茂陵宿。”10“文寡和兮思深,道难知兮行独。”11“愧不才兮妨贤,嫌既老兮贪禄。”12“我年一何长,鬓发日已白。……何事与时人,东城复南陌?”13“谷口疏钟动,渔樵稍欲稀。……东皋春草色,惆怅掩柴扉。”14顾可久评曰:“仕而不得意之作,含蓄不露。”15“无才不敢累明时,思向东溪守故篱”16,与“自顾无长策,空知返旧林”同意。“寓目一萧散,销忧冀俄顷。……心悲常欲绝,发乱不能整。青簟日何长,闲门昼方静。颓思茅檐下,弥伤好风景!”17王是王维最小的弟弟,与弟弟诉说“心悲常欲绝,发乱不能整”,可见其内心痛苦之深。这类作品明显都有着牢骚不平与忧伤。另有一首未编年诗《送别》,反映的应该也是此一时期的心态:“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君言不得意,归卧南山陲。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18钟惺评其最后两句:“感慨寄托,尽此十字,蕴藉不觉。深味之,知右丞非一意清寂,无心用世之人。”1

在孤独的垂暮之年,王维不仅写信给魏居士,还在临终之际写信给众亲友:“临终之际,以缙在凤翔,忽索笔作别缙书,又与平生亲故作别书数幅,多敦厉朋友奉佛修心之旨,舍笔而绝。”2王维晚年孤苦伶仃,向朝廷上了《责躬荐弟表》,希望把弟弟王缙调回朝廷,以便兄弟相依,但王缙尚在回京的路上王维就溘然长逝。王维在死生之际尚且还心系兄弟亲友,這与舍去尘累、通达生死的释氏教义显然不符,被称为“诗佛”的王维,何曾真正做到“万事不关心”,又何曾真正冷漠过!

结  语

我们对古人的作品应具有“了解之同情”。王国维在《耶律文正公年谱》中如此评价元好问在金亡之后给元朝的荐士之举:“元遗山以金源遗臣,金亡后,上耶律中书书,荐士数十人,昔人恒以为诟病,然观其书则云,以阁下之力,使脱指使之辱,息奔走之役……则金亡之后,河朔为墟,即使免驱(口)为良,亦无所得食,终必馁死故也。遗山此书,诚仁人之用心,是知论人者,不可不论其世也。”3王维之劝魏居士出仕,何况是为了王朝之中兴,更不能不说是“诚仁人之用心”。但学界长期以来,囿于对王维的种种偏见,一直存在着“污名化”与“误读”。也许是因为王维相对于李杜等人,仕途稍顺,也许因为他身上有着“隐士”“诗佛”“田园诗人”等标签,也可能因为有所谓的“亦官亦隐”以及出任“伪官”等问题,造成了对他的几乎难以改变的种种“偏见”。也正因为此,学界对王维《与魏居士书》一文的种种“批评”与“责难”,至今没有得到纠正,亟需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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