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代耕农”分布状况及生计困境调查分析

2023-06-01 13:09黄淑云郭健斌
南方农业 2023年5期
关键词:林芝蔬菜农户

王 飞,段 凡,黄淑云,郭健斌

(1.西藏农牧学院植物科学学院,西藏林芝 860000;2.西藏农牧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西藏林芝 860000)

20 世纪八九十年代,在中国东部地区尤其是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和北京东部、南部郊区,频繁出现一种小面积代耕现象。一些农户远离家乡到发达地区农村替人耕种土地,形成了一个特殊群体——代耕农。这种代耕现象普遍分布在工业园区或城市郊区,被称之为“代耕农业圈”[1]。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导致城市不断地向外扩张。与此同时,因为“代耕农”大多来自于外地,不属于当地户口,不能享受当地政策的保护与补贴,只能随着城市化发展的一次又一次扩建而进行“游耕”[1]。然而,代耕农户对于促进当地的农业发展,避免大量耕地荒芜,作出了重大贡献。陶晓勇最先关注珠江三角洲代耕农群体的经济和社会贡献[2],随后华南农业大学的学者们对珠三角地区代耕农分布[3]、类型[4]、劳动力转移模式[5]和生计困境[6]等进行了系统研究。但学者们仅关注东部发达地区的代耕农群体[6-7]。西藏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海拔高,气候寒冷;藏族农户习惯种植青稞、小麦和油菜等传统大田作物,蔬菜供应是当地的一个大难题。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逐渐有内地农户在西藏各中心城镇周边村庄租赁当地农户土地建简易大棚种植蔬菜,形成西藏“代耕(菜)农”群体。时至今日,西藏夏季主要城镇蔬菜自给率达到85%以上,其主要生产群体就是代耕农。目前还没有见到关于西藏代耕农群体的相关报道。

人力资本理论认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是人口素质、技能和知识水平的高低[8]。代耕农户的学历普遍偏低,专业技术能力较差,代耕农在人力资源市场中存在非常大的劣势[9]。综合已有研究,内地“代耕农”最主要的制度障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户籍制度的障碍,代耕农异地务农并不和当地的农户一样享受当地的农户补贴,也没有相应的农技培训,也无法建立相应的宅基地;二是土地经营权保障的问题,由于代耕农租赁的耕地大部分在城市周边的城郊地区,在城市化迅速发展中城市工业圈不断地向外扩张,土地征收、转变用途频繁,代耕农土地经营权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除此之外,社会弱势群体在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中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挤[10-11]也被广泛讨论。

本研究基于稳定西藏当地蔬菜供应的目的,希望通过对林芝市代耕农户的实地调研与访谈,了解代耕农分布状况与生存中的困境,并结合科学的方法对林芝市代耕农生存困境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提出解决代耕农户生存困境相关策略,以期为林芝市城乡融合、乡村振兴贡献绵薄之力。

1 林芝市“代耕农”概念界定与调查设计

1.1 “代耕农”概念界定

早期对于“代耕农”概念的研究,是陶晓勇在1986 年对代耕经营的阐述:20 世纪80 年代,“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商品经济的开发,60%的农民脱离了农业种植业和部分养殖业。与此同时,三角洲外,大批落后县及外省的落后地区农民,进入三角洲内从事代耕经营”[2]。随后,学者白景坤等人对“代耕农”户籍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代耕农是指“放弃户籍所在地的耕地,到经济相对发达,土地相对肥沃的地区去耕种其他土地的农民”[12]。在这之后对于代耕农的研究再度进行细分,黄志辉等人认为“代耕农”是在珠三角承包、租种当地社会土地的外来劳动群体,早期以种粮为主,后来以种植蔬菜瓜果为主,群体形式多样,代种粮食的可称为“代耕粮农”,代种蔬菜的可以称之为“代耕菜农”,该群体在北京郊区、长三角地区与其他城市郊区都有分布[1]。

综合学术界各方观点,结合笔者调研的实际情况,本文中所指“代耕农”是指:“从20 世纪80 年代初开始,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到西藏林芝市城郊,与当地农村基层组织或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或口头商定土地租赁协议,从事种植、养殖活动的外来非本地户籍人员。”由于在林芝市的外地务农者主要种植蔬菜,故本文所指代耕农亦即“代耕菜农”。

1.2 调查设计

本研究通过实地调研获取林芝市代耕农分布数据与生存困境资料。1)访谈。通过对林芝市各县区农牧局干部、乡镇农业推广中心干部、村干部和代耕农户访谈,了解当地代耕农的数量与分布,共涉及全市7个县区,41个乡镇,56个村。2)设计调查问卷。在代耕农分布的各村随机选取代耕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和半结构式访谈,详细了解代耕农生活生产状况。共发放213 份问卷,回收213 份,回收率为100%;排除无效问卷,有效数据为210 份,问卷有效率为98%。问卷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①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和农户基本生活状况;②土地流转状况,包括土地租金、租期、是否签订合同等,了解代耕农土地租赁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③代耕农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农户种植、销售过程中所遇的问题,了解当地政策普及程度及代耕农的市场需求等。在2021 年7 月预调研的基础上,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8月集中开展。

2 林芝市“代耕农”分布状况

2.1 地理环境概况

林芝古称“工布”,藏语音译为“尼池”,寓意为“太阳宝座”,地处西藏东南部,2015 年3 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地设市,素有“西藏江南”“雪域明珠”等美称。总面积11.4 万km2,内与拉萨、山南、那曲、昌都相邻,与云南毗邻,外与印度、缅甸接壤,平均海拔3100 m,辖1 区6 县,56 个乡(镇、街道办)504个村(居),居住着藏、汉、门巴、珞巴等35 个民族和僜巴,常住人口23.89 万人。林芝属于全国水力资源富集区,拥有全国最大的原始林区,是世界生物多样性最典型地区,水能理论蕴藏量1.43 亿kW,森林覆盖率达47.6%[13]。

2.2 “代耕农”流动原因

由于林芝市地处高原地区,其气候特点是日照偏少、降水分布不均、长冬无夏气候较为寒冷,当地种植蔬菜需要建设塑料大棚,并且对蔬菜种植技术要求较高也相对复杂。由于受语言和传统习惯限制,当地农户普遍缺乏蔬菜种植技术;宁愿种植技术掌握相对成熟的青稞、小麦等农作物,也不愿意搭起大棚种植蔬菜。在调研中发现只有极少数藏族农户搭建大棚种植蔬菜,其面积大多不超过667 m2,主要为自给自足。西藏林芝市交通相对闭塞,距内地路程遥远,新鲜果蔬运输困难,过去全年只有萝卜、大白菜和土豆三种蔬菜,俗称“老三样”。20 世纪80 年代,一些内地农户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来到八一镇周边的尼池、巴吉、章麦等村庄,租赁当地农户耕地,搭建起简易的塑料大棚,种植蔬菜。

调研发现,林芝市代耕农在原户籍地多种植粮食作物,年经济收入远不及入藏后种植蔬菜的收入,所以他们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选择代耕。最初赴藏的代耕农户均有亲戚或者朋友在西藏工作,在这些亲戚朋友的帮衬下远离家乡赴藏从事蔬菜种植;当他们在各城镇郊区农村熟悉环境后,又将这一代耕经营活动介绍给同村熟人或亲友。表1 是调查问卷中“是否在亲戚、朋友或邻居的推荐下来到西藏从事代耕经营”问题的农户答案分布情况,被调查农户中83.81%的农户是在熟人推荐下来到林芝市代耕,有12.86%的农户是在无人推荐的情况自行赴藏代耕,另有3.33%的农户是在赴藏从事其他工作的过程中决定进行代耕经营。以熟人推荐、帮衬为主要特征的赴藏方式,使这些代耕农户往往租赁邻近或同一个村的耕地从事代耕活动,在这些地区形成了以同乡好友亲戚为主要社会关系的代耕农社区。

表1 林芝市代耕农赴藏方式

2.3 “代耕农”分布区域

通过各区县知情人访谈,结合实地调研,初步估算林芝市代耕农群体在520 户左右,由于林芝市代耕农仅从事蔬菜种植,并以城镇居民为销售对象,故主要分布在巴宜区、米林县、波密县和察隅县4 县区市区或镇区附近的村庄(见图1),他们主要来自四川、重庆、河南等地。

图1 林芝市代耕农分布图

2.3.1 巴宜区

巴宜区是林芝市市政府驻地,市区常住人口6 万余人,其蔬菜供应主要来自附近几个村庄代耕农的贡献。巴宜区代耕农共计约365 户,占林芝市代耕农总数的70.19%。分布在八一镇、林芝镇和布久乡的15个行政村,分别是:八一镇的加当嘎村、巴吉村、公众村、章麦村、唐地村;林芝镇的真巴村、尼池村、朗欧村、达则村和邦纳村;布久乡的杰麦村、朵当村、仲果村、简切村和甲日卡村(见图2)。巴宜区地处于尼洋河与雅鲁藏布江交汇处,耕地分布在尼洋河两岸阶地上。代耕农在紧邻市区的几个村庄租赁耕地从事蔬菜种植,尤其是位于交通便利的加当嘎村、巴吉村、公众村和章麦村,位置相对较远的拉丁嘎村、唐地等村则没有代耕农户或极少。问卷调查显示巴宜区代耕农原户籍地主要为:四川省,占比为36.8%;河南省,占比为32.6%;重庆市,占比为16.3%。一个村庄多为原户籍地同村同乡。他们中73.1%的农户将老人与孩子安置在老家,夫妻二人在此从事蔬菜种植;平均年龄在50岁左右,中年人占比较大。

图2 林芝市巴宜区代耕农分布图

2.3.2 米林县

米林县地处林芝市西南部,雅鲁藏布江中下游,总人口2.62 万人,其北部与巴宜区相邻。米林县代耕农共约40户,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以米林镇为中心市场的邻近村庄,包括米林镇的东多村、扎西绕登乡甲玛村;二是由于林芝市区不断扩张,附近耕地地租不断上涨;加之机场高速建成,交通成本降低,部分代耕农逐渐搬迁到海拔低地势平坦的羌纳乡孜玛岗等村。问卷调查显示,米林县代耕农有93%都来自河南省,夫妻式耕作占比达83%。

2.3.3 波密县

波密县位于林芝市东北部,总人口3.49 万人。318 国道穿县城而过,国道全面升级改造距林芝市区仍需4 小时车程,其城镇人口的蔬菜供应主要来源于帕隆藏布两岸县政府驻地扎木镇桑登村和扎木村的代耕农,共计约90户。波密县代耕农的户籍以四川和河南居多,有部分藏(非当地藏族)汉通婚家庭在这一地区从事代耕活动。

2.3.4 察隅县

察隅县位于市域东南部,常住人口为2.82 万人。同样由于距离市区远,当地城镇蔬菜供应主要来源于当地代耕农,主要分布在竹瓦根镇嘎巴村、扎拉村和下察隅镇沙琼村,共计约20户。

除上述区域外,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林芝市市区周边蔬菜运输成本下降,工布江达县等城镇蔬菜逐渐由市区周边代耕农供应,位于这些区域的代耕农逐渐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再代耕。

3 林芝市“代耕农”生计困境

经过笔者走访调查,发现代耕农的生计困境有:土地租金较高、土地被征收、土地使用权不明确、收入不稳定、不签合同、自然灾害、基础设施较差、缺乏政府管理、缺乏社会保障等(见表2)。

表2 林芝市代耕农生计困境

3.1 “代耕农”生计困境

3.1.1 生产环境恶劣

调查访谈发现,林芝市代耕农户与其他地区的代耕农户有很大区别,他们受地理与气候环境影响更为严重。因受当地地理环境的影响,耕地多分布在河谷两岸,耕地多砾石,耕作极为不便,作物生长受到严重影响。耕地大多都没有经过系统的平整,代耕农需要耗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平整土地。独特的高原气候,使林芝极易出现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代耕农的大棚经常损毁,初次经历过大风的代耕农形容自己的大棚:“好像穿破的裤子一样,东补一块,西补一块。”每年6 月至10 月上旬的雨季,代耕农户所在的村落非常容易发生不同程度的内涝等情况。由于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内涝发生时,不仅大棚内的蔬菜无一幸免,道路还会变得难以通行,蔬菜运输更为困难。

3.1.2 经济困境

虽然代耕农代耕经营活动收入高于其在原籍务农收入,但由于受教育程度偏低,部分代耕农获取蔬菜市场信息的能力非常有限,种植的蔬菜品种多依据种植经验确定或盲目跟风,最终不能或不值得进入相对饱和的市场,只能任由其过熟腐烂,导致当地代耕农收入极不稳定。

随着西藏交通条件不断改善,蔬菜运输成本不断下降,蔬菜价格不再居高不下。加之,各地市都在大力发展蔬菜种植业,蔬菜生产主体更为多元化,市场竞争也更为激烈。较十多年前,代耕农的年收入经常波动。

近年来,西藏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中心城市持续向外扩张,部分农户对土地的预期价值也不断上升,代耕农租赁耕地的价格一路走高[14],代耕农的蔬菜生产成本显著增加,收入降低。此外,由于高原蔬菜种植投资成本相对较大,代耕农户投入的资金往往是原籍地务农的全部家底,抵御风险的能力极其有限。

3.1.3 生活环境恶劣

居住条件差也是代耕农户面临的问题之一,因为代耕农不能获得当地户籍,也就无法建设宅基地。于是,他们在蔬菜大棚边搭建简易房居住。条件较好的农户用活动板房作为自己的庇护所。更多的农户用空心砖垒墙,彩钢板搭顶,地面做简单夯实防潮。条件差一点的农户,为了节省成本,利用木头、塑料等随意搭建一个棚屋住宿。他们往往一家4 口人居住在十几平方米的狭小空间,一些学龄儿童也只能在破旧的饭桌上完成作业;周边也缺乏基本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卫生条件恶劣。

3.1.4 社会融入壁垒

林芝市代耕农多是汉族,与藏族农户在生活方式、习俗、文化、语言等各个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代耕农除了租赁土地过程中与当地农户和村委会有交往外,98%的被调研代耕农户没有参加过所在村的其他活动或者加入合作社等组织。代耕农户大多是在自己的亲戚朋友推荐下远离家乡从事代耕活动,他们的社交范围仅局限于自己亲戚朋友和在同一地代耕的其他农户。

由于蔬菜种植和传统大田作物在经营方式上的差异,也会导致代耕农与当地农户摩擦。在访谈中,有代耕农反映种植的蔬菜经常被当地农户散养的牛啃食。当地农户没有圈养牲畜的习惯,代耕农没有为农田修建围栏的习惯或仅有极为简易的围栏。每当晚上的时候,牛钻进围墙,顶破代耕农蔬菜大棚的塑料薄膜,大快朵颐之后,只能留下第二天呆坐在耕地面前不知所措的他们。为了不引起冲突,代耕农户只能选择承受此类经济损失。

3.2 “代耕农”生计困境的影响因素分析

3.2.1 户籍限制

代耕农面对的户籍限制,除了形式上户籍的划分,实质上还包含教育、社会保障等的不同安排。调研结果显示,林芝市代耕农中只有1户通过购买商品房将户口迁移至本地。

没有当地户籍,他们不能享受地方政府给予当地农户的农业生产扶持待遇,农业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药等均需在市场购买,不能获得任何补贴或优惠,生产积极性受挫。他们也不能获得当地的医疗、子女入学等保障。远离原户籍地,他们成了没有任何政治权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群体。

3.2.2 土地经营权得不到保障

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扩展,城郊的土地利用率也越来越高,代耕农业圈也不断外移、变动[1]。因代耕农租赁的土地距离城市较近,作为外来者,他们不享有本地村民的承包权,土地一旦被征收,村委会只会按照耕地数量分配青苗赔偿,但是塑料大棚、简易住房等损失费等都不会给予赔偿,征地意味着财富的损失和新建蔬菜大棚成本的增加,所以他们非常害怕被征地。在访谈中发现,因林芝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原本租赁优质耕地的代耕户们,被迫从河谷阶地转移到河滩地,在雨季时,经常会遭遇内涝的风险,并且需要开辟新的道路。一位来自朵当村的代耕农户谈论到,最初来是在八一镇巴吉村种植蔬菜,在2019 年时当地规划扩建大柏树景区,要求其与承包户中止土地租赁合同,他们被迫重新寻找可租的耕地进行游耕,来到了朵当村。代耕农户说“他们给我们商量好了每亩地(1 亩=667 m2)赔偿我们多少钱,到今天(2022 年)也没有赔给我们,当时我亲眼看着还没成熟的蔬菜被铲车连根拔起。”很多代耕农都有类似的经历。由于市区周边土地供应紧张,代耕农租赁土地被变更用途的机会大,各村代耕农经常在被迫中止合同后,只得向外“游耕”。由于代耕农缺乏土地权属意识,当自己的土地经营权受到侵害,也认为村委会把自己赶走是合理的[15]。

3.2.3 教育水平因素

调查发现,代耕农的受教育程度偏低(见表3)。大部分农户仅有小学或初中学历,占比分别为44.28%和42.38%。因为代耕农户大部分都是世代为农的农民,所以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加之文化程度低,无形地对他们接受新事物与新知识的能力,造成莫大的影响。在代耕农的观念里,他们认为自己是农民,只要让自己下一代上学不受种地的苦,他们就知足了,但是“有其父,必有其子”的说法,在这里形容代耕农的下一代非常贴切,因为代耕农的言行会影响下一代的想法,无论从思维、价值观念等等都会重蹈覆辙。更为重要的是,较低文化水平限制了“代耕农”群体及其子女代际流动的机会,造成了“贫困的再生产”[6]。只有极少数的代耕农子女上学时成绩非常好,用代耕农自己的话来说:“很争气”,实现了真正的“走出去”,并促进了农业人力资源劳动力转移,但就算是在外面获取成就的代耕农下一代,也并没有真正地回到乡村用知识的力量来改变代耕农原本的现状。

表3 林芝市代耕农文化程度

由于代耕农的学历较低,且是农业户口,除了务农之外在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处于劣势,只有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工人或农民工等职业。在本次调研中有一位曾经多年前在深圳鞋厂打工的四川女性,她说“在鞋厂工作不仅工资非常低,而且每个月假期时间非常短,常常是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除自由受限之外,离家还非常远,非常不方便。而在这儿务农虽然每天非常忙碌,每年赚的钱和当时在厂里的工资差不多,但是时间比较自由,还可以与家人在一起。”进一步解释“代耕农”从事代耕职业的原因,其中主要的原因有“农活是自己的本行”“农业工作较为自由”。然而事实上,代耕的职业更多是一种无奈之举[6]。

3.2.4 社会排斥

社会排斥因素包括经济排斥、文化排斥、社会保障排斥。经济排斥是指个体被排斥在工作机会之外,无法获得劳动报酬的状态[16]。由于代耕农不同于普通农民,他们只有农业收入,并没有非农产业收入。统计发现:调研代耕农中163 户是夫妻2 人耕作,占比77.62%(见表4),租赁耕地的面积平均为(10×667)m2左右,种植的作物几乎都是混合种植,必须按农时季节种植作物,时间几乎都被务农占据。因为通常需要早起去干农活,晚上要忙到很晚才能休息,他们根本没有其他闲暇时间去从事务农之外的工作,所以他们除了务农收入之外,并没有额外的其他收入。除此之外,在经济排斥的影响下,间接地使代耕农户减少了接受教育、健康、生活维度的支出导致生活中其他维度的可行能力也被剥夺。

表4 林芝市代耕农每户务农人数

因为林芝市地处西藏自治区,不同于内地其他地区,代耕农与当地农户在历史文化、语言、生活习惯等都有很大区别,难以融入当地农户的生活。而当地的农民对于来自内地的代耕农户相对比较排斥,导致代耕农的社交圈非常局限。一些“代耕农”表示,一旦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他们无法找到合适的利益诉求渠道,也缺乏当地人提供的资源和帮助。

社会保障排斥指外出农民工因不具备城市户籍而被排斥在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之外,无法享受到城市社会福利[16]。这是对农民工的描述,同样也适用于进城务农的“代耕农”。由于他们没有取得当地户籍,所以他们无法享受当地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并且针对农户应有的补贴与农技培训他们都享受不到。虽然代耕农到这里非常久,家也安置在这个地方,但是他们总感觉与当地存在着一种隔阂感。而当地也缺乏对代耕农的有效管理,这与他们对当地的贡献不相称。

4 林芝市“代耕农”走出困境的对策

4.1 实行“建档立卡”制度

当地政府可以对代耕农实行“建档立卡”制度,把每一户代耕农户登记在册,并规范管理代耕农户相关事宜。这样不仅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积极动员与响应广大代耕农户;同时可建立代耕农户与地方管理机构有效沟通渠道,可以及时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双向沟通并解决问题。实行“建档立卡”制度的有效性是双向的,不仅可以实时关注代耕农“游耕”状态,对政府管理代耕农这种“边缘群体”具有有效性,而且对保护代耕农权益也是一种保障。

4.2 认可“代耕农”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地位

代耕农没有当地户籍,也不能获得当地对农业生产者的各类补贴和优惠。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该改变以户籍来界定土地种植者的做法,要认可代耕农的实际生产经营者的地位。依据相应条件与标准,将代耕农和当地土地种植者一视同仁,在农药、种子、化肥、技术培训、农业保险方面给予其一定补贴和优惠,降低其从事农业生产的风险和成本,激励其生产积极性,进而保障城市“菜篮子”的安全。

4.3 规范土地流转,保障土地经营权

地方政府应建立县乡两级政府的土地流转平台,做好土地供需信息收集、发布工作,为土地流转供需双方牵线搭桥。组织专业人士制定指导性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开展依法流转、有序流转宣传教育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做好土地流转的备案、登记工作,引导土地流转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引导土地流转双方树立法律意识,按照土地流转合同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杜绝随意变更合同约定内容。要随时关注土地流转纠纷隐患,积极调处因土地流转引起的纷争,确保代耕农土地经营权不被侵犯。

5 结论

“代耕农”是我国发展历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在劳动转移时这种转移无论是转向城市建设中“务工”,还是在城郊地区耕地中“务农”,对城市发展的贡献与影响都是巨大、深邃、长远的。但是在城市繁荣发展景象的今天,这样像“蚁群”一样勤劳、奉献的人们非常容易被我们忽视。本文在代耕农群体分布状况分析中发现,近十年中,林芝市代耕农户不断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进行“游耕”,并在这个过程中,为所在的城市提供了规模巨大的物质基础。而笔者在调查访问过程中还发现,代耕农户目前还面临着比较严峻的生存困境问题,影响代耕农户生计的因素主要有户籍、土地经营权保障、受教育水平低、被社会排斥等。然而,若以城市需求与供给的视角分析代耕农,发现其是在供给链条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同时也是提供城市蔬菜供应需求的有力保障,所以解决限制代耕农户生存困境的主要因素,毫无疑问属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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