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型孝道文化破解中国养老难题的路径探索

2023-06-05 19:59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子女养老家庭

张 易

(北京化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22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1]在我国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中,不但要构建完善的现代化养老体系,还应从传统的孝道文化中汲取有益的养分。

一、传统“孝道”要义及其演化

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漫长历史中,由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是社会养老的基本模式,由此产生并演化出了内容丰富的孝道文化。

(一)传统孝道文化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

早在公元前11世纪,“孝”就出现在甲骨文中,孝道文化发端于殷周时代。在春秋时期,经过孔子与孟子总结归纳,并进行了系统性的阐述,孝道文化可详见于《论语》和《孟子》两部儒家经典之中。后《孝经》进一步阐释,形成了以孝为本的儒家伦理思想。传统孝道文化的具体内涵包括三个层次:赡养父母、敬重父母和推己及人。赡养父母是最基本、最贴切实际的道德要求。孔子要求人们“事父母,能竭其力”[2]3,将赡养父母视为人们的义务;敬重父母是中层次的道德要求。孔子认为:“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2]14将“敬”解释为孝的精神本质,强调“孝”必须是对父母发自内心的“敬”,是一种自觉的伦理意识和道德情感;推己及人,是孝道的最高境界。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理想,将“孝”观念从家庭层面延展至社会层面。

(二)传统孝道文化的演变

一般而言,伦理道德来源于风俗习惯,风俗习惯依赖于特定时期人们的实际需要。所以要把孝的行为与孝道文化有所区别,孝的行为比孝道文化更早产生,或者说,孝道文化产生于孝道实践。在人类历史早期,氏族和部落范围内,就有养老的客观需要,也基于这种需要形成了不同的风俗习惯,以协调长辈与晚辈的关系,乃至氏族成员之间的关系,成为氏族或部落成员遵循的“孝”传统,可以把它视作“孝”道文化的萌芽。

不同历史时期的孝道文化不尽相同,并且不断处于演变之中,从孝道文化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来看,可以把孝道文化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春秋时期,是孝道文化的伦理化阶段。孝道文化本来就是基于血缘关系和以家庭为基本单元的财产关系形成的行为习俗,子女由父母养育,子女报父母养育之恩(其中也有直接继承财产的关系),成为天经地义的行为习惯,也是人们繁衍生息的自然需要。孔子在孝的行为和习俗基础上,把孝的内容从“养”的行为扩展到“敬”的精神层面,并将孝这一风俗习惯系统化、理论化,使之成为“父慈子孝”的伦理规范,阐明了什么是孝、为什么要孝、如何去尽孝等问题,并将“孝”作为“仁”的基础,人不爱自己、不爱自己的家人,怎么能爱他人?由“孝”及“仁”,成为儒家的核心思想。孔子和孟子在此思想基础上,又将孝道文化延伸到宗族、乡里、君臣关系,构建了等级森严、长幼有序的社会道德规范。第二阶段为汉唐时期,是孝道文化的政教化阶段。汉代传承了先秦的孝道思想,董仲舒概括的“三纲五常”学说在理论上将家庭人伦思想转变为政治伦理思想,汉朝统治者“以孝治天下”是这种伦理思想在实践上的完成。孝道文化在汉代的演变集中体现在《孝经》,不同阶层孝道不同,有天子、诸侯、大夫、庶人之孝之分,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家国同构”的社会统治秩序,在发挥对家庭、社会的双重规范功能之外,加强了政治教化功能。第三阶段为宋明时期,是孝道文化的极端化阶段。汉唐以后的孝道文化,又加入了“孝感”和“孝义”等内容,使孝道文化走向绝对化和极端化,人为编造人行大孝能感天动地,反之会受鬼神惩罚。“孝义”则指行孝要重义,如果以前还讲“父慈子孝”“君明臣忠”的伦理双向制约,到宋明时期开始出现“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的单方要求。宋明理学将儒学极端化,其格物致知也包括孝道,要求通过自我道德修养达到“至善”境界,孝道也是“天理”,宣扬愚忠愚孝思想。

(三)传统孝道文化的历史作用与时代局限

中国传统文化中,传统孝道文化处于核心地位。在传统社会里,维系家庭关系以“孝”为起点,“孝”被视为个人的基本道德修养和社会的普遍道德遵循。在小农经济的家庭模式下,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庭,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是以婚姻和血缘为基础的家庭模式,基于血缘和姻亲关系的家庭成员长时间居住、生活在一个共同的区域内,建立一个所有家庭成员都需要遵守的家庭道德体系,是维系共同生活与家族发展的重要手段,于是人们在父亲与子女、母亲与子女、丈夫与妻子等范围内提出了严格的道德规范要求,其中“孝”为最基础、最核心的道德。

传统孝道文化除了维系家庭的和谐稳固之外,同样也有助于形成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风气和友爱待人的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提倡由己及人的孝道文化有助于形成敬老尊贤的良好社会风气。传统孝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以及父慈子孝、夫义妇贤、睦邻友好等,在客观上起到了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的作用。

然而传统的孝道文化的时代局限性也很明显:第一,传统孝文化代表着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把孝与国家联系起来,在“忠孝合一”的观念下,一定程度上存在以孝之名实行愚民政策的倾向;第二,传统孝道文化把“无违”视作孝,在传统农业经济下,这种观念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追求人性解放、思想独立的今天,“无违即孝”的观念否定了个人的价值,不适应时代的发展。

二、老龄化背景下传统孝道文化现代化转化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口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无法解决当前的养老问题,必须对其进行现代化转化,以适应新时代的孝道文化来破解养老难题。

(一)我国老龄化趋势及养老困境

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我国对人口政策持鼓励生育态度,我国人口增长速度普遍较快,人口数量急剧增加。对这种现象,马寅初等有识之士认为中国人口繁殖太快,应该控制人口,但这样的观点没有得到重视和落实。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才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工作,并且收到了明显的效果,1965年到1992年20多年的时间里人口出生率从38%下降至18%[3]。人口过多的问题还没解决,人口老龄化的新问题又来了,伴随着医疗技术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老龄人口比例也在不断增长,中国的老龄化问题在经济未能完全发展起来之前便已经显现出来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人,占比18.70%,且比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4],预计“十四五”时期老龄人口将突破3亿,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问题将越来越突出,预计到21世纪中叶,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比重将由目前的14.9%上升到34.8%[5]。

根据“两种生产”原理,具有根本性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决定着人的生产,我国的“人口红利”逐渐在消失,养老负担逐渐在加重,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背景下,解决好社会经济发展与养老困境的矛盾是重中之重。以传统孝道文化为基础的家庭养老模式在新时代已然无法满足养老需求。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中国家庭规模出现了很大的变化,由夫妇及其独生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成为如今主要的家庭模式,并且由于子女成年离开家庭,父母子女的分居使得养老的难度大大增加。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兴的多元文化冲击着传统道德价值体系,利己思想在经济未能全面发展起来之前便深深植根于年轻人的脑海中,依靠子女养老已不现实,“啃老”现象倒比比皆是。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和子女无力照看老人等特殊老龄群体更加无法依靠子女养老,而现有的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供给很难满足所有的养老需求,特殊老龄群体无法支付养老费用,现有的养老模式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二)传统孝道文化解决养老问题的局限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虽然可以相对稳定地解决养老难题,但这种模式与农业经济形态有着内在的契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子女动态的生活方式、老人与子女不共同生活等现实因素,使得这种家庭养老方式存在不可能性。即使父母与子女在同一地方工作生活,也很少有父母和子女在一起生活的情况,父母和子女各自有各自的生活。传统的孝道文化在当今社会存在着文化自身的局限性。首先,传统孝道文化中严格的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传统孝道宣扬“父为子纲”,现代社会子女大多会有自己的工作,在财产上是和父母独立的,财产的独立必然带来精神的独立,父母的权威极大削弱;其次,社会的急剧变革带来老一辈对社会的不适应,使得传统孝道文化中时刻“敬老”的观念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传统孝道文化中宣扬的“父母在,不远游”,要时刻在父母身边尽孝,这种情况现代社会也很鲜见。由于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子女工作可能会离父母生活的地方很远,有的甚至远在国外。再次,传统孝道文化中完全靠子女养老送终的家庭保障模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过去一直讲“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但现代社会的制度设计中,养老问题实际上是父母自己的事,就是父母在工作的时候,会有养老保险,如何提高自己的养老保障,应该是父母自己操心的事。有些群体没有养老的制度保障,这部分群体的养老问题,他们的下一代事实上无力担负,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如果还要靠子女去负担养老,极有可能会形成“贫困的代际传递”。可见,现代社会中,养老的模式已经出现了根本的变化,传统的孝道文化已经很不适应了,但人性没有改变,孝道文化在现代社会还是很需要的,需要对其进行现代化转化。

(三)加快传统孝道文化现代化转化的现实意义

随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道德观念迎来了巨大的改变,家庭结构、社会关系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老龄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如何解决养老这一问题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老年人担心养老问题,年轻一代也担心终有一天也会老去。所以,孝道文化的传承对消除人们内心的焦虑、构建和谐社会、追求高质量生活等意义重大。

首先,弘扬新型孝道文化有助于建设健康和谐的家庭伦理。目前,养老模式逐渐多元化,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养老方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社会化养老虽然为老龄人口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但不能因此忽视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以及年轻人对老年人的身心关爱,社会化养老也无法代替子女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其次,弘扬新型孝道文化有助于培育美好和谐的社会风气。社会一直在弘扬正能量,敬老爱老最能体现正能量。从天性来讲,每个人无不关爱自己的子女,而孝敬老人却能体现出社会的道德水准。无论是家庭养老还是社会化养老,每个社会的个体和组织都应具有尊老敬老的意识。再次,弘扬新型孝道文化有助于拓展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中华文明至今仍在延续,并越来越有影响力,我国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之后,如何向世界展示或者展示什么样的“软实力”呢?必须弘扬孝道文化中的合理内容,创造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氛围,这有利于解决我国养老难题,提升社会养老水平,更能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度”。

三、以新型孝道文化解决养老问题的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以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为主,在这三种养老体系中,作为传统养老模式的居家养老一直占据着主要地位。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如今我国的主要家庭模式为以独生子女为重心的核心家庭,并且伴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和思想观念的变化,养不起老人、不能妥善赡养老人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的养老需求,急需突破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寻找更多适应国情的养老方式。

(一)树立“社会养老,子女尽孝”的新型养老观念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提出,要弘扬传承家庭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体系。新时代养老服务的对象和需求相较于传统的养老情况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已然包含全社会的老龄人口,不再局限于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和子女无力照看的老人,并且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不再仅仅是提供衣食住行,他们追求更加丰富多彩和有品质保障的多元化生活模式。目前,我国的社会化养老尚处于摸索阶段,没有足够的资本与社会要素进入养老产业,养老机构仍然以政府的投入为主,因此需要树立适合当前老龄化形势的社会化养老观念,从而促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

老龄人口对养老服务的需求除了物质需求外,更加渴望精神慰藉,而这恰恰是养老机构无法提供的。传统孝道文化中的“敬老”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淡化,子女往往因为生活压力或观念差距疏于对父母的情感交流,导致很多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因此,有必要以孝道文化树立子女尽孝的社会观念,培养关爱老人身心健康的社会氛围。可以探索更多的养老模式,比如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等,让老人也像上“幼儿园”一样,白天去照料中心,不影响子女的正常工作,晚间和家人一起,感受家庭温暖。同时要从国家引导、社会教育和家庭熏陶方面树立新型孝道观念,子女尽孝、社会敬老不仅仅是下一代的基本道德,更是他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能把养老视为负担。

(二)倡导孝道文化,培养全社会养老意识

要解决我国目前的养老困境,除了对养老服务产业的完善提供政策的“硬对策”,更要将孝道文化作为处理养老问题的“软对策”,既要有政策方面的保障,还要有内心思想和行动上的自觉。《“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也指出,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培育“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和社会养老意识[6]。

要形成尊老爱老的优良社会风气,首先应当促使“孝”观念从家庭层面延展至社会层面,将敬老的观点纳入学校全阶段的教育,并采用媒介宣传,培养年轻人的感恩意识与反哺情结,促进“孝”的观念外化于行动,形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其次,对老年人自身也应当开展思想工作。即便养老机构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有品质的、丰富多彩的物质生活,但在很多老年人的观念中,养老院只是没有子女照顾的老人的归宿,甚至把养老院与凄凉的晚年生活联系在一起,很多老年人还是更倾向于居家养老。为了促使老年人可以享受更加丰富的老年生活,应当鼓励老人走出家门,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再次,应提倡老年人的自主养老和互助养老,并加强临终关怀。正常老年人真正需要照顾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当他们能够生活自理的时候,应当让老年人更多地进行群体生活,从中找到自己的乐趣。到了行动不便的时候,集中社会力量对其进行高质量守护,从而提高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

(三)探索特殊老年群体的公益养老

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水平存在差距,家庭养老功能也存在明显的不足。随着城市化进程发展,许多农村年轻人选择前往大城市务工,导致我国出现大量的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和没有子女照看的老人,对于这些老年群体,家庭养老的功能已然失灵,机构养老的道路又困难重重,这就使得他们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急需突破原有的家庭养老方式,建立适合国情的养老模式。《“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提出,要积极发挥多方合力,建立健全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库,鼓励机构开发志愿服务项目,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6]。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体现在对弱势群体的尊重和关心程度,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养老问题上,更应体现集体主义和社会关爱。要解决特殊老年群体的养老困境,需要发扬孝老爱亲的孝道文化,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促进公益机构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并且还要借助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部门帮扶、志愿团队服务等,将公益服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把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有效整合,确保公益机构与社会资本互利共赢,形成养老产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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