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情境定义下个人存在的探索

2023-08-07 04:53吴瑕玉
今古文创 2023年23期

【摘要】《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长篇小说。该书于1961年获得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吸引了世界范围内的众多关注。除对当时美国种族歧视的批判外,其塑造的人物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成为该书成功的关键。情境定义(definition of situation)是由威廉·托马斯提出的一个符号互动论概念,其关注的重点是社会环境下个人的行为反应。本文从威廉·托马斯“情境定义”的角度出发,分析《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人物,发现在社会大环境下,健全的个人存在除通过外在的教育获取以外,亦需坚守良知、学会尊重以及拥有勇气。

【关键词】情境定义;符号互动论;《杀死一只知更鸟》;个人存在

【中图分类号】I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标号】2096-8264(2023)23-0016-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23.005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述的是在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一位名叫汤姆的年轻黑人被人诬告强奸罪后,尽管律师阿蒂克斯·芬奇握有汤姆不是强奸犯的证据,但仍无法阻止陪审团判汤姆有罪,最后致使汤姆死于乱枪之下的故事。小说中,有如小镇的大多数白人那样的存在,认为黑人就是“强奸犯”,就是负面事件发生之后,第一个被联想到的;然而,也有诸如芬奇律师这样的,有着与他们不同的行为选择的人。在情境定义理论下,一方面,环境的直接作用影响巨大,并且往往产生与之相应的客观结果;另一方面,个人对于环境的主观解释、判断和选择也不容忽视。从情境定义角度,人们更容易把握作者对美国种族歧视大环境的批判,进而理解诸如芬奇律师这种独特的个人存在。

一、情境定义下的个人存在

首先,情境定义强调情境一经定义,相应的客观效果也会随之产生,强调环境的直接作用。在小说中,社会上的白人对黑人群体的情境定义就是低劣的、下等的。他们并没有真正地认识黑人群体,只是通过前人(或别人)对黑人的评价,来判断黑人的道德品行,这样做的结果致使了汤姆悲剧的发生。同样地,通过芬奇律师的努力,一部分人认识到了此类事件的不合理之处,他的努力改变了孩子们对于事物的认识,为孩子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进而影响了他们日后的人生。

其次,“任何一个自我决定的行动,在其开始以前,都有一个考察和深思熟慮的阶段,我们可以把这称为‘情境定义。”[1]个人的行为并不是简单的应激反应,这个反应还是一个带有个人主观解释后的深思熟虑下的判断和选择。“情境定义概念使人们注意到在刺激环境与行为反应之间,有着人类行为特有的解释、选择、判断等主观的心理活动。”[2]在小说中,从小镇居民对“怪人”拉德利的态度以及坊间所营造的关于他的传闻,到美国社会大背景下对黑人的歧视,人们面对各种情境产生了自己的解释、判断和选择。

(一)已存定义直接影响个人存在

“If men define situations as real,they are real in their consequences.”[3]托马斯强调情境一旦被定义,人们就会按照这个定义去对待事物,从而形成客观的结果。“如果人们把情境定义为真实,那么这种真实的信念就会支配他们的行动。”[4]在小说中,由于社会上对黑人的已存定义就是道德低下且行为恶劣,所以当案件发生时,一旦涉及黑人,人们往往按照这个定义将黑人判定为罪犯。随着越来越多人如此认为,该定义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多数人在没有认清事情的情况下,就将汤姆定义为罪犯。这种大环境下对黑人的定义,致使了诸如杜博斯太太、海克警长以及盖茨小姐等多数人,做出了自己的行为判断(坚定地认为黑人汤姆是罪犯),并且产生了种族歧视的结果。然而根据托马斯的情境定义理论,发现他们个人的行为其实是被已定义的情境框定了,在该定义(黑人就是低劣的、下等的)的直接作用和影响下,他们的个人存在丧失了一些理性的思辨。正如科塞评价威廉·托马斯写过最富哲理的一句话就是:“人们一旦被情境所限定,他们的行动也就随之而确定了。”[5]

杜博斯太太和海克警长是小说中值得寻味的两个人物。杜博斯太太和海克警长对于强奸案一事的态度就是个人的主观解释被已存定义框定的结果。杜博斯太太在得知芬奇律师给黑人汤姆辩护后,尽管芬奇律师非常尊重杜博斯太太,但杜博斯太太仍然当着孩子们的面侮辱他们的父亲。她对此强奸案情境的主观解释是同社会的已存定义一致的,即黑人就是道德低下的,黑人就是强奸犯。因此他们的父亲为黑人辩护是不正义的、是邪恶的,依据此逻辑,杜博斯太太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和选择,侮辱并攻击了芬奇律师。同样,海克警长对于强奸案的态度也是如此。他的主观态度同社会已存定义高度一致,他认定汤姆就是低劣的,先入为主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他对案件的态度。即使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汤姆不是施暴者,他还是听信了白人对黑人的控诉,不再秉持正义,不再重视证据,最终导致黑人汤姆惨死狱中。与杜博斯太太和海克警长一样,小镇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对案件的判断都是认为黑人是品行低劣的,黑人汤姆就是施暴者。根据此逻辑,人们做出了自己的行为判断,其产生的结果也必然导致黑人汤姆的悲剧,必然导致种族歧视这类社会问题的出现。

在已存情境定义这个大背景下,杜博斯太太成了一个乐于辱骂攻击别人的老太太;海克警长将自己的职业操守忘得一干二净;法院不是伸张正义之地;盖茨小姐成了一个典型的“双标”。而真正善良的拉德利,却被社会排挤,只能躲在角落里成为人们口中的“怪人”。由此可见,个人主观解释是在已存定义的影响下进行的,看似是个人的主观选择,但事实上,已经存在的情境定义使个人的主观判断往往倾向于已存情境定义。在已存情境下,周围环境的直接作用加上思维的惰性让人们倾向于据此定义来下论断,因为这是最简单的、最不需要承担风险的选择。然而这看似简单的个人行为,其产生的客观结果却影响广泛且难以调控。

(二)个人存在影响未来情境

符号互动论下,情境不是一个人所建立起来的,而是众多个体互动的结果。个人是无法来建构一种情境的,需要多个集体,乃至整个社会共同的努力。但这并不否认个人存在的价值,小说中,芬奇律师的存在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同时,作者哈珀·李也是如此,她通过对芬奇律师的塑造也影响了无数读者,而这也客观上营造了一种情境,让读者在反思自己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层面类似种族歧视问题的解决。

芬奇律师不论是家庭角度作为父亲,还是社会层面作为律师都体现了他独特的个人存在。他的存在闪烁出伟大的人性之光,在个体微弱之光的照耀下,孩子们转变了对事物的看法,心智和思维都获得了十足的成长。以斯库特为首的孩子们变得更加善良、正义、坦诚和勇敢。芬奇律师所营造的家庭教育氛围,为孩子们提供了一种良好的思辨环境,让孩子们学会了站在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在此环境的影响下,孩子们的行为选择也更加理性,而不仅仅是人云亦云,开始学会在个体行为产生之前,注重自己的解释,并以此决定自己的行为。

芬奇律师个人的主观解释是托马斯情境定义所强调的另一面,芬奇律师根据自己的主观解释做出了自己的行为判断。他对案件的解释、对孩子的熏陶以及他对待世人的态度都体现着他个人独特的存在。在对待案件上,芬奇律师有自己对于此情境的定义,他的主观解释表现出了和已存定义不符的一面,他通过严谨的逻辑分析,证明了黑人汤姆的清白,证明了这是一场诬告。在得出判断之前,他通过一系列的考察和推理,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和律师的职业的操守,更遵循着自己的良知,勇敢地做出了自己的行为选择。促使芬奇律师有如此判断的原因是芬奇律师真正认识到了他自己的个人存在,并且意识到了自己应该有自己对于事物的态度。但是正如符号互动论所强调的一样,个人对情境的定义是无法改变社会已存定义的,因为情境定义是整个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无论当时芬奇律师如何证明汤姆的清白,都无法改变社会对黑人的定义,无法改变汤姆有罪这一结果。然而,当下的社会环境表明,小说中的芬奇律师和现实中的哈珀·李的行为所产生的客观结果是值得肯定的,其相应的客观结果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美国种族歧视的问题,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二、个人存在的探索

已定义的情境下,并不是所有人的主观解释都是一样的,不同的人有自己不同的主观判断,人们根据这些判断,来确定自己的行为,这也是情境定义理论所强调的。《杀死一只知更鸟》除了对美国种族歧视大环境的抨击之外,其塑造的阿蒂克斯·芬奇这一角色,也尤为让人起敬。作为父亲,阿蒂克斯·芬奇的教育方式尽可能地为孩子们创造了良好的家庭環境;同样,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作为辩护所的律师,芬奇的人格魅力和职业道德操守也深深地影响了周围的人。从阿蒂克斯·芬奇身上,人们看到了另外的一种个人存在。

“世界上就有那么一类人,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不去学习在今世如何做人。”[6]芬奇律师的主观解释、判断和选择,为人们探索当下的个人存在提供了新的可能。

(一)主观解释——良知

“When a child asks you something,answer him,for goodnesssake.But dont make a production of it.”[7]芬奇律师有着自己的原则,他一直坦诚地对待自己的孩子,对待案件也坚持坦诚的态度。不论周围舆论多么糟糕,他一直坚守自己的良知,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他的良知来自他那份对自己的要求,如果芬奇律师做了违背自己良知的事,他便无法安心去教堂祷告,无法和身边人相处,更无法正视自己的孩子。

在为黑人汤姆辩护中,芬奇律师通过自己的调查取证,得出了与大众不同的结果,即黑人汤姆是被冤枉的。但是,小镇大环境却不这样认为,这给芬奇律师以及他的孩子们带来了诸多麻烦,甚至是生命的代价。面对这些种种威胁,芬奇律师还是坚定地站在了良知这一边,他告诉自己的孩子,“The one thing that doesnt abide by majority rule is a persons conscience.”[8]在芬奇律师的眼里,这是最能体现自我存在的品质。

(二)主观判断——尊重

“You never really understand a person until you consider things from his point of view.”[9]芬奇律师的另一大品质就是尊重他人,他会由衷地去理解、尊重他人。不管社会环境下其他人的态度如何,芬奇律师都会将尊重放在首位。

在对拉德利的态度上,周围的人都将拉德利视为“怪人”,芬奇律师的孩子们也去戏弄他,芬奇律师发现之后,告诫孩子们,不要去折磨他了。这为拉德利送去了温暖,也为拉德利救他的孩子埋下了伏笔;关于“恶毒的老太太”杜博斯,芬奇律师能看到杜博斯太太那不为人理解的善良,并由衷地欣赏她那份勇敢。他并没有因为杜博斯太太辱骂他而心生怨恨。在芬奇律师的眼里,杜博斯太太选择在生命的最后戒掉毒品,这是勇敢的。在他教导下,以斯库特为首的孩子们明白了杜博斯太太的那份独特的勇敢,不再单单只将她定义为恶毒的老太太,对他人有了更加完整、立体的认识;对于汤姆的案件,芬奇律师虽然因为马耶拉的欺骗行为而感到气愤,但他也了解马耶拉的难处,并没有因此攻击她。他也理解因为自己的辩护,让马耶拉的父亲鲍勃承受了屈辱,在鲍勃攻击他之后,他没有以暴制暴。从对这些事件的态度上,可以发现,芬奇律师会尝试去理解他人,而在理解别人之前,芬奇律师都会将尊重他人放在首位,之后再做出自己的行为选择。

(三)主观选择——勇敢

什么是真正的勇敢?“我还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Real courage is,when you know youre licked before you begin but you begin anyway and you see it through no matter what.”[10]这是芬奇律师告诫自己的孩子的,他也是这么做的。

在整个种族歧视的大背景下,身为白人的芬奇律师能为黑人汤姆辩护,这本身就是勇敢的。其次,他又能根据现有的证据,为汤姆据理力争,在受到周围人的辱骂、武力恐吓之下,他依然勇敢地坚持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Simply because we were licked a hundred years before we started is no reason for us not to try to win.”[11]小说中,对于黑人汤姆案,很多人其实是知道其中的缘由的,他们既没有勇敢地承认事实,也没有勇敢地站出来诉说真相。然而芬奇律师却做到这最为稀缺的一步。在社会情景定义下,环境的直接作用加上宗教固有弊端所带来的思维惰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部分人的行为选择,勇敢在此时便显得更加弥足珍贵。

三、总结

《杀死一只知更鸟》中,不同的人物向人们展现了个人存在可以是什么样子。从情境定义角度下看,很容易理解诸如杜博斯太太、海克警长这般的存在,他们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已存情境定义的产物。然而,这并不是托马斯情境定义的全部,更重要的是认识到个人对于这些情境应该有自己主观的解释、判断和选择,并以此确定自己的行为。芬奇律师通过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使孩子们的心智得到了十足的成长。同时,芬奇律师所体现的独特品质也深深地影响了之后的读者,其传递出的对社会正义的追求、对种族歧视的批判,为之后美国社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健全的个人存在,除通过营造的家庭教育环境获取之外,个人拥有良知、学会尊重、兼具勇敢品质亦是不可或缺的。

参考文献:

[1]Thomas:The Unadjusted Girl,Boston:Little,Brown, and Co.,1923:41-44.

[2]Thomas W I,Thomas D S.The child in America.[J]. 1928.

[3]凤雨婷.简析《杀死一只知更鸟》中阿蒂克斯的形象[J].安徽文学,2018,(07).

[4]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M].高红梅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

[5]科塞.社會学思想名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6]芮渝萍,范谊.《杀死百舌鸟》中成长主题的道德批评[J].外国文学研究,2006,(06):119-129.

[7]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0.

[8]张璐璐,李冬梅.解读《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人性呼唤[J].电影文学,2015,(07).

作者简介:

吴瑕玉,男,汉族,山东临沂人,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英语笔译专业。